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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防范犯罪分子心得体会报告 公安打击犯罪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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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防范犯罪分子心得体会报告 公安打击犯罪总结(三篇)
2023-01-05 19:53:1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打击防范犯罪分子心得体会报告一

在巩固前期宣传成果基础上,该市把宣传月活动重点放在“营造声势,剖析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上,在市、县、乡(镇)三个层面分层次、同步组织宣传。活动期间,该市先后制定下发了《洛阳市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补充通知》以及《5月16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广场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了各项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宣传月期间,该市十分重视与市属媒体的合作,先后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刊发题为《非法集资花样多高额回报不可信》、《如果您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宣传文章两篇,登载公益广告6次,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剖析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在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在市内主流网站和论坛发布评论,置顶漫画和投资理财知识,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形”。此外,从5月下旬开始,该市以“远离非法集资、创建平安金融为主体”,邀请驻洛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报纸设立专版,连续、集中对该市打击非法集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措施进行宣传,介绍投资理财金融知识,充分发挥市属媒体对舆论的引导作用。

一是安排各县(市、区)进入社区和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普及金融风险知识。5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8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30余台,制作悬挂条幅100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页70余万份。二是认真组织广场宣传。5月16日,市处非、公安、工商、住建、银监等部门以及部分银行机构共同参与,在牡丹广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剖析典型案件,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和投资理财咨询。分管市领导到场参加活动,洛阳电视台、报社以及广播电台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同日,17个县(市、区)和全市37家银行机构分别在辖区广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下辖网点同步开展宣传。

一是筹划推动处非业务培训工作。邀请金融机构理财顾问、法律专家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县(市、区)处非工作人员、乡镇(办事处)以及社区同志授课,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一线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作用。二是利用“电梯卫士”新媒体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在投资类公司、担保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行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向广大群众提示风险。三是邀请法律人士、法学教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共300余人于5月24日召开洛阳市“非法融资犯罪问题处置”法治论坛,就如何解决好非法集资问题、加快办案建言献策,广泛征询意见。活动的开展既有利于依法推动处置工作,也进一步统一思想,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严格审查广告发布,认真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累计铲除、清理各类理财广告1500余个,没收传单8000余份,封堵网络不良信息**2条,收集、掌握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2个,有效斩断了非法集资的传播途径。

通过宣传,该市群众受到了一次全面的金融风险知识洗礼,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全市处非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步,该市将严格按照《河南省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组织做好全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主题打击防范犯罪分子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地避免群众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旗局决定在全旗集中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专项行动,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防范为主,警种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深入基层,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损失。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通过大力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达100%。同时围绕社区、学校、银行、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力争做到全面覆盖,人人皆知,人人防范,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我旗蔓延的势头。

为确保集中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旗局成立以薛贵珍副局长为组长,刑侦、政治部、治安、指挥中心、网安、情报信息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管大队、督察、考核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警大队。

(一)刑侦部门要当好宣传防范的排头兵,要积极协调、指导、协助本局相关部门开展宣传防范工作,侦破大要案件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宣传,还要作为讲师团经常性的深入各重点行业进行宣讲。刑侦部门要开展不同角度、针对不同人群的专项宣传防骗工作,至2019年12月31日,要开展2场专项宣传,2020年全年要完成12场专项宣传任务。同时,刑警大队要积极联系银行、通信运营商等职能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旗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从不同角度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二)派出所要在辖区内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家庭户)工作,让老百姓充分熟悉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和防骗知识要点,要与被宣传对象签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单,以户为单位,对户主进行宣传,并由户主转达到全体家庭成员,还要组织社区干部、联防队员、志愿者在辖区内各类营业场所、人流密集地协助进行日常宣传工作,要通过在辖区内张贴宣传海报,派发防骗传单等等提高防骗知识知晓面。同时,要以固定商户单位,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并让商户业主签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单。派出所要建立各自的宣传方案,形成宣传台账,工作要留下痕迹,以备检查。

至2020年1月24日前,入户宣传率(已宣传户数占辖区内常住人口户数)达100%以上。

(三)政治部要组织协调旗局各部门,经常性的在人流密集地、媒体、自媒体开展宣传防范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协助各相关部门完成宣传任务。2019年年底前开展大规模宣传工作不少于3次,2020年全年不少于12次。

(四)治安部门要借助行业管理的优势,在各种行业、经营网点张贴预防告示,在电子屏上进行防范提示,同时还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在日常与群众接触过程中,也要进行日常的宣传教育。

(五)巡防部门要在驻警点、经常巡逻的场所等地方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开展防范工作,还要在巡逻车后显示屏宣传防范标语。

(六)其他相关警种,如车管所、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要对办事群众进行宣传,如使用常用口语:“您防范电信诈骗了吗?”“您知道什么是电信诈骗吗?”,还要在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等等,通过多种多样的方法让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入脑入心。

(七)考核部门要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纳入考核项目,结合市局的要求和旗区的实际,对相关参与宣传防范的部门制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要量化、公开、透明,同时要杜绝出现弄虚作假,切实推动督促各有关部门完成宣传防范工作。

(八)督察部门要对此次活动实行全程督导、检查和倒查。期间,对新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进行抽查和倒查回访,重点对是否向受骗群众进行过防范宣传等环节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的部门,旗局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所队室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亲民、为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多警种联动,形成合力。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内部涉及公安各个警种、各个部门,还要协调许多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和团体。各警种、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宣传工作。

三是创新形式,数质并举。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详细计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在落实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创新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形式,挖掘特色宣传渠道。把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传播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户家庭,每一名群众,不给犯罪分子留下任何死角。各部门宣传所用的提示语、宣传资料、音(视)频等要通俗易懂,尽量用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具体诈骗方式来宣传,教群众如何发现、识别犯罪伎俩。

四是收集总结,及时上报。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报送等工作。

主题打击防范犯罪分子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挥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的作用,积极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呼伦贝尔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并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以下简称《处非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呼伦贝尔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积极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市金融稳定,保护人民切身利益。

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加大对《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熟悉和知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鼓励社会公众提供举报线索,形成全社会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揭露犯罪分子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宣传普及金融知识,让广大群众正确识别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一)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各级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监)管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区、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等法规,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讲座、培训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和传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本行业从业者及参与者宣传普及识别、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法律知识,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二)发挥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强化日常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专业化、网点广的优势,利用电子屏、报纸广播等进行文字或形象宣传;要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好自身作用,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及时向群众讲解正规业务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引导群众正确借贷、理性投资。

(三)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有效开展“零距离”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法委,开展对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发挥网格员“零距离”接触群众的优势,指导网格员要利用各种入户机会,深入了解每户家庭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倾向,特别要对老年人群讲解非法集资常见案例、惯用手段,提醒不要轻易将个人银行账号、密码等告知他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上报,将非法集资现象扑灭在萌芽状态;各网格长要充分利用各种微信群平台、“村村响”广播大喇叭等有利条件,在基层进行广泛宣传,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呼伦贝尔贡献一份力量。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全年宣传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市级金融机构、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全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请于3月5日前将宣传方案报送至市处非办。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要组织1次集中宣传活动,每月要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要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海报、展板、折页、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金融活动的知识,每月不少于3条;旗市区处非办要按照处非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六进”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夯实基层宣传主阵地,宣传内容及活动每月不少于5条次。

(三)及时总结,报送材料。各地区、各部门要注重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典型做法和经验,每月25日前由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地区、本部门当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图文资料及工作情况月报表,7月底前,上报半年工作总结,12月底上报全年宣传工作总结及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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