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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 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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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 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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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一

国际金融公司,在世界银行集团中,是不需要政府担保的情况下,专门对成员国的私人企业发放贷款的机构。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上为发展中国家的私营企业提供股本金和贷款最多的多边金融机构。它提供长期的商业融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资本金来自其178个成员国,并由这些国家的政府共同制订政策、审批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与发起公司和融资伙伴共同承担风险,但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在项目投资总额当中国际金融公司只承担部分融资。国际金融公司每投资1美元,便能带来其他投资者和债权人5美元的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章程规定它按照商业原则运作,获取利润。自从成立之日起,公司每年都在赢利。

由国际金融公司参与的项目通常能增强各方,如外国投资者、当地合作伙伴、其他债权人和政府机构的信心,同时平衡各方的利益。

组织机构与资金来源

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办法与世界银行相同,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下设执行董事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正副理事、正副执行董事也就是世界银行的正副理事和正副执行董事。

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1)会员国缴纳的股金。

(2)从世界银行和其他来源借入的资金。

(3)国际金融公司业务经营净收入。

国际金融公司在中国

中国目前是国际金融公司投资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在20xx财政年度,国际金融公司共向17个项目承诺投资4亿美元。从1985年批准第一个项目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国际金融公司在中国共投资了92个项目,并为这些项目提供了22亿美元的资金,其中,16亿美元为自有资金,5.67亿美元来自银团中的其他银行。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二

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元

乙2方:×%_元

乙3方:×%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三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在座的老师、同学:

你们好!

今天能够站在这里讲一堂改革开放史党课,我感到很荣幸。我们知道,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历经千难成就的一番伟业。在此期间我们涉过无数险滩、啃下无数硬骨头,这其中无不闪现着“敢想、敢做、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和特殊时代意义。借此授课机会,恳请该领域领导、专家、学者提出宝贵意见,以对我党改革开放史进行再探讨、再研究、再阐释。那么,接下来我将围绕三个方面来讲授我们党领导下的改革开放史。如有不当之处,希望各位多多批评指正。

一、改革开放的业绩与成就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依旧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当时,农村人口占国家总人口的比重高达83%,并且这些人口可以说是属于绝对贫困人口。再加上社会主义经历了艰难的曲折探索阶段,中国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势不容乐观。正是在这样一种极端困难的状况下,中国领导和人民开始冷静地反思国家的命运及前途。

1978年,一套全新的发展模式应运而生。由此,中国走上了一条不同于以往的探索之路,那便是改革开放之路。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风雨兼程,砥砺前行。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此前提下,依据国情新变化不断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进行调整与完善,持续推进改革开放纵深发展。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跃居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凭借经济总量世界排名第二的身份,改变了世界对我国古老的看法和态度。

——经济质量显著提升。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我国经济以创新、创造、创业联动模式,实现了再升级。在技术创新引擎推动下,已经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并成为全球互联网应用业态的领先国家。创新经济的高速发展,使我国经历了从“触电”“触网”到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新基建的巨大变化。

——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在改革开放后的四十年砥砺奋进中,我们党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既把蛋糕做大又把蛋糕合理分配,以此解决了亿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可以说,国民生活水平由贫穷到温饱再到整体小康,实现了质的飞跃。

——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如今,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是转变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已改变社会矛盾的层次,基础性社会矛盾得以破解。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此后,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统筹谋划、加强组织,优化科技事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打造出具有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产品,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和速度日益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现有科技水平。在材料学、计算机、通信、制造业等方面,已经领先于世界先进水平。通过成功研制航母、无人机、隐形战机等,我国已在世界上成为不可忽视的科技大国。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改革开放助力推动思想文化的开放,中国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得到极大繁荣和发展。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民精神层面和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充实,社会思想文化包容性与日俱增,国家文化软实力得以极大提升。中国文化在多元多彩的世界文化大舞台上传递出好声音,绽放出华丽色彩。

——民生改革阔步前进。国家进行教育改革,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不断加大医疗投入,实施新医疗政策。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施行精准扶贫,彻底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四十年来的民生改革,实现了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助推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人民今天完全可以自豪地说,改革开放不仅深刻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影响了世界。在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跻身世界发展圈层。不得不说,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找到的适合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道路选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的伟大历史性创造。同时,改革开放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实践一再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是党和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二、改革开放成功的原因分析

四十年来,中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多项经济指标跃居世界第一。总体上来说,中国已从一个农业国转型为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大国,也基本完成了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型。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这些成绩的取得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建立在扎扎实实的基础之上。下面,我就改革开放的成功,主要讲四点原因。

(一)发展道路的正确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独特发展道路,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又同时兼备中国特色。

其一,在社会主义方向的指引下,中国走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子。即使政府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强起来,但最终的奋斗目标依旧是实现共同富裕。由此,国家在扶贫工作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采取实施很多举措。旨在通过精准脱贫措施,把中国建成一个没有绝对贫困人口的国家。四十年来,扶贫工作取得巨大成绩。新增就业岗位和受教育机会、改善社会保障、缩小城乡差距等,都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利好结果。

其二,中国的发展道路显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土地公有制、国有企业发展、政府管理经济活动等方面,国家一方面以人民为中心,另一方面坚持一定程度的调控力。同样是采用民主政治模式,但不同于外国的是,中国从自身历史、文化、传统出发,并未照抄照搬三权分立,而是打造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三位一体民主政治模式。在经济领域,中国始终坚持宏观调控,却也给与市场经济极大宽松发展空间。因而既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够发挥市场独特的魅力。另外,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源远流长,流传下来的治国学说在当前德治与法治的融合治理矩阵中起到了协调平衡的功效,对秩序与规则之间的关系、社会网络与发展之间的关系等具有相当大的影响。这使得中国制度约束和道德规范呈现出地域特色、国家特征。

(二)市场改革取向的坚持

在经济发展道路上的高速度,取决于中国对市场改革取向的坚持。这是全世界范围内有目共睹的见证和决策。从1978年开始,中国就坚定不移地走上了一条以市场为主导的改革路线。

起初,中国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努力搞活商品经济。随之,在意识到市场经济的重要性后,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与制度。当然,中国并未彻底将计划体制与制度的东西全盘否定。政府一方面推进市场经济,另一方面也极力促使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新旧两种经济体制和制度共存,进一步发挥融合经济模式的相互补充作用。如此,通过推行渐进式改革,既推进了改革,又得以在动态过程中使计划与市场达到一种比较均衡的状态,从而有力地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秩序。

当前,中国市场取向改革不断进行深化,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发展格局。随着中国总体的经济自由度逐步提高,国家的经济改革事业同步向好。而且,国人对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已经没有异议了。

(三)经济重心工作的发展

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就是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从阶级斗争转到经济发展工作上来,实现了国家工作重点的特大转移。这明确了不论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还是中国的各级政府,都要狠抓经济发展工作。而且,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一重心工作。

面对全国上下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中国积极研判海外投资形势,主动寻找投资机会。通过引入大量外资,中国当地税收大幅度增加,新增就业机会不计其数。尤其是沿海地区城市,当地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相应地也同步提升了消费水平和档次。当中国各地掀起争相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热潮之后,各个区域的经济增长都极为明显,gdp增速很少有在10%以下的。即使在广大城郊地区,基础设施也很快建设起来。随后,中国的制造业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得到了快速发展。

(四)全球开放化进程的融入

在中国改革开放期间,全球的交融程度与日俱增。我国就此不断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友好交往,积极融入全球开放化的进程之中。

第一融入阶段,引进外国直接投资。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中国积极引进外来投资,加强中国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项目。其中,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条件,中国沿海的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发展最快。伴随着工业开发区的大量建立,许多村庄很快就转变为全球的制造基地。较为显著的例子是,东莞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基地。直到90年代末,中国引入的外商直接投资达到高峰,基本确定了“世界工厂”的地位。

第二融入阶段,对接世界贸易规则与产业链。从2001年加入wto开始,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中国完成了世界贸易圈层的接纳和就位过程。中国通过将自身贸易规则与世贸规则相接洽和融通,赢得了西方发达国家贸易规则的接纳。这对于中国更好地融入全球贸易圈是极为有利的。同时,中国同世界在价值链上实现了对接,成为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让世界贸易越来越离不开中国。在全球贸易圈中,中国制造业的真实价值得到了验证和体现。制造业的增加值超过了美国,gdp总量也同时超过了日本。中国终而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大国。

第三融入阶段,借助“一带一路”战略主动开放。从2013年开始,中国凭借资金、实用技术和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与世界其他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战略体系和机制,促进全球在基础设施、贸易投资、金融财经、人文社会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实现相互支持与相互促进的联动发展,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的开放、创新、包容发展,加强文明对话,最终构建起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进程开局良好,效果不错。

三、改革开放的未来思考

世界的发展形势是波谲云诡的。在座的很多人听到课程这个进度的时候,不禁会想“中国的改革开放下一步如何发展?”当然,这个问题我也不止一次地扪心自问过自己。在我看来,中国的改革只能继续深化,开放的大门也绝对不能关闭,而应越开越大。

第一,中国要向国人、世界表明改革开放的坚定意志决心。中国已不再是近代史上唯唯诺诺、受人摆布的“东亚病夫”,已然是巨型世界发展中大国。我们有理由自豪和骄傲,但也更要有相应的底气和行动。中国要进一步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创造出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主动增加并扩大进口渠道与途径。中国要以实际行动打开全新升级的对外开放格局,用高度的民族自信推动经济全球化并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第二,中国要通过新一轮扩大开放来为全球经济化树立“中国榜样”。面临世界保护主义“逆流”冲击和封锁,全球经济化和自由贸易亟需国际社会共同坚守。对此,中国要采取高效手段和措施,创造更加开放的条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在实施扩大开放重大举措时,要秉持“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尽快落实。须知,扩大开放的举措都由中国自主决定,绝不能受第三方因素影响。那么,中国务必要尽快使开放政策“落地开花”,为世界各国升级开放“打样儿”。

第三,中国要勇于打破国际固守保护主义和精致利己主义的“零和思维”战略桎梏。中国基于自身发展需要,自主作出这样的战略抉择:“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这不单单是中国针对自我发展的声音,更是对全球经济化的威胁元素发出的呐喊和警告。针对某些将一国利益凌驾于世界利益之上的竞争对手,乃至敌人或破坏者,中国要敢于发声,呼吁世界他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对话,增进相互了解,实现文明交流互鉴,千方百计地杜绝对抗与损害。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中国要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坚持开放融通、互利共赢,造福各国人民。

同志们,新时代中国外交的总目标,就是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对我国的改革开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需要我们国人为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重大课题提供“中国方案”;

需要我们国人把握和平合作,变革创新的时代潮流;

需要我们国人加大改革开放力度,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我们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在新时期新时代,我们要推动对外开放再扩大、深化改革再出发。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影响力日益上升的新兴国家,需要打开国门进入世界。同样,庞大的世界市场也需要中国的加入与经营。我们要向世界宣示新时代中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意志和重大举措。

同志们,新时代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号角已经吹响,与世界交融发展的新画卷已经展开。我们继往开来、与时俱进;

我们改革开放的发展永不止步;

我们需要同世界各国一道努力,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共同分享改革开放成果,共同推动世界大家庭发展进步,共同谱写新时期人类命运共同体新篇章。

这节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改革开放史党课讲稿

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就应该把干事创业、为民造福当成一辈子最大的快乐。

“为官避事平生耻”。党的干部队伍中从来不缺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弄潮儿”。泡桐书记焦裕禄一句“死后,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活着我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道出了党的干部亲民爱民、拼命奉献的情怀;自比“樵夫”的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刻画出了为民忘我、苦干实干、廉洁奉公的好干部模样。面对当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牢树干事创业的雄心,主动干事担当、为民作为,做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的“弄潮儿”。

要坚守为民初心。习近平总书记一直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民谋福祉一直都是习近平同志最大的初心。从陕西的梁家河村到北京中南海,他一直坚守为老百姓干些实事的情怀。这种为民造福的价值理念是中国共产党96年来一直不曾改变的初心。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是共产党员为民服务的初心不能褪色。

要发扬实干精神。“天下之事,皆成于实。”实干是顶一万句的真理。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党员干部要把推动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干实事,多做好事,不耍嘴皮子,不搞花架子,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绩工程,扎扎实实地干一些让老百姓有获得感的实绩,真正做一个在群众眼里站得住脚、经得起说的“办事人”。改革开放史党课讲稿

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广大党员要提升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到开展这次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对我们党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做坚决斗争,从根本上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受到洗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真抓实干,转变作风,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全面提高能力本领,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不断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广大党员干部在开展主题教育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肩负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而不懈奋斗。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六

双方同意相互协助履行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职责,加强金融领域广泛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一)金融监督管理

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双方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得依行业惯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二)货币管理

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

(三)其他合作事项

双方同意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

双方同意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增进合作,创造条件,共同加强对双方企业金融服务。 交换资讯

双方同意为维护金融稳定,相互提供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资讯。对于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健全经营或金融市场安定的重大事项,双方尽速提供。

提供资讯的方式与范围由双方商定。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于所获资讯,仅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目的使用,并遵守保密要求。 有关第三方请求提供资讯之处理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互设机构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考量互惠原则、市场特性及竞争秩序,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

有关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资格条件以及在对方经营业务的范围,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双方同意对于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申请,相互征求意见。

检查方式

双方同意依行业惯例与特性,采取多种方式对互设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检查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业务交流

双方同意通过人员互访、培训、技术合作及会议等方式,加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

文书格式

双方资讯交换、征询意见等业务联系,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

联系主体

(一)本协议议定事项,由双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货币管理机构指定的联络人相互联系实施。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

(二)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 协议履行及变更

双方应遵守协议。

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十二、签署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最迟不超过六十日。

本协议于四月二十六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八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阅读这封求职推荐信。

我是xxx,xx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的一名学生,怀着对贵公司的尊重与向往,我真挚地写了这封信,向您展示一个完全真实的我。

自20xx年入校以来,我一直恪守“求真、立德、勤奋、创新”这一校训,在老师的指点下,在知识的熏陶中,在实践的砥砺上,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在四年的大学生涯中,让我学到了许多。不但牢牢掌握专业知识,还参加了学校、社会等各项活动,它不仅赋予了我吃苦耐劳、不畏艰难的品格,也使我养成了严于律己,稳重而不乏激情的生活作风。我热爱自己的专业,通过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已经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

在校期间,我一直注重英语学习,大二学期一次性就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平时注重思考,培养自己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一些金融热点有自己独特新颖的见解!大学期间所从事的学生工作,使我锻炼出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了高度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以及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

未来几年是金融业蓬勃发展的时期,因此,作为金融学专业毕业生的我们要加速储备能量和知识,在二十一世纪的疆场上竞争和驰骋。我热爱运动,我相信只有运动的人才是健康的、充满朝气的。真诚的期待与贵单位的合作,我希望我可以为您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做出一份贡献,让年轻和拼博在这里得到最好的绽放!

祝贵单位事业蓬勃发展、兴旺!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金融改革全省会议心得体会范本九

双方同意相互协助履行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职责,加强金融领域广泛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一)金融监督管理

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双方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得依行业惯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二)货币管理

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

(三)其他合作事项

双方同意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

双方同意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增进合作,创造条件,共同加强对双方企业金融服务。 交换资讯

双方同意为维护金融稳定,相互提供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资讯。对于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健全经营或金融市场安定的重大事项,双方尽速提供。

提供资讯的方式与范围由双方商定。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于所获资讯,仅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目的使用,并遵守保密要求。 有关第三方请求提供资讯之处理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互设机构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考量互惠原则、市场特性及竞争秩序,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

有关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资格条件以及在对方经营业务的范围,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双方同意对于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申请,相互征求意见。

检查方式

双方同意依行业惯例与特性,采取多种方式对互设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检查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业务交流

双方同意通过人员互访、培训、技术合作及会议等方式,加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

文书格式

双方资讯交换、征询意见等业务联系,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

联系主体

(一)本协议议定事项,由双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货币管理机构指定的联络人相互联系实施。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

(二)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 协议履行及变更

双方应遵守协议。

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十二、签署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最迟不超过六十日。

本协议于四月二十六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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