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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集中轮训心得体会报告 公安轮训工作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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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集中轮训心得体会报告 公安轮训工作总结(四篇)
2023-01-04 13:14:53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公安干警集中轮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党委班子“坚持政治高于一切”,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的基本方针不动摇,切实铸牢忠诚警魂,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集中学习存在提纲式领学现象,个人自学存在针对性选学情况,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对新思想、新理念领悟不够深刻。二是从严治警责任仍需压实。队伍中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市局党委对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责任还没有完全压紧压实。

(二)在精神状态方面。党委班子坚持“固本强基求突破、实战能力求提升、警务创新求实效、公安事业谋发展”,公安在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中实现了从三等奖到二等奖、再到连续三年一等奖的赶超跨越。但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仍然存在三个差距:一是推动落实有差距。对一些重点工作,没有以“钉钉子”的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比如,在落实市委出台的警员职务晋升“退一补一”政策上,虽然反复研究、多次督导,但仍有3个县级公安机关没有落实。二是改革创新有差距。“双十大改革项目”虽取得明显成效,但没有形成服务监督中心这样有影响力、成为全省标准的品牌,公安改革整体排名由全省第一名下滑至全省第六名。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党委班子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但仔细对照中纪委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虽然“大调研”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全省重点课题调研二等奖,但围绕公安转型发展广泛调研、深入调研上还需加强,对如何推进“三大转型”“四个方面转变”还没有系统完善的理论成果。二是全面厉行节约不够。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为追求最佳效果,在成本控制上没有精打细算,有一定浪费现象。

(四)在为民情怀方面。党委班子坚持“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为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体的新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三个短板:一是脱贫攻坚有短板。虽然联系帮扶的xx区xx村成功摘帽,但在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文化水平等方面做得不够,对个别贫困群众依赖组织帮扶、生产技术缺乏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打击防范有短板。虽然取得了“打击翻番、发案减半”的整体成效,但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逐年上升,给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三是服务群众有短板。虽然“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公安机关前列,但“网上办”整体水平不高,“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没有实现全覆盖。

针对查摆出来的上述问题和表现,党委班子坚持从灵魂深处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剖析原因:

一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锤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应是伴随一生的必修课。结合全面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反思,我们有的班子成员没有经常对照《党章》、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标准、对照先进人物找差距,有的在落实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上,没有按规定做到位,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这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力武器”用好。

二是放松了宗旨意识的强化。公安机关的最大工作是群众工作,最大基础是群众基础。党委班子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但是班子成员大都长期在机关工作,主动深入群众较少,主动公开、主动沟通不够,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为民服务的领域和渠道上不够深入。这说明,我们在为民服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将立说立行,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力整改:

(一)坚定政治担当,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上抓整改。

一是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确保全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决打造最强信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忠诚、宗旨、法治、纪律“四项教育”活动,切实打牢全警对党忠诚的政治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坚守纪律规矩红线。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践行党章和《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增强纪律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纪法规、警纪警规,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不逾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坚定责任担当,在强化严以律己、建设过硬队伍上抓整改。

一是加强自我约束净化。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堤坝,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带头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二是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市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列出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明确任务时间表,完善工作机制,一项一项抓落实,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锻造四讲铁军。坚持把“带出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作为工作的最高追求”,以“强能力、强作风、强执行,创满意”为内容的“三强一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作风塑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工作,全力锻造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公安铁军。

主题公安干警集中轮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我叫*,*年*月出生,原籍*, 20xx年x月毕业于*,获大学专科学历,20xx年x月份入党。20xx年x月年参加20xx年国家公务员考试,20xx年x月被录用为*铁路公安处基层民警,试用期一年,工作单位*车站派出所。20xx年x月至今任*车站派出所客勤民警。

在繁华的车站广场,

在轰隆的车站站台,

在崎岖的铁路沿线,

铁路公安的身影,

陪着月落,陪着日出,

用自己的手帮助每一位困难旅客,

用自己的脚丈量每一寸铁路沿线。

一年来,我热衷于铁路公安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忠诚团结严谨勤奋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向老民警学习业务技能知识,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铁路公安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工作中不断向警长学习客勤业务技能,如何盘查,如何搜身,如何通过问话技巧套出犯罪经过等。不懂就问,勤奋好学是我这一年来的座右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何警长的带领下,在火车站进站口安检查危,追击网逃,盘查可疑嫌疑人,在票厅和上广场巡逻巡视,观察旅客的行为举止,从中发现可疑人员,在站台做好每次的接车工作,做好和乘警的交接。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老民警请教问题。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警务体能技能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作为一名基层一线铁路公安,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客运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火车站属于二等客运大站,每天平局客流量为1万人左右,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旅客。我始终坚持守好自己的岗位,努力盘查比对追击网逃,始终坚持帮老扶幼,协助客运部门帮助旅客进站上车,帮助困难旅客,时刻体现一线基层铁路警察的传统美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客勤组的时间多,办理治安案件少,对周边治安环境不太了解,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主题公安干警集中轮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2017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委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清廉、以公开促实效”的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和“双提升”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行“阳光警务”建设,不断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新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直接、更现实、更有效地惠及群众、服务发展,构筑起了全面细致的政务公开警务体系,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促进警民关系和谐,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逐年提升,现将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警民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

一是根据省厅和市局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xx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并将文件印发全局贯彻落实。

二是召开了由治安、消防、网安、保安监管、法制、办公室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务公开协调会,会议学习了《xx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xx公安网网站群2017年2月份监测情况的通报》,并对通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做好台帐记录,规范监管行为,按季度上报、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政务公开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利用省厅、市局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提高市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统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录入工作,推进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定了“行政审批处具体牵头负责,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将双公示录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双公示工作的重视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限期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将数据推送市有关部门。

截至目前,我局共录入、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3916条,其中行政处罚3833条、行政许可83条。公安办事窗口线下可以办理我局绝大部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查询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结果和部分行政强制结果,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推进了政务公开。

四是分级负责,各分县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也都进一步健全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和警种实际,因地制宜,因事而异,认真组织实施。 五是积极参与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市政府下发《xx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淮府秘〔2017〕60号),我局荣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局办公室民警高华全、市局行政审批处民警缪德友荣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

2017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工作制度。

(一)全局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事关民生、民心、民意的问题,及时、全面、真实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做到了“八公开”,即:1、公开服务事项名称;2、公开提供服务部门;3、公开服务类型;4、公开申报条件;5、公开申报资料;6、公开服务流程;7、公开法定办理期限;8、公开承诺办理时限。

今年1至11月,xx公安网共发布警务信息3002条,其中公示公告、警方提示等服务类信息1425条,政务公开信息条289条,网站访问量达40万余次。按照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推进会(2017年7月4日)的要求,在政务公开网增加3个一级栏目、10个二级栏目、4个三级栏目,并完成新增栏目的信息发布。1至11月,在政务公开网页发布信息324条。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组织法制等部门共同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应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民申请渠道,节约公民申请成本。

在消防服务方面:1、进一步规范审批窗口建设。本着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原则,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消防支队将整个审批建制入驻窗口,在市政务中心增设1个消防审批窗口,

1名现役警官和1名文职雇员,将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办理均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同时,进一步规范窗口的工作流程,健全受理登记、审批制度,严格落实2人执法,加强内部监督,增强了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和行政权力运作的公开性,提高行政效率,防止滥用权力等腐败现象。

2、稳步推进消防信息公开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消防支队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支队对区县大队双公示系统的录入实行月通报制度,不定期对网上公开进行巡查督促。日常通过微信群和电话告知等方式与各大队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大队认真整改落实。

在户政服务方面:

1、丰富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市局治安支队进一步加强户政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派出所警务公开栏、公安局门户网站、腾讯、新浪微博,关注民意民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信息,发布政务信息。

目前全市户籍派出所均通过警务公开栏对相关户口、身份证政策,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通过户政监督板向社会公开了省、市、县(区)的监督电话和户籍民警的信息,接受群众咨询、监督投诉。支队还通过公安局门户网站对《xx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了公开,代市政府草拟的《xx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也通过公安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2、严格监管,提升政务公开效能。支队设立了户政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市民心声网、“市长热线”电话反映的户政问题,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群众的诉求,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至今无一起上访或投诉的违纪事件。2017年以来户政接待窗口共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接听群众咨询电话3000余个,回复市民心声网帖200余贴,处理“市长热线”督办单300余件,帮助协调解决各类户政信访问题200余件。

3、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简化优化服务流程。 今年治安支队还大力推进 “微信办理户政业务” 、“互联网+”、 “身份证预约受理平台”建设,让户政业务申请从“群众跑”变为“手机传”、审核审批从“网下跑”变为“网上传”, 群众办事从“多次跑”到“一次结”,确实做到“让网络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户政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公开透明,即方便了群众,又便于群众监督,杜绝了各类违规情况的发生。目前微信平台已开通四大项十三小项户政业务的咨询和预约办理;“互联网+”已开通二十二小项户政业务的咨询和预约办理。

4、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结合开展 的“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户政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法定时限、办事内容、收费标准和依据以及服务承诺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落实不力地,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严肃追究责任。

在交管服务方面:

1、规范和丰富内容,进一部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除涉密和不便公开外,及时公布公安交管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公布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公布交通秩序整治、查酒驾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布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公布出行指南、警方提示等。在互联网上设立交管局主页,开辟警务公开、警务公告、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专栏。2017年,在互联网主页发布信息736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2、加强各类载体建设,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一是不断完善“电子政务”,逐步完善交警网上警民互动功能。我局“xx交警在线”微信微博订阅平台实现双微互通,“xx交警在线”微信订阅平台拥有粉丝量达35000余人。二是做大做强96598咨询、查询电话。

96598安排专人值守,一年来接受各类咨询、查询6000余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三是大力推广交管e点通,开展预约服务。车管所、驾管所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预约、周末办理、一小时办结”便民服务新举措,周末办理车驾管业务常态化。四是开展延时服务。车驾管工作人员中午实行轮流就餐,确保业务流程正常办理,不让办事群众等候。五是在xx汽配城设立车驾管业务大厅,在4s店设立车管服务点,特别是流动车管所亮相街头,民警放弃节假日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3、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社会效果.2017年,我局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在窗口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流程、法定时限、办事内容、收费标准和依据以及服务承诺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落实不力地,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严肃追究责任。

在出入境证件办理方面:

1、 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政务公开。面对日趋增长的出入境受理量,xx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打造“123”办证布局:即一个市局受理大厅、两个县级受理大厅、三各区受理中心,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接待窗口的软、硬件建设,完善出入境政务公开栏和承诺制,设置专门的咨询电话及咨询值班台,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渠道等,例如在民警办公室设置工作台牌,公布民警姓名、职务、警号、照片以主动接受监督。

以微笑服务群众,做到一杯清茶解渴、一张笑脸相迎、一条凳子让座,从而树立行为规范、文明礼貌的良好形象;为使群众能顺利地办好业务,要把办理各项业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印制成卡片,免费供给群众取阅,实行一站式服务,从而不断改善受理接待环境,大力推进文明窗口建设。改变单一受理方式,增加多种申请渠道,吸收借鉴先进的受理方式,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到位的服务。例如开设网络新型平台:网上申请,即在互联网上设申请网站,申请人登陆后输入申请信息,再按照预约时间到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办理相关业务。

2、深化警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随着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增强、社会透明度的提高、各方面对公权力监督制约的强化,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的公平公正提出了热切期盼。

(1)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完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公开政策、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在接待大厅设置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档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办事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消除警民隔阂,融洽警民关系,继续以规范执法为核心,严抓民警执法规范、窗口服务规范和警务公开规范的落实。

(2)认真落实政府网在线回复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热点”,重视问题的解决,消除警民隔阂,融洽警民关系,把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动力。

(3)实行出入境特邀行风监督员和窗口接待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为行风行纪监督员,建立申请人抽样调查、分析制度、出入境窗口预警机制,接受执法监督,及时讲评、纠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出入境队伍的战斗力。

2017年,[email protected]/* */,其中警务信息1455条,办理网民留言178条。通过微直播、微发布、微主题等多种微博活动形式开展政务微博工作,不仅展现了xx公安的亲民、为民形象,同时更有效拉近了警民关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促进公安工作发展。

一是开展微直播。1月8日下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缪全带领市局110指挥中心、消防支队、交警支队、互联网警务处负责人做客xx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广大网友围绕“群众的110,守护平安30年”这一主题进行交流。市信息办副主任何云生主持了本期在线访谈;“xx公安在线”同步在“微访谈”栏目进行了直播。今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0个110宣传日。为大力宣传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全方位展示30年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110接处警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市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110宣传活动。

本次在线访谈是我局2017年“110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环节。在一个小时的访谈活动中,缪全副局长和指挥中心李军副主任向广大网友详细介绍了我市公安机关110的基本情况、具体职能和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取得的工作业绩,回答了网友关于如何正确拔打报警电话、如何应对几类常见警情等方面的问题,增进了市民对110接处警工作的了解。广大网民对110接处警工作十分关心,踊跃提问、频频互动、气氛热烈,访谈收到了良好效果。

5月13日上午,市局邀请了新闻媒体领导和记者朋友们参加经侦支队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缪全主持,市局宣传处、市局经侦支队负责人参加。发布会上向媒体记者朋友们通报了2015年以来我局经侦支队主要工作情况。“xx公安在线”同步直播新闻发布会内容,共发布13条微博,7张图片,阅读量近两万。

二是及时微辟谣。3月14日,市局办公室(互联网警务处)根据市局110指挥中心核查情况,通过官方微博“xx公安在线”对一网络谣言进行了辟谣,提醒广大网民提高安全意识,不要轻信、传播谣言,广大网民积极转评。3月12日、13日,我市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广传“我市毛集地区出现一群外地人抢小孩、偷小孩器官”的文字和视频信息”的谣言,因附有52秒的视频使得有一定表面可信度,众多市民纷纷转发,相互告知,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同时市网信办与市局110指挥中心联系求证,部分微博用户通过微博及私信“xx公安在线”求证。

市局110指挥中心通过毛集分局指挥中心进行核查,确定未发生此类案件、未接到此类报警。同时互联网警务处仔细辨别,广泛查找,初步证实相关视频为“今年一月份湖南衡阳破获的系列杀人案现场视频”。为避免谣言的进一步扩散,“xx公安在线”立即发布微博公开辟谣,提示广大网民我局暂未接到此类报警,请广大市民注意甄别信息,不要轻信谣言、传播谣言!“xx公安在线”通过市局110指挥中心的核查信息,迅速辟谣,使得微博、朋友圈很快恢复了正常的网络环境。xx大v“xx帮”和“xx发布”迅速转评,进行协助辟谣。“ya热带的企鹅”、“nana2828”、“gx翔子gx”等网民纷纷私信“xx公安在线”,称赞xx公安辟谣及时,稳定群众情绪。

三是发布微主题。2017年,全年共发布52个微主题,涉及到民警工作第一线报道、交通安全、防盗防骗、儿童安全教育等等多方面内容,宣传安全知识,针对新诈骗新盗窃手法进行详解应对方法。如#xx治安“五一”我在岗#、#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 #护航高考#高考期间,发布车辆限号、道路限制通行、禁止噪音、交警帮助考生等等信息,不仅服务高考考生,更为道路交通安全做好宣传。共发布微博12条,图片22张,网友点评数69次。#护航中考#高考期间,发布车辆限号、道路限制通行、禁止噪音、交警帮助考生等微博4条,图片4张,网友点评12次。

#暴雨安全提示#6月21日,由于我市连续降雨天气,特别制作长图形式的暴雨天气的警方提示进行发布,网友纷纷转发相互告知!11月我市迎来初雪,雪势较大,路面积雪、结冰,“xx公安在线”分别以#雪景•雪警#、#守护雪夜#、#雪天安全出行注意事项#、#雪后清理路面#、#民警雪中守护学生上下学#主题,展示交警雪天执勤工作、雪夜坚守岗位的尽职尽责,民警在雪天值守学校门口重点路段,保证师生安全,并制作提示市民注意出行安全长图,共发布微博9条,图片16张。

2017年我局办理的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在微博政务平台也进行了政务公开,获得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以及网民们的一致好评,纷纷称赞xx公安政务公开多样化、网络化、全面化!

一是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各窗口部门承诺事项的投诉,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切实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服务单位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将政务公开纳入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整改并答复。

三是适时开展全面督查。开展警务公开监督检查,及时查纠不公开、假公开、不规范公开等行为。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将工作全过程纳入“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四是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7年,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委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部署,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公开不缺项,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成绩上台阶。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利用好公安局网站,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主题公安干警集中轮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公安派出所。

铁路、民航、交通、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专业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消防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其日常管理工作和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

第二章工作范围和职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一)本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本辖区内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依法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

(四)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五)参与辖区内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月向当地公安派出所通报辖区内单位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建立公众聚集场所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火灾特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向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第十二条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询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有关从业人员;

(二)查阅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工作记录,以及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实地抽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有效情况,测试室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情况;

(四)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履行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移送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应有被检查单位主管人签字。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处警指令后,应派员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将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协助公安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所应每年组织公安派出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业务培训,具体实施工作由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列入公安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和民警日常消防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第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依法责令改正的,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核查后,情况属实的,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公安派出所按照下列权限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一)对公民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民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二)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依法应当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

(四)对公民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报主管公安机关审批。

公安派出所应当每月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上报本级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派出所依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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