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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县级领导廉政教育心得体会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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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县级领导廉政教育心得体会报告(3篇)
2023-01-04 10:36:3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县级领导廉政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一

这次全县环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以来我县的环保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环保工作,不断开创全县环保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xx年,全县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密切的配合下和通过全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通过深入广泛持久、形式多样的环境法律法规和环保科学知识的宣传,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可持续发展观进一步确立,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二是工作扎实,目标任务完成好。通过组织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用水源保护行动”、“环保世纪行”等一系列活动,污染防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唐河水质得到提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生态保护不断加强,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热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和处理,出色完成了环保目标任务。在市政府目标考核中,我县名列前3名,县政府也获得了“全市环保工作优秀单位”称号。三是服务“中心”工作意识好,班子团结,战斗力强。环保局能够破除就环保论环保的理念,把部门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中谋划,积极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出谋划策,为招商引资搞好协调服务。环保局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工作思路清晰,全局上下心齐气顺,队伍充满生机。四是有关单位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团结治污。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和战斗在环保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念,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我县的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这些成绩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照上级对环保工作要求标准的日益增强,对照市定环保目标任务,形势还十分严峻,工作压力仍然很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还很尖锐,在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中问题和矛盾相伴而生,主要表现在: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问题已引起中央到地方各级的高度关注;河流污染问题每年的全国人代会期间湖北代表状告南阳,这给汉江上游的我们带来很大的压力,前几天,国务院直接派人到新野的河流出境水进行实地检查,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尤其是涉排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等会被上级盯得很紧;新上涉排水项目的审批会越来越严,这些问题和矛盾处理不好就会给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影响。

当前,环保问题举世瞩目,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到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省、市近期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四个不批”、“一票否决”、“黑名单制”等,我们一定要认清环保形势,要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义无反顾,知难而进,努力把我县的环保工作做得更好,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业立县创造良好条件和支撑。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努力开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我县环保工作的重点是: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为主线,强化污染控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1)唐河梅湾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20mg/l以下,氨氮浓度控制在1.5mg/l以下,全年达标率80%以上。(2)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以上。(3)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年度削减任务。(4)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活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各级、各部门承担的任务指标,文件已经下发,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这些约束性指标,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强化污染防治:按照宛政[20xx]20号文件要求,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虎山、豫南、金顺三个明胶厂和县医院废水限期治理任务;依法取缔辖区内“十五小”、“新五小”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防止污染反弹;宏达纸业有限公司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11月30日前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并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

二要严格控制新污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总量控制要求,并获得环保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凡经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辖区内不得出现违法建设项目。

三要加强生态保护:制定唐河县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方案,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完成毕店镇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工作,城郊乡权庄村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严禁辖区内秸杆焚烧。全面完成唐河县土壤状况调查工作。

四要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和固废污染防治: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确保辖区不发生辐射事故;当年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处置、送贮率达到10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五要妥善处理环境信访,维护社会安定:要设立县级“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信访和纠纷,严格预防和控制集体上访;对上级交办、批转的信访立案率、优质办案率达100%,全年做到无重信、重访事件。

六要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要把环境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环保投入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切实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廉洁自律和服务大局意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抓好环保任务的落实,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形成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环境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二)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

市政府以宛政[20xx]90号下发了《关于在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类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中,实施环保一票否决权。对完不成环保目标任务,辖区内出现违法建设项目或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要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加强环保政绩考核。

(三)建立环保工作问责制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建立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问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执法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并严格按照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进行问责。

(四)落实环评第一审批制

各级政府在确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引进项目时,要坚持技术起点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原则,坚持环保第一审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联动,共同把关,凡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的项目,发改委不备案,不核准,不审批,国土局不批准用地,工商局不发营业执照,电力部门不供电,银行不贷款,要让环境保护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五)坚持新上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格实行四个不批

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审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合、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审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不予审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六)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黑名单”制

按照省、市的要求,对应关闭、停产治理、限期治理和无证排污企业依法列出名单,实施“黑名单”、挂牌督办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布违法事实和查处意见,限时办结。

(七)对排污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制

对重点污染源从严控制,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

(八)落实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

环保局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执法主体作用,明确收费主体,依法征收排污费,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排污费的收、支、管,严禁乡镇白条收费、乱收费。按照省、市部署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从严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环保目标的顺利完成。

同志们,今年的环保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定部署上来,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把唐河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描写县级领导廉政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科学有效地评价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城管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粮食局、盐业局、邮政局。

2、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考核机构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专项考核小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见附件)。

四、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

2、奖惩并举;

3、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

五、考核方式

1、明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明查

(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方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明查结果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60%。

2、暗访:暗访采取不定期、不通知、不见面进行,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直接对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所辖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暗访结果占年度考核成绩的40%。

六、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一)计分方法

1、考核设基本分100分。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逐项计分;

2、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30分;

3、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含有奖举报)、上级督查通报批评的县直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10分;

4、未及时落实县食安办以《督办函》形式交办的整改任务的县直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5分。

(二)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含7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71分-90分的,为合格;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含有奖举报)5次以上、上级督查点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解释。

七、其他

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描写县级领导廉政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全县政务服务机构实体中心及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咸阳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咸政发[20xx] 22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镇以及县级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方面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县考核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人员组成。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纳入全县各镇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实体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30分)

1、领导重视,出台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对加强政务服务机构工作的意见;

2、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保障;

3、完成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框架建设,镇(街办)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进有力;

4、结合权利清单,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5、制定出台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设收费窗口统一按规定收费;

6、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20分)

1、按照市、县政府文件要求,开展本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落实;

2、根据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内容,逐步完成镇、县级部门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并能够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预审或审批工作;

3、使用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所办事项原则上都要使用行政审批系统登记办件,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全程监督;

4、完成本级网上政务中心的事项确认及公示工作,网上办事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服务质量和效能方面(1 5分)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超时办理,无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2、窗口工作人员无 “吃、拿、卡、要”和损害服务对象的行为;

3、办事大厅管理规范,有专人负责办事环节中的实时监察,中心全年有无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情况。

(四)创新服务机制方面(1 5分)

1、对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办合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即办件比例;

3、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展得力,一站式办公落实到位;

4、针对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方面制定出相关的有效措施,并实施有力。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五条 各镇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日常督查考评。由县政务大厅牵头,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结果计入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二)年度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对全县各镇以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年度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五章 计分原则

第六条 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基本分基础上的累计加减分制。

(一)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并正常运行的基本得分共80分(具体量化分值见附表),其它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二)年度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实得基本分+实得加分一实际扣分。

第七条 加分原则

(一)及时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中心即办件数和受理总量的,根据工作情况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按照市、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完成各镇区以及相关部门的本级网上政务中心建设任务,结合应用情况和网上办件比例,加1-4分。

(三)认真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论调研,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刊载,按刊物类别数量加分,市级每篇加0.5分,省级每篇加1分,国家级每篇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四)镇政府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根据工作情况加1-3分。

(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层次加分,受到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局表彰的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六)受到新闻媒体肯定性报道的,市级媒体每次加0.5分,省级媒体每次加1分,国家级媒体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七)完成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按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第八条 减分原则

(一)已经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事项,在中心窗口和机关内部两头受理或者还一直在原机关办理的,扣1-2分。

(二)实体中心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未能完全录入行政审批系统;所受理的事项超过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扣1-3分。

(三)根据日常投诉及处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属实的,扣1-2分。

(四)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五)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政务中心责任的,每次扣3分。

(六)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县政务大厅审定。

(七)同一单位减分总数不超过加分总数。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县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考核细则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将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分数划分为三个层次,按照县考核办对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有的分值,报送至县考核办,对应进行扣分。

第十条 按照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体系,参照考核结果,县政务大厅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年度先进镇区及部门政务服务机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政务大厅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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