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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职前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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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职前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4 15:41:3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行政复议职前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国籍: 中国

目前住地:天津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 籍 地:北京

河北 身高体重: 168 cm55 kg

婚姻状况:否

未婚 年龄: 26 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物流助理/专员:物流专员、销售代表/推销员/营销员/促销员:销售代表、客户服务类:客服主管

工作年限: 4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1500--20xx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东莞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xx-04 ~ 20xx-04广州市大羽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担任职务: 行政文员

工作描述: 行政事宜;库房的日常运作及财务管理;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盘存盈亏表及盘点总结;存货明细账,出入库进行帐薄登记;跟踪车辆、安排配送货物及跟单;负责受理顾客咨询、投诉等各类信息以及客户投诉受理渠道及处理流程,根据有关资料,裁决有关争议事项。,

离职原因: 个人职业发展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xx-10 ~ 20xx-02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计算机业

担任职务: 人事助理

工作描述: 组织办理人员选聘及录用,安排面试;负责建立、维护和更新公司的内外部人才库。考核上岗、调动、提升、离职工作;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整理及保管工作;协助加强员工关系工作。

离职原因: 个人发展及环境问题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xx-11 ~ 20xx-10广东省高雅五金制品厂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五金矿产,金属制品

担任职务: 客服专员、行政文员

工作描述: 处理公司文件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考勤;办公用品申购、管理及办公设备的保养;各类文档的收集、整理;记录各类培训会议及周例会内容摘要;每周的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负责接待、客人来访迎送等招待工作;记录活动邀请、调查问卷与新品上市的介绍、市场方面的反馈,负责项目的报告汇总以及相应的渠道和市场活动的总结。

离职原因: 个人发展

毕业院校: 邯郸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20xx-07-01

所学专业: 计算机科学教育 第二专业:

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xx-09 20xx-07 邯郸学院 计算机科学教育

外语: 英语良好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较差

1.计算机办公软件熟练操作 2.熟悉行政,人事相关工作事务 3.对数字敏感,善于分析数据 4.流利的普通话,熟练的沟通技巧

其他特长:唱歌,绘画

有关行政复议职前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申请人:姜某,男, ___年___月_______日,住________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分局交巡警支队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申请人姜某因不服被申请人虹口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于20xx年7月17日作出的虹口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于20xx年7月17日作出的虹口交巡警(20xx)第0009067号当场处罚决定书向本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局依法受理,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其于20xx年7月15日上午九时许驾车(沪aq5290)驶离漂阳路1377弄弄内设置的停违车场并穿越漂阳路1377弄至山阴路弄口时被民警以闯单行道查处,申请人认为其从停车场出来未见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禁止标志,故以其闯单行道为由对其实施处罚于法无据。

被申请人辩称:姜某于20xx年7月15日上午九时许驾车穿越漂阳路1377弄并在山阴路出口处被查获是客观事实,而该弄在漂阳路1377弄弄口明确设置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故姜某的违章事实是清楚的,对姜某处五元罚款并无不当。 经复议审理查明:20xx年7月巧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驾沪aq5290车穿越设置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的漂阳路1377弄至山阴路弄口处时被查获,该事实有现场民警笔录,申请人对在弄口处被查获亦无异议。但申请人提出其系从漂阳路1377弄弄内设置的停车场出来一节无充分的依据,故不能予以采信。

本局认为:申请人违反交通标志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第1款第1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8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应给予五元处罚。

xx市公安局分局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有关行政复议职前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申请人:师范学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李;职务:院长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营业执照号:

被申请人:xx市丰泽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陈;职务:局长

申请人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泉丰环费字[20xx]0000)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局于20xx年5月12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我局本着查明事实、化解矛盾的原则,主动沟通、积极协调,行政复议问题得到解决。

申请人于20xx年7月8日向我局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xx市环保局

20xx年7月11日

有关行政复议职前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行政部是公司关键部门之一,对内管理水平的要求应不断提升,对外要应对政府机关单位的各项政策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撑握。行政工作是繁琐的,小到复印、扫描、传真、订阅报刊杂志、文件的保管、大到接待、会议,评估验厂等活动,每一项工作的完成都是对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考验,如何化繁为简而又能保证万无一失,如何以最小的成本换得的效率,这已经不单纯是对现代企业从事业务工作人员的要求了,对行政工作人员也同时适用。行政部人员虽然少,但在这几个月里竭尽全力将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过几个月的磨练与洗礼,行政部的综合能力相比之前又迈进了一步。

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宗旨、和效益目标上,行政部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注重发挥行政部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心枢纽作用,为公司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为了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同时也克服存在的不足,现将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不足之处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人事管理方面

根据公司部门岗位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合理地招聘一批员工,以配备各岗位。规范了各部门的人员档案并建立了档案,严格审查全体员工档案,对资料不齐全的一律补齐。同时要加强内部的培训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务工作方面

1、本年度进行了两次验厂活动,主要出现在目前公司厂地面积窄小和现场员工访谈的培训不够使得验厂结果要求改进。

2、搞好iso再认证工作,确保iso认证通过,通过这次iso在认证,让我们认识到了我们的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iso的覆盖不全面,来年行政部需加强各部门iso管理体系的培训于学习。

3、对后勤保障工作做到让员工用上健康、卫生的食品。

三、公司管理运作方面

1、顺应市场的发展,依照公司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现有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寻。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和公司各个部门沟通

2、逐步完善公司监督机制。有一句话说得好:员工不会做你要求做的事情,只会做你监督要做的事情。基于这个原因,本年度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力度。

3、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作为一个管理者,对下属充分做到“察人之长、用人之长、聚人之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公司新形象。

4、搞好明年的高质量、高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5、充分引导员工勇于承担责任了解职责。要逐步理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并要求各人主动承担责任。

四、工作中的收获

懂得事情轻重缓急,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做到了“上传下达”。与同事相处融洽,能够积极配合及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工作适应力逐步增强,对后期工作垒积了许多经验。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过去的一年,在得到公司领导的指导和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行政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行政部工作常常事无巨细,每项工作我们主观上都希望能完成得,但由于人力和精力有限,不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

2、对公司各部门有些工作了解得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掌握真实情况不够全面,从而对领导决策应起到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3、抓制度落实不够,公司事物繁杂,基本检查不到位,因而存在一定的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现象。

4、对公司其他专业业务学习抓得不够。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工作细心度仍有所欠缺;工作效率虽有所提高,感感觉有时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仍有所欠缺,工作效率并非是最快的!接下来的个人工作计划中会根据以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提高自我工作意识及工作效率,努力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

有关行政复议职前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申请人:江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镇中山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顾,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xx市新行政中心。

法定代表人:华,职务:局长。

第三人:冯×,男。

申请人江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不服被申请人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局)作出的皋劳社工认字〔20xx〕第a00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于20xx年3月25日申请行政复议,本政府依法立案受理后,发现冯×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遂依法通知其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为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本政府依法组织了听证,申请人xx公司的特别授权代理人、被申请人劳动局的特别授权代理人、第三人冯×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了听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各方当事人的主张

申请人xx公司称:第三人冯×之子冯××下班后并非离开单位往居住地东陈镇××村××组家中,而是前往相反的方向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被申请人认定错误,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被申请人劳动局称:其所作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予以维持。

第三人冯×称: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认定正确,请求予以维持。

无争议的事实

根据申请人xx公司的申请书、被申请人劳动局的答复及其在答复期间内提交的证据材料、听证会记录,各方当事人对下列事实无争议,予以直接确认:1. 第三人冯×之子冯××系申请人xx公司的职工,20xx年6月6日20时许冯××下班后驾驶私有的苏f××××号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xx市xx镇中山东路健美浴室前路段,与对向行驶的拖拉机发生事故,致冯××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 20xx年5月31日第三人冯×为其子冯××向被申请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被申请人于20xx年7月25日作出皋劳社工认字〔20xx〕第a014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于20xx年9月24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审查期间被申请人以有关事实需进一步核实为由于20xx年11月20日撤销了皋劳社工认字〔20xx〕第a014号工伤认定决定书。3. 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19日作出皋劳社工认字〔20xx〕第a000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亦不服于20xx年3月25日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立案受理,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复书和证据材料。

争议事项及各自证据

根据申请人xx公司的申请书、被申请人劳动局的答复及其在答复期间内提交的证据材料、听证会记录,各方当事人主要对下列事项存在争议:冯××是否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合理路线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对此,被申请人劳动局提供了下列证据以证明其主张:

证据一: 对袁××、高××的调查笔录和江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袁××家的交通路线图,这组证据证明袁××家是冯××的居住地,冯××从xx公司经事故发生地点xx镇中山东路健美浴室至袁××家中所走路线为其上下班的合理路线。

证据二:对冒××的调查笔录和xx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出具的证明,该组证据证明冯××发生机动车事故的时间在冯××下班之后,属于合理时间内经过事故地点。

申请人xx公司提供了下列证据以证明其主张:

证据三:报名登记表,冒××、黄××、高××的证明材料,证明冯××的家庭住址在东陈镇××村××组,正常下班向东行走。

对相关证据的采信、观点评判及争议事项的认定

证据一是被申请人依职权进行调查核实时形成的调查笔录和路线绘制图,对该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证据二是被申请人依职权进行调查核实时形成的调查笔录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依职权出具的证明,且申请人对该组证据未提出异议,故对该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证据三是冯××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冯××的同事出具的证明,对该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证据一中对袁××、高××的调查笔录证明了冯××正常居住在袁××家中,此组证据足以证明袁××家为冯××的临时居住地;证据三中冯××的报名登记表及冒××、黄××、高××的证明材料证明了东陈镇××村××组为冯××的户籍地及常住地。按立法例,居住地包括常住地、户籍地及临时居住地,故袁××家属于冯××的居住地之一。至于申请人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户籍地为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居住地,但应当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才能作为居住地。”的观点系混淆了住所地与居住地的概念,显属对《民法通则》的误读。故对申请人认为袁××家不属于冯××居住地的观点不予采信。证据一中对袁××的调查笔录和路线绘制图证明了冯××从xx公司经事故发生地点至袁××家中为冯××下班的合理路线,虽然申请人认为冯××下班后可能是前往袁××家以外的目的地,但申请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佐证。故对申请人的这一观点不予采信。证据二证明了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事故发生地点,对此申请人未提出反驳意见。据此可以认定冯××是在合理时间内从其工作场所xx公司返回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复议机关裁决的结论及其理由、依据

本政府认为: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为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上下班途中是指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本案中冯××下班后在回居住地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第三人依法向被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被申请人依职权调查核实了相关证人,听取了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内容得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法应予维持。申请人xx公司所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月19日作出的皋劳社工认字〔20xx〕第a00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申请人江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三人冯×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xx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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