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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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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通用10篇)
2023-11-20 00:03:1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不仅可以巩固自己的学习成果,还可以为他人提供一些建议和经验分享。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提出问题和反思的部分,以启发读者的思考。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成功的心得体会范文,从中找到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一

人的生命从自己的哭声开始,在别人的泪水中结束。

生命是脆弱的,如在我们身边的小生命。小时候,我们或许喜欢用笔尖挑弄在书上运动的小动物,直至小生命不再动摇了,才停止了挥霍。然而,生命被夺取的小动物默默承受着痛苦;生命却如此脆弱。

生命是幸福,失去生命是空虚的痛苦。新生的婴儿是父母牵着手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哭声带来了喜悦;对于父母来说,这是的幸福。宝宝很小,总让人感到要保护她,似乎充满了魅力一样。但相反,平时生活在一起的亲人,突然躺着再也不起来了。家里突然空出一个座位,一双筷子,一个碗。心里的空虚却无法填补,因为失去的是内心无法替代的人啊!惆怅,难过,可生命就是这样随着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别哭,生命面临枯萎是抓不住的。

人的生命如花。当自己还是一颗埋在土中的种子时,只能等待水滴孕育生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当种子渐渐长芽的时候,嫩绿的视觉视正是生命!那是新生,最惊喜的一瞬间。你看,土地上一颗小芽探头出来的时候,稚嫩清新。当小芽慢慢长成花的时候,证明花朵在努力地盛放。在延伸着生命的意义,为人们带来芬芳,带来美好的心情,这是花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时期。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二

今天,我们上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作者从捉飞蛾、赞瓜秧、听心跳三个事例,通过动物、植物以及人三个方面,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命虽然短暂,但我们要让有限的生命体现无限的价值,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是啊,人活在世界上生命是有限的,而人人都是朝着幸福奔去,但往往有一些人与不幸结伴而行,病魔不时地折磨他们,生命之花随时可能凋谢,怎样才能使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呢?我觉得捐献器官是最好的体现。

人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健康的器官可以捐献他人,挽救一条生命,让他人得到幸福,发挥着器官的余热。让人生的价值得到不断的提高,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赞赏的事情啊!

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的光彩有力!一旦我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要让自己健康的器官带给他人幸福。希望人们珍惜生命,把它的价值发挥到极点!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三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四

最近,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的香瓜苗,聆听自己的心跳这三件小事来告诉我们生命虽然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生命》的作者是一位从12岁开始就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遭受病魔侵蚀的女作家——杏林子。虽然她头不能转,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只能坐在轮椅上生活。但是,她从来都没有放弃对生命的热爱,反而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人生绽放出更加夺目的光彩。也正是因为心里充满希望,她才能从这些弱小的生命里看到顽强的意志。

《生命生命》里面和杏林子一样有着顽强生命力的人还有力克胡哲。力克胡哲,一个出生就没有四肢的人,在许许多多人的.眼里,就是一个“怪物”。大家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嘲笑和怜悯。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重度残疾的人,凭着坚韧的意志和决心,他付出了比别人多十倍的努力,学会了自己独立生活,上大学,滑雪,登山,开快艇——这些连许许多多正常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却做到了。现在,人们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惊讶,敬佩,更多的是羡慕,因为他的人生更精彩。有人问他:“你怎么还可以笑?”力克胡哲微笑着说:“残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生活失去信心。”

我们只有像力克胡哲一样,面对困难时决不放弃,不怕失败,不懈努力,生命才会绽放最美的光彩。无论痛苦与快乐,我们都应该感谢和珍惜生命,让自己活得更加有价值,更加光彩有力。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五

杏林子用它那颗敏锐的心感受到,生命是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是砖缝里瓜苗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顽强,是心脏生命的`跳动。

读了杏林子的这篇文章,我的心也开始变得细腻起来,我也开始关注生命:那盆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钢钱草死了,叶子倒在盆里,一捏变成了粉末。我把花盆连同铜钱草的残躯扔到了院子里。

一场大雨不期而至,几天过去了,铜钱草的花盆里竟然长出了几个小小的嫩芽。土红色的叶柄,嫩绿色的小小叶片,娇弱而又生动。叶子死去了,跟还默默的活着,一有机会,它使会爆发出惊人的生命力。我不得不对铜钱草刮目相看。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六

今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是我的感受非常深刻。

一只飞蛾在快要丧失生命时,都还在极立挣扎着,可能这只飞蛾知道自己的生命垂危,但是它却在挣扎着,最后靠着自己的挣扎和不懈努力获救了。

一粒掉进墙角的'香子,靠着自己的生命力强在这里存活了下来。它竟能在没有阳光和没有土的地方存活几天,这样的生命力令我震惊,同时也真实地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作者用听诊器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时,亲身经历了自己的生命迹象,最后发出了生命感叹。

我家养的一盆花,本是缺水植物,可是我好几天都忘了浇水,有一天我突然想起来,给它浇了些水,没过几天便又显得精神起来,一朵不能离开水的花,一连好几天没浇水竟能活下来,这需要多大的生命力啊!同学们!生命是可贵的也是有限的,让我们在这有限的生命里,发扬自己的特点,把每天都当成最后一天,刻苦学习,去帮助别人。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七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叫《生命生命》。

这篇文章选于杏林子,杏林子几乎全身不能动弹,头不能转洞,腿也不能行走。杏林子一生却写了40多篇文章,他们都这样热爱生命,向我们这样全身上下没有一丁点病的'人更应该热爱生命!杏林子几乎全身瘫痪,都很热爱学习,我们一定要热爱学习,天天向上。

杏林子这样热爱生命,热爱学习,我们应该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生命价值。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八

生命看起来不这么重要,活着就继续活下去,死了就死了,无所谓。

一天,我学习了《生命生命》这一课,就好像给我上了生命的一课。我们活着是为了给祖国贡献,让祖国更发达,养育、培育更强的下一代,让新的生命再生,让人类永远活下去,活着还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一只飞蛾,一个豆芽都知道活的时间短暂,虽然时间短暂,但只要有存活的机会,就不会放弃生存的权利。

一声声心跳,那是属于自己去创造的.空间,可以当一个流浪汉,也可以当一个富翁,那一切是由自己决定的。

命运不是安排好的,有可能因为一个时机你变成了富翁。飞蛾和豆芽如果没有求生的欲望,就永远无法存活,但只要去求生,还有机会存活下来。每一个人都会有一次好机会,可就看你去不去做。

《生命生命》让我知道了动物、植物都想生存,何况一个人呢?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九

最近,我在语文课上学了《生命生命》。我被课文中“飞蛾求生”所感动了。课文中主要通过“飞蛾求生”,“瓜苗生长”和“静听心跳”等热爱生命的三件小事。说明了生命的意义。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时,我深深地领悟到了,作者对生命的了解有多深。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以及对生命的领悟令我敬佩。读了这篇课文,我想起了贝多芬。他双耳失聪,本来这个消息令他绝望了。但是,后来他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凭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创作了许多音乐名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领悟到了:生命只有回头看时才了解,而生活必须向前,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我们对它的使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

用生命陪孩子读书心得体会范本篇十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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