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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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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6篇)
2023-01-06 20:12:50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xx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一)聘用合同的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xx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乙方:

(签名盖章)

日期:

登记单位:

(盖章)

日期:

医院劳动合同书

用工单位(甲方):地址:

劳动者(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从事工作。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综合工时计算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试用期内,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原则上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六条实习的期限和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当乙方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同时享受岗位工资及相关补助,此岗位工资和相关补助的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如乙方未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仅享受基本工资。

第八条特殊情况的员工不适合本节的以上条款,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准,即上岗后,每(日、月、年)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法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权利。

2.甲方有分配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

3.有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的权利。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决定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企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的义务。

2.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的义务;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义务;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2.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3.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4.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积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3.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有热爱企业、维护企业荣誉、保护企业财产、爱护生产设备的义务。

七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按唐山市《市劳险[1995]5号》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期间的劳保用品,参照同类行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发放。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及延长变更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毁约、违约,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

2.甲方破产时可以终止合同。

3.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政策不允许甲方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

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战争)出现,可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期满时,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c、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

d、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f、其他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强迫其劳动的;

c、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服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d、乙方要求调离企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

4.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治疗期间;

b、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及延长变更

1.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同意续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如双方同意续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甲方依照条例裁减人员,六个月之内,如需录用新的同性质的人员,应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可延长合同期限至规定的假期结束。

5.对合同期满,但因工受伤或致残的职工在治疗期间或停工医疗期未满时,可延长合同期限到治疗结束或停工医疗期满时为止。

6.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甲方可变更合同调整其薪水。

九双方特别约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有侵占、挪用、贪污受贿行为或以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时,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又不具备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擅自离职的,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和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外,还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培训费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内,在未被项目选用时或冬闲无工作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单位就职,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资,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随时返回甲方上岗工作,否则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必须无条件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执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以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十八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

医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用工单位(甲方):地址:

劳动者(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从事工作。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综合工时计算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试用期内,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原则上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六条实习的期限和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当乙方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同时享受岗位工资及相关补助,此岗位工资和相关补助的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如乙方未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仅享受基本工资。

第八条特殊情况的员工不适合本节的以上条款,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准,即上岗后,每(日、月、年)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法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权利。

2.甲方有分配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

3.有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的权利。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决定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企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的义务。

2.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的义务;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义务;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2.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3.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4.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积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3.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有热爱企业、维护企业荣誉、保护企业财产、爱护生产设备的义务。

七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按唐山市《市劳险[1995]5号》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期间的劳保用品,参照同类行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发放。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及延长变更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毁约、违约,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

2.甲方破产时可以终止合同。

3.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政策不允许甲方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

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战争)出现,可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期满时,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c、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

d、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f、其他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强迫其劳动的;

c、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服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d、乙方要求调离企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

4.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治疗期间;

b、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及延长变更

1.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同意续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如双方同意续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甲方依照条例裁减人员,六个月之内,如需录用新的同性质的人员,应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可延长合同期限至规定的假期结束。

5.对合同期满,但因工受伤或致残的职工在治疗期间或停工医疗期未满时,可延长合同期限到治疗结束或停工医疗期满时为止。

6.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甲方可变更合同调整其薪水。

九双方特别约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有侵占、挪用、贪污受贿行为或以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时,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又不具备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擅自离职的,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和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外,还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培训费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内,在未被项目选用时或冬闲无工作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单位就职,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资,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随时返回甲方上岗工作,否则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必须无条件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执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以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十八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

关于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劳动合同书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实全面的告知乙方。

乙方承诺:其与其他任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实体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保证其所提供的与本人有关的所有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证明等真实无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限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_月。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工作。具体内容是: 。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3、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3、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 每天工作 ;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7、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1、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劳务报酬由基本工资 元、绩效考核 元、社保 元等,合计组成)。

2、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1、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动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 乙方因非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起仲裁、诉讼。

附件一 《员工规章制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律师提示】:

1、上述信息如有虚假,可主张欺诈;

2、通讯地址作为接收文书地址;

3、起始工作年限有意义。作为计算工龄,年休假,经济补偿金等的依据。

4、雇佣外国人需其有外国人在华就业许可证,否则为非法用工,会面临行政处罚;

5、文化程度等信息如有虚假,可以作为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当然,这些信息还是靠入职登记表或员工简历来收集。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6、通信地址很重要,可以作为将来向员工送达有关通知的依据。

7、经注册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注册的,只能经单位授权签订。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乙方提出,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完成之日止。任务完成以

为标志。

【律师提示】1、注意试用期约定勿违法,否则将直接引发多赔偿一份工资的法律责任。

2、期限要根据员工的可替换性进行合理选择,并非越短越好。期限太短的坏处是:a试用期也短,不利于考察员工;b劳动合同很快到期,很快面临是否续签的抉择,一旦决定续签,就等于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企业实际上只有一次选择是否续签的机会。可替换性的岗位,期限可以短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岗位,期限应该长一些。第一次用工时,推荐采用三年以上九年以下期限。这样试用期可以约定为六个月,有充分的时间可以考察员工。注意,现在不能说是用工期限越短越好了。

3、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将引发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除非是在合同上标明经乙方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我们所提供的范本上,一般已经表明系由乙方提出,双方同意选择下列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应该可以规避误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赔偿双倍工资的风险。

4、我们推荐尽量使用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的坏处有二:a没有试用期;b不适用所有岗位。它的好处也有两点:a如果项目结束时间不确定时,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较灵活,比如建筑行业,甚至物业管理行业(什么时候退出小区可能是未知之数);b连续订立多次也不会形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么什么岗位适合这种合同?一、项目型的岗位,即完成某个项目或任务而设置的岗位;二、可以量化的岗位,如销售,可以约定以完成多少销售量为期限。为避免终止期限的争议,可以明确任务完成以什么为标志。

5、劳动合同期限不一定等于岗位期限。例如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同样可以约定该岗位的聘用期限为两年。聘用期满,再根据考核情况及岗位聘用制度,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6、谁提出签订有法律意义?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工龄越来越长,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越来越多,一旦符合条件时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会导致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为 或 :

(一)连续 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二)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四)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五)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六)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七)绩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八)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九)其它原因: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 或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地点在上述地点之间作变更;

3、如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按公司规章制度随之变动,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律师提示】需注意调岗的具体条件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套有相应的工资标准。条款设计的目的是尽量保证用人单位取得用工的自由,能合法又灵活的调整员工的岗位和薪酬。因此:

1、工作地点精确到直辖市或地级市即可,太精确反而不利。可以列明几个工作地点供选择;

2、一般认为,空泛的约定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是无效的,所以应尽量列明在某些具体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

3、薪酬推荐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的方式。基本工资不动,通过对绩效奖金的灵活调整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这需要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高水平的人力资源管理三者配合来实现这一目标。但要注意,薪酬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标准不可取,这会导致在仲裁或诉讼中将实发工资作为工资标准;

4、适当采用计件工资形式可以减少加班费的支出。

5、加班工资、带薪休假、产假的基数可以约定吗?《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基数、休假期间工资,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为标准。上述标准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可否在工资中扣除房租、伙食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所以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应该是可以的。注意应在工资条中明确。

三、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工资为 元/月,工资构成详见工资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2、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但甲方需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且工资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4、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5、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和计划生育假期间的工资,按如下标准计发: 。但乙方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甲方不再发工资。

带薪年休假按规定不适用约定。

6、双方同意由甲方提供下列衣食住行条件,并按下列标准收费,该费用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取:

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等规定。

2、乙方工作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其岗位确定。如就该岗位甲方已向劳动部门申请了特殊工时制,则乙方的工作时间实行特殊工时制;如该岗位未申请特殊工时制,则实行标准工时制。

3、实行标准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时,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律师提示】需注意加班审批制度和特殊工时制的意义。这一块可设计的不多。约定依法办事即可,就算约定了与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特殊工时制度需要审批,否则仅仅双方作出约定是无效的。但如果该岗位的特殊工时制确实已经审批,可在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却是标准工时制呢?此时仍应按标准工时制。所以,我们在劳动合同范本中设置了比较灵活的条款,工时制由岗位是否报批特殊工时制而定。

加班审批制度的约定是为了避免加班费。加班审批制度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进一步完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的义务,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以及工作规范;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律师提示】劳动纪律的约定可在某种程度上代替规章制度。但有一定风险,需要注意。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甲方为乙方开办社会保险帐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用。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鉴于乙方已在其它单位或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开户和缴费,转出不便,乙方提出,甲方同意为其报销社保缴费,但乙方需提供有关正规票据,且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在甲方开户缴费时单位应承担社保费用部分的金额;

(3)鉴于乙方因为档案、社保手续转移困难等原因,乙方提出将甲方应承担社保费用每月发放给乙方,由其自行办理社保,甲方同意,每月社保费用按 发放给乙方。如将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则乙方应将该社保费用返还于甲方;

(4)甲方为乙方在其它单位开办社会保险帐户,依法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但劳动关系仍然建立在甲乙双方之间。

【律师提示】福利待遇这一块,为便于灵活管理,应避免将福利待遇写进劳动合同,以方便将来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约定不交社保也是无效的。那么,双方约定甲方将甲方应缴部分返还给乙方是否有效呢?无效。此时乙方仍可要求补缴社保,但如果劳动合同及工资条等显示甲方确实将甲方缴纳部分交给了乙方,乙方又主张补缴,那么乙方应将该部分费用交出,并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的费用。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待遇等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元以上或间接损失 元以上的;

d)乙方在其它单位兼职,造成甲方名誉受损,或其它经济损失在 元以上者;

e)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4、乙方应征入伍、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劳动者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甲方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律师提示】1、应将几项法定条件细化,量化。如严重失职的标准,兼职造成损失的标准;

2、“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除外。”这一条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但此时,仍然构成续订一次劳动合同。

3、除了上述法定条件外,不能再约定其它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只能在劳动纪律章中进行细化。

九、特别约定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4)甲方规章制度要求的内容。

劳动合同终止前 个月内,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者的岗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提出后正式解除前变更劳动者的岗位。(脱密期)

上述保密义务不仅应在乙方在职期间,而且在乙方离职(不论任何原因)后 年内仍应履行。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2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竞业限制的行业范围为 ;地域为 。竞业限制期间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每月底前支付。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竞业限制协议为准。

在上述竞业限制期间内或在竞业限制义务开始之前,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终止竞业限制协议。但在终止之前双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3、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管理、经营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2)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他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资料

(3)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

(4)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工作服、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5)其它交接内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超过三日仍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声明与确认

【律师提示】声明与确认也非常重要。这是为了履行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欺诈等。

1、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乙方,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均已告知。

2、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3、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包括有关劳动关系变更和解除的通知)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地址的,视为送达。

4、乙方确认,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下列“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代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代为解除。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5、乙方确认已收到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规章制度文件,确认已经充分阅读并愿意遵照执行:

【律师提示】作为规章制度公示的一个依据,不过最好再有一些其它的规章制度公示的证据。有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这严格来讲有两个问题:1、这并不能作为有效的公示的证据;2、一旦规章制度修改,会产生一个法理上的冲突。

6、甲乙双方在用工前订立本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乙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律师提示】在用工之前,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一般认为可以约定违约金。比如对那种应届毕业生。当然,这是个双刃剑,请用人单位注意使用,否则可能自己要承担违约责任。

7、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已订立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之前签订的其他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培训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以及下列录用条件:

(1)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2)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6)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8)入职后不得拒绝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9)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的;

(10) 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迟到不得超过五次,不得有旷工;

(11) 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2) 试用期考核应达到60分以上;

(13) 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

(14)其它: 。

【律师提示】录用条件可以通过四种途径约定:(1)劳动合同;(2)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函;(3)规章制度;(4)其它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果上述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2倍。

【律师提示】赔偿范围还可以修改,包括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等。

2、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2倍。

【律师提示】这种约定严格来说是无效的。但仍能起一些心理作用。

3、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律师提示】依据法律规定,就算造成损失,从工资中抵扣仍有法定的标准。

十二、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关于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召开。

本次会议由________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________日以前以____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________人,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代表________表决权。

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变更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_____章第_____条内容为:______________

三、公司于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如涉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先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公司将于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修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雷军在两会的两个提案:《公司法》修改和打造现代智慧农村

《公司法》修改:雷军一共提了四条修改意见,其中前三条 “接受人力资本出资”、“开放优先股、允许股东权利自由约定”、“解决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约定限制”、都是关于回归 “自由约定” 原则;第四条 “推行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制” 则是减少股东自由约定的障碍。

简单来讲,创投圈最熟悉的风险投资机制,如我想投资一家公司 10 万元、占它 10%的股份,这在公司法的规定下是不能实现的,它要求股东必须根据出资额的大小来占有相应股份,不能随意商谈占股比例。而我们之所以能够实际这样操作,实际上是走了比较复杂的 “打擦边球” 方式。另外,《公司法》中对于出资的方式限定较为狭隘,比如互联网公司最大的资产 “人力” 便不能算在其中,雷军希望条款能够承认更多的出资形式。而能够平衡创业者和投资人利益的优先股制度,也没有在《公司法》中体现,即使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呈现,也理解的较为狭义。

至于公司章程工商备案规则修改,则是基于我国要求公司章程必须接受工商局备案和审查,但股东约定、权利很少体现在章程中,导致容易出现创业者和股东间不知到底是按股东权利还是章程来处理问题,伤害投资人利益。

农村互联网: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约为 31.5%,只有城镇互联网普及率 65.8%的一半左右,差距其实就是机会。我国的 8 亿农民很有可能跳过 pc 信息化时代,而直接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

不过雷军表示小米公司并不会直接投身农村互联网市场,他更多的是通过其创建的顺为资本来投资相关的创业公司。

一般而言,可以把农村互联网创业机会分成农业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周边服务 (如金融、物流) 以及农村消费电商等方向,而鉴于农民生活的单调性,适合其精神需求的娱乐方式也存在较大机会。其中产前集中在农资电商、土地信息等;产中集中在农业种植技术,农机具设备等;产后则主要集中在农产品流通上,这也是目前创业项目最为集中的地方(可在 36 氪查看 “食材 b2b” 相关文章)。

针对上述领域,顺为资本已经投资了美菜、什马金融、农分期、好豆、一公里、51 订货网、快手、汇通达等农村互联网项目。

雷军对于农村互联网的提案主要提到: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智能手机向农村的供应,让更多的农民上网;鼓励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回乡创业;鼓励社会资本(非银行贷款)提供农资、农机设备等贷款服务;倡导各级政府将数据打通,通过云计算解决资源分配、信息不对称问题。

此外,雷军也对政府提出了一些额外建议,比如减少复杂的审批环节,呼吁进一步减税(高通骁龙 820 芯片成本 400 多元,但还要额外交给政府逾 19%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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