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互联网经济治理心得体会如何写 互联网的心得(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7 01:17:38 页码:9
互联网经济治理心得体会如何写 互联网的心得(三篇)
2023-01-07 01:17:3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互联网经济治理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的研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有关的策划,设计与研发。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 微信公众号(订阅号) 研发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2-1-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研发完成的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1-5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研发费用;

2-1-6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研发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2-2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等内容,双方将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确认。

2-2-3乙方将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

乙方指派的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2-2-4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的工作完成并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五万(伍万元整)

付款方式分两期 至合同签订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付首期人民币 三万(叁万元整),至系统交付使用运行一个季度(三个月)五个工作日内 另付人民币 二万(贰万元整)。乙方开具上海市普通咨询 发票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5-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7 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届时甲方有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 3 日内将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7 日通知甲方,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5无论因何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乙方均不予退还(如甲方未支付的,还应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7-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7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9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0本合同项目建设完成并且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研发实施图见附件

甲方(盖章或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日期: 日期签订地点:______

关于互联网经济治理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为了有效、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保障网络系统正常、安全、可靠地运行,保证日常办公的顺利进行,规范网络建设工作,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发挥计算机网络的作用,提高办公效率,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岗位设置

一)集团公司总部、所属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或项目部。

二)集团公司总部设网管员,子公司及项目公司或项目部设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

二、机房管理

一)机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管员专职负责。

二)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技术档案,由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妥善保管并建立机房内各种设备运行状态表。并报集团公司网管员备案。

三)机房需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设备整齐有序。由网管员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加负载满负荷运行测试设备性能以保证公司网络正常运行。(维护、维修记录表)

四)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

五)为保证机房设备运转,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机房内的电源、机柜、服务器、交换机、换气扇等设备。

六)未经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授权,严禁他人开关、操作服务器、交换机等各种网络设备。

七)未经总裁或子公司总经理批准,不能带外来人员参观机房设备,禁止在服务器上演示、查询信息,收、发e-mail、浏览网页、上qq等上网工作。

三 、电脑办公网络管理

一)电脑及其配件的购置、维修和使用。

1.需要购买计算机及其备品配件的,先由申请部门的使用人填写申购单,相应的配置型号由总裁办网管审核后执行办公物资申购程序。

2.电脑及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需外出维修的,必须填写申请单经总裁办或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外出维修,如设备未出保修期,由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通知供应商及设备售后维修部更换及维修。

3.电脑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计算机名按照统一规范来命名,手动设置ip地址,并将ip地址和电脑mac地址绑定;各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电脑及其外设办公设备,并由集团网管员备案。

4.各部门人员均不得擅自拆装电脑、外设和更换部件,确实需要打开机箱的,应通知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进行处理。

5.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上班期间使用公司电脑、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下载、购物等,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总裁办。

6.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网管员对离职人员的电脑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备案和重新分配,避免重复购买。

二)公司网络的接入、使用、维护

1.公司内外网络的建设由总裁办网管员统一规划。禁止其他任何人擅自连接网线。

2.公司的互联网对全公司开放,由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负责公司互联网的连通和权限设置。

3.网络用户不得随意移动信息点接线。因房屋调整确需移动或增加信息点时,应由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统一调整,并及时修改“网络结构图”。

4.对现有互联网用户,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将不定期检查上网记录,如其一个月的上网记录中半数的网站与其工作无关,将报总裁办或子公司负责人,执行处罚程序。

5.对于接入互联网的用户,禁止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禁止在任何时间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禁止下载、安装具有破坏性的程序或代码。

6.严禁使用公司网络搞迷信和邪教活动,禁止将保密信息上网传播。

7.禁止利用互联网络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各项内容。

8.网络出现故障,及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处理。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更改ip地址。

9.禁止任何人擅自修改机器设置和更改上网端口。

10.禁止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使用公司电脑、网络。

三)计算机软件的安装、维护

1.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必须由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统一安装。

2.应用软件的安装(除应用软件公司上门安装除外),需由使用部门申报公司,禁止各部门擅自安装应用软件。

3.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在计算机中安装娱乐性的软件和游戏软件。

4.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安装、传播染有病毒的软件和文件。

5.禁止任何人在计算机上安装黑客软件和利用黑客程序对他人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攻击、破坏。

6.对于公司购买的软件和随机附带的驱动程序光盘,由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统一管理。

三、电脑外设、办公设备及耗材管理

1.打印机按照区域划分使用,正常使用情况下,只能使用本部门或公司指定的打印机。

2.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进行处理,禁止擅自拆卸设备。

3.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必须出具故障报告,查明直接责任人。

4.需更换或者核销的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人员填写更换或报废申请交网管员(或相应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执行办公物质采购和固定资产核销程序。

5. 办公耗材的领取实行“统一管理、以旧换新”的原则。

四、信息的安全保密

一)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违反党纪国法的信息、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信息、个人隐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等,均不得在公司内部办公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盗用其他部门帐号、密码、ip地址。

三)刻意或无意泄漏经营数据的或市场经营决策的,一经查实,罚款500-1000元,后果严重者移交法律机构进行处理。

四)严格保密本公司的数据和文件,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拷贝或抄写。也不得私自通过互联网发送本公司涉密的数据和文件。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领导同意方可以进行操作。

五 、处罚

1.对上网用户在上班时间下载电影、软件等与工作无关的,或者在线音乐、在线视频等,严重占用网络宽带,导致网络堵塞,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2.员工访问了不明网站,病毒、蠕虫、木马、恶意代码及间谍软件等通过网页、email、聊天工具、下载软件等方式,侵入到内网的各个角落,严重影响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3.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炒股、购物、游戏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

4.使用bt、电驴、迅雷、网际快车、超级旋风等p2p下载软件和pplive、uusee、ppstream、迅雷看看等p2p视频软件。使得局域网网络资源被消耗殆尽,导致企业正常的网络应用无法进行,严重干扰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5.未经许可私自修改电脑ip地址,导致局域网出现ip地址冲突,电脑掉线现象,严重影响了局域网的稳定和畅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6.未经许可私自移动公司在各点分布的网络设备及布线,乱拉线等,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7.部门共用的电脑损坏,查不到责任人时,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8. 计算机使用人员负责维护计算机的清洁工作,下班后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器,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

七、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试行。

博融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互联网经济治理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xx〕4号)。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定于20xx年3月至5月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大赛,特此通知。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湖北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体在校学生、毕业五年内有工商登记注册的我校学生。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由各二级学院筛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校内比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xx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xx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xx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xx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意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xx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xx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二级赛制,其中初赛形式为各二级学院评审,决赛形式由文艺体育与教育通识课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

1.校级初赛(20xx.04.07-20xx.04.28)

各二级学院根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报名通知及要求,组织参赛团队提交相关参赛材料进行初审,遴选参加校级决赛的候选团队(至少两项),于4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交至文艺体育与教育通识课部。

2.校级决赛(20xx年5月)由教务处、学工处、文艺体育与教育通识课部、校企合作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对候选团队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决出金银铜奖若干,并选拔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三届湖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学校决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5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具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学院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评估考核。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9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填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提交至院系统计汇总。

3.报名要求: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鼓励跨院系、跨年级、跨专业组队,每队配备一名指导老师,每位老师可以指导多个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队员必须使用真实学生身份报名,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所在学院、年级、联系方式等,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切实做好大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