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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 银行运营风控的感悟(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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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 银行运营风控的感悟(9篇)
2023-01-05 10:30:4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银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规,双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分行与分行职工根据法律、法规,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合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 分行与职工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 分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银行实际,与工会协商后,合理确定订立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第五条 分行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第六条 分行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满20xx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0xx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八条 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分行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分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条 分行按照国家的“企业确保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经济增长率,员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幅度”的原则,根据总行的“工效共进退”的原则,依据上年度工资水平和银行经营状况、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十一条 分行根据总行的工资政策制定的重大工资调整方案应当征求分行工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二条 分行按月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第十三条 分行应当执行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分行集体协商后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待岗、下岗职工支付的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规定。

第十四条 分行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作时间依法参加银行组织的活动和其它社会活动,分行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六条 分行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职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第十七条 分行依法执行国家假日工作时间的规定,保证职工每周休息2 天。由于经营管理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经与工会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

第十八条 部分岗位(工种)根据工作特点,经工会同意并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十九条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假期期间,分行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职工休假前上月正常工资标准计发。

第五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条 分行应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

第二十一条 对分行管理人员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职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二条 分行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待遇,按国家和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六章 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三条 分行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分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五条 分行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之内,执行总行相关制度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第二十六条 分行应改善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工会协助分行为职工办好集体福利,监督分行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二十七条 工会协助分行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七章 职业培训和教育

第二十八条 分行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根据经营情况,有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卫生培训。

第二十九条 分行对新招收录用的职工,必须在上岗前对其进行有关职业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三十条 分行鼓励职工参加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鼓励职工自学成才。

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分行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三十二条 分行与脱产培训员工应当在培训前签订《脱产培训合同》,明确培训时间、专业、费用支出、从业服务最低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三十三条 不脱产经过分行职业培训的员工,当其依法提出与分行解除劳动合同时,分行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当事人赔偿培训费。

第八章 奖惩

第三十四条 分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总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劳动纪律规章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三十五条 分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行有关规章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三十六条 工会协助分行共同做好先进团队、优秀行员等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分行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规章制度,经过办公会议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职工,给予相应处理。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双方各推荐2-3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三十九条 分行应组织管理人员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本合同履行情况,发生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以适当的形式及时通知工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条 工会亦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建议通知分行。

第四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合同的履行实行民主监督,工会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充分发挥银行党组织在集体合同履行中的监督和协调作用。

第四十三条 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经济性裁员

第四十五条 分行因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第四十六条 分行裁减人员应提出裁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的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等。

第四十七条 分行提出的裁员方案应征求工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一并将裁员方案和工会意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备案,听取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 分行正式公布裁员方案时,按照有关规定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第十一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终止和续订

第四十九条 本集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年xx月起至x年xx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第五十条 本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二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一条 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本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第五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体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分行因被合并、解散、撤销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时;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本集体合同,需按规定的协商程序进行。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五条 分行违反集体合同规定,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以及赔偿。

工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由有关责任的职工承担一定经济和行政责任,工会按工会章程和工会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有关道义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集体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应在七日内由分行将本合同及说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工会应同时将本合同及说明报送上一级工会。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上级行政管理机关、工会各一份,并应在七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阅读这封自荐信。我叫xxx,怀着对贵银行的尊重与向往,我真挚地写了这封自荐信,向您展示一个完全真实的我。

大学以来,我一直刻苦学习,勤奋钻研。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个人努力,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获得了全国大学生英语知识竞赛一等奖、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励志奖学金。在专科毕业的同时也顺利地拿到了辽宁大学自考本科文凭。理论联系实践是很重要的。在校期间我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寒暑假参加了大连团市委组织的扶贫家教活动并获得了家长们的好评,接受了大连日报社的采访与报道。大二时,凭借着自身对金融方面知识的爱好与学习,经过学校老师的推荐,我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的兼职招聘中脱颖而出,进行了为期整整一年的兼职工作。兼职结束后我又顺利地通过了广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的招聘考试(点钞5分钟18把,计算器5分钟6道题),顺利地成为了渤海支行营业部的全柜员。20xx年8月—20xx年8月被大连团市委调往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大连团市委确定为支援北三市大学生志愿者)。

希望贵银行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它,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最重要的是为贵银行事业的发展增砖添瓦。

最后,祝贵银行事业欣欣向荣、业绩蒸蒸日上,也祝您身体健健康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年 月 日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三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首先很抱歉向您递交辞职申请,并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辞职信。加入xx银行已有一年半时间,感谢行领导和同事的悉心教导和照顾,尤其感谢x行长,给了我很多学习和提高的机会,使我从离开学校第一次踏进社会后,逐渐走向成熟和职业化。对于x行长长期以来的栽培与信任,在此刻,我衷心地表示感谢,也深感抱歉。

xx银行是我职业生涯中十分珍贵且有意义的开端,正是这份工作使我成为一名具备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的银行从业人员,感谢xx银行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成长舞台。

由于个人方面原因,我感觉目前的工作现状与自己的职业规划有较大出入,我对于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状态十分失望,感觉有愧于行领导的栽培和期望。为了不因我个人因素影响行里的工作安排和发展,经过认真考虑我选择辞去目前的工作。我知道这会给行里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为此我深表歉意。

我确信在xx银行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曾经是xx银行的一员而倍感荣幸。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行里带来的不便深表抱歉,同时,我也希望行领导能够体恤我个人的实际情况,对我的辞职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最后,祝领导和各位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四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条例》和《              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五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控股,亚洲开发银行等228家中外股东参资入股的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13年来,伴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进程,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xx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5301亿元,一般存款余额4500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792亿元,实现经营利润55.17亿元,整体规模实力处于国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20xx年7月,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评出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光大银行排名第295位,成为一家对中国经济,社会有影响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3年来,中国光大银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产品优化服务,较好地适应了市场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在综合经营,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培育了较强的比较竞争优势,成为唯一一家拥有全面代理财政国库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唯一一家连续五年获得摩根——大通银行清算质量认证奖的商业银行;首批获得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资格,承销业绩遥遥领先;首批同时获得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两项资格;首家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其理财品牌在同业处于领跑地位;首家推出固定利率房贷业务,引起社会客户广泛关注。。。。。。特别是首家推出的“阳光理财”本外币系列产品深受客户青睐,逐步成为国内金融知名品牌,树立了精品银行,理财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截止20xx年12月末,我行“总对总”项下工程机械借款余额达到117.8亿元,较年初增长58.9亿元,增长率100。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总行为35家合作企业(含3家总对分合作企业)累计授信162.65亿,目前已使用额度117.8亿元,占比72。截止20xx年12月31日,“总对总”项下逾期率0.74,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不良借款两笔,不良余额23.06万元(目前其中一笔已结清,另一笔借款人已偿还部分借款),不良率近于0.01。

“总对总”业务开展五年来,部分合作项目项下的合作企业(含经销商)对达到回购条件的借款,按合作协议条款约定履行了回购责任。截止20xx年12月末,回购率为0.52。

我在光大银行的私人业务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该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为商品房借款和个人工程机械借款,现将个人工程机械借款的有关概念准则报告如下。

所谓工程机械借款是指借款人向申请购买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借款。该行目前开办的工程机械借款业务,原则上仅限于总行与制造商签订的“总对总”项下的由工程机械制造商直接销售或指定经销商销售的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特殊情况需上报总行审批。“总对总”工程机械借款业务是指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分别与工程机械制造商,特约经销商签订《关于建立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及《关于建立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为工程机械制造商,特约经销商推荐的终端用户提供的个人工程机械借款业务。

借款对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借款人本省(或地区)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2有2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具有一定的个人资产和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3持有合法有效的工程机械购买合同或协议;4在借款人处开立了人民币个人储蓄账户或持有借款人同城分支机构发行的阳光卡;5具有不低于所购工程机械设备购买净价(指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30的存款作为首期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收据;6借款人同意借款人将所借款项划入经销商/制造商在借款人处开立的账户或借款人认可的其他账户;7能够提供借款人总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8能够提供已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9借款人总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额度: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工程机械设备购买净价的70(含),单一自然人或家庭借款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800万元。借款期限: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于单价较高的挖掘机,悬挖钻机,摊铺机等特殊类产品可适当延长至4年)。借款人在确定借款期限时,应在综合考虑借款人的经济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保证或抵押物状况,健康状况及年龄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借款期限。借款到期时借款人的年龄不得过60周岁。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借款基准利率浮动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可上浮但不得下浮。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仍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我行规定在合同期内按年调整,即在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借款利率。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下一年度利率与上年度利率相同。对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本借款还款方式包括按月等额,按月等本两种还款方式。本借款实行从放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每一个公历月为一个还款期,均按月计收利息。合同约定的首期和最后一期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

借款担保方式:所购工程机械设备抵押经销商/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全额回购担保制造商全额回购担保一定比例保证金。即通过授信方式给予制造商一定的按揭回购担保额度,为本业务项下借款人提供全额回购担保,并要求制造商/经销商在我行存入一定的回购担保保证金。

合作方的基本条件及合作方式:

(一)合作企业

1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已在工程机械生产领域树立国际著名/知名品牌的行业龙头企业;

2产销规模较大和技术力量雄厚的国内大型企业或绩优上市公司;

3年产量原则上应在全国相应类别设备制造中占主导地位的前10名之内,年销售额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总体赢利水平较好。

4根据《中国光大银行客户信用评级试行办法》,我行支持的工程机械合作企业信用评级原则上应在a级(含)以上。

(二)经销商

1原则上应与借款人在同一城市;

2由合作企业推荐的;

3具有单一品牌专卖店模式或多品牌的综合销售市场模式;

4经营规范,能够向客户提供合作企业生产的正宗产品;

5有良好的信誉,且具有较强的催收,清收和代理诉讼能力。

借款人申请工程机械借款,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情况调查表

2借款申请书

3本省/地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4有效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居住证明等)

5本人或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与指定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8具有不低于所购工程机械设备净价的30的存款作为首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9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0制造商和经销商出具的工程机械借款申请暨不可撤销回购担保承诺函

11借款人总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在收到客户(借款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配合工程机械合作企业进行客户资信调查和评估工作,贷前调查原则上实行双人调查制度,并明确主,协办关系,调查过程由双人共同完成,客户经理必须对借款人,担保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调查中与借款人面谈的事项,经办部门需做详细纪录,经借款人签字确认后存档。不得因有厂家提供回购担保而放弃我行自主审查的工作。贷前调查应着重审查借款人(或其所在单位)资信状况,须认真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1受某些地区市场影响,因销售量较小,个别经销商未按协议约定金额起存保证金

2因人力不足导致借款人在办理按揭手续时未能与经办行人员接触,从而存在借款人的收入证明,工程承包合同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3有些厂家或经销商代垫资金归还逾期借款,造成借款不满足回购条件的假象

2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对办理借款业务有两点感受。首先,要熟练地掌握借款知识,在与客户洽谈协商时能灵活善辩,对于社交礼仪也要了解熟知,这样在谈业务时不至于让自己生硬死板,偶尔的谈笑风生是必要的。其次,就是手续办理及放款速度一定要快,这样会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促使再次合作的产生。

所谓“世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用心努力,就一定能做好。我想,经历了两个月的银行实习,自己学到了很多,以后不管在哪里工作,我一定会有所作为的,加油喽。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六

为了增加对金融行业的了解,熟悉银行基本业务的工作流程 ,对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有个提前的认识,我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4月12日在长沙银行株洲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实习,实习岗位为大堂经理助理,工作内容为协助大堂经理接待客户,帮助客户填写单据,引导客户办理各项业务以及帮助办理业务时出现问题的客户解决问题。在实习期间,我把自己当做长沙银行的正式员工来要求自己,热情的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服务,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前辈求教。通过本次实习,我对银行的工作性质、长沙银行的文化氛围和长沙银行的业务与产品有了大致的了解,在与同事和客户的接触中也加强了我待人处事的能力。

(一)长沙银行概况

长沙银行前身为成立于1997年5月的长沙市商业银行,是湖南省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立行以来,长沙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的市场定位,致力于成为对市政建设支持力度最大,对中小企业和市民服务最贴心的商业银行。联保贷款、快典贷、转账支付卡等创新型产品的相继推出,给广大小微企业送去了福音;壹站通数字社区的遍布星城,走进千家万户,极大的方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

(二)株洲支行概况

20xx年6月19日,长沙银行株洲支行正式开业。株洲支行是长沙银行首家区域化分支机构,标志着长沙银行成为了湖南首家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长沙银行进驻株洲后,株洲支行着重突出“政务银行、中小企业银行、市民银行”三大业务特色,积极融入株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深化特色定位,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以丰富的产品、优质的服务、灵活的机制、规范的运作,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一)工作任务

在实习期间我大部分的时间是跟随着大堂经理工作,我的工作地点就在银行门口的接待台,接待台虽小但负责的事情却是在整个银行范围内的引导分流客户,根据客户所需办理的业务将客户分流,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整个支行营业厅工作的有序进行,可以说前台的工作就似整个银行的管家一样。前台的工作内容简单而琐屑,从教客户正确填写所需办理业务的单据,提醒客户所需证件到联络客户经理,银行业务的咨询等,事无巨细都包括在了大堂经理的工作范围内。记得去实习的第一天负责带我的李经理就叮嘱我在前台工作时一定要有耐心,有时候会几件事一起来也不要急,要根据当时的业务办理情况灵活处理,虽然我就在前台实习了一个多月,但在这个岗位上我的与人交流沟通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第一天在前台询问客户需要办理的业务时我都是相当腼腆的,说话的声音也很小,都不太敢与客户进行交流,通过一个星期的锻炼后,我已经可以大方地面带笑容地询问客户,看见在atm机前为难的客户时也会主动上前询问帮助其解决问题。

(二)工作经验

银行规定的是九点开始营业,可是基本上八点半的时候就会有一小部分人等待在银行门口了,在每天上午十点的时候银行的客户量达到最大,导致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排队等候的现象。由于我的工作岗位在前台,叫号机可以说是我在株洲支行实习期间的接触最多的机器了,基本上在十点左右的时候叫号机上显示的等候人数是在50左右,上午株洲支行办理业务的窗口有两个,按平均一个人办理业务需要4分钟计算,排在最后面的客户至少得等待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才能办理到业务。相对上午的门庭若市,下午银行的客户量会明显减少,其中一点到三点这段时间基本上是没有客户来银行办理业务的,银行营业时间与客户工作时间冲突时造成这一现象的基本原因,而支行经理也根据这一现象合理安排柜台的开放数,上午有两个柜台开放可供办理业务,下午则只有一个柜台开放,充分利用柜台资源。通过在实习期间的观察与客户的反应,我觉得银行可以在叫号机上加上一个时间估算,让排队的客户大致知道自己需要等候的时间,这样根据时间的长短可以让还有其他事情要做的客户先去做其他的事情,到了大概的时间再来银行办理业务。

(三)工作感想

可以说现在很多企业都在倡导创建企业文化来打响企业品牌和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长沙银行以“千心团队”彰显活力,不断推进“人才强行”和“人本关怀”,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努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商行化的“千心团队”,一方面以发展的成就鼓舞员工,以发展的前景吸引员工,以发展的成果惠及员工;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强化“千心文化”的内在凝聚力和感召力,千心合一奔发展,“和谐、稳健、发展”已经成为长沙银行的主旋律。我在长沙银行株洲支行实习期间,感受最深的一件事情是每天在银行开门之前二十分钟时间,经理会和所有职员一起先把银行打扫一遍银行,把地拖干净,将表格、宣传手册、笔都整理归位,用干净舒适的环境来迎接新的工作日和客户。我想这也是长沙银行的千心文化氛围中的一种体现吧,至少是我在株洲支行感受到长沙银行热忱为客户服务中最直接的体现,也是株洲支行从上到下团结一致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表现。

(四)工作建议

作为株洲支行里面小小的一名实习生,我也热爱这个团结和睦的集体,结合我在株洲支行工作的经历,下面我来谈谈我的建议。我觉得目前株洲支行的客户群体还不够广泛,很多潜在的客户群都没有抓住,很多长沙银行的优势业务都没得到很好的推广,在对株洲支行附近的环境进行考察后,我觉得株洲支行在短时间内可以在白领阶层中推广银行卡,发展网银业务,现在网上购物可以说在年轻群体和家庭中相当受欢迎,株洲支行可以以此为契机,在附近的公司单位中大力推广银行卡,扩大客户面,还可以与附近的商场与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在商场用长沙银行银行卡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优惠,鼓励客户在商场使用长沙银行信用卡消费。

(一)严格的标准造就一流的服务

银行的工作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轻松的,最基本的,银行对职员的衣着打伴,言谈举止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银行还有着一些列的规章制度来指导规范银行职员的工作,这一系列的规章条例既给银行带来了专业化的服务与质量保证之外,也是银行职员的工作带来压力来源。尤其是在柜台工作的职员他们不仅要对产品、业务操作流程相当熟练,在工作时还必须相当谨慎细致,在处理每一笔业务时都得注意每一笔现金每一个数字不能出半点差错,否则一点点的错误哪怕就是一个小数点的错误都会酿成不小的后果,而他们还经常在办理业务时得面对客户的不理解,抱怨他们办理业务时速度太慢效率低让客户等太久等等,要知道他们在柜台后的座位上挺着腰板一座就是四到五个小时几乎就没离开过半步,其实他们在安逸的工作环境下也有付出汗水,而银行定期举行的内部绩效评估与专业素质考核更是对银行职员每日的工作服务质量提出高要求。

(二)用努力来赢得客户的信赖

本次在长沙银行的实习经历改变了我原先对银行工作的传统看法,从前我认为在银行工作是朝九晚五,工作轻松且环境又好,是一份让人十分羡慕的工作。经历了这次实习,让我看见了银行工作光鲜外表下的辛苦与压力,虽然银行对外的工作时间是上午九点到下午的五点,但在银行开门之前就已经到达银行,为一天的工作做好准备。银行的职员都是八点左右就到了银行,进行凭证现金核对清点、开机、打扫卫生等工作为一天的营

业做好准备,在五点银行关门后,一般情况下经理会把所有职工聚在一起,做个工作小结,而在柜台工作的职员会在其他职工下班后留下来,清点一天的账目现金票据等,七点左右才是他们真正的下班时间,而像这样的加班都是他们自愿的是没有加班费可拿的。像我这次实行的岗位虽然工作内容简单,但基本上从早上银行开门营业到下午银行关门一站就是一整天,问候客户指导客户帮助客户,还要解决一些临时的突发状况,内容相当繁琐,除开我开始去实习的两天觉得新鲜,抱着对银行工作的向往在岗位上干的特别起劲外,到实习最后一天去的时候基本上工作都是特别疲惫的状态,更别提甚至在客户前来向我咨询时都有了厌烦的感觉,对着客户微笑服务了。在这里我得向带我实习的李经理表示致敬,他总是能有效而迅速的解决客户的各种问题,友好的接待每一位客户,感谢株洲支行的同事们,你们的努力让我的实习收获了一个从前看不到的银行。

经过这次的在株洲支行的实习,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不一样的银行,也更加让我怀念在校园学习的时光。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即将步入社会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虽然这次的实习经历不能完全模拟我以后在岗位上的工作情况,至少也让我见识到了作为学生与职员不同的方面,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因为实习岗位的关系,让我觉得平时在学校学习的一些理论知识并没有多大用武之地,倒是老师平时引申的一些课外实例和社交礼仪等在岗位上有些帮助,在学校学习的看似简单的借贷记账法在工作后联系实际情况时就不在是那么简单了,在学校写错一个字,划掉重写就好,可是在工作岗位上,写错后整张表或许就要重新填写,有些不能重填又重要的单据只有自己在填写的时候格外小心,否则就会耽误其他人的工作。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职员,除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外,更重要的是还要学习为人处事,表达沟通,商务礼仪等待人处事之道,而其中有些是在书本上学不到,得靠自己的经验去积累沉淀,我相信这次实习经历是我开始职业生涯的一小步,亦是自己人生的一个积淀。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七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高燕飞

身份证号码: 1241319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九原支行

住所: 沙河街 63号

抵押人姓名: 高燕飞

身份证号码: 1241319

抵押财产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借款人:高燕飞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九原支行

抵押人:高燕飞

保证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币种与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并经过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 二手房 (二手住房、商业用房)贷款(以下称贷款),借款币种 人民币 ,金额为(大写) 壹拾贰万 元整。

第二条 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坐落于 青山区富强路7号街坊39-32 ,《房地产买卖(预售)合同》号 或房产证号480143的 住房 (住房、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5.7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80个月,自 20xx 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如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则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外币按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4.95 ‰(上浮或下浮) 15 %执行,执行利率为 4.2075 ‰,利率浮动周期为 12 个月。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人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五条 贷款发放条件:

除非贷款人同意,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和内容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之前,贷款人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贷款。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了全部的义务;

2、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已经签妥有关贷款的全部文件,且所签之文件为贷款人接受;

3、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已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付清所有费用;

4、本合同已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及财产共有人)、保证人签字和盖章; 5、

第六条 贷款拨付。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将贷款分 1 次以转账形式划入 (售房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开户行: ;账号: ),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贷款人将贷款以转账形式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贷款人即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放款义务,同时亦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对贷款人的债务。债务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共 180 期,还款日为每月 10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公式见附件)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2)等额本金还款法;(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个人结算 账户,户名高燕飞,,账号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账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关款项,直至借款人项下的借款本息、费用全部清偿为止。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贷款人将按当前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

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利息时,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贷款人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半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需提前部分或全额还款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对提前还款金额部分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收一个月利息作为损失补偿金。

第十四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的陈述及保证如下:

(1)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按期、按金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并缴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的其他款项;

(2)借款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一切义务;

(3)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4)当有任何涉及借款人的诉讼或仲裁发生,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5)按照贷款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贷款人合法权益;

(6)借款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及其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均为民事行为,借款人现在或将来均不得以其机构、行为或财产享有豁免权为理由对贷款人采取任何经济、行政措施,或对任何司法管辖、审判和执行提出异议或抗辩;

(7)借款人的上述声明与保证是连续的,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前始终有效,

并在本合同每次修改、补充、变更之日均视为由借款人重复做出。

2、贷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贷款人基于借款人确切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以及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保证人确切履行本合同的条件下,作如下的陈述与保证:

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提供贷款予借款人,但由于贷款人的合理原因导致贷款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贷款人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将不退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拖欠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至第十四条中的任何条款;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还款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在贷款期限届满以前,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的;

(七)在本合同订立时,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

(八)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九)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六条 订立、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借款人负责支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条款

第十七条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抵押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及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均为民事行为。抵押人现在或将来均不以其机构、行为或财产享有豁免权为理由对抵押权人采取任何经济、行政措施,或对任何司法管辖、审判和执行提出异议或抗辩。

(二)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

提供之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并且抵押人并不因为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置而丧失向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能力,或损害抵押人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三)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的授权。并保证履行本合同抵押条款约定的一切义务与责任。

(四)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五)在抵押人有违约行为发生时或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有违反合同事件发生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物出卖、出租或用任何方式处理,并有权签署及订立任何关于抵押物之文件或契约,或将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违约而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六)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预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改变;抵押人不因上述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改变而免除担保责任。

(七)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准时缴交税务、有关部门对抵押物所应收之任何税项、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证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八)抵押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应立即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当住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以及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并可能对所设定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九)抵押人同意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抵押权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按本条约定所处理之任何事务或签署之任何文件,抵押人及其财产共有人均予以承认。

第十八条 抵押人保证以合法拥有的房产(即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列示财产)的全部权益及其房地产的价值全部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借款人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贷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抵押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贷款人(即抵押权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十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 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被担保债务清偿之日。

第二十一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管理,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如抵押物发生损毁,不论原因为何,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抵押人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转让、出租、交换、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如因此而发生任何损失,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四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抵押人、借款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如抵押人、借款人不愿提供新的抵押物,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处置抵押物并向借款人追索。

第二十五条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六条 抵押人同意按贷款人要求向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指定之险种,保险期限不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低于贷款金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在保险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抵押权人有权代为续保或投保,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应对因保险中断或撤销而致使抵押权人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七条 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八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正常还款日或被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提前还款日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九条 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为以下第 方式: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主债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记证书交付贷款人之日。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抵押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视为主债务到期。在保证期间,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在贷款人的网点开立特户,该账户账号为: ,并自愿将此账户质押予贷款人。保证人向该账户中存入不低于借款人在甲方贷款金额 %的保证金,并依法转移质押物占有权,在借款人未偿清贷款人全部贷款本息前,不得销户。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其特户、结算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扣收相关款项,或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利。

第三十二条 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 在借款人有违约事件发生时,保证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承担还款义务,贷款人求偿贷款有自主选择权,保证人放弃对物的担保的优先抗辩权,现在或将来均不得以其机构、行为或财产享有豁免权为理由对贷款人采取任何经济、行政措施,或对任何司法管辖、审判和执行提出异议或抗辩。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变更,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变更后的机构应在上述书面通知内确认承担保证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如贷款人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及借款人有义务为贷款人落实可接受的新的保证人,上述新的保证人应当在保证方变更前15天内,向贷款人出具确认承担保证方在本合同中所有义务的法律文件。如不能确认新的保证人,则视为借款人、保证人违约,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及其他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七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继续履行。

一、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第三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不经借款人同意,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借款人仍应无条件的遵守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4、借款人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抵押人。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第四十条 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有权从实际支付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四十二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贷款人已经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特别注意有关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与解释。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其本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辖内各机构;

2、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3、保证人(抵押人)必须主动协助贷款人收回贷款本息及处理借款人违约事件; 11

4、当贷款人因借款人连续 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行使抵押权时,保证人保证以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本息(含罚息)及贷款人行使债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的价格回购借款人房屋,偿还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

5、 ;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

保证人(盖章):

合同签署日期: 年

合同签署地点: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月 日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八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                 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19年月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帐号和工商银行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

主题银行风控心得体会高中和感想九

我局认真按照省民政厅和莆田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大氛围评议大力度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一定成效一、领导重视,构建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领导都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式“一岗双责”,既管业务,又管政风行风,实行了强有力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析政风行风建设形势,部署、指导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点挂钩、分级部署、分段落实,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民政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工作机制上,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市局正副职联动;二是强化中层基层责任,机关科室和基层的联动、科室之间的联动;三是强化人人参与责任,领导与干部职工的联动;四是强化监督员责任,赋予他们调查权、监督权和评议权,推动上下联动;五是加强沟通联系,省评议代表、市评议代表们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我们扎实有力、卓有成效的指导,带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六是强化追究责任,推动责任落实。通过这六个互动,达到系统上下人人有压力、有责任,共同推动政风行风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紧密结合,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制度”五到位,保证评议工作持续有效。同时,针对不同评议对象,制订量化评议标准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评议规定,保证了评议工作规范有序。

三、重在实效,发挥了评议监督员的重要作用

放手鼓励评议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并赋予评议监督员们充分的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市局三名评议监督员心系民政,情注评议,分工协作,主动介入救灾专项资金执法监察、“访民察廉百村行”活动、低保工作检查、殡葬工作检查、民间登记管理检查等多项工作,实地察看、座谈访问、问卷调查、民意测评、明察暗访,用心倾听基层各方面的意见并做好记录,细心了解民政服务对象的需求,专心地梳理归纳问题与意见,尽心尽职履行职责,并通过个案调查、回访征询、跟踪督查等形式,宣传民政政策,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今年来三位评议监督员人均下乡40多天,深入一县四区二个管委会、29个乡镇(街道)、29个村(居),走访257户民政对象,召开30多场座谈会,帮助各地查找问题12个,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效。

四、创新选题,增强了选题评议的效果

为了确保评议工作的整体推进、重点突出,防止在评议工作中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创新选题方式,提高评议效果。一是认真分析研究,筛选了“救灾资金透明度”作为今年选题评议的具体内容。二是推行“一把手工程”,强化工作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传达。三是细化评议标准,把选题评议成效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各方面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投入选题评议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反馈。五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救灾资金监管,一如既往地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落实好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持做到救灾资金下拨程序规范,手续齐备、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坚持做到救灾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市局利用政府公开栏、单位公开栏、“莆田市民政信息网”和“莆田市廉政网—评议工作专栏”,对救灾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开,县区、乡镇利用政府公开栏或民政网进行公开,村(居)委会利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进一步延伸公开到受灾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全程跟踪、全面监督,通过执法监察、参与“访民察廉百村行”活动、财务检查、救灾资金审计、明察暗访、设点投诉、民生热线等多种途径,查找救灾工作存在问题,发现乡镇存在救灾资金被拖欠、挤占、改变用途及发放手续不规范完整等问题21个,村(居)委会存在问题8个。问题整改按照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存在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不放过、整改后效果不明显不放过“三不放过”的要求,大力推进问题整改,增强选题评议实效。

五、注重民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

通过设立政风行风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参与“莆田民生热线”、设点投诉等形式广泛收集有关意见和问题。组织市局评议监督员、各县区民政局评议监督员深入一县四区二个管委会的6个乡镇召开6场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与街道干部、各级民政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收集有关问题。目前,我局已梳理归类后形成个案5个,其中涉及低保方面1个,救灾方面3个,殡仪服务方面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及时处理“民生热线”投诉咨询问题9个,处理信访件4件,尚余1件正在处理中。

六、注重运作,落实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救灾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为扎实推进救灾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受灾群众的基本权益,一是加强工作领导。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及时成立专门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并下发《莆田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案》,量化考评内容。三是明确工作要求。采取“四个结合”措施强化救灾资金监管。加强协调与各负其责相结合。合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协调工作,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尽快完善救灾资金、捐赠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的内部监控,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依法公开救灾资金、捐赠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所有信息,以便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做到专项审计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配合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健全制度与严肃纪律相结合。通过监管发现和纠正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管理。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主动融入,在配合民政部门党组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职责,加大对信访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救灾工作纪律。四是召开工作会议。召集各协调小组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县区自查自纠工作。五是组织工作检查。在各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6-7月,我局成立了专门小组,抽调救灾救济科、财务人员、监察室等有关人员深入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和北岸管委会,采取听汇报、群众座谈、个别谈话、入户抽查查访、村内随机访问、实地查看村务公开情况、查阅会议记录和会议账目等方式,检查24个乡镇(街道)的24个村,召开座谈会24场,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受灾户、村干部、老协会代表等座谈会对象346人次,抽查走访受灾户123户,发放测评表272份,个别访谈58人次,随机询问村民76人。发现被挤占、改变用途和挪用的资金34笔,18.3696万元,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开展整改工作督查。9月11日,协调小组召开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县区汇报自查自纠情况和对审计、访察和执法监察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分别于9月23日一27日和10月8日一9日,由监管成员单位组织人员采取联合检查方式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将再下达整改通知书,逐一进行整改,同时对各县区监管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排出名次。

2、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结合我市实际,一是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莆田市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指出要做到“三纠正一规范”,即:坚决纠正少数行业协会违反非营利原则,以服务为名牟取私利,以及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少数行业协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会员、摊派会费的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收费的管理,坚决纠正行业协会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规范会费收取的标准和办法。会费收取的标准,由行业协会自主确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后方能生效。二是制定并下发《福建省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莆田市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清理整顿规范工作自查登记表》、《福建省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莆田市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汇总表》、《行业协会收费整改情况汇总表》,在全市社团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强调做到“五个到位”(即专项治理的政策、会议精神要及时向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到位,专项治理要专人负责到位,组织、部署要到位,自查自纠要到位,表格的填、报要到位)、“五个清楚”(即清楚专项治理需要参与的行业协会数量,清楚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清楚专项治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清楚专项治理的特别要求,清楚汇总汇报材料和表格上交的时间)。三是在社团自查的基础上,9月底利用5天时间,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县区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仙游县9个、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各8个社团。从抽查的情况看,各县区登记在册的社会团体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个别社团不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没有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区专项治理自查登记表平均回收率只有61.5%。其中,仙游县49.5%,荔城区100%,城厢区78.3%,涵江区21.7%,秀屿区91.7%;社团收费不规范、程序不合法。抽查的41个社团中,有14个社团没有收取会费、10个社团成立后均未开展活动、15个社团收取会员费。收取会员费的15个社团的会费标准的制定均没有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11个社团使用收据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7个社团接受社会捐赠,只有1个社团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社团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混管的情况普遍存在。抽查的41个社团中,有18个社团会计由业务主管单位财务人员兼任,有15个社团没有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针对检查的情况,协调小组下发了通报,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要求各县区要深入检查,发现问题;规范程序,落实整改;依法依规,促进发展。目前,县区对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或没有活动资金的29个社团,已劝其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对开办前弄虚作假、抽逃开办资金的,成立之后一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的,两年或两年不参加年检的35个社团,将予以撤销登记。四是制定下发《加强我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的管理,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七、服务发展,树立了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

我局把城乡低保工作、殡仪服务作为重点评议,着力民生、着力民心,优化服务,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市低保办注重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低保对象评定“三公开两公示”制度落实,规范低保金存折发放,确保低保金发放到户。按照执法监察的要求,由叶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13名,用1个多月的时间,深入24个乡镇检查低保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召开座谈会24场,进村入户核查低保户120户,梳理需要整改的4个问题,限期要求县区整改落实。抓好仙游县直接发放低保金存折试点工作,采取核对低保户领折人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和低保对象审批花名册的办法,在各乡镇设点直接发放低保金存折。通过认真核实询问,取消了50户176人的低保,8个村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抽人保、合并保问题。市福山殡仪馆坚持以人为本,抓制度建设、促规范管理,出台12项管理制度。同时围绕“取信于民、让利于民、服务于民”的服务理念,继续推出殡仪服务为民办实事举措,所有收费项目上墙公布;与丧属事前办理签约自愿性选择服务项目手续;投入资金建设800平方米公益性骨灰楼,安放社会上五保人员、“三无人员”、无名氏等人员遗体骨灰;减免优抚对象、五保户、城乡低保户、残疾人等多种对象火化费,自建成以来让利群众155万余元;专设坐化炉,全程免费提供接送和焚化佛教徒遗体服务,解决寺庙焚化场所设施简陋、环境污染问题。

八、增强实效,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评议工作的带动下,今年民政工作得到了促进和发展。救灾救济工作不断加强。健全救灾应急体系,制定出台了《莆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升了我市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充实救灾物资储备,棉被、衣裤仓储量分别达到5000床、5000套;购买了蜡烛、手电、手套、草席、锅、碗等救灾应急物资,并与多家企业签订食品应急供应协议,提高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农房统一财产保险制度,与莆田财产保险公司联合查勘63户,赔付27.65万元;做好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工作,截止9月28日,接收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捐款5172.59万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1110万元。为民解困力度不断加大。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市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86792人(含五保对象6731人),纳入城市低保对象13142人。规范低保运作和资金管理,提高低保补助标准。7月份起,农村低保对象(含五保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10元,月人均补差60元(五保户月人均供养标准达141元);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15元,月人均补差140元;对1123人城市低保边缘户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2元,月人均补助24元;全市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对象107972人,累计医疗救助6362人次234万元;顺利完成“肢残助行工程”,全市245名肢残患者受助,方便日常生活。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莆田市20xx年—20xx年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城市社区建设谋划工作;全市11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加大组织建设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取得阶段性成效。城厢区作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探索“两委+六站”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双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协调解决了驻莆73661部队自来水供水工程建设问题、驻莆73306部队生产服务中心扩建问题、驻莆73305部队网络建设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全市重点优抚对象6804人定期抚恤补助及时发放到位,定期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实施每年6%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126名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完成全市3160名参战退役人员的认定工作,及时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做好全市烈士纪念物普查工作,修缮恢复原28军烈士墓群。社会福利彩票销量增加。1-9月全市共发行福利彩票3890.99万元(其中,电脑票2947.02万元,中福在线193.97万元,网点即开票750万元),完成省福彩中心下达任务数的110.38%。社会福利事业稳定发展。莆田sos儿童村供养孤儿164人,市福利院供养社会弃残婴幼儿和“三无”对象224人,分别实行家庭寄养、家庭助养、模拟家庭、青年公寓等供养模式,养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市慈康医院至9月底日均床位276床(峰时达291床),环比增长3.8%;药品销售100多万元,环比增长16.2%;实现医保定点全省联网,方便广大患者就医。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发展,现有公办养老机构4家,农村敬老院22所。已审批11家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其中4家进入土地规划审批。全市福利企业稳步发展,现有福利企业50家,安置残疾人和民政服务对象2800人(其中残疾人1800人),年创产值近8亿元,年检合格率为100%。民间组织得到很好发展。1—9月,全市办理民间组织登记10家,其中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家。殡葬改革力度明显提高。1—9月份,全市火化率达93%,同比提高7%;加大执法力度,共挖棺起尸火化59例,清坟1290座;开展骨灰管理试点前期工作,全市现有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384座(其中,已使用的公益性公墓98座、骨灰楼(堂)145座,在建公墓68座、骨灰楼(堂)73座)。婚姻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全市办理结婚登记27753对、离婚登记1750对,并实现涉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和国内婚姻登记全省联网。区划地名工作有效推进。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地名命名和推广标准地名的通知》,县区行政区划图相继编辑出版,开展乡镇道路标志设置试点工作,全市制作各类门(楼)牌12147块、发放门牌证11863本,采集录入门(楼)牌号信息55.6万条,完成35条乡镇界线外业联检,继续开展“平安边界”活动,仙游县分别与毗邻的各县区签订了边界地区平安建设协作协议书。老区扶建力度不断加大。莆田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对老区建设提出“八个优先”要求;市财政预算中于20xx—20xx年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老区建设发展;在实现村村通安全饮用水的总安排中,对老区村人口补助标准在全市统一补助标准上追加5%;期间,革命“五老”及遗偶、原老区草湖、白伏两个耕山队队员定补标准每年递增10%;对每年老区劳动力培训名额问题,由市劳动部门给予优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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