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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败诉7类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行政败诉案例(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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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败诉7类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行政败诉案例(五篇)
2023-01-07 10:20:25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行政败诉7类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 务:局 长

被答辩人:_____,男,汉族,现年60岁,小学文化,农民。 住址: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男,汉族,现年27岁,初中文化,农民。 住址:__________

关于被答辩人_____、_____不服答辩人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第056号《甘肃省林业行政决定书》提起的行政复议请求,做如下答辩:

一、违法事实

20____年2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____镇____村九社,有人要拉运木材到兰州出售,车号为甘g-_________号,要求我局派人前往查处,随后我局派稽查人员到张肃公路巡查。于当日下午在新墩镇高速公路路口将该车辆查获,经调查,_____、_____在未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雇用甘g-14738号汽车拉运原木(白杨木)20.9m(其中_____18.365m,_____ 2.535m)运往兰州出售。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运输合同、木材检尺清单,货到兰州的联系方式,证明当事人从事木材运输活动的情况。

2、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3份,证明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事实。

3、现场拍摄的照片5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实物和运输工具。

二、被答辩人主张不明确,应驳回复议请求。

三、答辩人作出的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56号、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合法。

1、主体合法

根据行政职权法定原则,法律授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涉嫌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权。

2、程序合法

本案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等程序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合法。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收集证据,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答辩人对无证运输木材的行为供认不违。

4、适用法律得当。

被答辩人的行为违反《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一款规定,没收被答辩人的全部木材,符合法律规定,使用法律条款适当。

综上所述,答辩人依法对被答辩人作出的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56号、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是正确合法的。

四、答辩人主张

请求复议机关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复议请求,维持答辩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此致

_____人民政府

答辩人:______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本答辩状副本二份;

2、客体证据、事实证据、程序证据、法律法规证据等合计32份,详见《证据目录单》。

2022行政败诉7类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答辩人: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答辩人根据x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转来的的刘某某不服x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沈铁西行初字第11号行政判决书的上诉状副本,现答辩如下:

一、刘某某20xx年12月12日9时10分在铁西区某小区院内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

20xx年12月14日,答辩人受理杨某报案称辽a33与辽a79发生交通事故,前车驾驶人造成后车撞损后离开现场,20xx年12月17日答辩人对杨某的车辆进行了鉴定,车辆损失金额共计1036元,属于有交通事故发生,为了作痕迹鉴定对比,要求上诉人刘某某将其车开到交警大队未果。20xx年12月20日,答辩人接到杨某的报案称辽a33车辆停放在某小区,随即赶到车辆停放地点将刘某某车辆扣留并于当日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以上事实有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上诉人辩称其不会驾驶汽车,也无驾照,事发当天未在现场属于混淆视听,经过答辩人调查取证,辽a33机动车所有人为刘某某,答辩人扣留辽a33机动车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是答辩人依法履行职权行为,与上诉人刘某某是否会驾驶汽车,是否在案发现场无任何关系。

上诉人刘某某辩称单凭杨某的报案不能认定辽a33碰撞辽a79观点不能成立。答辩人委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报告》中警鉴字【20xx】75号已证明了上诉人车辆刮碰杨某车辆的事实。

二、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符合法定程序。

在查处该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受案、通知、调查取证、告知等程序。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答辩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无违法行为。

上诉人辩称答辩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未通知原告等观点根本不成立。答辩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反而上诉人刘某某从案件发生后一直拒绝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答辩人秉公处理,无违法行为。

三、本案适用法律正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适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综上所述:答辩人做出的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刘某某的诉讼请求。故请求贵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西区大队

2022行政败诉7类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回顾20xx年,作为公司的行政文员,一年来,在部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勤奋踏实地完成了本年度的本职工作,也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这一年的整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尽职尽责,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制作各类表格、文档等,同时完成各部门安排的打印、扫描、复印等文件处理工作。对公司所发放的通知、文件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及时的整理外来文件,做好文件登记、标注文号。

二、认真细致,确保档案完善有序

档案管理工作,是集团三令五申需要所有职员非常重视的工作,集团专门组织各公司档案负责人对等公司的档案管理进行学习,并且进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在办公室主任的带领下,对历年档案进行了整理分类,按规定进行装订和归档,使各项档案管理正规化、规范化。及时对各部门上报的文件办理交接手续,按时归档,并建立了查借阅台帐,做好档案查阅、借阅等工作,务必做到细致并保证档案的完整,及时借阅、及时归还,不让公司的档案丢失和损坏。

三、保障有力,做好物资管理

接管资产已经一年了,从开始的生疏,到现在的熟练,我严格的要求自己,做好每一件物品的出入库。及时购买大家所需的物品,遵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货比三家的去挑选既实际又实用的物品,尽量做到零库存;每月按时与财务盘点低值易耗物品,清点每一件物品,务必做到笔笔清楚,件件细致。

四、及时完成证照年检,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按照国家工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进行年检。今年x月份主要是对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延期,按照市建委的要求来整理资料,这期间由于我们现有的资料不全面,所以出现了种种困难,但是我们不厌其烦的与市建委办公室的人员沟通,还借助了同事的帮助,最后圆满的完成了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延期申请。

五、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各项协助工作: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公司各种活动和答谢会准备工作。

2、在办公室日常接待及接打电话时,使用文明语言,说话和气、热情,礼貌地接待来访人员,对于遇到相关问题来咨询或者要求帮助的人员,我都会尽我所知给予解答或及时转达相关领导给予解决,维护公司形象。

六、明年需要努力的方向及工作思路

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加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弥补自身还存在的缺陷,进一步加强学习意识,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完善自己,展现自己。

20xx年将是项目大干快上的一年,我会遇到困难不低头,不逞一时之勇,用行动证明自己的信心和能力。用更积极的态度对待一切事务,其中主要工作集中在:收发文的管理、资产与物资的管理、工作检查督办、证照年检和xx房地产开发资质四级申请和配合领导做好各类活动的组织,加强团队建设。胸装谨慎的意识,外饰积极的作风,工作生活乐观谨慎,行为举止大方有礼,待人待事热情诚恳。

以上是我全年的工作和明年的展望,我相信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将以更好的姿态,迎接来年的挑战。在此,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工作的支持,感谢各位同事的倾心帮助。

2022行政败诉7类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尊敬的领导: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报告。两年多以前,我有幸加入公司,并获得了许多的机遇和挑战。经过这两年在公司从事行政文员和招商工作,使我在不同岗位和不同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

在生活中,公司的气氛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在工作中又得到了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帮助,学会了如何与同事相处,如何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等方面的东西,可以说公司给予了我很多,以后不管在任何岗位,我都会牢记公司精神,为公司而骄傲。

由于个人的原因,我不得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希望能与 10月20日正式离职。

对于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2022行政败诉7类案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20__〕锡府行复2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厂。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该局局长。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锡锡人社工认字20__年第840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于20__年1月2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__年1月25日作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于20__年2月3日提交补正材料,本机关于20__年2月4日依法受理。20__年2月4日本机关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提出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于20__年2月7日向本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于20__年3月3日向第三人邮寄送达了《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第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据材料。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

申请人称:首先,《决定书》既未载明第三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未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违反《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属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其次,第三人发生事故的时间是20__年11月9日6:30左右,为周六,我厂并未通知其周末加班,况且我厂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为7:30-16:30,其住在三新村祥三房,距离我厂仅仅5公里左右,且路况良好,电动车出行不超过10分钟,其6:30就去上班明显不是在上班途中。《决定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明显适用法律错误。另,第三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未向申请人提起此事,也未向申请人请假,此后也未到申请人处工作,最重要的是其严格意义上并不属于单位员工,双方应属于雇佣关系,其工作时间也很随意,因为她的工作岗位是裱糊工,劳动报酬是按件计算的,做一天算一天给报酬,例如:在事发前的6月1日至7月6日就未到单位上班,据说是到其他单位去做裱糊工了,这是该行业中的普遍现象。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特申请复议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称:一、案情介绍。20__年10月20日,第三人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确认其于20__年11月9日在上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符合工伤情形。我局于20__年10月28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举证通知书。申请人于20__年11月3日举证称:向某受伤后自行就医未联系及告知单位,单位并不知情,且其事故发生时不在劳动时间之内,故不同意认定为工伤。经查,认定如下事实:1.向某系申请人工人,于20__年11月9日在上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诊治,诊断为上颌骨骨折;面部软组织挫伤;右侧大腿挫伤;左侧肺挫伤;心包积液;胸3椎体骨折;胸腔积液;41、32冠根折。2. 向某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__年11月26日,我局认定向某遭受的事故伤害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二、认定工伤理由。《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根据第三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资收入减少证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证明、诊疗资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班路线图、居住证和申请人提供的举证材料等,结合我局对向某及申请人生产主管华浩的调查笔录,可以确认向某系申请人工人,其在上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该受伤情形符合上述规定。申请人认为不能认定工伤的理由我局不认同:首先,根据向某提供的《工资收入减少证明》,结合我局调查可知,向某确系在申请人处的裱盒生产线从事操作工工作,双方用工关系明确。此外,向某在事故伤害发生时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在上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其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班路线图、居住证和调查笔录及申请人举证材料,可以确认向某在申请人处工作,工资报酬以计件方式发放,其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且该事故事发时间及行驶方向、路线均在上班途中合理范围内。申请人主张事发当天为“周六”且事发时间并非合理上班时间,但并未提供上下班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事发当天单位正常休息,其主张不能成立。综上所述,我局对向某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请维持我局的行政行为。

经审查查明:20__年11月9日7时10分许,第三人在锡山区鹅湖路三新村手套厂门口西面200米处遭受交通事故伤害,负同等责任。20__年10月20日第三人以申请人职工名义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申请人于20__年10月28日受理该申请。20__年11月26日,被申请人作出《决定书》,并于20__年11月27日分别邮寄送达申请人及第三人。

类人3ukon本机关认为:《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首先,据第三人提供的《工资收入减少证明》可知,被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其次,第三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位于其上下班途中,且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被申请人据此认定工伤于法有据。第三,根据《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过程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第三人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发生在非上班途中及第三人不属于其员工,故对其申请复议的主张本机关不予认可。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锡锡人社工认字20__年第840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原具体行政行为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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