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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三能分享心得体会范文 三能精神心得体会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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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三能分享心得体会范文 三能精神心得体会范文(六篇)
2023-01-07 16:29:1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结合三能分享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1、创设各种情景,鼓励学生大胆地使用英语,对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失误和错误采取宽容的态度。

2、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和直接交流的机会,以及充分表现和自我发展的一个空间。

3、鼓励学生通过体验、实践、合作、探索等方式,发展听、说、读、写的综合能力。

4、创造条件让学生能够探究他们自己的一些问题,并自主解决问题。发展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

二、关注学生情感,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

学生只有对自己、对英语及其文化有积极的情态,才能保持英语学习的动力并取得成绩,刻板的情态,不仅会影响英语学习的效果,还会影响其它发展,情态是学好英语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努力创造宽松民主、和谐的教学空间。

1、尊重每个学生,积极鼓励他们在学习中的尝试,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2、把英语教学与情态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各种合作学习的活动,促进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体验成就感,发展合作精神。

3、关注学习有困难的或性格内向的学习,尽可能地为他们创造语言的机会。

4、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交流渠道,经常和学生一起反思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互相鼓励和帮助,做到教学相关。

三、加强对学生学习策略的指导,让他们在学习和适用的过程中逐步学会如何学习。

1、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到阶段性学习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法。即让学生体会到成功学习的快感。

2、引导学生结合语境,采用推测、查阅和协调的方法进行学习。即充分利用好词典。

3、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进行自我评价,并根据需要调整自己的学习目标和学习策略。即教会学生发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新课程改革不是纸上谈兵,后必须要与实践相结合,即将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在课改中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反思等有机结合起来。在以后的教学中我将会更加注重总结和积累,获得更有效的、更适合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法。

有关结合三能分享心得体会范文二

古人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人类的公约,有了规矩,就必须遵守,否则无以立信。而今,在我们倡导的企业文化中,制度文化是弘扬精神文化,践行管理理念,实施行为规范,促进工作落实的力量和保证,我以为“遵守规则、合规经营”正是彰显保险制度文化的具体体现。“合规经营”不仅体现在各级各部门的经营管理上,更体现在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行为规范上,每一笔日常业务的具体操作上,“合规经营”不仅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对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及防案控险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也是保险公司树立诚信,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基础。

努力实践“合规经营”,首先应该做到加强学习,通过学习才能提高认识,知法才能守法。保险公司的各项业务正在飞速发展,各项规章制度也在随之变化,省市制定下发的每一项制度办法,通过转发或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基层网点,再通过集中学习传达到每一位员工,许多重要的规章制度,规范的操作流程,制成牌匾悬挂在墙上,或印在小卡片上随身携带,时刻提醒我们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学习的过程树立了行为规范,警示了违规行为,增强了我们执行制度的能力和自觉性。

“学习型”企业的员工还要做到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依规办事、按章操作”,在全社形成合规经营的文化氛围,把“合规经营”的理念刻在脑海中,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去,发自内心地把合规操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每一个履行职责及行使权利的行为之中,我们还要升华制度文化的内涵,把合规行为作为自身的习惯,以法规为准绳,视制度为高压线,自觉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说到容易做到难,要彻底做到“合规经营”,也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尤其在面对亲情、友情的时候,我们容易放松自己,卸下防线,为了所谓的情感与面子做出违规行为,但这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也是对情感的亵渎,我们要将情感寓于规则的约束之中。当同事出现违规操作时,我们就应严厉制止,不能感情用事。在创造业绩时,也不能靠投机取巧、违规经营获得眼前暂时的发展和繁荣,而是要做到制度先行不盲目,达到效益与合规双赢的目的,工作中,我们还会遇到其它一些心理矛盾,此时,我们一定要坚守合规守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合规是企业经营的影子,只要有企业经营行为就会伴随着制度文化教育,所以,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要坚定“合规持久战”的意志,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的意识,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反复实践,反复磨练,全力打造一个以“合规”为美德的良好经营环境。

在银行工作,时间不觉已过了四年整。几年来,我也深知只有把风险降至最低点,银行的各项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因此,合规是关乎银行发展过程中关健的一环。

合规,对于业务操作岗位的我,尤为重要。在我行举行的《我与合规大讨论》专题中,个个鲜明的案例回放,不仅使我们了解合规的重要性,更应在脑中悬挂警钟,时刻敲响,规范自己的行为。

以下是我对合规教育活动的几点体会:

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直接与金钱打交道,因此首先须保持一颗正直的心,不妄生邪念。在职业上,讲求道与德。俗语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不慎走错路,就会迷失了方向,何谈职业理想,何谈社会贡献,只能使自己陷于万劫不覆的深渊。

作为临柜人员,每天上班,不论自己心情状态如何,都要首先告诫自己,认真投入工作当中,按照规程办好每一笔业务,并认真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求自己在办理业务时一定要认真,细心,做到一次过,尽量避免重复审查凭证;第二,统筹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时间,不做无用功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对于特殊的业务一定要在办理时格外小心审核,合规操作;第四,在办理业务时同事间要相互提醒,发现有任何不合规的问题时,一定要及时指出;第五,每日现金、重空一定要认真清点;第六,登记簿绝不流于形势,一定要做到帐实相符。现在,正值中行it蓝图上线的特殊时期,正值我高新区支行升为管辖行的转型时期,合规操作,对中行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每个人都要明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觉规范、约束自身的行为。这不仅是对客户负责,对单位负责,最终是对自己负责。

合规操作,必先熟知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际工作中的各项规范。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否,取决于广大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醒认识与熟练掌握程度,有规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业之大忌,话说“车行千里始有道”,因此,作为一线员工,不仅要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也要学习如何规范操作,各项制度不能放松。可能有人会说“有些制度不过形式罢了”。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经历了许许多多续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已、单位和广大客户的利益。

合规,对于银行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合规文化的建设也需要全体员工“从我做起”。

有关结合三能分享心得体会范文三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上所列财产(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元整,抵押率为佰分之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四、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_________________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省(市)市县(区)

有关结合三能分享心得体会范文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技术中心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重大部署,在部党组的领导和机关党委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专业机构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砥砺奋进,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

1、以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重要抓手,推进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认真按照中央和科技部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推进活动有序深入开展。以加强理论学习为基础,加强思想认识和理论武装。党政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习近平科技创新思想,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其中,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心领导班子先后进行了18次集中学习。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谈心、座谈、调研等各种形式听取中心职工、服务对象、基层科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和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就梳理出领导班子在10个方面的33个突出问题,并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进行整改,加强整改成效的检查与落实,做到每项措施都落地。通过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提高了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2、创新工作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党员特色教育活动。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围绕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结合纪念“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81周年、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中心党支部以“重温革命史、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党建知识竞赛等支部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弘扬长征精神,走好新的长征路。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军博参观“纪念长征80周年展览”,组织举办题为“缅怀长征情,唱响中国梦”为主题的“高技术中心党支部长征题材专题歌咏会”,组织党员干部到香山参观“一二?九”运动纪念地,参观双清别墅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高技术中心党支部还制作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板报,发放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单行本和《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并且编辑制作了《“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辑》、《〈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专辑》、《“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手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手册》等四本高技术中心“两学一做”学习手册;开展了党员思想问卷调研,进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还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为中心党员制作了“一带一路”学习手册便于自学。

3、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主题联学活动。如与中国计量科学院就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开展了主题联学活动。为推动地方“双创”,在江苏太仓开展“服务创新创业——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结伴太仓行”主题活动。同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由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的交流活动,请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优秀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到中心做报告、提建设,中心主动走出去到基层调研、听取服务对象和一线科研人员的需求和建议,增强了服务意识和能力。

4、集群智群力,推进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的同时,针对中心支部成员都是业务干部兼任的这一特点,中心成立宣传小组、纪检小组、组工小组和青年小组配合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每一位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党员党建工作的参与度,起到了人人关心党建、重视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和效果。同时,以党小组为单元积极开展各种各具特色的党建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小组的主动性和作用。

5、把队伍建设摆在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党建促队伍建设。一是党支部通过成立青年小组等平台,为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干部提供了煅炼能力、施展才能的机会。二是鼓励和支持青年同志积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科技部党委举办的“根在基层”调研活动。三是积极承担科技政策和管理方面的课题,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课题的研究和研讨,提高干部队伍的宏观思维能力;四是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培训,近年全员100%达到培训课时要求。

6、把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升中心的凝聚力、战斗力。党政工青妇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的文化生活和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本着“我参与、我健康、我快乐”的理念,全员参与科技部第三届职工运动会等各种文体活动;每年在五四青年节,举办青年干部座谈会等活动以及借调同志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和感情。通过丰富的文体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集体意识,增强了归属感,激发了中心活力。

建设专门负责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专业机构是本次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改革的重要举措,高技术中心有幸成为第一批试点改建的专业机构。按照科技部有关专业机构建设的要求和高技术中心改建工作方案所确定内容和目标,中心支部和领导班子把专业机构改建和重点专项管理体系建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以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共同推进的方式认真进行落实,通过近两年的工作,完成了专业机构改建的阶段目标

1、有效整合资源,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应重点专项项目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通过在制度安排方面,明确领导班子、重点专项办、项目主管三级管理权责;在项目管理方面,形成专家咨询、专项办执行、领导班子决策的管理体制;在人员配置方面,打破原有的内设机构框框组建重点专项管理办公室和监督工作小组;在团队能力建设方面,加强人员培训和培养;在专家支撑体系方面,组建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建设核心专家库等方式,为项目管理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能力。

2、以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率为目标,初步建立了重点专项及项目管理的基本流程。在科技部相关司局的统一部署及指导下,针对重点专项及项目管理相关流程,制订并形成了包括项目申请受理、形式审查、评审、任务书签订、过程管理、年度报告、结题验收、成果管理、科技报告、档案管理、信用管理及财务管理等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程序,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专项及项目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3、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目标,初步形成了一套专业机构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体系。按照制度先行、依规管理的思路,对于涉及项目技术管理、财务管理、专家管理、支撑服务等方面形成的流程、程序和机制及时进行总结归纳,对于基本成熟的以制度文件的形式进行固化,为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保障,并为下一步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了重要基础。

4、以保证项目任务实现为目标,初步形成了一套防控管理、技术、法律和财务风险的体系和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通过签订任务书增加一些有针对性的相应补充条款进行预防;对项目的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通过总体专家组的技术支撑、项目责任专家的全程跟踪、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关键节点检查进行预防;对项目的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通过建立必要的知产评估机制进行预防;对于可能的财务风险,通过定期和不定期财务检查及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助理和财务制度、财务检查进行预防。

1、高技术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注重统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班子成员、支委自觉践行,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将各项规章制度树起来、严起来,管好人、管好事。每年年初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认真研究和部署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从领导班子自身抓起,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对涉及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重大资金的使用,还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如中国工博会科技展区的设计施工,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任务承担单位。

2、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党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党章严明党纪”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宣传片、签署廉政承诺书、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胡世辉、汤东宁、王仕涛等典型案例,坚持开展违纪违法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引导中心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中心领导多次与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专项主责人员、新入职工作人员、借调人员等共计上百人次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3、将廉政作为专业机构的生命线,着力在专业机构建设和重点专项管理体系建设中同步设计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接得住、管得好、不出事”的要求,在专业机构建设和项目管理机制构建的过程中,认真贯彻科技部专业机构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会议精神,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一是针对专业机构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职责中的风险,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科技管理改革与廉政风险防控”大讨论,认真分析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风险,提出防的控风险的相应措施。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决策、专项办公室执行、监督工作小组监督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项目管理新机制。三是强化纪律意识和纪律约束。先后编制了《高技术中心项目评审人员工作纪律》、《高技术中心评审专家工作纪律》和《高技术中心重点专项评审专家抽取现场工作纪律》等工作规范、工作纪律及相关工作制度,要求项目管理工作员和评审专家签署廉政承诺书,提高廉政意识。四是加强对制度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心监督工作小组对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重点专项项目评审会议的评审工作结束后,即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征询专家对评审组织工作的意见、了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打招呼等违纪行为。五是实行ab角项目管理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把关的机制。六是充分发挥技术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项目咨询全部使用数字录音电话,确保服务质量及监督到位,同时,专家抽取、评审信息反馈、评审组织和任务书审查等项目管理工作都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做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七是强化外部监督,在专家抽取、评审等关键环节均邀请科技部相关部门到现场监督。八是加强管理的公开透明。各种管理规则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对各种申诉和异议及时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认真处理,保证项目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4、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开展定期自查专业机构人员“十不准”的零报告工作,并在中心各办公室显著位置悬挂“十不准”海报,时刻提醒警示中心同志。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实行各级领导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月报制,不断强化“一岗双责”的管理要求,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制定出台《高技术中心年休假的“八不准”纪律规定》,建立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月报制度,修订完善因私出境的制度要求,加强个人因私出境证照管理和领导干部出席各种展览会、年会、庆典的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并形成自觉意识,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有关结合三能分享心得体会范文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转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模式,促进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市卫生计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创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推进和巩固,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一)签约主体

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农村居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组成团队,负责对签约家庭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二)自愿签约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在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自愿签订服务协议,自主选择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

(三)签约时限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期限可定为 1 年。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其他团队医生签约。家庭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内容

签约农村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

家庭医生要为签约农村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家庭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 65 岁以上老年人、0—6 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开展农村 65 岁以上老年人、0—6 岁儿童、孕产妇基础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脑卒中等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 三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通知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第一类疫苗; 四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五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 4 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六是在疾病流行期间,为签约对象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三)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 4 次的用药指导和健康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和用药管理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

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家庭医生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时,必须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并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四、实施目标

2017 年全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五、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家庭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家庭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

家庭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一般诊疗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也可根据各院实际情况给予签约服务经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助等四个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核拨

家庭医生绩效部分,每年年初,市卫生计生局将政府补助的 50%通过乡镇卫生院作为基本补助足额发放给签约家庭医生,剩余的 50%年底考核后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有关考核办法经乡镇卫生院考核后拨付;一般诊疗费新农合支付部分按程序审核后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工作,并受市卫生考核;要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画出线路图,有序、有效的推动工作进程。

(二)广泛宣传,创造条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家庭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告知群众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通过明明白白消费,自觉接受签约服务。市卫生计生局将加快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平台,为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创造条件。

(三)严格督导,加强指导

市卫生计生局将建立督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签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结果列入对乡镇卫生院的年度考核考评指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 家庭医生 、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

乙方: 行政村、 组、居民户主 、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生,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按照指导单位的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 1 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 1 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 1 次。

3、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 65 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 0—6 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登记管理、宣传动员和产后访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 4 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4、提供 24 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6、在疾病流行期间,对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7、为乙方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也可为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并在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

8、如乙方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甲方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以上服务项目,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对其进行增加、细化。其中 1—6 项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7—8 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如涉及特殊收费项目,由协商确定。为了保障乙方及时得到家庭签约服务,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申请后,应及时提供服务。在甲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保证上门服务时,可以请指导单位指派其他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家庭成员主动配合甲方开展上述服务,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甲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需甲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预约。

3、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甲方或指导单位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三、其他事项

1、指导单位应加强对甲方的管理,做好宣传材料印发、体检时间安排等规划,并为甲方在为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2、乙方如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向指导单位投诉,也可请指导单位协调解决,对协调不满意时,可申请更换签约医生。

3、甲方给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乙方对甲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甲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有效期一年,期满后自动解约。

5、本协议为试点版本,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需解约时间:          解约原因: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有关结合三能分享心得体会范文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当前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各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应急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强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地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支持开展上门服务。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及个性化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研究引入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生前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国家医保局、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单位集中组织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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