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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探路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及收获 先行探路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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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探路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及收获 先行探路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二篇)
2023-01-07 09:53:55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先行探路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其实质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另一方面,构建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机制,可以使农民更充分地参与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通过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激活农村的生产力,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尤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土地流转的本质,就是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必然会引发其他要素市场包括农村资本市场的发育。海南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理应在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上先行先试,但现实情况却是我们在此问题上问题多多。主要包括:

1.土地权属纠纷问题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农村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新政策的出台,我省农村在生产和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土地资源也日趋紧张,因争夺土地资源而造成的土地纠纷开始增加。这些纠纷有的是农场与农民集体之间的纠纷,有的是农民集体与农民集体之间的纠纷,较突出的是场社纠纷。据介绍,尽管20xx年以来,海南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和纠纷排查调处,纠纷的宗数大量减少,但剩下来的一般也是很难解决的问题。到今年初,据初步统计,仍有533宗土地权属纠纷尚未解决,涉及土地面积37.8万亩,其中跨市县范围的土地纠纷有133宗。

2. 征地遗留问题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省房地产开发过热,有的市县征地过滥过乱,既有政府征地,又有企业征地,而且征地底数不清,当时的一些账册也不全。在征地过程中有的市县被征地农民安置没有落实,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生活无保障。另外有的土地征用以后长期闲置,也导致部分农民在被征用的土地上继续耕作,但是随着闲置土地的处置和开发,拖欠农民征地款等征地遗留问题就不断暴露出来。征地拆迁补偿没有付,农民当然不干,即使有的征地补偿付了,由于长期闲置,农民已经在这种地安家了,也有一个处理问题。此外还有闲置建设用地处置遗留问题和农业用地对外流转遗留问题。前者据不完全统计有281宗、涉及土地2.5万亩,占整个全省闲置土地总宗数的8.6%和总面积的7.0%。后者造成的原因是由于一些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流转的操作程序仍旧不规范,有些村委会干部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或未经法定程序报经镇政府批准就自作主张对外发包土地,造成了一些村民失地,生产生活困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一些因片面追求农业规模化发展,在招商引资时随意承诺大面积、长期限、低地价,甚至以行政命令迫使村镇对外流转土地,造成严重的面积过大、期限过长、地价过低的‘三过’问题。

3.土地流转身份上的限制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一般限于特定的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见,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作为例外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这种受让主体身份限制造成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封闭性,从而使土地承包权无法按照市场方式自由转让,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制造了障碍。目前我省农村中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生产能力各异,如果仍旧停留在原有的生产格局,各地差异将越来越大,这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相悖。同时,这种格局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体组织间在土地利用上的余缺调节,这不仅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不利影响,也会使得农村土地流转很可能局限在一个个孤立的小范围内,以至培育出十分零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是不相协调的。

4.土地流转条件上的限制 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来讲,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其转让必须经发包人同意。但我们认为,既然已经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定性为物权性质,就应赋予承包经营人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权是农户依法享有的权利,它与承包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一道构成了市场经济情况下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承包农户是流转的主体,土地流转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农民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应当有自主权,这样才符合私法自治的原则,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开放。当前侵害农民土地流转权的现象较多,正是因为这种对农户自主决策的限制使有些所谓集体组织以土地规模经营为借口,以所谓“反租倒包”等花样,以低价强行“租用”农户承包地,在流转过程中与民争利,或者随意调整承包地,分出所谓“口粮田”、“机动田”,变相剥夺农户土地。

5.土地价值实现上的限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产权已由原来注重于对标的物的现实支配的具体权利,演变为注重于收取代价或获取融资的价值权。农村土地承包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应当具有相应的融资功能,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准设立抵押权,《物权法》中也并未将抵押设定权加以明确规定。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不完善的产权,土地收益权不完整、不清晰,难以形成土地融资市场,抑制了农地的价值担保功能,限制了土地承包权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针对海南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海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 对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做全面排查 因为有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隐藏较深,只有发生矛盾冲突时才会显现。正如姜斯宪副省长所举例,如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等征地遗留问题,往往当闲置土地要重新开发遇到农民阻挠时,才会暴露出来。在具体的解决方式上,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坚持协商为主、慎重裁决,以防矛盾激化或产生新的问题。对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单位与农民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要努力协调,在法律的范围内让利于民,通过依法确权与让利于民相结合,促进问题的协商解决。对于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则要在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与结合点,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商解决。不能为追求结案率而仓促裁决,要避免因裁决导致矛盾激化,产生新的问题

2. 其次是加快征地补偿安置地方立法工作 制订《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和《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争议裁决办法》,建立规范的征地补偿安置体系,完成“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颁布实施。此外还要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期限、价格和面积作出限制性规定,把“三过”问题解决好。

3.完善法律条文,促进土地流转 法律应明确规定所有权归属及对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提供法律保障;对于使用权流转的补偿标准及利益分配、土地流转的管理、土地纠纷的处理等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应通过调查研究加以规定;鉴于《担保法》中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得流转的规定,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先行制定地方性的条例或办法,指定土地流转格式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对本地农村土地流转加以规范,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从而达到集约利用、规模经营的目的。应争取尽快出台《海南省土地权属确认与纠纷调处条例》,通过这个条例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法规不完善、证据不足时如何裁决、怎样认定和保持土地利用现状的问题,完善纠纷调处工作的体制机制,把省委省政府解决土地纠纷问题的指导性原则进一步具体化,落实成法规和规章。

3.大力培养农村土地市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机制 首先,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允许农村土地在一定范围内流转,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转让价格。第二、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率先在全国建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市场或管理中心。第三,健全和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户将耕地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流转,实现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第四,建立调节机制,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

4.有效发挥政府和村集体的职能 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的特点,尤其是我国(包括海南)农村的土地市场还很落后。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对土地流转有宏观上的调控。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农地资产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逐渐形成城乡地政一体化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建立约束政府行为过度干预的机制。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监控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去调整土地资源,与民争利。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须“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5.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第一,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而且,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经营环境不稳定,兼业农民非农产业收入不稳定性将使他们难以彻底离开土地。因此,应切实加快乡镇城市化进程,依靠科技进步,积极主动地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得以合理转移。第二,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直接上市交易,另一方面,要把村镇房屋纳入市场经济的商品体系,稳步推进村镇房屋商品化、社会化;停止农村宅基地的无偿分配;发展村镇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宅基地明晰产权的改革任务。第三,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形式的多元化。《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可见立法者并没有穷举土地流转的形式,农户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6.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生老病死的保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风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其次,大胆在有条件的市县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对放弃土地的农民应该在身份平等和社会保障方面提供援助,特别要强化可持续的就业能力的培训机制,以避免城市流民阶层或城市“贫民窟”的产生。

描写先行探路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会议安排,就以路为主的水、电、路交通先行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1、续建项目:通乡公路321公里,9月30日前完成所有交安设施的全部工程。

2、目标任务:一是2018年交通先行的目标任务涉及10个行政村,68.77公里通村通畅工程。

2、数据采集:214个行政村共1528条,共采集2027.06公里,截至目前道路通组路数据全部采集完成。

3、s459线和s460的改造提升。配合交投公司已完成试验段的所有前期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涉及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建专班领导小组,现正筹备启动该项目的前期相关工作。

4、抓实抓牢“回头看”工作。对我县2015年—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的质与量开展“回头看”自检自查工作,经过为期两个月的“5+2、白+黑”将2015年—2017年的9条通乡路及90余条通村公路检查完成,检查结果涉及3个片区9乡镇22个村,存在错车道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横向缩缝、胀缝没有按要求施工缝料、个别涵洞堵塞,洞口工程有破损情况、个别路段挖方边坡有“飞石”现象,导致路面污染严重,需清理等共计102个问题,对各村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达60余份,截至目前,整改率达95%以上,换回经济损失1500万元以上,确保农村公路的质与量。

5、提升交通运输执法形象

为确保汛期道路通畅、出行安全我局运管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共检查车辆1800余辆,共查获违章68次,非法营运车辆39辆,安全提示驾驶员1800余名;路政执法。净化道路环境,针对道路上出现违规加水点、砂石车装载超出货箱、砂砾遗撒路面、路面建筑垃圾堆放、车祸造成路面污染、拆除违章建筑等情况、非公路标示标牌清理,路政大队设立卡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共处理安全隐患236余次,发放宣传手册89余次;加大对客运的监管力度。为方便群众节假日及汛期安全出行,我局运管所前往县客运站、高城城乡客运公司进行检查:强化“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售检票及“小件快运”“三个100%”制度落实。

6、政务窗口提质本着“能减必减”原则,让审批更简、服务更优,这是政务窗口提质行动的主旨。截止2018年6月维修企业共增至84家,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三类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户、办理《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户、完成对76辆出租车的年审工作。同时细化具体办理内容、服务标准等,办理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7、电力建设:2018年农网改造有乡10kv大卡线工程、乡10kv线路工程、乡10kv萨安线工程、乡10kv曲河工程,都已完成前期工作,施工队伍现已进场,交桩复测。

8、村村响已提前完成招标工作,并按要求已完成资金支付60万元;户户通已安装完成498套。

9、移动:完成优化提升项目6个村,新建7个4g基站已完成前期工作及站址设计,新建太阳能改市电2个,已完成立项批复,乡传输迁改3公里,已完成前期工作及迁改设计,目前正开展招标工作。

10、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涉及全县21个贫困村、18个小康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问题,已陆续开工37个村,其中已完成建设6个村,完成形象进度60%。

11、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开展中乡村、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计划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00亩,投资8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形象进度26%,完成投资210万元。

12、电信:计划完成174个行政村有线宽带网络建设,包括106个贫困村的有线宽带网络覆盖,截至目前已完成形象进度26%。

1、受国家新颁布的《招标法》和地方招标程序及省交通运输厅新出定《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通村硬化路项目推进缓慢。

2、s459线涉及海子山自然保护区规划红线内,经多次与环保部门对接无法从红线范围抠出,严重影响该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开展。

3、因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错过施工的黄金季节,对于后期施工压力大。

按照县委政府指示,积极配合协调前期相关工作。

(1)、加快推进,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按照招标程序,进一步加快剩余通村硬化路前期工作。

(2)、加大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交通先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工作组,对各成员单位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施工单位确保按时完成目标进度,特别是年内必须脱贫的摘帽村工程建设项目。

(3)、创新机制,健全质量监督体系。按《扶贫条例》的相关要求让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采去业主,监理、农村公路实验室、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乡村三职干部都参与的立体式监督办法,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强力推进进度。另外,我局现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及时将足额资金拨付给施工方,减轻财政资金滞留问题。

(4)、注重总结,完善信息报告制度。“交通先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相关专卷,注重工作周报统计汇总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提高报送质量,制定统一标准报送格式,明确信息报送时间,确保领导小组及时全面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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