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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范文(汇总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12:57:57 页码:9
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范文(汇总12篇)
2023-11-19 12:57:57    小编:ZTFB

写心得体会并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它也可以成为与他人分享经验和交流心得的方式。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逻辑性,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有机地连接起来。阅读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了解不同领域的经验总结。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越来越需要专业的投资顾问为他们提供有利的投资建议。作为一名证券从业人员,我一直与投资顾问打交道。经历了许多年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们的职责不仅仅在于给客户提供建议,更要对客户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细致的风险评估,找到最适合客户的投资方案。

第二段:学习心得。

作为一名证券从业人员,我们需要寻找专业的投资顾问课程,从而获得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这些课程包括:如何识别不同类型的资产,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如何进行基本和技术分析等等。在这些课程中,我学习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例如技术分析如何在股票交易中帮助我们找到优质的股票,如何在投资组合中减少我们的风险,以及如何使用经济数据以增强我们的决策能力。

第三段:实践经验。

除了基本的技能和知识外,还需要通过实践获得投资顾问的经验。在实践中,我发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我们必须努力了解客户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只有当我们真正了解客户的需求和风险因素时,我们才能为他们提供最佳的建议。在我的实践中,我还学习到,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时,我们必须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并在必要时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第四段:客户沟通和关系维护。

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们还需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我们需要理解客户的需求,并建立客户对我们的信任感。我们需要尽可能多地与客户沟通以获得反馈,并及时纠正我们的投资建议。在维护好客户关系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拓展我们的客户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我们的投资方案。

第五段:结论。

总之,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寻找专业的课程和进行实践经验都是成功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所必需的。我们需要不断地提高我们的技能和知识,并致力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投资建议。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二

(1)人员执业资格。

(2)管理制度建设。

(3)投资顾问业务的适当性管理。

(4)证券投资建议、客户回访及投诉管理。

(5)对客户的告知义务。

(6)风险揭示。

(7)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8)投资顾问的研究支持。

(9)服务收费。

(10)业务推广与宣传。

(11)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为载体的投资顾问服务。

(12)留痕管理与记录保存。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三

性别:男。

年龄:22。

民族:汉族。

婚姻状况:未婚。

籍贯:上海。

现所在地:上海。

身高:182cm。

体重:77kg。

求职意向/概况。

求职类型:全职。

到岗时间:随时到岗。

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

期望工作地点:上海。

待遇:2500元/月。

教育/培训。

xx财经大学xx学院(9~8)。

专业:金融学。

学历:本科。

获得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券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课程描述:

语言技能。

语言:其他语言水平:一般。

计算机水平:初级其他技能:

职业技能/专长:

喜欢分析财经新闻,善于股票证券分析。擅长乒乓球、篮球,也喜欢足球等许多体育项目。

自我评价。

本人责任心强,自主独立,迅速适应各种新环境,并融入其中。工作中有团队意识能够服从公司安排,善于与他人合作。吃苦耐劳能从基层做起,踏实努力。有较强的计划性,愿意尝试新事物,乐于向他人学习请教。抗压性强,能快速调整情绪投入工作,不带个人情绪。有自信乐观认真向上的态度,成熟稳重,学习能力时间观念强,事业心重。本人在四年的大学时光里,系统学习了本专业的课程,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课余之时,研读了很多跟专业有关的`课外书籍,也使我的知识面大大扩展。并且,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关注各种最新的经济金融现象,仔细分析这些现象的原因、影响等。这使我保持并发展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养成了独立思考的习惯。我也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的各类活动,加入了分院学生会,在班级里担任了体育委员和寝室长的职务。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全面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介绍职业背景及意义(200字)。

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从业已有多年的时间。投资顾问是财务领域中的专业人士,他们通过分析金融市场的数据和趋势,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这个职业的存在意义在于帮助人们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从而实现财务目标和增加财富。然而,这并非易事,需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严密的分析能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第二段:金融市场分析的重要性(250字)。

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深刻认识到对金融市场的深入分析对于提供准确的投资建议是至关重要的。金融市场波动无常,投资者往往会因此而感到不安和迷惑。因此,作为投资顾问,我需要全面掌握市场动态,了解各种经济数据和政策变化对市场的影响。通过深入研究和判断,我才能够给出合适的投资建议,帮助客户提高投资收益率并降低风险。

第三段:风险管理的重要性(250字)。

除了对金融市场的深入分析,风险管理也是作为投资顾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通常会面临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作为投资顾问,我需要通过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制定投资策略,确保投资组合的风险和回报之间的平衡。同时,我也会建议客户进行分散投资,减少单一投资带来的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可以保护客户的财富免受意外风险的侵害。

第四段:沟通与建立信任(250字)。

作为一名投资顾问,与客户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建立信任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人的投资需求、偏好和风险偏好都是不同的,因此我需要耐心倾听客户的需求,并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同时,我也会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投资状况,并随时调整投资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通过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和建立信任,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段:不断学习与提升自己(250字)。

作为投资顾问,我深知自身的知识和技能需要不断更新和提升。金融市场变化多端,新的投资工具和策略层出不穷。我会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对市场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同时,我也会保持学习投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新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进行思考和总结。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我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和有效的投资建议。

总结(100字)。

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深知这是一项既充满挑战又充满成就感的工作。通过对金融市场的深入分析和风险管理,我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及时的投资建议。良好的沟通和建立信任关系,使得我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能够让我在这个行业中保持竞争力。我将继续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投资顾问服务。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五

客户信息的分类。

3.定量信息和定性信息:客户财务方面的信息基本属于定量信息。非财务,包括基本信息,兴趣爱好,职业生涯发展和预期目标属于定性信息。

客户信息的收集方法:

1)开户资料。2)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使用其优势包括。简便易行,有的放矢,有针对性采集信息,容易量化,客户接受度高。调查问卷的使用难点是问卷问题设计精确,否则容易误导客户,客户有时不愿意或不认真填写。

3)面谈沟通。a安排客户见面要有所准备。b在面谈中言谈举止符合商务或服务礼仪标准。c掌握关键的技巧。d要做好会面后的后续跟踪工作。

务的品牌形象。个人资产负债表的项目。

1)资产分类,额度及其与总资产的占比情况。

2)负债分类,额度及其与总负债的占比情况。

3)净资产额度。个人现金流量的表的项目及其内容。

1)主要收入的分类,额度及其与总收入的占比情况。

2)主要支出的分类,额度及其与总支出的占比情况。

3)结余额度。

5预测客户未来收入:针对大部分普通家庭,其最主要收入来源是工作收入,也有一部分的客户收入情况相对复杂。这些情况在家庭收支信息中都能反应出来。可根据这些情况,帮助客户制定预算收入。在制定预算收入的情况下,应关注以下几点。

1)尽量对比较确定的收入项目进行预测。由于有些收入比如证券收入和资本利得,往往在短期内有较大的波动,在收入预算中所包含的收入项目应排除这种收入项目。而包括租金收入,工作收入,利息收入等比较确定而且持续性较稳定的收入项目,则是收入预算的重点。

2)对收入的增长率抱有谨慎的态度。比如客户对自身工作收入能否在未来一年有一定增值有一定判断,但增长幅度不是以客户或理财师意志为转移。因此,尽可能报以谨慎态度,甚至假设没有相关增长率。

3)关注现金流入的时间点。比如年终奖或非上市企业的分红往往出现在年初或年末。因此多关注日常收支平衡点。

但不限于以下。

1)日常生活预算支出:包括衣食住行,家政,普通娱乐。

休闲,医疗等方面的预算。

理财相关的现金流支出。

7.客户理财价值观:储蓄者,积累者,修道士型,挥霍。

者,逃避者。

客户风险偏好类型;风险厌恶型,风险偏好型,风险中。

立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方法:

1)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一共五级,并可根据实。

际情况进一步分析。

留存。

3)定期或不定期采用网上银行方式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超过1年未进行评估或可能发生影响客户承受能力,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完成评估。评估结果应当有客户确认,未进行评估不得向其销售理财产品。

4)制定统一的评估书,应当在评估书中明确提示,如客户发生可能影响其自身风险评估能力的情形,再次购买理财产品应主动要求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为私人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提供理财产品销售服务应按规定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a,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不少于100万的自然人。

b,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净资产超过100万人民币,切提供证明是自然人。

c.个人收入在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人民币,或家庭合计近三年每年超过30万,提供证明是自然人。

6)部门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定期对已。

完成的评估书进行审核。

7)应当建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测评,记录,留存客户评估内容和结果。

9客户风险特征的内容。

环境密切相关。

2)风险认知度:风险认知度反应客户对风险的主观评价。一般而言,人们对风险的认知取决于知识水平和生活经验。不同的人对同一风险认知度不同。

3)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反应的是风险在客观上对客户的影响程度,同一风险对不同人影响不同。

客户证券投资方式和产品选择的影响因素。

1)投资渠道偏好,投资渠道偏好是指客户个人知识,经验,工作和社会关系等原因对某类投资渠道特别喜欢或厌恶。尊重客户偏好,不能用自己的偏好影响客户投资安排。

投资方式会产生影响。

难有精力盯盘炒股。

4)个人性格、个人性格是主观意愿的习惯性表现,会对理财的方式和方法产生影响。比如客户不喜欢越俎代庖。

11客户风险矩阵的编制方法。

客户风险特征可以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承受态。

度两个指标来分析。

1)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总分100分=年龄因素分数+其他因素分数。

a年龄因素:总分50分。25岁以下50分,每多一岁减。

去1分,75岁以上0分。

b其他因素,总分50分。

2)风险承诺态度评估。

风险承受态度评估=对本金损失的容忍程度+其他心里。

因素。

1)对本金损失的容忍程度(可承受亏损的百分比):总分50分,不能容忍任何损失为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2分,可容忍25%以上本金者为满分50分。

2)其他心里因素,总分50分。)风险特征矩阵。

况,投资目标。客户证券投资需求和目标的分类。

休,遗产等)。

2)客户其他理财要求:1)收入保护(如何预防失去工作能力而造成的生活困难)2)资产保护(财产保险)3)客户死亡情况下的债务减免。4)投资目标和风险评测之间的矛盾。

在确定客户投资目标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客户本身地投资产品和风险认识的不足,因此客户会提一下不切实际的要求。针对这个问题,必须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增加客户对投资产品和投资风险的认识,在确保客户理解的基础上,共同确立一个合理目标。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六

证券从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要求从业者具备一定的金融基础知识和投资经验。作为投资顾问,我们承担着引导客户投资、保护客户财产安全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不断提升的需求。

刚开始作为投资顾问的时候,我的工作主要是处理客户资产的管理和回答各种投资问题。我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投资知识,以更好地服务客户。当客户遇到问题需要咨询时,我需要以客户为中心,耐心地听取并解答他们的疑问。除此之外,我还需要不断研究市场,提供最新的研究和报告,控制风险,保证客户的投资效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发现,作为投资顾问,我的工作不仅仅是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管理客户的资产。我还需要关注客户的财务状况,了解客户的投资偏好和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客户的投资组合。同时,我也需要不断学习新的投资理念和技巧,熟悉各类金融产品,以更好地为客户选择合适的投资方案,并提供全面的服务。

作为投资顾问,我认为我们的核心价值是帮助客户实现他们的投资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避免盲目跟风,维护客户的投资安全。

第五段:投资顾问的未来发展。

作为投资顾问,我们的发展离不开行业的规范和完善的监管机制。未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我们需要不断适应市场的变化,学习新的技术和模型,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优质的服务。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信任,建立良好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保障和共赢。

总之,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深知自己的职责和重要性,认为自己的成长与团队的共同发展息息相关。只有不断学习和拓展我自己的历练,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共同进步和持续发展。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七

投资顾问是金融领域中的重要角色,他们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管理服务。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从事这个职业多年,在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正在从事或有兴趣从事投资顾问工作的人们有所启发。

首先,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学习的态度。金融市场变幻莫测,投资产品和工具也在不断更新。只有不断学习和了解最新的市场动态,我们才能提供准确、可靠的投资建议。在我每天的工作中,我会阅读各种金融媒体和研究报告,参加行业研讨会,与同行交流,以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只有紧跟时代的脚步,我们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我们不能忽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投资市场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只有善于管理风险,我们才能帮助客户实现稳定的回报。在实际操作中,我始终坚持多元化投资原则,通过将投资组合分散在不同的资产类别和行业中,降低风险。同时,我也会定期评估和调整投资组合,确保客户的利益最大化。在面对市场波动的挑战时,我们要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心,不能盲目听从市场的波动,而是应该以长期的投资目标为导向。

另外,沟通和建立良好的关系是成功的关键。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们需要与各类客户进行有效沟通,理解他们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他们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建议。在沟通的过程中,我会努力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解释复杂的金融概念,以便客户能够理解并作出明智的决策。同时,建立良好的关系也非常重要,我们要倾听客户的意见和反馈,及时回应他们的需求,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只有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才能够持续发展并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

最后,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金融投资领域是一个变化很快、竞争激烈的行业,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我们才能够在这个领域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会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认证考试,不仅可以不断学习和更新金融知识,还可以增加专业资质和信誉度。此外,我也会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和趋势,学习一些新的投资策略和工具,以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投资回报。

总结起来,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学习的态度,善于管理风险,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建立关系,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才能够在金融市场中取得成功,并帮助客户实现财务目标。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守这些原则和态度,投资顾问这个职业将会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发展和机遇。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八

投资顾问是金融行业中的重要角色,他们以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提供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长。多年的工作经验使我对这个行业有了深刻的理解和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作为一名投资顾问的过程中所得到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深刻体会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投资有风险,这是经济行为的基本原则。然而,如何正确管理风险是我们每一位投资顾问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在我成为一名投资顾问之初,我的错误判断和不成熟的风险管理能力导致了我某些客户的损失。然而,从那以后,我开始注重风险管理并学习了各种风险管理策略。我懂得了多元化投资的重要性,通过将客户的财富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资产类别,可以降低整体投资组合的风险。此外,我还学习了如何利用期权和期货等工具对冲风险。这些经验教训使我成为了更全面的投资顾问,能够更好地保护客户的财富。

其次,我认识到投资顾问的核心职责是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投资顾问,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投资策略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长。然而,仅仅提供投资建议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真正帮助客户实现其目标,我们需要对客户有深入的了解。这意味着我必须花时间与客户沟通,了解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只有在充分了解客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投资方案,并有效地管理其投资组合。通过与客户的密切合作,我不仅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还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他们创造价值。

第三,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深知持续学习的重要性。投资领域的变化是非常快速和复杂的,只有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才能跟上行业的变化。我通过参加各种行业研讨会和培训课程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此外,我也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阅读财经新闻和研究报告,以增加自己对市场的了解。通过持续学习,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市场趋势,并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第四,我发现与同行的交流对于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非常重要。在投资顾问的职业生涯中,我很幸运能够结识一些经验丰富的同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共享经验,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知识和技巧。我们经常一起讨论投资策略和市场走势,相互激发和启发。这种积极的交流和合作不仅有助于我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也为客户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信任和诚信是投资顾问最重要的品质。作为一名投资顾问,客户把他们的财富和未来寄托在我们身上,这是一种极大的信任。因此,我们必须保持诚信和透明,为客户提供真实可信的建议和信息。没有信任和诚信,我们将无法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我始终将诚信放在第一位,始终遵循职业道德,坚守操守。这样的努力不仅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也使我在行业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

总结起来,作为一名投资顾问,我的工作经验让我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深化了我对创造客户价值的理解,强调了持续学习和与同行的交流的重要性,以及诚信和信任的核心价值。这些体会和经验使我成为一名更全面、专业和可靠的投资顾问。未来,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帮助他们实现财富增长。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九

证券投资顾问dd是指经纪业务部具有投资分析、可以为客户提供操作建议的分析人员(国外属于独立分析师),在我国由于新颁布的法规要求隶属经纪业务部和下设营业部的分析人员名称都叫投资顾问(在证券业协会注册,并非是券商处公示的营销经纪人),属于券商正式编制员工,并且是发展方向。

当然,正式注册的投资咨询公司所有提供咨询的正式在会里注册员工,一律属于投资顾问。(记住,可是要通过正式渠道注册才可以)!

证券分析师dd是指证券公司下属研究所(或独立注册研究所)在册员工,不针对具体客户,主要工作是做公司和行业以及宏观经济和策略提供(国外的卖方分析师),分析师必须在研究所注册,正式编制员工(有些半瓶子醋的营业部人员认为营业部里的投资顾问就是分析师,那可是大错特错啦!记住,只有研究所的在编正式工且上报了资格注册的才是分析师)!。

经纪人dd是指在券商营业部做营销(白话就是拉客户)的非正式编制员工(很多地方叫客户经理、营销经理,不过现在部分券商开始有了转正渠道,我们公司就是!),不得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由分析师和投资顾问整理建议后提供发给经纪人),在目前就是相当于保险公司跑保险的业务员。

当然是分析师最好,属于高端,可以接触到大量上市公司,资讯接触多且很容易业内打开天下,不过至少是名校(211可算不上名校,必须是全攻数得出来的30所)硕士,且机遇好。

投资顾问在我国刚刚开始,国外比较流行,但是必须自己有能力,否则干不出来。一般100个里面出来一个成功的就不错!至于经纪人,现在证券行业有的是,只要任何一所学校大专(什么大学都可以,什么远程教育啦都可以)学历,考过两科,就可以上岗了,和保险经纪人没有区别。这里面1000个估计能出来一个能长久做下去的,但一定是厉害的,我原来的公司是小券商,有一个经纪人2亿多客户资金,别的经纪人处心积虑谋求转正,可他是营业部求他转正啦做部门经理啦他还不,因为提成太多,并且不受限制(他可是谁也不敢惹)。但是仅仅限于做到最好的!

我也补充一下吧:原来很多券商把营销经理(就是经纪人)叫做投资顾问,但是现在不行了,因为投资顾问必须是证券业协会在册的人员,在券商处是铁正式工(现在都是正式工在转),而营销经理或者客户经理,倒是5险1金也上,但是永远是非正式编制,这个错不了。我们这里是靠有没有正式工号区分,有很多券商是靠a、b、c类区分(貌似全国前十的券商大致上都是这样,因为我就是在全国排名十分靠前的券商,不能说名字,免得要么像广告要么惹麻烦!),所以,建议人家做营销,那基本上就是建议做保险经纪一样,很给力呢(因为客户资源并不像某些生手想的那样能永远在你这里,别人也要吃饭生活,难免把手伸向你的裤裆!再者,券商对于没特别丰富资源的营销,是年年考核,不会让你就那么舒坦!)!

但是现在券商找投顾,至少本科、有两年经验、或者最少是硕士(我们公司是至少名校硕士),一般的券商你应聘还要有人(我是指我国的特色的人,你懂的!),否则,投顾要进去,几乎不可能,因为一个红薯一个坑!至于分析师,倒是好办,但是也必须是最低名校硕士,最好cfa2级,否则,小券商的研究所都不拍!

分析师没那么辛苦,不过现在一般都要做几年经纪人才有可能被转做分析师的投资顾问就是经纪人,也就是客户经理,同一个职位不同叫法而已。

一句话,如果有持续稳定的客户资源,就做营销,就是客户经理(经纪人、投顾),如果没有的话,老老实实做分析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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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十

1、英气逼人,证券在手。

2、你的今天,你的未来,英大与你同行。

3、英明的大家选择英大,大家的英明就是英大——英大证券。

4、英大证券,英明选择!

5、英雄所见,英大证券。

6、英大证券,成就证券英雄,您给我们舞台,我们让您成就英名。

7、选择英大证卷,让您不得不赚。

8、以信为本,实力为基。

9、英大证券:精“英”智慧,“大”家风范。

10、汇聚英杰,服务大众——英大证券。

11、投资理财,一马当钱。

12、英大证券,因成就您的财富梦想而伟大!

13、父母教你学会做人,英大教你学会独立。

14、雄纳百川——英大证券祝你心想事成。

15、英大证券,为梦想创造价值。

16、选择英大,掌握未来。

17、英大给你最放心的保障,放心地投入,放心地得到回报。

18、走自己的路,让投资者说去——英大证券。

19、英明的决策,大家的选择。

20、大智若愚,问天下谁是英雄?

22、英大证券,让英豪雄起。

23、专业证券英大最,盈利实力舍我谁。

24、英大提醒您: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随时为您服务到家!

25、英姿焕发,大气磅礴——英大证券。

26、选择英大,目光远大!诚信投资,缔造神话!

27、英大证券,证券大赢。

28、英大证券,实实在在。

29、给我一个展现的机会,就是给您一个致富的机会——英大证券。

30、风景无限,英大证券一路同行。

31、选择正确投资,选择英大证券。

32、英大证券,投资的天堂。

33、你投资信任,我回报未来。

34、英大,帮你嬴天下!

35、想要金生金,英大最称心。

36、英大证券帮你致富,超过gdp的速度!

37、股市的变化又市场决定,我们的服务由你们决定。

38、无论什么时候,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已知道了一切——英大证券。

39、英大证券,为你发财。

40、英大,英大,创造财富天下。

41、把握潜在商机,实时掌握财富,英大创造,由我实现。

42、资本高涨如浪,英大伴君共强。

43、聚五湖之财,撒四海之利。

44、共谋,乃至共赢。

45、美好未来的阶梯——英大证卷。

46、英大证券,专注于您的投资事业。

47、英才汇聚,大展宏图——英大证券。

48、财富成就梦想,英大成就未来!

49、时刻接受您的.考验——英大证券。

50、英大证券,太阳升起的地方!

51、为了你们共同的目标,选择我们最强的英大——英大证券!

52、财富无止境,英大成就您。

53、有实力,才有能力,请相信英大证券。

54、英大证券,为理财梦想插上翅膀!

55、英大证券,给你的财富插上翅膀。

56、英大证券,时刻接受您的考验!

57、只想告诉你,试着携手,英大与你走向美好未来。

58、英雄大展鸿图之地——英大证券。

59、汇英聚才,铸就大成。

60、选择英大证券,选择成功之路。

61、集资千家,受益万人,英大证券!

62、选择正确投资,选择英大证券。

63、英明决策成就大笔回报——英大证券。

64、英大证券,我的股道军师!

65、英大证券走,财富不离手。

66、拥有英大,证券无忧。

67、我们要赢的不仅仅是结果,同时也要赢得一个精彩的过程——英大证券。

69、让诚信拉近你我。

70、诚聚英杰,慧启大方。

71、雄英展翅,博大金深。

72、引领证券潮流,推动经济发展。树立良好形象,服务千家万户。

73、成就辉煌,英大证券。

74、雄鹰展翅,英大证卷。

75、用创新抓住机会,让质量留住顾客。

76、英大证券,中国证券走向成熟的先驱,投资理财者最值得信赖的朋友!

77、成在英大,享在英大,至真至诚的选择。

78、股市有风险,英大有保证。

79、牛市因你而在!

80、英大证券,稳操胜券。

81、英大证券,大英雄,大投资,大回报!

82、信息至真,服务至诚。

83、英大证券,成竹在胸。

84、让企业成为我们的客户,让客户成为我们的企业——英大证券。

85、英明大气的财富之路——英大证券。

86、来到英大,你我共赢。

87、英大证券,谁与争锋!

88、英大证券:财智天下,欲达则达。

89、了解您是我们最大期望。

90、理财专家,深圳英大!

91、选择我,成就你!

92、英才荟萃,大有可为。

93、选择放心投资,选择英大证券。

94、专于证券,精于理财。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第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审慎地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忠实客户利益,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证券投资顾问人员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特定客户利益损害其他客户利益。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自律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制定相关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七条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第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制定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注册登记、岗位职责、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覆盖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

第十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保证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数量、业务能力、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与服务方式、业务规模相适应。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要求,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载、保存。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四)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通过营业场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项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监督。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风险揭示书,并由客户签收确认。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要求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四)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争议或者纠纷解决方式;。

(六)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收到客户解除协议书面通知时,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解除。

第十五条证券投资顾问应当根据了解的客户情况,在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适当的投资建议服务。

第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为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提供必要的研究支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不足以支持证券投资顾问服务需要的,应当向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购买证券研究报告,提升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能力。

第十八条证券投资顾问依据本公司或者其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第十九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鼓励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说明与其投资建议不一致的观点,作为辅助客户评估投资风险的参考。

第二十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知悉客户作出具体投资决策计划的,不得向他人泄露该客户的投资决策计划信息。

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指定专门人员独立实施。

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事项。

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客户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可以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用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应当以公司账户收取。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应当遵守《广告法》和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媒体所在地证监局报备。

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局报备。

第二十七条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执行本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

(二)揭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

(三)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

(四)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

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实行留痕管理。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证券投资顾问的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合作方式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对服务方式、报酬支付、投诉处理等作出约定,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鼓励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组织安排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按照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客观、专业、审慎地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变动情况发表评论意见,为公众投资者提供证券资讯服务,传播证券知识,揭示投资风险,引导理性投资。

第三十二条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附带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服务,不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作出协议约定、单独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其投资建议服务行为参照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第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审慎地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忠实客户利益,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证券投资顾问人员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特定客户利益损害其他客户利益。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自律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制定相关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七条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第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制定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注册登记、岗位职责、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覆盖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

第十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保证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数量、业务能力、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与服务方式、业务规模相适应。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要求,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载、保存。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二)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四)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通过营业场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项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监督。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风险揭示书,并由客户签收确认。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要求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四)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争议或者纠纷解决方式;。

(六)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收到客户解除协议书面通知时,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解除。

第十五条证券投资顾问应当根据了解的客户情况,在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适当的投资建议服务。

第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为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提供必要的研究支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不足以支持证券投资顾问服务需要的,应当向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购买证券研究报告,提升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能力。

第十八条证券投资顾问依据本公司或者其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第十九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鼓励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说明与其投资建议不一致的观点,作为辅助客户评估投资风险的参考。

第二十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知悉客户作出具体投资决策计划的,不得向他人泄露该客户的投资决策计划信息。

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指定专门人员独立实施。

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事项。

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客户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可以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用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应当以公司账户收取。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应当遵守《广告法》和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媒体所在地证监局报备。

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局报备。

第二十七条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执行本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

(二)揭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

(三)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

(四)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

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实行留痕管理。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证券投资顾问的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以合作方式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对服务方式、报酬支付、投诉处理等作出约定,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鼓励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组织安排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按照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客观、专业、审慎地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变动情况发表评论意见,为公众投资者提供证券资讯服务,传播证券知识,揭示投资风险,引导理性投资。

第三十二条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附带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服务,不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作出协议约定、单独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其投资建议服务行为参照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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