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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经纪人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演艺经纪人工作心得体会精选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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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经纪人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演艺经纪人工作心得体会精选篇(4篇)
2023-01-06 16:25:20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演艺经纪人工作心得体会精选一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艺名/昵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

3.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约。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定义解释:____________

1.1直播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些网站、移动端应用等的总称。

1.2直播id:____________指乙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和甲方开展合作后,于快手等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id号码,具体包括:____________

1.2.1 快手id:____________

二、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商演、广告代言、线上游戏代言、线上及线下商品销售等相关活动。

2.1网络演艺: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2.2线上商务经纪: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线上商务经纪,如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务经纪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合约,乙方承诺不可将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合约以外的第三方。

2.3 线下商演

甲方代理乙方进行线下商务经纪,如商业演出、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下商务活动。

2.4 商品销售: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通过个人直播间进行销售或进行线下商品销售,双方进行分成的商务行为。

三、 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约定

3.1 合作期限内,因乙方演艺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演、图片、视频、音频、录音录像制品等),其著作权、其他全部知识产权、衍生开发权、所有权、收益权及与该等成果相关的其他任何人身或财产性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自始独家归属甲方完整永久享有。甲方有权自行以任何方式处置上述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授权许可、将该等成果于现有及未来可能发明的各类媒体上进行传播或发行、以及自行或另聘他人对该等成果进行修改、改编、表演、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等),与乙方无涉。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中止、终止、解除等,均不影响甲方对本款前述权利的享有及行使。

3.2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甲方自行使用及授权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肖像、声音、影像、个人介绍等资料。

3.3 除非另有约定,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安排的演艺事务所涉甲方与第三方所签署的任何合约及作出的任何授权,其效力亦不会因本协议的中止、终止、解除等而发生变化,乙方仍有义务根据该等合约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遵守及同意相关授权。

四、合作期限:____________

4.1本合约合作期限为[三]年,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4.2本合约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六个月内发出终止合约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自动续约三年。

五、直播约定:____________

5.1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视频秀场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演艺。

5.2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____________ 28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时长4小时为一个有效直播天数)。

5.3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时长:____________ 112 小时/月。

5.4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直播约定内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进行扣减甚至解除合约。

5.5如需对直播约定做出调整和修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经纪合约补充协议》即可,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条例为准则。

六、收益分配:____________

6.1虚拟礼物收益:____________

6.1.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6.1.2 甲乙双方按 ________%和 ________%的比例分配网络平台结算的虚拟礼物收益结算。

6.2 商品销售收益:____________

6.2.1 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销售的商品,甲方按销售净利润的 ________%向乙方结算收益(扣减退换货金额)。

6.3 广告费及线下商演收益(含线上和线下):____________

6.2.1 在合作期间,乙方进行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商业演出等商务活动所得广告费及线下商演收益,甲方按收益的 ________%向乙方结算收益。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独家在全国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7.2 甲方应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关服务,对于乙方的演艺事务,乙方可提出建议和要求,但甲方拥有相关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可自主独立作出有关安排、规划并实施。

7.3 甲方统一安排乙方演艺事务收入的收取,并有权根据本协议收取服务费。

7.4 若非因乙方原因产生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的争议或纠纷,甲方有权选择协助乙方安排其所需法律服务,乙方应予以配合,相关费用支出由甲方先行垫支,并计入演艺事务服务成本费用。因此类争议及维权产生收入的,计入乙方演艺事务收入,并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比例分享。如乙方因其个人原因陷入任何争议或纠纷,甲方自愿协助其解决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基于为乙方演艺事务服务发生的成本支出由甲方先行垫付,并在双方进行收入分配时由甲方优先回收。

7.5 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协议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提出建议和安排。

7.6 甲方有权安排乙方接受演艺培训,并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乙方应予以服从、配合。

7.7 甲方承诺将在乙方年收入少于伍拾万的情况下,承担乙方每月生活开支,每个月人民币叁万元整,于每月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年收入达人民币叁拾万元以上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每月生活开支。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对其演艺事务收入进行分账。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其他任何时候,乙方应自行负担属于个人的一切开支,不得借甲方名义作任何借贷及经营,或令甲方名誉上或财务上遭受损失。

8.2 乙方保证其享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全部资质及能力,且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其未曾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合同或其他文件,且未处于任何可能与本协议存在冲突或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法律关系中,合作期间内亦不得发生此类情形。

8.3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指示,配合甲方对乙方的包装和宣传,接受甲方为其安排的所有演艺事务及就其演艺事务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协议;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将优先并保证质量的完成甲方的演艺事务安排。

8.4 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所有演艺事务乙方均应独立、亲身完成。乙方所为的演艺事务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经终止、解除,乙方均不得将合作期间因演艺事务而产生的任何创作成果中的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同或类似的构思、创意、情节、桥段、对白、人物等)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授权他方使用;

8.5 乙方保证会尽力保持最佳的健康状态,不会参与任何有危险性的活动,以免不能以最佳的状态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事务及其相关业务。为了有效维护和管理乙方的艺人形象,最大化本合同利益,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发型及头发颜色、长短,不得对五官及身体进行矫形;乙方应在甲方的允许下方可参加公众活动,或客观上以公众人物的身份出席的活动。

8.6 乙方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言行举止和道德操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乙地区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不得出现吸毒、赌博、斗殴、酗酒、嫖娼等不良行为,不得发表任何敏感性的(如政治、宗教、民族相关的)或其他有损其形象或演艺事务事业发展的言论与或为相关行为。乙方并将充分维护甲方社会声誉,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发布可能对甲方名誉造成负面影响或可能导致甲方牵涉入任何纠纷或诉讼的言论或从事此类行为。如有违背,乙方将就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不低于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8.7 乙方保证将随时向甲方提供其行踪去向并与甲方保持联络畅通,如超过【24】小时甲方无法联络上乙方,甲方有权自行做出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等),因此导致的双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8.8 乙方应向甲方充分披露与本协议签署、实施有关的个人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资料、简历、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乙方保证前述所有披露情况及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客观性与真实性。

8.9 合作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姓名(含本名及艺名),如甲方要求乙方对艺名进行更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相应安排。

8.10 鉴于传媒领域工作的特殊性,乙方理解并同意其工作时间(可能在公众假期、晚上等)及工作地点(可能于广东省任何其他地区)均不固定。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定之时间、日期和地点,参与甲方安排的演艺事务。

8.11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纪合约或有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与甲方签订本合约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

8.12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线上(互联网)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邀请乙方参与线上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合约,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线上合约。

8.13乙方同意将甲方作为独家互联网演艺分享平台,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等进行表演或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商品销售。

8.14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采取适当之行动及出具、签署有关文件(如授权文件等),以协助甲方确权、行权、维权,保障甲方基于本协议的权益及工作执行。

九、保密

9.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漏本合约和其他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合约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9.2 为履行本合约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9.3 本合约下保密义务在本合约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十、 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至少60个月全部综合收益(含虚拟礼物收益、商品销售分成、广告费、线下商演收益及其他相关收益,按乙方违约行为发生前的12个月平均值计算)的违约金。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网络平台表演的,包括乙方擅自利用小号进行表演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等商业活动;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商务经纪等活动;

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明星周边等代理;

5)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线上演艺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的;

7)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甲方其他主播或员工谈恋爱的;

8) 签署本协议前,尚未与其他经纪公司或平台终结经纪合同或主播协议的。

9) 其他经甲方认定为构成违约的行为。

十一、 争议解决

11.1因本合约引起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1.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的,甲方有权就进行诉讼行为产生的费用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十二、其他

12.1本合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约。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2022演艺经纪人工作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方:(经纪人)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乙方:(艺员)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_: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

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为期二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演艺、宣传及其他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

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

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补足退出的年限。

五、酬金、税费: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奖金和其他各项收入(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

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50%,剩余50%由甲方支配,该5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2、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1)延迟或停止一切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违约方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并将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赔偿另方,并继续履行合同;2)甲乙双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指印后生效。

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盖):乙方(签盖):签订地点:

甲方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

2022演艺经纪人工作心得体会精选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广播影视人才中介单位,乙方是一位广播影视演艺人才,经协商乙方决定授权甲方代理其电影、电视剧、广告及其它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

一、甲方为乙方演艺发展提供的免费服务

①免费为乙方建立个人艺术档案;

②免费为乙方制作个人网页;

③免费将乙方个人网页在网站上进行发布;

④免费为乙方向全国广电系统、电视台、影视栏目、影视剧组及制作单位发布信息。

二、乙方授权

①以甲方名义签署有关乙方个人对外的各种演艺活动

②甲方为乙方对外推广演艺活动时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

③甲方将协助律师事务所为乙方签约前、后及实行过程中的纠纷提供权益保障。

三、乙方同意经由甲方代理的电影、电视剧、广告及其它演艺活动的所得按照______%的比例支付甲方作为通讯、交通、劳务、代理等方面的费用。

四、双方获得的收入应自行向国家税务机关纳税。

五、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遵守由甲方做出演艺活动的安排,并安排好时间全力做好甲方安排的拍摄或演出工作。

六、经甲方介绍的客户,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在三个月内私自与客户签订了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七、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或委托他人,直接或间接收取由甲方代理的电影、电视剧、广告及其它演艺活动中所获的演出酬金,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在甲方没有演艺活动安排下,乙方可参加其它单位的演艺活动。

九、代理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的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演艺经纪人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四

漆某演艺合同修改意见

一、 甲方代理、经纪业务权限

2.2应修改为:在知会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授权甲方在本合同1.0条款中约定的演艺经纪范围内,……。

二、关于合同期限

3.1款建议建议修改为5年

一、 酬金及支付方式

4.1修改为:……第三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一个月内按附表一的比例进行分成并支付给乙方。删除:扣除服装、化妆、造型、交通、住宿等成本和应缴纳的各项税收。

附表一:艺员酬金支付表应修改为

艺员酬金支付表

货币:人民币元

演艺总收入

提成比例第一二年 甲方30%乙方70%

第三四年 甲方25%乙方75%

第五年甲方20%乙方80%

4.3条款应改为:因乙方全部演艺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总收入”,(总收入为税后),由甲方负责收取到帐,甲方缴付各项经营性税金后按比例予以分配。乙方如需向其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不得从乙方个人收入中扣付。

4.4条款应修改为:乙方提成部分,按第三方支付任何属“总收入”内的酬金当日计算五天内支付予乙方。乙方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均为税后款。如第三方需甲方出具税务票据,应由甲方出具,所需税务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得从乙方收入中扣除。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条款修改为:乙方在本合约期内的全部演艺事宜及报酬,均由甲方负责洽谈,安排和决定。甲方给乙方安排的工作如果有损乙方的形象和名誉,乙方有权拒绝。

5.9条款修改为: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协议有关的乙方心理,状态、社会关系等,并可提出各种建议和安排,但涉及乙方隐私及人格尊严的事项除外。

5.11…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赔偿金及违约金。

5.13修改为:…如维权收益不足以支付维权成本,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增加5.18条款: 为保障乙方基本生活,在合同期内,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每月5号发放基本生活费20__元给乙方,甲方保证乙方的收入每年不低于十万人民币(含基本生活费)。

增加5.19条款:乙方在服从和遵照甲方为乙方安排和决定的工作中,甲方应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每年为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至少包括: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删除6.3条款

6.6条款,在原有的内容上加上: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以下要求或安排:(1)色情的、违法的及违背社会公德等性质的活动。(2)潜在危险性较高,可能会对乙方造成身体伤害,乙方无法承担的活动。但甲方协调剧组、拍摄方采用替身演员时,乙方不得拒绝。(3)违背行业惯例,有损乙方声誉、信誉及人格的活动。

6.16删除“若需由甲方暂代支付的款项,由财务部直接从酬金中扣除”

6.20条款,30岁改为合同期内,“对外发布感情相关信息”后面加上:乙方在合约期内结婚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依甲方要求严格保守秘密。

增加6.21条款:乙方继续深造(如读研、进修、参加培训等),甲方无权干涉,在深造过程中乙方在不耽误深造的前提下可以配合甲方从事各项演艺事业。

增加6.22条款:乙方个人创作出的小说著作权及相关利益和甲方无关,若有其他形式的,再签署附加协议。

五、违约责任和赔偿

8.1条款:同时,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2条款:损失金的计算修改为:除按合同期限内,甲方实际为乙方支付“培养、培训、塑造、包装、推广、宣传”等各种投资及费用合计(这些费用扣除公司因为培养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具体收益可以参照合同4.0条款收益分配计算)外,加上甲方已代乙方签订(乙方已签字认可)的影视、演艺、音乐、广告等未履行合同的总额及违约金赔偿额。

第2款:改为:违约金计算方式为现阶段市值的30%收益(以合同签订的实际数值为准)

第3款: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承担赔付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培养实际支付成本(实际支付成本计算按本条第2款计算)以及违约金。

8.12删除:需承担违约金,并且支付甲方所有的支付成本。(理由:乙方已经承诺不涉足演艺事业了,再要乙方承担违约金显失公平)

8.13甲方存在下列行为,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承担甲方任何损失及违约金,甲方需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赔偿金不少于5年的演艺报酬50万。

8.13.2改为:要求乙方从事非法活动或者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身体健康、有损人格尊严的活动;

增加8.13.4条款:甲方未尽职在演艺等方面培养乙方,未尽职包括:没有规划或者没有按照规划内容实施等等。

增加8.13.5条款:本合同签订第二年末,乙方片酬没达到二万/集、本合约5.18条款没有实现。

六、休假安排

10.1乙方的休假申请,应提前3个月提交甲方,甲方应依据乙方休假申请调整乙方的工作日程,乙方在休假期应与甲方保持联络(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增加10.4条款:甲方应尽量保证乙方每年1个月的休假期,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保证乙方每年1个月的休假期,应按实际侵占休假期天数支付额外的补偿金(补偿金不包括在年演艺收入中)。

七、著作权

11.1删除原有条款,修改为:在合同期内,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收益中按本合同4.0条款中提成。

11.1.1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其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11.1.2非甲方自己创作和制作而享有的所有著作权,乙方享有署名权并取得约定的报酬。

11.1.3乙方表演权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11.1.4乙方因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可由甲方全权代理。

11.1.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11.3条款后加: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收益,甲方应按本合同4.0条约定予以分配。

11.4修改为:如甲方将乙方的有声或视听出版品、写真集、图书及电子出版物之全部版权转让或许可于第三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方可,版权归属以乙方许可为准。

11.5:修改为:甲方在区域内享有本条约定的著作权利,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报酬权,乙方作为表演者,在保证乙方权益的前提下,许可甲方以任何方式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所得收益按本合同4.0予以分配。

11.7修改为:甲方以本条享有之权利仅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效,合同到期后,甲方如对著作权或其他衍生权利提出异议,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注:黑体和红字部分是新修改内容和应坚持的条款。

附:如今,随着国内娱乐业的发展,演艺合同问题必须要引起我们的关注。许多民星天价赔偿案,提醒演艺人员在签订演艺合同前千万要小心谨慎。从目前大多数演艺公司提供的合同范本来看,无异于就是一张卖身契。这份对演艺合同的修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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