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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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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2篇)
2023-01-05 13:34:1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行政复议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一

1.认真做好来电的接听、访客的接待工作,做好订水工作;

2.做好每月的考勤工作;

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了解其来访目的,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并保持良好的接待态度;

4.负责前台卫生,地面卫生的清扫和保持,负责领导办公室和会议室的卫生与保持.做好注意植物的保养;

5.完成一些工作表格,工作文档,打印,复印办公文件等;

6.负责邮件,报刊的签收工作,并及时转达给相关人员,做到及时、不延误;

7.负责前台电话接听,做好来电咨询工作,认真记录相关事项并传达给相关人员,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8.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按需所发,做到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工作的需要。

在我工作的内,个人的收获和体会汇报如下:

在接待来访人员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态度,接待人员自身要有亲和感,与人交谈要保持笑容,语气温和,认真耐心询问来访人员的来访目的,再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如何处理。

1.在行政工作中最重要的是细心,凡事要做到最细。

2.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与其他部门同事的沟通非常重要,工作不单单要苦干,更重要的是交流和互助,行政部的工作更是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所以与同事之间良好的沟通是必不可少的。

3.事无巨细,打扫卫生也要细心,一个好的环境不仅使其中的人感到身心愉快,来访人员的第一印象也会随着干净整洁上升一个层面。

在这半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到自己的'行政办公知识的肤浅,我要加紧步伐,努力提高自我修养和能力,弥补在工作中的不足,在新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扩展自己的知识面,不断的完善自己,更加熟悉自己需要的工作软件,改掉自己浮躁,不细心的缺点,再处理问题和工作中把问题考虑到最全面,杜绝失误的发生,和公司一起走向明日的辉煌。

最新行政复议线上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对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与付款业务,还要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四条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一)成立财政局采购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采购需求科室的负责人、采购需求科室的其他人员1人为组员,财监人员为监督人员。采购小组负责制订采购文件、拟定供应商备选名单、会审(签)采购合同条款。

(二)请购与审批:由采购需求科室根据批准的预算和实际需要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采购的标的物清单,报分管领导核准,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大宗商品须依照《合同法》签定供货合同,并由业务部门审查质量技术指标,财务部门审查结算金额和付款方式,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能订立。

(四)采购与验收:购入的商品须由采购人员之外的专人负责验收,并登记相关验收入库记录,再由申请人办理领用手续。

(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采购记录(包括合同)由办公室保管,验收记录由验收部门保管。

(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及验收过程完成后,由业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对所有的凭证、票据审核无误,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办理付款。

第五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审核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条单位对于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集体决策,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七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商品采购,由业务部门牵头、财务部门配合,按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请购与审批后,由采购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要求进行办理。

第八条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每年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第九条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采购文件,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对所购物品或劳务等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对验收过程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条单位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要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部门要不定期检查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大宗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三)有关单据、凭证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重点审查凭证的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十四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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