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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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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范文(5篇)
2023-01-06 01:53:55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在成功创成国家生态县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各类创建,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积极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等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及国家生态乡镇(街道)复查工作。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8个,省级生态街道2个,实现了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全覆盖,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省级绿色家庭15户,省级绿色学校5所。

2.系统推进生态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_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并经省、市专家组审核后修改完善,目前已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预计近期将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编制完成《_县环境功能区划(修改稿)》,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报省环保厅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省环保局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县人大审议。编制完成《_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规划(初稿)》,并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下一步将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新修改的指标体系及所征求的修改意见,对《_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年底前完成该规划的专家评审、报批等工作。

3.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宣教工作。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为目的,积极参与省市各类宣教活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和浙江省生态日为主战场,结合3.15便民服务、科技活动周、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同时,加大了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主要媒体的宣传力度,通过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的大环保宣教工作格局。20_年上半年共发放生态环保宣传资料20__余份,参与人数达1万余人,涵盖9个社区、5所学校、50余家企业。

(二)全力做好工业污染治理

1.开展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东金属工业园区内废水排放企业为整治重点,指导各企业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将厂区内可循环利用的水回收再利用。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商在城东金属工业点建立污水管网。开展阀门铸造行业整治,做好阀门企业昼夜的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并完善方案,严格要求整治企业按验收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30家阀门铸造企业在进行燃料改造、安装大气、水污染治理设施后,投入试生产,正在进行验收监测。

2.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木制玩具行业、阀门铸造行业的有机废气、燃煤锅炉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调查,大致摸清了我县污染源情况。指导木质玩具企业、阀门铸造企业通过安装除尘设备、使用生物颗粒等清洁能源代替煤炭等方式,减少烟尘排放。截止目前,东泽、汉威、立信、凯盛等23家阀门铸造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已完成生物颗粒或天然气替代燃煤,在节能减排、大气环境保护以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均发挥了一定效用,烟尘污染整治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以滚漆行业为突破口,逐步开展木制玩具行业整治。

3.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_年3月9日召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题会议,传达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布置20_年_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要求联合全县力量对我县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梳理。4月15日发文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_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综合调度、督促指导等工作。制定出台《_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了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检查工作的任务、范围、重点、要求等,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检查

对群众举报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上半年,共处理环境信访投诉41起,共出动200余人次,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为保证“三废”的达标排放,我局执法人员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依法对全县内各排污单位的生产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上半年,县环境监察大队共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份,立案查处6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1.5万元,责令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努力提高我县的环境质量。

(四)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1.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20_年我县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要分别削减0%、0.8%、0%和0%。按照早规划、早准备、早落实的工作要求,截止6月份,我局共上报了7个项目的减排材料,预计可实现的减排量为化学需氧量101.36吨、氨氮19.18吨、二氧化硫9.22吨、氮氧化物1.23吨,比去年同期分别削减9.4%、15.72%、5.08%和0.6(氮氧化物减量不包含机动车减排。另外,以上数据为我县初步计算数据,尚未通过省市环保部门审核、确认)。

2.开展环境统计工作。以40家工业源,9家农业源,2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为重点调查污染源,采用“一家一户”调查方式详细调查污染排放情况,非重点调查污染源污染排放情况采用排放比例估算。经统计,我县20_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为:化学需氧量2150吨(其中工业470吨);氨氮244吨(其中工业7.3吨);二氧化硫363吨(其中工业344吨);氮氧化物399吨(其中工业91吨)。

3.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建设专项行动。由发改部门牵头,编制了相关工作方案,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项目,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实施天然气、生物颗粒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目前,全县已铺设天然气管道17公里,首家使用天然气企业—浙江隆程锻件有限公司正式投入生产。

4.开展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专项行动。出台《_县限制“黄标车”及无标车通行方案》、《_县“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等文件,并划定无绿色环保标志限行区域,根据省市下达任务,20_年我县需淘汰“黄标车”556辆,截止6月30日,我县已淘汰123辆,完成年度任务的22.12%。

(五)进一步严格环保审批和监管

1.严抓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建立规划环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环评审批。20_年上半年共对41个建设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无化工石化、火电及“两高一资”等项目,环评执行率100%。成立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组,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_﹞5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出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方案》,并对我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验收。

2.严抓企业排污监管。根据省、市已经出台的文件、管理办法和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及刷卡排污、排污申报和收费工作,现已委托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木质玩具行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同时,为认真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年初起开始准备排污收费工作,将部分之前未交的企业,通过电话、发通知书等各种方式对其进行催缴补缴排污费,并要求部分企业做了从新申报核定工作,为今年完成排污收费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3.严抓辐射、危废管理。拟制出台《20__年辐射管理监督性监测计划》,对13家阀门铸造企业和4家医院开展现场检查,要求新增企业完成“放心熔炼企业”创建。同时,按省市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企业按时报送危废台账,做到全过程监管。

(六)扎实开展环境质量监测。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截止6月底,共获取水环境监测数据1389个,其中地表水监测数据1065个、饮用水源监测数据252个、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数据72个。从10个地表水水质断面的监测分析状况看,均能符合地表水功能要求;雾溪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全部指标符合饮用水源要求;交界断面水质符合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2.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_年6月共获取酸雨有效监测数据144个,降尘有效监测数据6个,大气有效监测数据25808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167天,优良天数为160天,优良率为95.8%。据_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统计显示,我县pm2.5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要求。

3.县城噪声环境质量状况。20_年5月已完成功能区噪声(四个测点)的监测任务,共获有效监测数据480个;完成区域噪声100个网格测点的昼监测,共获有效监测数据500个;完成交通噪声20个测点的监测,获有效监测数据100个。监测结果显示我县噪声质量状况符合功能区要求。

(七)积极做好国卫复评各项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_县环保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责任到各个科室,并确立巩卫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二是组织专员对于网格化卫生进行每周巡查,上街引导引导交通秩序、纠正非机动车停放、清理街面显见垃圾、劝导不文明行为,并对网格内存在的问题拍照记录,及时向国卫复评办进行反馈。并每月一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深入网格开展网格大清扫,及时清理网格内垃圾、废弃物,确保网格整洁;三是建立健全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积极做好单位环境卫生管理。设置单位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开展单位内部健康教育活动;四是牵头制定了《_县中心城区洗车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联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成立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洗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洗车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巡查人员50余人次,责令15家存在问题的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洗车店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对整改不到位10家洗车服务经营户发放了整改通知书。

(八)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在全局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使全局党员普遍接受一次党章党规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自我要求更加严格,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更为明显,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二是对本单位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时学习通报相关案例,建立必要的相互提醒机制,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争当“三员”活动,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结对联系村、企业、项目等制度,切实帮助联系村、企业、项目解决实际问题。

二.上半年工作亮点

为深入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全面落实省市领导对阀门铸造等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我县对阀门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成立阀门铸造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局牵头制定了《_县阀门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_县铸造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要求》等文件,要求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新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切实落实污染防治责任。截至目前,已有30家企业投入改造、提升,6家企业处于关停状态。待全县所有阀门铸造企业完成生物质颗粒(电能、天然气)替代燃煤改造后,将减少煤炭消耗12019多吨,新建水膜除尘、脉冲袋式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80余套。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减排形势严峻。首先,国家对减排认可有一套严格的细则。例如:结构调整项目需特定行业及需要政府关停文件才能认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工程减排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因此,目前我县已基本无可靠的工业减排项目。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的增量也增加,需要更多的减量才能将其消化,减排压力大。

(二)群众对电磁辐射的投诉日趋增加。由于宣传不到位,居民对电磁辐射知识一知半解,对基站辐射问题感到恐慌,引发的投诉越来越多。部分移动基站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现象严重。此外,由于时间及项目申报的问题,我县的电离、电磁辐射监测设备还未配备到位,只能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协助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力量薄弱。

(三)“治气”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受外来污染输送影响显著。从监测数据来看,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受县域外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显著,来自北边的雾霾对我县的空气质量冲击明显。要实现我县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既定目标得以完成,必须更加关注外来污染输送的影响。二是我县部分企业缺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而治气成本投入较大,企业难以承担,导致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即使安装,也不投入使用,污染物直排问题较为普遍。

(四)“低、小、散”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目前我县木制玩具存在“低、小、散”现状,小玩具企业土规、城规不符,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存在较多,企业污染治理难度大。部分企业缺乏污染防治设施,而治理设施成本投入较大,企业难以承担,一些企业即使安装污染处理设施,也不投入使用,污染物直排、漏排、超标排放。

(五)环境执法过程中各部门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在许多情形下,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变成了环保部门对所有环保任务实施统一牵头管理,出现了谁主张、谁负责的怪相。相关部门对环保工作的分工负责变成了环保部门一家负责。而环境问题往往涉多个职能部门,不是单一部门能够解决的。

(六)队伍能力建设仍亟待提高。目前我局行政编制6名,监察大队编制4名,监测站编制10名,存在人员编制偏少、专业人才匮乏、技术装备紧缺等问题。在当前环保工作任务多、工作标准要求严、人民群众环保诉求高的形势下,在一定程度上比较难以应对。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__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国为理念,推进新《环保法》实施,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保工作。

(一)统筹做好四个继续

1.继续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一是继续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紧紧围绕“一年变净,两年常清,三年成景”的奋斗目标和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化“五水共治”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指导、配合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做好水环境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全县治水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按照《_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20__-20__年)》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烟控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县全面开展阀门行业烟尘治理和木玩滚漆企业的粉尘和油漆废气整治工作,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并结合浙大专家制定的治理方案,加快全县“低、小、散”企业的转型升级。在全县阀门、铸造行业推广清洁空气行动,利用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代替燃煤,减少烟尘污染。

2.继续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继续督促_县污水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及早发挥减排效应。继续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做好做实项目支撑材料,提高项目认可率。继续挖掘减排潜力,积极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减排工作瓶颈。继续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环保执法监管,积极推进企业排污权交易与刷卡排污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继续深入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

3.继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完善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根据计量认证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实验室进行合理的布局和相应的改造,添加应急监测相应设备,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完善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加强监测人员的业务培养,派人参加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把现有的人员培养成某项目精通各自监测业务的骨干。

4.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周一夜学、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灌输,不断地敲警钟,自觉牢固树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认识,正确判断当前环保系统反腐倡廉所面临的形势,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三个力度

1.加强环境准入力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不批”原则,凡是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项目一律不允许落地建设,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为发展生态工业把好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_﹞5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方案》,对我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验收。

2.加强环境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环境违法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取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方案》,对我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验收,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为我县“美丽县城”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3.加强生态创建力度。进一步巩固国家生态县创建成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重点抓好《_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规划》及《_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的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保护绿水青山,做大生态经济,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

2022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二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建设“两美”为目标,落实“杭改十条”,打造“最严品牌”,汇聚力量,坚定信心,着力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一年来,工作有序推进。

一、20xx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到11月30日,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05天,优良率61.1%(按照aqi评价),全市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72.3%,我市河流交接断面考核良好,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把握龙头,推进“五水共治”。

“五水共治”是治环境、促转型、惠民生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穿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勇挑重担,承担了“治污水”这项大拇指工程,在“五水共治”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1.重落实,全面布置各项任务。制定了《杭州市“治污水(清水治污)”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和《杭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下发了《杭州市治污水20xx年实施计划》,将“治污水”任务分解落实。认真贯彻全省钱塘江水治理和河长制会议精神,牵头杭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并运行“月报、季报、督查、例会”等工作机制,制定“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导则和河长公示牌规则,督促各地制定并下发“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目前1117条乡镇(街道)以上河道已制定“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全市已设置河长公示牌1372个。

2.抓重点,有效推进清水治污。全面开展清除“黑河、臭河、垃圾河”行动,对排查锁定的71条垃圾河、193条黑臭河,全力以赴,截止11月底垃圾河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黑臭河已治理415公里,完成年度目标长度的62.3%。实施阳光排口行动,完成城镇污水管网建设88公里,占年度任务50%。拟定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方案,明确了20xx年工作任务,开展了各地完成项目的督查,其中737个行政村已完成图纸设计614个,完成招投标461个,已开工建设197个。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企业进行督办,截至11月30日,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22家企业均已完成关停、搬迁或取缔整改。

3.浓氛围,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结合治水主题,积极开展各类相关活动,浓厚“治水”氛围。组织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五水共治”媒体采风活动,举办全市中学生“五水共治”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围绕“五水共治”主题在王马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参加了“五水共治全民参与志愿行动”之“小鱼治水”,“世界水日”的宣传活动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三江两岸”优势和“四边三化”成果,不断亮出杭州“治水”金名片。

(二)紧扣重点,推进大气整治

大气污染是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是“向污染宣战”的主战场。我局严格按照张鸿铭市长提出的“防、治、建、管、倡、保、考”七字方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

1.强制度,加快防治方案出台。印发实施《20xx-20xx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制定了杭州市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考核办法和目标责任制,并成功将大气整治专项考核列入20xx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和区、县(市)综合考评。继续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体系,完成各地各部门子预案审核,启动3次iii级应急响应,为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体系积累了经验。(面试网 )

2.促转型,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无燃煤区”建设,主城区纳入无燃煤区关停或改造的78台燃煤锅炉有68台已完成治理。完成了萧山和余杭区化纤、印染行业55台导热油锅炉煤改气工程。中策橡胶启动了1台锅炉的尾气深度处理试点,半山电厂1台燃煤机组已经停产备用。完成114家污染企业淘汰或停产。全市91台35吨/小时以上电力热电锅炉中有84台完成脱硝工程,全部15条水泥生产线均已完成脱硝。

3.多举措,开展各个专项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工作,联合浙江大学成立调查小组,赴经济技术开发区、桐庐、临安、建德等地开展制笔、印刷、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实地调研。加大高污染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根据省环保厅今年布置了5.1万辆淘汰任务,持续加大力度,年已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6545辆(其中黄标车18967辆),完成黄标公交车淘汰225辆,另有400余辆正在办理淘汰手续。持续开展主城区降尘数据每月统计发布等相关工作。

(三)立足本职,打造“最严品牌”

通过执行最严格审批、最严格监控、最严格治理、最严格执法、最严格制度,着力打造全国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让环境违法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1.磨利剑,加大违法震慑力度。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经过连续9稿的反复讨论修改,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的意见》(杭生态办〔20xx〕28号,简称“最严20条”),召开记者发布会进行通报,并进一步细化条文,将其纳入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着力让“最严20条”成为高悬在环境违法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该项工作省环保厅以简报形式全省转发,并得到环保部的肯定。

2.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最严20条”精神,持续开展重污染行业企业整治执法、局领导带队开展“零点行动”、市级重点污染源监察执法以及各类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环境违法保持高压态势。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0个,处罚金额2803万元,共移送公安部门15个环境犯罪案件(部分仍在调查处理中),刑拘9人,判刑1人,取保候审9人。

3.求突破,加大行业整治力度。当前,行业整治已经进入克难攻坚阶段。今年来持续通报各地整治进展并上网公开四大行业“三个一批”整治企业状态信息,连续召开6次重污染行业整治相关会议,先后开展5次现场督查、3次突击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组织实施印染、造纸行业整治“6·30零点行动”,力求有新的突破。目前,全市拟整治印染、造纸、化工三大行业总整治完成率为56.9%,制革行业整治已经完成。

(四)围绕目标,加强生态建设

结合省委“两美浙江”和市委“美丽杭州”目标,根据“杭改十条”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美、发展美、人文美、生活美的有机统一。

1.推改革,加快“美丽杭州”建设。召开第一次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杭州”建设)委员会专题会议,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杭州”建设)委员会,明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分工。开展美丽杭州建设专项督查,根据结果拟定工作汇报。加快立法保障,《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环境教育条例》等立法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开展局系统部门职责和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对现有的488项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削减50%的目标。

2.重考核,加快生态目标落实。梳理拟订20xx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出台配套了评分细则,将五水共治、大气整治、行业整治、公众满意度、节能减排纳入一票否决指标,突出治水、治气、治废,优化考核体系,完善评分规则。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分解落实20xx年度生态省考核整改意见。强化绩效考核和资金审计,及时开展中央节能减排资金和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资金的申报和资金预拨。

3.抓示范,加快生态城市创建。通过努力,4月24日杭州市省级生态市创建顺利通过现场考核验收,成为我省首个通过现场验收的地级市。截止11月底,我市已有临安、桐庐、淳安、西湖、余杭、江干6个区(县、市)通过国家生态区(县、市)命名验收或技术核查,创建成8个省级生态区(县、市),累计建成118个国家、131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63个市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和768个市级生态(文明)村。

(五)强化约束,加快减排进度

总量减排是硬约束,是促进结构转型、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我局始终以市场化为主要手段,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力争提前完成“”总量目标。

1.设目标,落实年度减排计划。20xx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削减3.52%,氨氮削减3.83%,二氧化硫削减4.80%,氮氧化物削减6.58%,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根据核定结果,对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定,并对各地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根据省政府要求,明确20xx年我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在20xx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分别削减2.0%、2.0%、2.5%和3.0%,由此确定今年减排项目281个,目前已完成170个,完成率60.5%。加快脱硝进度,完成杭联热电等5家企业28台锅炉的验收工作。

2.优机制,深化资源量化管理。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目前已初步完成主城区90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配额分配核准,累计完成排污权分配企业1335家。进一步做好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5月30日开展了20xx年第一批排污权交易竞拍会在杭州市产权交易所顺利举行,指标首次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全省首次交易这两项指标),成交金额3595.8万元。加快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截止11月25日,全市应安装的总企业数为261家,已完成设备安装208家,完成率80%,已联网144家,联网率55%。

3.拓平台,推进减排制度创新。拟定《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和管理规范》,研发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系统。强化排污权指标登记交易制度,着手排污权登记办法、排污权质贷款抵押办法等相关法规拟制和排污权登记、交易网络平台系统研发。初步建立排污权指标基本账户制度,实现对各地排污权指标收入、支出和结余的量化管理,落实差异化减排激励、排污权指标激励、超额减排激励、淘汰落后激励及先进地区激励等措施。开展20xx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已获得2.24亿中央资金的安排。

(六)把握底线,确保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是基本底线。通过一手抓固废监管,一手抓辐射监管,着重在应急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在环境信访处置上下功夫,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1.抓预防,加强固废辐射监管。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地一策”大盘点行动。进一步对危废、污泥刷卡转运工作进行提升改造,加快视频监控点和车载gps的安装并网。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法检查。加快清洁土壤行动,完成了长河化工退役厂区污染治理验收工作,推进庆丰农化、滨江“三化厂”等地块的修复工作。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作。开展全市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及时核实全市放射源档案资料和射线探伤装置,进一步巩固深化“绿色和谐电磁”创建活动。

2.打基础,加快应急能力建设。持续做好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工作。出台了《杭州市将军岩断面水质异常预警与响应机制》、《钱塘江流域水质异常环境应急联动工作规范》、《杭州市环保局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异常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等应急规范性文件,筹建杭州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网络和应急救援队,搭建杭州市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平台。今年以来已妥善处置钱塘江源水嗅味异常、桐庐四氯乙烷泄漏事故等13起环境应急事件。

3.重沟通,加大信访维稳力度。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处理环境信访4036件,比上年同期2121件上升90%。面对环境信访如此高发态势,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采取局领导带案下访、重点信访包案、局领导带队夜查信访突出环保问题等途径,提前介入,真心沟通,化解矛盾。积极协助做好千岛湖引水、九峰垃圾焚烧项目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二期(立佳环保)、原庆丰农化等相关环境问题的维稳工作。

(七)夯实基础,加强能力建设

始终把固本强基作为首要任务抓好抓实,加快以“智慧环保”为核心的软硬件基础建设,激发干部活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

1.强技术,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加快“一源一档”数据库的补充更新,已累计统计2275家污染源数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一体化系统建设和环境应急管理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环境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努力打造环保“大数据”,进一步消除“信息孤岛”效应。监测能力建设得以加强,年共获取监测数据290万个。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三个率”(自行监测率、传输有效率、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基本达到了国家考核要求。推进城市通风廊道、千岛湖生态安全等重点课题研究,开展全市环保产业调查和环保生态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绩效跟踪工作。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特别是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修编工作顺利推进。

2.振士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局系统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和长效机制建设。启动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举办局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共约120余名干部参加。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建立电子数据库。继续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和理论学习计划,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3.提作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八项规定”等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开展20xx年“廉政工作日”和“廉洁环保”主题教育活动,明确20xx年度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处理了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开展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和局系统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等作风建设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

二、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三大环境矛盾依然突出。“五水共治”考核总分1000分,我局牵头的“治污水”工作就占420分,考核压力非常大,然而由于市政管网不配套等原因,全市仅五城区就有约15万吨/日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我市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城市河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繁重。今年1-5月份全省交接断面考核,我市为唯一不合格城市。大气整治方面,煤改气推进困难,工业用气价格居高不下,天然气管网铺设进度缓慢,要完成省里布置的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和淘汰5.1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任务难度极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调查和治理也遇到众多困难。全市仍处于大建设阶段,全市仅工地就有近4000个,工地扬尘对大气影响较大。今年1-5月全省11地市空气质量排名通报中,杭州位于第8(其中5月份排名第9)。土壤治理方面,管理形势依然严峻,危废处置违法行为高发,且处置项目落地困难,邻避效应明显,处置能力难以满足管理要求,同时土壤修复任务艰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仍然任重道远。

二是部分重点任务依然滞后。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进展慢,批建不符普遍存在,特别是萧山区51家印染和79家化工企业提升整治进展滞后,在全省处于倒数,影响杭州全市的进度排名。总量减排依然困难重重,部分国家重点项目进展缓慢,无论是排污权交易、刷卡排污、许可证统一管理都存在任务重、难度大等问题。生态创建方面,目前萧山、富阳、建德离国家生态区(县市)命名还有较大差距,故我市按原定计划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压力较大。另外当前“四边三化”等工作趋于停滞,部分地区机构、人员涣散,工作推动困难。

三是系统基础能力依然薄弱。当前环保局有14个非常设的临时办公室,不仅要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而且还要牵头协调全市大气整治、“五水共治”的“治污水”等工作,实在不堪重负。且随着公民环境意识的提升,凡是涉及到水、气、土壤、噪声、辐射等各种环节问题,首先对牢环保局,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投诉应接不暇。再者经过多年粗放式发展,环境容量已经到达饱和临界点,稍有不慎就容易酿成环境事故,加上当前各类监测、监察硬件配备跟不上,监管不到位的问责风险时刻存在。另外年底要通过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三个率”的“一票否决”考核也有大量工作要做,系统内干部职工心理压力普遍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以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为指导,以治水、治气、减排为突破口,通过最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全力以赴建设“两美”杭州。

(一)有序推进“美丽杭州”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生态文明形势分析会相关准备工作。针对11月份“美丽杭州”建设督查的问题,组织各地整改并做好后督察工作。加快建立环保法庭、环保公益诉讼试点,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形势分析例会、重大决策公众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创建”,进一步抓好“杭州环保”微传媒建设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完善跟踪督查、月度报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快立法调研,完成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生态补偿资金及生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调研或修订研究。加快杭州市水、气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特别是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需要请各地政府向省环保厅多汇报沟通争取支持。

三是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生态省目标任务的动态管理和评估,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开展市县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动态通报和预警,进一步提高考核刚性。

四是围绕工作大局做好服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和社会考评意见整改,继续做好九峰垃圾焚烧项目等重点项目服务工作。加快完成“三江两岸”年度工作进度,确保“四边三化”工作通过考核验收。

(二)有序推进“治污水(清水治污)”工作

一是加快歼灭垃圾河,快速推进黑臭河整治。会同治水办、林水局督促个别区、县(市)尽快集中兵力组织会战,尽快启动剩余黑臭河治理,对清洁后的垃圾河进行长效保洁维护。

二是实施交接断面水质改善应急措施。市本级与萧山、余杭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对渡船桥、萧山市出口等断面要会同市、区两级农业、林水、城管部门联合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有序管控支流水闸,增加配水量,加快断面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提升水质质量,确保年底省对市考核良好,争取优秀。对省控断面功能区水质超标的7个点位要采取针对性的“治水”措施,确保水质稳步改善。

三是巩固深化河长制和阳光排口行动。重点做好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方案的编制和标牌规范化提升工作。组织河长制督查,做好我市钱塘江和五常港河长制推进工作。结合“一口一档”和“一源一档”的调查基础,推广规范“阳光排口”行动。

四是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按时完成水源保护区内违法企业关停搬迁和清理年度任务,开展苕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薄弱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力度,确保完成737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三)有序推进“大气整治”工作

一是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推进杭钢搬迁等重点项目进度,制定实施更严格的重污染高耗能产业关停淘汰政策,确保今年全市企业关停转迁及淘汰落后产能255家以上。继续深化“无燃煤区”建设和清洁能源改造。

二是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加快黄标车淘汰,确保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5.1万辆任务,主城区淘汰所有公交黄标车。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和加气站配套建设。

三是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控制。推进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全面启动11个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的调查和治理,完成省下达的105家化工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年度治理任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完成杭州市气候专项规划调研,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科技预警体系建设。完善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加强扬尘和油烟科学治理。

2022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认真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精神的通知,切实着力加强辖区内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做好xx辖区的社会面治安管控,确保我区重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要充分认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管控、治安乱点整治等重点工作,全警动员,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工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分局成立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政委史新业担任组长,其它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实施,协调各部门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管理工作

1、严格内部单位安全管理,消除各类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治安大队、维稳大队和各派出所要监督指导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认真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重点对各级党政首脑机关和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暖、油等单位及金融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重点要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内部安全。要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大型企业、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

2、严格危险物品管理,杜绝各项管理漏洞。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治安大队协同各派出所对辖区涉枪涉爆涉刀涉剧毒化学品单位进行一次全面、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摸清和排查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涉枪涉爆涉刀涉剧毒化学品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和漏洞。要充分发动群众,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大对流散社会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和剧毒化学品的清查收缴工作。要切实做好场所管理工作,尤其对酒吧、水吧、烧烤店等自用刀具、易燃易爆液化气的管理,明确管理人、使用人,做到不发生持刀伤害案件和火灾爆炸案(事)件。

3、严格特种行业管理,净化社会环境。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整顿,对经常发生案件或屡出治安问题的场所,将严格按照《xx公安派出所实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4、强化重点地区巡逻防控,严防各类案(事)件的发生。巡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进一步严密社会面巡逻防控,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科学调整警力部署,认真开展街面巡逻工作,切实增强见警率、管事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信息中心要加强视频监控巡逻,强化视频监控与街面警力的实时联动,切实增强打击防范的针对性、实效性。

5、开展重点区域清查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分局以各部门为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清查行动,集中清理暂住人口、中小旅店业、出租房屋及“五小场所”,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消除治安隐患。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工作

1、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各派出所要以大走访活动为载体,加强与政府的“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的联系协作,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风险点,特别是对有上访闹事苗头、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上访老户进行彻底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掌握各种苗头和线索,掌握策划者和组织者的活动情况,将一切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情况和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向分局“重点领域、重点人口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分局将及时向xx区委、政府报告情况,各派出所要协助有关部门力争化解一批、缓解一批、监控一批,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进京上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稳控劝返工作。

2、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严防漏管失控制造事端。进一步强化重点人排查管控措施,对辖区已经摸排出来的各类上访重点人、刑释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扬言报复社会等高危人员,要一一纳入视线,切实把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落实到人,做到管得住,不失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尤其是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按照任务分工,做到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督察部门要加强督察,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部门要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哪里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禁相互推诿,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总负责,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具体人员,务必使此项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2022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四

年来,在县委政府及林业、公安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开展了各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的森林公安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度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以下述职,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履行职务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增强组织领导能力。自担任森林公安局长以来,在抓好全体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加强自身的学习,自觉投入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学习活动中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从而进一步树立忠诚可靠、执法为民、情趣健康、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并在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万佘元对全体民警进行了培训。着力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

2、发挥职能职责,为“封山育林”保驾护航。按照县委、县政府“封山育林”的重大决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思路,一是深入开展林业严打整治行动。截止20xx年11月底,我局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109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治安案件7起,林业行政案件82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1人(次),其中:刑拘14人,逮捕7人,起诉4人,林业行政处罚98人次;收缴木材67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二是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森林火灾。为依法打击失火毁林违法犯罪,遏制森林火灾案件频发态势,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在高火险期和“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调派民警到林区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针对森林火灾高发期,我局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民警严阵以待,努力做到快速、及时出警,切实加大森林火灾查处力度。截止20xx年11月底,查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4起,逮捕3人、移送起诉1人。

3、合理配置警力,科学搭建森林公安局的基本框架。以基层派出所为骨架,先“强筋壮骨”完善基层派出所建设。森林公安局已经正式升格为正科级单位,下属的三个派出所也升格为副科级单位。20xx年,荷塘派出所、神泉派出所相继搬进了新建办公楼,并配备配齐了办公设施,20xx年新建了六市派出所办公楼,已经于8月份搬进去办公,实现了我县森林公安没有基层派出所到现在三个派出所覆盖了重要林区,派出所从无房到全部有办公用房。为了充分发挥战斗实体的作用,在克服警力少的情况下,科学地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地界定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按照警力倾斜于基层,将素质好、文化高、业务精的民警充实到一线,新招的两名民警全部充实到一线办案部门。集中警力、装备,造成声势,打出威风,实实在在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森林公安形象。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案件质量。在贯彻执行以《人民警察法》为龙头的公安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民警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针对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出错的环节、办案程序不够规范的现象,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中有几项硬性指标:一是法制部门每年集中组织法律专业知识2次,考试1次,并全年组织庭审旁听不少于2次;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比活动,并形成材料在局通报反馈,年终评出最差、最佳刑事、行政案件,从各个方面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把民警的执法活动全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5、从优待警,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森林公安体制不顺等客观原因造成民警政治待遇低、从优待警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今年来,我县森林公安局规范了名称,理顺了管理体,恢复组建了三个副科级派出所,提高了单位级别,扩大了执法权限。在封山育林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新建改建了三个派出所办公大楼,购买了三部新车及六台电脑,一台复印机,六台打印机。购置了全套办公用品,对民警享受的各项福利,如住房公积金,从20xx年开始,从原先的5%比例提高到了10%。从关心民警身体出发,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了体格检查。保险等待遇问题也有大的提高。这样,有利于把从严治警、高标准建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的统一起来。

6、加大投入,强化森林公安宣传工作,改善森警形象

公安宣传工作历来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情况和英雄事迹知之甚少,对此,针对有典型的案件,比如森林失火的案件,从20xx年开始,每年在县电视台至少制作3至4个专题片或新闻短片,积极向内部刊物投稿,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外界宣传森林公安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深入了解森林公安,熟悉森林公安,理解、敬重森林公安,从而树立起森林公安的整体形象。

二、廉洁自律情况

我是从普通民警慢慢成长起来的,去年2月份从地方公安调入森林公安,深感责任重大。因此,本人在工作上倍加勤奋;在生活上廉洁自律,随时随地严格要求并时时告诫自己,森林公安局长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法律赋予的,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及亲友谋取任何私利,这是我做人做事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班子实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凡遇干部使用调整、重点工作、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活动,假公济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并拒礼拒贿3次,估价1.2万余元。 在生活上廉洁自律,不讲排场,不图享受,严格要求自己。

虽然今年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相差甚远,在工作中也仍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我局办公大楼建设工作还没有启动。装备还有待于改善。在办理各类案件中还会受到这样那样因素的影响,使得我们的办案还不是很规范。

但是,我相信,有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全局民警的齐心协力,xx森林公安工作前景将会更加美好。在下步工作中,我将带领全体民警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和县委、政府对森林公安工作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固本强基为动力,趋利避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推动xx森林公安工作更上新台阶,为我县林业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2022公安局环保党课心得体会总结五

第一条为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括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

重点人口管理为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严禁对外泄露。"重点人口"为公安机关内部用语,严禁对外使用。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嫌疑的人员应当列为重点人口: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1、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投敌叛变、叛逃等活动嫌疑的;

2、有参与动乱、骚乱、暴乱或者其他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嫌疑的;

3、有组织、参加敌对组织嫌疑,或者有组织、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的组织活动嫌疑,或者与这些组织有联系嫌疑的;

4、有参加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嫌疑的;

5、有故意破坏民族团结,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等宣传煽动活动嫌疑的;

6、有从事间谍或者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嫌疑的;

7、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二)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1、有杀人、强奸、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嫌疑的;

2、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私财物嫌疑的;

3、有放火、爆炸、投毒,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或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活动嫌疑的;

4、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嫌疑的;

认有参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或者参加境内黑社会性旗的组织及犯罪团伙嫌疑的;

6、有伪造、变造货币、国库券及有价证券或者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货币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活动嫌疑的;

7、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贷款或者进行金融票据、信用证、搐用卡、保险诈骗等金融诈骗活动嫌疑的;

8、有经常聚众赌博或者聚赌抽头嫌疑的;

9、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活动嫌疑的;

10、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四条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一)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

(二)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第五条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由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逐人整理列管(撤管)材料;填写《列管(撤管)重点人口呈报表》或者《派出所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审批。

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核报地市公安处、局审批。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负责重点人口日常管理工作,户政(治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作,有关业务部门应当协助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第七条重点人口管理以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为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点人口由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芒应当通过人口调查、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案件查处、群众举报、档案材料清理、情况信息通报、治安耳目提供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列管重点人口。

第九条重点人口管理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要紧密依靠群众,严格掌握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法。

(一)谰查了解。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应当深入辖区开展调查,澄清重点人口底数,熟悉每个重点人口的身份情况、别名、绰号和体貌特征以及主要问题、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等基本情况,掌握重点人口的现实表现,及时发现新的列管对象。

(二)查证核实。对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和转递的各种信息材料,应当调查核实。对需要侦查的重要线索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通报侦查部门;对不够打击处理的应当做好材料积累工作;经查证核实嫌疑被排除的,所列人员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经考察确已悔改的,应当撤管。

(三)重点控制。对有重大现实危害的嫌疑人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应当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掌握动态,严密控制。

(四)积极疏导。对因矛盾纠纷激化可能键而走险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靠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协同其亲属共同进行教育疏导,及时缓解矛盾,

(五)帮助教育。对25岁以下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人员,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帮教工作小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第十条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通报协查制度。现住地公安派出所在暂住人口管理中发现和列管的重点人口,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通报、了解掌握重点人口的基本情况;对人户分离或者暂住的重点人口,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了解掌握其去向,及时将列管依据等主要情况书面通报给现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材料转递制度。政保、经保、治安、刑侦、边防、出入境管理、文保等业务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在查处各类案件时,应当将可能涉及重点人口的信息材料及时转递到涉案人员的现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三)清理考察制度。对重点人口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准确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对需要变更类别、撤管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四)档案管理制度。对列管的重点人口应当逐人建立档案,列管依据、审批材料、考察材料以及照片、指纹、笔迹等材料应当齐全。户口迁移的,应当将档案转递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管理;撤销管理和已经死亡的重点人口的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重点人口档案只供公安机关内部参考便用,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一条对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要进行考核评比,并作为考核公安派出所及责任区民警工作的重点指标之一。派出所的考核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进行,责任区民警的考核由派出所进行。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重点人口管理工作在发现、预防、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对涉案成员案前管控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漏管失控;对发生刑事案件后能否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进行检查,看发现、打击犯罪的作用;对重点人口中的帮教对象转变情况进行检查,看帮教工作的效果。

第十二条对在重点人口管理工作中主动、及时提供案件线索的公安派出所及贡任区民警,应当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应当给予嘉奖记功。对因疏于管理而不能提供线索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对属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涉及重点人口管理工作的文件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一九八五年公安部印发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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