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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营利性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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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营利性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心得(四篇)
2023-01-05 19:41:4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从事营利性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务必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明知故犯,明知不贴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能够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超多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到达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所以,“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务必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构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可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潜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所以,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一样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一样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一样,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状况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我的教训来理解,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

最新从事营利性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六条 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七条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章 独 立 董 事

第九条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独立董事。

第十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独立性,即不具有本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第十五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应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的规定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5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如果设立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应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免去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5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二)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四)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具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章 董 事 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银行年度信贷计划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本规则第二十九条情形发生时召开。

第二十九条 在下列情况下,董事会应在x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第三十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采取书面、电话、传真或借助所有董事能进行交流的通讯设备等形式召开。

第五章 董事长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批准和签署单笔在公司净资产5%以下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以及审批和签发单笔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外的财务支出款项;

(六)批准1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的款项;

(七)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八)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董事长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与其履行职权相对应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如董事长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行其职责的,应按公司章程规定自应当召集董事会或临时董事会之日起计算1日内,由副董事长召集,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持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名推举函的董事可直接召集董事会。

会议通知书上应说明未由董事长召集的情况以及召集董事会的依据。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应遵循合法、有利于公司运作及提高决策效力的原则。

第六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在召开前10天,临时董事会会议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内,由专人或采取通讯方式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行长,必要时通知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 会议通知由董事长签发,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通知董事及各有关人员并作好会议准备。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和会议议题。

第三十六条 各应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尽快告知董事会秘书是否参加会议。

第三十七条 董事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参加表决。委托必须以书面方式,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的内容和权限。书面的委托书应在开会前1天送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授权委托登记,并在会议开始时向到会人员宣布。

授权委托书可由董事会秘书按统一格式制作,随通知送达董事。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等。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不可以由他人代签。会议签到簿和会议其他文字材料一起存档保管。

第七章 会议提案规则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需要提交董事会研究、讨论、决议的议案应预先提交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汇集分类整理后交董事长审阅,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原则上提交的议案都应列入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董事长应以书面方式向提案人说明理由,不得压而不议又不作出反应,否则提案人有权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议案内容要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董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十条 董事会提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和董事会的职责范围;

(二)议案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事项;

(四)必须以书面方式提交。

第八章 会议议事和表决规则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弥补亏损、重大投资项目、收购兼并等重大问题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因故不能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时,可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讨论的每项议题都必须由提案人或指定一名董事作主题中心发言,要说明本议题的主要内容、前因后果、提案的主导意见。对重大投资项目还必须事先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出具经专家讨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利于全体董事审议,防止失误。

第四十四条 当议案与某董事有关联方关系时,该董事应当回避,且不得参与表决。

第四十五条 除《公司法》规定应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总经理外的其他列席人员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在其他时间应当回避。

所有列席人员都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董事会在作出决定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

(一)准时到会,按指定的位置就座;

(二)发言简明扼要,针对会议议案;

(三)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会议;

(四)自觉维护会场纪律和正常秩序。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实行投票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决议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即通过在邮寄或传真的决议上签字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讯表决应以通讯表决中规定的最后时间为表决有效时限。在规定时限之内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前,未表达意见的董事,视为弃权。规定时限应在传真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九章 会 议 记 录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准确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委托代理人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的决议方式和结果,并载明每一位董事对该议项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由于董事会决定错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在记录上明确表示同意和弃权的董事要承担连带责任,在记录上明确表示反对意见的董事免除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 董事会对每个列入议程的议案都应作出书面决定。决定的记载方式有两种:纪要和决议。

一般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知道即可,或仅需备案的作成纪要;需要上报,或需要公告的作成决议。

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正常记录时,由董事会秘书指定1名记录员负责记录。董事会秘书应详细告知该记录员记录的要求和应履行的保密义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员都应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章 执行与信息披露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一经形成纪要或决议,即由纪要或决议所确实的执行人负责组织对纪要或决议的执行和落实,并将执行结果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秘书负责督办执行情况。

会议签到簿、授权委托书、记录、纪要、决议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____年。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在会后向有关监管部门上报会议纪要、决议等有关材料,办理在公众媒体上的信息披露事务。

第五十四条 董事会的决定在通过正常的渠道披露之前,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更不得以此谋取私利。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由其行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解释权、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本规则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第五十七条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________公司董事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从事营利性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受聘担任甲方研发工程师职务,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研发,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乙方参与/主持涉及与甲方有关的研究、发明、技术、资料等成果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研发的硬件、软件、计划、进度、情况及相关内容。

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到的各种资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_______年内不使用甲方的成果,不参加/协助甲方的竞争/潜在竞争对手的研究,也不得自行从事同类产品的开发研究。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科研资源和环境,提供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为研发创造有利条件。

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为乙方提供应有的社会福利。

乙方取得重大贡献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漏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漏、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和协作、协助)。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四、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若部分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以乙方一定数额的罚款。

3、乙方若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对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和双方权限的,双方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工程挂靠协议书范本推荐

甲方: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壹级建造师( 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于甲方 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正式聘书作为引进乙方的凭证,聘期为国家规定注册年限(叁年)

2、在壹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壹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壹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3、甲方承担乙方壹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壹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

4、履约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 元,期始支付,首次定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第壹年的岗位津贴,结算日以乙方证件正式注册甲方后的时间为准;

5、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乙方因为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6、履约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心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2、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壹级建造师资格(提供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填写《人才引进申请表》同意入职并将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为其服务 年(乙方无需在甲方上岗工作)

4、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乙方必须提供注册所需的所有材料及相关证件。

(三)相关责任义务:

1、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2、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安全备案后方能取回;若甲方需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应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若因招投标风险而造成的证件吊销以及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支付乙方剩余履约年限的所有岗位津贴,并另补贴壹年的岗位津贴;

三、如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补贴 元。如因乙方不能及时到位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如工程误工、证书吊销、扣分等),由乙方负责由此所引起的全部费用。

四、在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上岗证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从事不正当交易)

五、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的50%损失并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协议丢失而引起的纠纷、费用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x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最新从事营利性活动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转眼间,来到__公司已经一年多了。而我担任的人事专员一职,主要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社保、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领导制定、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计划,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以下是今年的工作总结。

一、工作内容

结合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并根据各部门人员的实际需求,通过各种招聘渠道有针对性、合理性招聘各类优秀员工以配备各岗位;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建立并完善其电子档和纸质档案;协助部门主管及时为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每月底对新进、转正、调薪、离职人员进行统计核对并发至相关领导。

社会保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时与符合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为其办理社保保险的增加;及时办理离职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工作,并及时办理其社保的减少工作。值日及值班工作的综合管理;及时更新、完成公司日常及周末值日的安排检查评比;完成法定节假日的放假通知及值班安排工作。管理公司工会,定期或不定期配合协调组织员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并做好与上级工会组织的对接、沟通工作。

二、工作体会

我认为工作价值的是在工作中,得到不断地提升,不断地去学习得到进步。特别是从事一份跨专业且从未接触过的工作,在这个相对陌生的领域,更应该通过学习加强各个方面知识才能更好的进行工作。

进入了行政人事部,我会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做到踏实肯干,积极和同事讨论在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有一些专业上不懂的地方我虚心向领导及其他有经验的同事请教,听从领导的指挥,快速的融入这个新的环境。手中的每一份工作,不仅是为了部门和公司,同样也是为自己而做,在工作过程中,所得到的并不仅仅是工作的报酬,还有技术的锻炼,品质的提升,我努力培养自己尽职尽责的工作精神。

由于今年才入职,当工作中面对一些突发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快,还有待提高;有时会因工作杂、事情多而暂时忽略掉个别工作任务,说明我在工作过程中还不够细心,以后应加强做事情的条理性,可以用备忘录的形式规划好工作的步骤,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处理一些复杂的工作时不够认真,导致工作的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在20__年里,我将以最好的工作态度来迎接这份工作,面对挑战绝不退缩。

三、明年工作计划

将人事资料与劳动合同整理完善,做到无漏洞;将公司的文件、档案整理完善,建立完整的档案目录表;将公司人员社保购买到位;协助领导做好对公司员工的人文关怀,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减少员工的离职率;

新的一年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力争在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上取得新突破,争取更好的胜任目前岗位。不仅是人事专员岗位的知识,还要学习做人的道理,处世的方法,加强人际间的沟通,更好的适应公司的大环境。积极参与部门各类知识的培训,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和专业能力。虚心向同事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我会努力工作争取做出好成绩。随着公司不断扩大、规范、完善,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将更高,收集整理,需掌握的知识需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学习,提高自身各项素质和技能,适应公司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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