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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 工程管理实践感悟(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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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 工程管理实践感悟(六篇)
2023-01-05 02:34:37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规定规章制度,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在确保工程质量、有效维护双方信誉和形象的前提下,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宁夏*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水 解车间、木糖车间工程。

(二)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工业园区(砖渠十三队北侧)。

(三)合同签订地点:

(四)合同签订时间: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内容:图纸内(水解、木糖车间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楼梯)工程 。

承包范围:工程图纸内所有工程(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楼梯)。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乙方所承包的项目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乙方要严格按照工期控制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工程工期,如期完工。

(二)如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工序影响,上述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字认可为准,但承台以上结构必须执行工期安排。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与权力:

1、提供给乙方住宿条件。

2、提供给乙方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及较大的工具用具(如塔吊、提升架等)要安排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负责机械的调试、运转,必须保证在生产中设施完好、安全运行。工地所用电线、电缆由甲方负责。

3、按计划提供乙方施工用的原材料,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造成停工三天内甲方应按乙方确有施工人员数量每人每天补生活费 10 元如果在停工三天以上甲方应按乙方现有施工人员数量每人每天补工资补贴,技工 90 元,小工 65 元。

4、借调乙方员工,甲方按实时工资支付。

5、施工前提供给乙方两套图纸,向乙方进行全面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完工后,组织全面验收评定。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及时组织新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劳务作业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得使用未满16周岁以下的童工,不得带家属及子女、社会闲散人员,到施工工地进入或居住,甲方不提供其居住设施。如违反、发生伤亡事故等等,后果乙方一切自负。

2、认真执行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杜绝死亡、避免重伤。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中若违章操作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因安全设施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责任)

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必备用品,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品由甲方提供。

4、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甲方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结构质量标准。

6、严格各班组的自身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项目部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事故的责任。

9、提倡文明施工,工作完后场地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滋惹事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和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费用标准

一、 结算标准:

(一)、按工程量计算:《20__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定额工程计算规则》;

(二)、按图纸中:

1、 水解、木糖车间室内外抹灰(大于2mm以上洞口面积扣除,小于2mm洞口面积不扣除)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6元

2、 水解、木糖车间楼层地面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8元

3、 水解、木糖车间楼地面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0 元

4、 水解、木糖车间楼梯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0 元

(三)、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当月28日前报给甲方所施工完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审核后在下月15日前付给乙方85% 工程款,剩余15 %待本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

注: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造成工人停工、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检查各房间的标高、开间尺寸,并将统计结果报甲方。

2、乙方进入施工时,所有工序(包括抹灰前墙面清理、墙面浇水、贴饼、冲筋、打底、抹灰、压光、清扫地面、浇筑砼、楼梯踏步高度等)施工前每道工序必须报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贴饼、冲筋时严格控制房间的尺寸、方正、标高。

4、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监督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主要控制房间开间尺寸、房间标高、阴阳角方正、平直、墙面垂直平整、顶棚阴角等。

5、乙方要在工程完工后,认真检查墙面及瓷砖、地面质量,对出现的裂缝、空鼓、起砂、缺楞、掉角的砖、墙面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不得有拖延现象。

6、抹灰工程因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40mm时,应分两次抹灰。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墙与梁、柱结合处必须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防止开裂。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平整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应平整,滴水线应整齐顺直,高低宽度和深度控制在9mm之内。各项目立面垂直,表面平整,阴角阳方正,分隔条直线允许偏差不超过3mm。

7、验收标准: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造成整体质量后果的,处以20%的罚款。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施工。

9、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对达不到规定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检验批,必须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技术交底操作施工,对违反施工和不按技术交底施工,出现问题及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必须认真保护成品、半成品不受损坏及污染。

第六条 安全生产

(一)乙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及自治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遵守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2、严格按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操作,非本工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将特种作业人员上报甲方。

4、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同各工种之间搞好关系,无论在生产或生活中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调解,不得争强好胜,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违反者,双方无论有理无理均处罚款5000元整。

6、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制度。

7、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窜岗,或擅自进入禁入区内。对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8、对不听从现场指挥,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违犯操作规程,违反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所发生的一切伤亡、死亡及重大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同时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乙方不得借此耽误工期或无故停工。

9、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完善现场安全设施、施工作业,并接受公司(甲方)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如不符合规定,由甲方根据条例作出处罚。

第七条 文明施工

(一)乙方工作

1、现场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建筑行业标准。

2、每道工序按规范要求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保护成品,现场内不允许流动吸烟、随地大小便、乱扔材料。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

第八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款项结算后自动失效。

3、本工程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完成的情况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由当地人民法庭机构仲裁。

4、乙方应认真详细阅读施工图纸,报价表中已包括施工准备,劳务、管理、利润各项应有的费用。

5、乙方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因图纸变更及其它因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价格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三原县博康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博康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原县博康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

2、工程地点:三原县渠岸镇东100米处;

3、工程内容:本工程设为地上五层,前部六层,现实际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323㎡,内容包括有土建、给排水、用气等。

二、承包内容:

1、施工图中除甩项部分外的土建,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2、对于弱电部分只做埋管、按图纸设预埋到位。

3、对于所有门窗、二次装修瓷砖,大理石洗漱台,卫生瓷片均未切 ,不在承包范围内,不含所有涂料工程。

4、埋设标准说明

⑴给水灾本工程内全部接通;

⑵室内为毛地墙(墙体为抛光)卫生间爱你做志贴瓷,梯间地面压光,天棚水泥 顶,电梯间外不作装修。

⑶楼梯栏木扶手用 按依据图纸;

⑷户内灯具为图纸设计要求;

⑸外购土方未入,如需要外购则由甲方

⑹钢材主要以龙钢为主,按图纸设计尺寸使用(禹龙牌)

三、工期

1、计划开工:

计划竣工:

工程总天数 天。

2、工期每退后一天,按1000元对等奖罚。

四、工程质量: 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按建筑面积1084元㎡,承包施工。

2、发生图纸变更,以及其他因素要变更,变更部分按双方协商的市场价增减后结算。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七、双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甲方负责办理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提供地下各种管道、帅线、通用线路,在开工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工作。

⑵开工前甲方应以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及红线为准,向乙方现场交验。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六套。

⑷工程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及时准确地发出施工指令,如期组织工程中间验收,若因甲方指令不及时、失误、工程进度不能按期如数支付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延误的工期相对顺延。

⑸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随时发出停工指令、整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乙方工作

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给的施工图,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施工规范及相应图集,甲方指令组织施工,完成双方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计划,进度报表等。

⑶乙方遵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等管理规定,按相关规定内有关手续,应由发包人员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认可后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⑷乙方交工前将现场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进场,达到现场垃圾建筑均无污染。

⑸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并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工程所有安全在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⑹已设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工程保护,甲方不及时验收工程应承担费用,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复,若甲方提前使用造成工程损害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材料预购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预购,乙方确保预购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规定标准,工程主要材料双方共同认可。

九、付款方法

本合同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分别为:基础、主体2层、肢体完、内外粉刷完、安装完、工程竣工。在双方确认工程量后5日内,甲方将进度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每次支付工程量价款的80%,剩余价款在工程验收完毕至工程造价的90%,其余款项在决算认可后付至97%(除扣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两年内支付。

十、工程验收、结算

1、工程验收

⑴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认可的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否则就认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⑵加甲方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工程结算

⑴依据合同确定的平方米造价指标,在施工图纸设定的建筑面积的基础上依据设计变更,现场实际发生的进行可观调息作为工程量终结决算依据。

⑵工程验收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工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报告14天内,进行核实并确认,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甲方留2%的工程保修金,其余款项一次付清。

十一、其他事项

1、此协议作为甲、乙最终决算的依据,其他仪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附件有效。

2、后有经来工作均以书面形式出现,有甲乙双方带白哦签字生效,其它均无效。

3、其他事宜,执行gf-20_-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第一章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6.3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以及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_____、_____、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_____、_____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_____必须在一_____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现行_____费的收据。

2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_____,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此种_____必须在一_____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现行_____费的收据。

23.3_____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_____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_____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6.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3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_____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1.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_____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而

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_____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37.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

合同另行规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41.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2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

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

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52.5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5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本合同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55.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59.3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除非承包人:

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

59.6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61.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已经撤销合同,或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转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人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

65.1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他,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慨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以及,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恢复或补偿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65.3因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他射弹、导弹、弹药、或军用炸药的爆炸或冲击(不论时间和地点)所导致的毁坏、损害、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是上述特定风险的结果。

65.4除本条以下关于战争爆发的规定外,业主应偿还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风险而发生的 任何施工额外或附加费用,在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按合同第39条视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种费用增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65.5特定风险指战争、战争状态(不论宣战予否)、侵略、外国敌对行为、本合同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核危险和声波风险、或与正在或即将施工或维修的工程所在地国有关的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转包人的雇员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骚乱、动乱或混乱。

65.6在合同执行时,如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宣战与否,是否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除非和在本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前,承包人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随时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旦此种通知发出,除本条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第67条的规定外,合同应当终止,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与以前任何违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向其转包人提供同样的转移设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终止,就承包人所得的暂付款项中尚未包括的在终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项,业主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承包人,此外还应支付:

所有有关临时单据应予支付的款项,只要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已经完成,如此种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只完成一部分,则只支付经工程师确认的应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

因工程而订购的材料或货物的合理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材料或货物,业主向承包人付款后,这些材料或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种费用未将此费用包括在内。

本条第1、第2和第4款所规定的追加付款。

本条第7款所规定的搬迁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此设备运回到承包人注册国的主要设备堆置场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但此费用不得超过运回注册国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与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款项下业主应予支付的款项,业主有权用承包人的应付款来抵冲,包括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预付款的未偿余额,以及其他任何在合同终止日按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项。

受挫失效

66.如合同缔结后爆发战争,或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的法律,双方被解除了继续履约的义务,由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额应当等于按本合同第65条规定之金额,即如果合同根据第65条之规定终止时,应当支付的金额。

争议的解决

67.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撤销或违约前后,首先应当提交工程师解决,应任何一方要求后_______天内,工程师必须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规定提出仲裁外,此种有关上述所有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的,且立即对业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并尽一切应有的注意,无论他或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规定提请仲裁。在工程师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后,如_______天内未收到业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请,上述决定应作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如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应要求在_______天内通知其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此种决定不满意,在此后或此种情况下,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_______天内,或在最先所说的_______天期满后_______天内,视情况而定,将争议事项按下述规定提交仲裁。所有争议或分歧,凡工程师的有关决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均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按该规则规定予以最终解决。上述仲裁员(们)有权评论、修正和复审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员(们)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出决定而采用的证据或论据。不论工程师按上述规定曾作过何种决定,均不得剥夺其被传唤作为证人,且就按上述规定提交仲裁的争议或分歧的任何有关事项向仲裁员(们)提供证据的资格。不论工程尚未或认为尚未完工,均可提请仲裁,但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得因在施工进程中提起仲裁而改变。

通知

68.1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 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关通知条款所指定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为在施工地国的另外一个地址,但事先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在改变地址前需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业主违约

69.1如果业主:

在工程师证书所认定的应付款项按合同条款到期_______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业主按合同有权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干涉或阻碍或拒绝同意颁发任何此种证书,或

破产或、如为公司,即将被清算,而此种清算不是为了重组或合并,或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鉴于经济混乱,其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有权在提前天书面通知业主,并将副本呈交工程师后,终止其合同雇佣关系。

69.2本条第1款规定的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尽管本合同第53条第1款作有规定,承包人仍然应尽量迅速地从工地撤走他所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69.3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按第65条规定终止时一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65条第8款所规定的款项外,业主还必须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终止而造成的或有关的或导致的灭失或损失费。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70.1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与劳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减,或其他任何影响施工费用的事项相关,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规定执行。

70.2在提交工程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任何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律或条例或规章发生变化,或适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第1款所述的增减)的任何州的法规法令、政令、法律、条例或规章,此种费用增减应经工程师证明,且由业主支付或记人贷方,合同价格也应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7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和/或货币兑换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在此种情况下有权行使其他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得由此而受影响。

72.1如果合同规定,承包人的支付应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种或多种外币,此种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币与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货币间的汇率变化的影响。

72.2如业主要求标书计价只用一种货币,而支付却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说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或数额,用于计算此种比例或数额支付的货币兑换率应为现行汇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国的中央银行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天当日所决定的汇率,就此,业主必须在标书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写明。

72.3如合同规定使用多种货币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条规定使用暂列款的项目,其用外汇支付的比例或数额应按本条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则予以确定。

(本部分以下所列规定是对第一部分条款在各种具体情况下的补充或修改。)

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一)xx工程。

xx工程由xx公司承建。该公司是国内一级施工企业,是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通过xx;xx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xx工程共33栋楼,户型不一,是xx政府为解决拆迁户住房问题所建设的安居工程。整个工程面积xx平米,由xx院设计,xx公司承建。结构类型有底框、砖混、钢混等。民用建筑房屋为6层,层高3m,抗震强度6~7级。由于四川地区属i类地区,8层以下混合结构,建筑面积xx平米以内的,工期约为xx个月。

(二)xx址。

xx址由xx公司承建,项目地址位于xx区。

该工程于20xx年xx月动工,有工人宿舍、厂房、办公楼,建筑面积100亩,为一期工程。工人宿舍为五层全框架结构宾馆标间,厂房为两跨式(跨度30m及14、86m)、三跨式(30m,30m,27m),采用轻型钢结构,屋面及外墙使用双层采钢板(内夹保温棉),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地板使用耐磨地板以节省资金。内隔墙使用双层钢夹板(内夹泡沫)起隔热隔音作用。办公楼有3层,沿袭总部特点,设备先进,并装有中央空调。

该工程耗资xx多万元人民币,围墙工矿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先进,绿化配套建设有序。据介绍人称,将争取建成xx地区乃至全国的先进桶装水基地。

(三)xx宿舍。

xx宿舍施工基地由xx公司施工,项目地址位于xx,由xx集团承建。

该项目的总体布局为一个厂房和一幢六层的职工宿舍,该工程采用底框砖混结构,剪力墙较多,建筑总面积xx平米,建筑物总长xx米,宽xx米,总高度为xx米。宿舍五楼一底层高3米,车间工程采用全钢结构,地基根据地质作了处理。本工程使用期限为20xx年。工程项目部办公室里可以见到很多相关规章制度、处罚条例、施工进度流程表等。

我们这次实习的主要任务就是看懂实习工地的建筑类型,了解工程的性质,规模,建筑结构特点与施工条件等内容,了解不同机械设备的操作范围和规程,多多请教了解看到的不知道的知识。尽量争取参与并了解工程开工前和施工中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收集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施工实习日记,做好实习收尾工作。

我们应该去了解或者熟悉工地上常用的机械设备的性能。带着各种各样的疑问,我们一边参观一边询问着,尝试了解常用的机械设备。

为了了解不同机械设备的操作范围和规程,针对在施工现场看到的“双锥反转出料搅拌机”,操作的师傅细心的告诉我们它是目前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较广的一种自落式搅拌机,主要按重力机理进行搅拌作业。观察我们可以看到搅拌筒内壁焊有弧形叶片,当搅拌筒绕水平轴旋转时,叶片不断将物料提升到一定高度,然后自由落下,互相掺合。主要用于一般骨料塑性混凝土的搅拌。为了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工长告诉我们正确的放料顺序为:石子,水,砂。因为放料顺序不对会造成浪费。

我们在现场看到有师傅在砌筑空心砖,据他介绍空心砖具有良好绝热性能,主要用于非承重墙或框架结构的填充墙等部位,比如阳台后砌墙。使用砌筑砂浆,孔对孔(空心砖)1/2处,孔向下(将少数分布筋埋入)交错搭接。若空心砖旁要开门窗洞,应将3块实心砖填入其中再施工。

我们又询问了为了节约用水,可不可以使用生活用的污水来拌和混凝土。师傅笑了笑说,混凝土用水也需要干净的水,因为污水会影响混凝土的质量。不单是水,对砂、石的细度模数也有要求;对水泥标号也有要求。

实习的中途,学校领导来看望我们,要我们好好学习,为以后祖国的建设打好基础。

各行各业都辛苦,可是我们在这里,不但看到了艰辛,也看到了伟大。民工们在烈日酷寒的天气里,仍然在为城市建设而努力着。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再工地外面看到有民工xx,想以这种方式来要回辛苦挣的血汗钱,这件事情还引起当地媒体的反应。我不希望民工们再用这种方法来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法律是的武器,所以他们自己也应该去学习相关的法律。这种方式真的已经不是新闻了,我也担心那些克扣拖欠民工工资的人有一天习惯了,不以为然了,民工们怎么办?拖欠民工工资历来是建筑行业的一大问题,因为很多老板是通过贷款来修房子,再卖了房子发工钱,或者直接走人。现在的银行应该建立严格的信贷制度来支持建设支持民工,让辛苦为祖国建设服务的民工没有后顾之忧,在建筑工地上看到的一些情况,让我感慨万千。

首先我想到的是安全问题。工人们可能是太熟悉他们的工作了,也认为没有什么大问题,于是就不注重那些器械操作规程,认为怎么好用就怎么用。他们在砌砖的时候,随意搭设脚手架,而且没有按照规定使用扣件,这样做是很危险的。扣件扣紧了钢管才不会乱滚,人站上去才会安全。安全兜网也没有按照规定架设,灰土石块掉下来砸到下面的人就不说了,如果是人掉下来,他的生命安全还能得到保证吗?我们还看到有人用塔吊将钢管或者圆原木运送到楼上,结果被监工骂了而且扣了工钱。是的,如果不小心,材料滚动下来,砸伤了人,后果将会不堪设想。为了生命安全,企业的负责人应该为他们买保险,应该给他们上安全教育课。

还有一些安全隐患是和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比如xx,有些柱子在浇筑的时候,并不是十分铅直的,但是包工头没有让工人返工。虽然这种现象不多见,他们也存在侥幸心理。可是这样的建筑物使用年限不会长久,万一出了事故,受害的是人民。或者出现了一些细小的裂缝,短期内不会影响工程,但是时间长了,问题就大了。我们问了一下带队的何工,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怎么办。他说只要按照设计要求弥补,工程不会出问题的。

我们进出工地的时候会穿过一些堆放有建筑材料的地方,施工现场因为这些材料的不规矩堆放而显得更加的杂乱。随便堆放材料的结果是,当要使用的时候,他们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找他们需要的型号的材料。

我们在参观的时候,被强调一定要戴安全帽。在各个施工场地我们都可以看到安全第一的标语。除了安全问题以外,我们对建筑上的一些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有了一点认识。

xx地处xx,雨水相对较多。所以设计和修建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排水的问题。xx33栋楼层的屋顶屋面均为三角尖式,符合西南地区天气状况,有利于顺畅排水。

建筑物内的人都不希望看到屋面漏水。某日因为大雨我们借机询问带队技术人员有关刚性防水屋面渗漏的问题。这种情况容易出现在女儿墙、檐口、屋面板板缝、烟囱等处,水穿过防水层引起渗漏。要解决这类问题,在施工时应使防水层分隔缝和板缝对齐;南方墙体迎面泛水高度应不小于240mm,非迎水面不小于180mm,通气管泛水高度不小于150mm;尽量使泛水和板面上的防水层一次浇成,不留施工缝。泛水顶部与管子相接处应抹压光滑,避免形成台阶使雨水停滞。

我们看到工人们在工头的指示下弥补裂缝。工头看到我们来参观,给我们讲解了裂缝形成的原因以及修补措施。并且告戒我们如果以后做了这行,为避免裂缝,要注意混凝土的养护,要虚心求教有经验的人。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要尽可能的预防裂缝的产生。

这次为期两周的认识实习为我们今后学习专业知识引开了一条路,我们通过观察问询等方式了解到了很多我们不曾知道的东西。除了建筑知识,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应该是安全问题。每个施工单位都有标语“安全第一”,作为工程人员,应尽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要严格规章制度,还要为员工们灌输安全知识,对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

通过这次认识实习,我们对建筑设备,建筑基础等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也为我们今后学习专业知识,走上工作岗位有一定的帮助。

这次实习得以顺利进行和完成,我们要感谢学校的大力支持,老师的带队,相关领导的重视以及以下施工单位的支持:xx公司。在此一并致谢!

有关建筑工程管理实习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下交款作为动工、工程验收及单位结算为依据。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地点:

2、楼房结构:

3、楼房层数为米。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只包主体工程

5、包工单价为元/平方米。

6、包工价内结算方法:要按楼房投影、楼板实倒面积,包含雨篷实倒面积及楼梯间、采光井空位在内面积。

二、承包工价内的工程施工项目及责任

1、乙方责任:乙方是由正付零以上的砖体工程、框架柱、梁工程、模板制作及安装、拆工程、钢筋工程(不包含钢筋制作)、柱子、梁、楼面烧制工程、自带所有旌工工具及模板、顶桐费用。(不包含室内、外批灰及装修和压墙砖体工程)。

2、甲方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水电费、片石基础砖、地梁及地板更化、化粪池、预埋、给水、排污等工程、吊砖倒楼面及机子费用,外墙安全架、安全网工料费。

三、安全起见及质量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做到安全第一的工作方法进行施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人身和财产损失全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乙方要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结构进行施工,要按质按量进行工作,要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返工重做现象,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补任何工资及费用,天然灾害、楼板冷、热、收缩、分裂,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付款及结算方法

1、甲方要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付款,当倒完第一层主体,甲方留 元作质保金,其余部分在捣楼 天内结算付清。其次第二层以上,每完一层结清一层(在工程合格情况下进行结算)。待所有承包内的主体工程完工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的 %滞纳金(按天数计算)。

2、主体验收方式

在乙方完成主体工程及所承包自工作范围内全部完成十天内,甲方要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否则超过天后,工程作为合格验收处理。

五、 承包工程外的施工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结构及合同说明施工外,如甲方有所修改时,需要增加工量时,双方要协商,同时增加工程施工费用。

1、增加工程项目及工程费用。

增加工地看守、保养、淋砖费

增加卫生间主体,每层乙方包一个,其余每个加 元;

增加厨房、橱柜每个

柱子每层每条 每层圈梁每米增加 元;

每层捣楼师傅补助费 元;

第一层捣柱子机械补助费 元。

六、工程管理及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由年月月日止,共 个晴天,施工期按晴天计算,雨天保养期、假、节日、停工待料的,天然灾害例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能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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