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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康复医学培训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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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康复医学培训心得体会(7篇)
2023-01-03 14:39:03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20____年在我科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业务工作取得显著进步。

1-11月收治收治门诊病人超过1000人次,针灸、推拿、理疗、体疗等总治疗人次达1000余人次。较去年均有显著增幅。

二、医疗业务工作管理。

我科职工共3人,全体成员积极学习钻研医疗技术,提高医学医药业务素质,全科工作秩序协调,对就诊患者热情接待,精心诊治,医德、医风、执业行风良好,医疗技术过硬,我科在患者的心目中有很好的信誉,在诊治过程中,不仅对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有很好的疗效,而且对不少疑难杂症也有独特的治疗经验。

三、安全医疗,严防差错事故。

我科在严格工作纪律的基础上,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及查对等医疗核心制度,对病患者的健康负责,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四、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为了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我科加强学习政治思想及医院各种规章制度。职工经过政治思想学习,大大提高了思想政治觉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院内规章制度。

不足之处及以后工作展望

1、由于医院规模及资金等多种原因,我科治疗区偏小,治疗床位过少,硬件建设更新进度较慢,康复场地及器材极度缺乏,导致发展潜力不足,急须进一步不断完善、加强硬件建设,购进康复治疗设施及器材,提高中风后遗症等老年病的康复治疗及外伤截瘫、小儿脑瘫等疾病的康复治疗水平及能力,做大做强现代康复治疗业务。中医药技术资源及业务用房、设施设备等硬件配置不足,使针灸、康复科的设置及业务的开展明显受限。

2、中医药学术发展相对滞后、中医人员科研意识,创新能力仍须加强;相对于中医针灸、推拿等传统疗法,缺乏康复专业技师,成为制约我科业务发展的瓶颈。

3、中医预防、保健、康复、养生、治疗未病的理念未能充分发挥优势。

4、须进一步加中药、针灸、推拿、体疗等各种治疗的合理配合运用。

总之,我们将以提高人员素质为基础,以加强内涵建设为内容,以减轻患者负担为目的,注重继承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努力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

2022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领会及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和上级保持一致。遵照医院的部署,组织我科室全体工作人员,继续认真学x有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种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努力把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做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本职工作。

全科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组织科室人员参加医院的各种形式的活动,认真学x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及觉悟,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这些年来,科室人员无收受红包、回扣现象。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切工作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由于医院的具体抓管个人及全体科室人员的通力合作,科室多次被医院评为先进科室、十佳科室,个人也多次获优秀科主任、十佳科主任称号医院科主。

严格执行医院各种规章制度,狠抓医疗质量管理、感染管理、护理管理及健康等方面的工作,并努力按医院管理年的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使我科在医疗市场竞争更为剧烈的情况下,仍能稳步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住院率和业务收入从开科以来,我科住院率一直稳居院内前三名,业务总收入也不断增长在收入增加的同时,药品比例也逐步下降。

(二)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在做好繁重的临床医疗工作的同时,还坚持专业理论及新技术的学x,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患者的病情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重,我科的危重病人数量较同期增多。通过医护双方通力协作,这些年来我科成功抢救不少老年重症肺炎、败血症、急性左心衰、大面积脑梗塞、急性心梗等病人,均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肯定及感谢。同时通过积极对这些危重、疑难病例的诊治、抢救工作,不但成功救治了病人,全科医务人员也通过实战积累了不少的临床经验,业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培养了一批技术骨干(三)继续根据工作需要,全员学x,养成良好的学x风气,以上医疗业务工作,个人除了积极参与外,更重要的是起到了指挥、协调作用,在全科室同志努力工作下,全科医护工作稳定,多年来无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

(四)人才队伍建设1、增强知识更新意识,组织科内学x医学三基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并注意跟踪医药前沿信息,针对怡康病区医疗服务对象多为多系统、多器官病变患者这一特点,科内不仅对每一位医师提出专业发展要求,并且强调在怡康病区工作的医师通读内科学,以便医师在熟练掌握内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技术,又能对专业知识掌握有所侧重,知识结构与医学发展基本同步医院科主任。为了检验学x的效果,科室每季度对主治以下医师卷面考试一次,并记录成绩。

2、抓紧外派学x。全科室医师尤其是青年医师都认识到外出进修学x是拓宽视野、更新知识、增强临床工作能力的好机会,科室也抓紧机会做好这一工作,联系的进修医院有中山大学一附院、xx中日友好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等,但因为种种原因,目前尚未派出人员进修学x,这也是个人的遗憾之一。

(五)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响应医院号召,开展中医特色治疗,增加服务新技术、新项目。我院是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结合治疗是我院的优势。在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的大背景下,我们倡导增加中医治疗的比例。这些年组织科内已开展的有中频穴位治疗、中药烫疗,对于老年人骨关节病,颈、腰椎增生、骨质疏松、消化不良、便秘等病证,有良好疗效,且无痛苦,已逐渐为老年患者接受,深受老年患者的喜爱。

近2年来还通过与针灸、推拿科的协作,开展针灸推拿治疗。我科通过请会诊,针灸、推拿科派专人到病房开展治疗,方便了老年患者,且增加了治疗手段,促进患者的病情康复。目前还增加了穴位敷贴、艾灸、中药熏洗等中医外治治疗,促进中医特色科室的构建医院科主任述职报告5 篇医院科主任述职报告5 篇。新技术方面,开展的有长期置入空肠管治疗吸入性肺炎、老年性衰竭等疾病,在老年人肠内营养这一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定的经验。

作为研究生导师,本人这些年来招收老年心、脑血管中西医结合防治专业研究生13名,顺利完成学业8名,毕业后的学生各自成为医院的技术骨干,本人还承担研究生的急诊学教学任务,同时在本科方面,承担本科临床体格检查培训,中西医结合内科学等课程教学任务,真诚对待学生,视学生如己出,认真教学,得到学生的好评,并获得优秀研究生导师、十佳教师等荣誉称号。

这些年来,组派科室人员承担学院中西医结合本科、临床医学本科《诊断学》理论教学,临床见x课及实x前体格检查培训课,圆满完成了临床理论课、临床见x课、实x前培训、临床实x等教学任务。无论是临床带教还是理论讲授,各位老师都一丝不苟,尽职尽力,得到同学们的好评。

1、业务方面:近年来的同期收入相比虽仍有增多,但相对于医院其他兄弟科室来说,仍存在一定差距,这与病人来源较单一、治疗方法较单一和局限,思路不够开阔有关,我们还要积极扩大病人来源,充分利用好科室优越的医疗资,加强借鉴、研究及开发传统中医药特色的治疗方法,加强对卫生法规、医保政策及医院有关文件的学x及研究等,我们科室才能有所发展。

2、我科室个别职工工作仍欠细心,责任心不够强,仍有医疗护理差错的苗头发生;解释工作和健康宣教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极个别病人及家属对我们某些工作还不够满意。

3、医疗护理文件的书写质量仍存在一些缺点,有待进一步提高。

4、学科建设及科研工作方面还需要加强及努力。

解决方法:在个人、科室与相关医院联系的同时,向医院提出要求,由本院与对方医院公对公联系,争取对方医院重视,早对我们打开进修学x大门,另外,多医院同时联系,增加学x机会

2022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康复医学科于*年*月*日挂牌成立,由于历史原因,原有康复人员学历偏低,知识面不够广,现配备的康复医师尚未取得执业资格,故我们科今年的发展还要经过几个月的过度时期,等见习医师取得执业证后进入正式管理阶段。

1.过度时期工作计划

1.1维持现状管理,逐步对个别人员进行调整,把闲置人员充实到最需要的岗位。

1.2建议对住院部进行门窗装修,使其具有防蚊防蝇的功能,并对两个大型治疗室进行隔热处理,为病区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前期准备。

1.3我们会定期到其他科室查房,了解病人康复情况,指导相关科室医师开需要的康复治疗项目,指导本科人员制定康复计划及实施。

1.4有计划对见习医师进行全面康复培训,进行康复理论和康复治疗技术每周一小训每月一大训,以提高每位医师的康复理论及康复治疗技术水平。

1.5全面开展作业疗法、言语训练、吞咽障碍治疗以及骨伤康复等大的项目。

1.6充分发挥闲置器械的作用,本科医师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适应证,向其他相关科室医师推介本科特色。

1.7在院内院外宣传康复项目特点,治疗效果,提高社会各界康复意识。

1.8通过病人及时反馈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改正我们工作当中的不足,以提高工作质量与服务。

1.9对疑难病人进行科内讨论,以提高治疗效果增进康复医疗技术水平。

1.10劳务酬金实行二级分配,以工作量为主,结合岗位工作、职称、病人满意度综合考虑。

2.正式管理阶段

等到见习医师取得执业资格,康复科开始进入正式运转,住院部正式收住病人,科室实行另一套方案。

2.1加强住院部病人管理,实行有康复特色的病房管理模式。由科主任、护士长全面组织实施管理方案,科内人员分为病房管理组、现代康复组、传统康复组、康复护理组(见附图)

病房管理组:负责管理具体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书写病案、康复评定、制定康复治疗方案。

现代康复组:由病房管理组分担一部分、负责进行物理治疗和作业疗法、言语矫治;由负责物理因子治疗。

传统康复组:负责针灸、推拿、拔罐、小针刀、药敷等。

康复护理组:负责担任护士职能,发挥康复护理优势,开展有康复特色的护理和康复宣教。

其中,现代康复治疗组、传统康复治疗组担任本科室及其他科室的治疗,科内人员实行岗位轮转,相互协作。其他科如果有病人需做康复治疗,可开会诊单由康复科医师决定病人在床边康复或转到康复科进行住院治疗,病人由康复科统一安排治疗。

2.2加强门诊管理:康复门诊部为康复科的窗口,负责为病区输送病号。门诊医师接诊病人,开出治疗单或联系住院,交由科内统一安排,其他科室介绍病人到我科,由我科统一安排治疗。

2.3科室人员培训:科内人员应该到与康复医学相关科室(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伤科)这三个科室轮转,学习相关处理知识,加强科间联系。每年选派1~2名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2.4五楼康复点部分搬迁:院部成立后,五楼康复点大部分治疗将会搬至住院部,将更有利于康复业务的全面开展,亦有利于神经内科增加病房使用率。

2.5配备男护工:由于康复住院部与神经科距离较远,建议配备男护工一名,对病人接送。

2022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一, 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

落实病人离院请销假制度及定期回访工作,完善康复科病例模板(查房内容详实有物),宣教到位,做好病人及家属培训工作,病房交班实行责任制。

二,学科建设(1.发展思路2.具体措施3.床位数4.人才梯队5.新技术)

1.发展思路:扩大中医康复治疗及现代康复治疗影响,完善康复治疗内容。 加强儿康建设。(可考虑儿保、护工培养等)。

2.具体措施:按照邢台市重点专科标准规范科室建设,开展义诊、康复知识讲座与电视宣传等活动,提高我院康复科的社会知名度。继续发展针灸治疗、脑中风、脑瘫、儿童智残、四肢关节骨折(术后)功能障碍、脊柱脊髓损伤术后的康复治疗,制定系统规范化康复治疗流程。规范儿康诊疗及设备。

3.床位数:床位30张,利用率达到80-100%。

4.人才梯队:建立健全康复治疗单元,初步形成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师,1名康复理疗护士为基本单元的康复治疗小组。完善医疗组、护理组、治疗组建设。还需要护士3名,康复治疗师3名(男生优先)。

5.新技术:引导式教育用于临床工作。

三、设备规划(需求及购置)

理疗设备:(儿康):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仪(2台)、肌兴奋治疗仪(2台)、痉挛肌治疗仪(3台)、经颅磁治疗仪1台、训练滑梯1台、训练浪桥1台、球浴1套、平衡踩踏车2个、钻滚筒1个、电动起立床1张、圆形滑车1个、圆形转台1个、摇滚翘翘板2个。(成人康复):多谱光红外治疗仪1台,神经功能重建1台,脑中频治疗仪4台、吞咽治疗仪1台。

四、人才培养

着重培养科内康复医师、治疗师,加强与各康复医疗机构的交流与学习,达到市内知名。每周科内安排业务讲课,每月有病例讨论,请专家来科内指导教学。

五,目标:康复建设科学、规范,医疗组、护理组、治疗组分工、合作,逐步脱离分散作业,集中病人治疗,科室可担负治疗、康复、教学、培训等工作。

2022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当前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各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应急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强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地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支持开展上门服务。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及个性化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研究引入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生前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国家医保局、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单位集中组织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2022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区级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0〕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2022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2022康复科医生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叫______,来自____市内乡县。我今年____岁,20____年获得护士执照, 20____年获得护师资格。毕业后一直工作在一线护理岗位。

在工作任职期间,我严格遵守科室的纪律,认真工作。

一、加强护理质控,严格落实核心制度

通过每周一次不定期检查,对科室出现的缺点、护理缺陷,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工作中的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护士的护理安全意识。

二、加强病房管理

做到护理单元的整洁,努力创造一个安静、整齐、舒适的休养环境。

三、加强基础护理,提高病人满意度

通过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积极发挥责任护士主观能动性,提供人性化护理,并增加基护班,努力做好病人生活护理和健康教育,通过满意度调查,每月评选最佳护士,并与绩效考核挂钩,以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护理表格书写质量,对年轻护士认真传、帮、带努力提高护理病历质量。

五、努力提高护士业务素质

每月组织业务学习并进行技术操作考核并加强专科护理培训,在5.12护士节理论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对新上岗护士进行规章制度、核心制度、理论操作培训及考核,合格者予以上岗。

六、努力提高护士应及能力和急救能力

组织护士学习新生儿窒息急救、烧伤病人急救等。

七、急救药械做到专人管理,做到“四定”,并做好检查登记,使其处于应急状态。

八、努力做好院感管理工作

严格消毒灭菌隔离措施,加强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及一次性物品毁形、消毒,对各种消毒剂浓度定期监测。

新的一年里,如果我还能在康复科继续工作,我的重点将放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 做好病区病房管理,使病房管理有序化、正规化,不拖护理部病房管理的后腿;

二、 做好人员管理,减少护士流失;

三、 加强护理人员基础知识培训,规范培训计划,按计划不折不扣执行,切实提高护士专业素质提升。

四、 加强院感管理,按院感办要求,做好科室感控工作,一月一次的感控知识培训,要让大家切实掌握实用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

五、 加强科室质控工作,重点是护理文书、病房管理、病房巡视和三查七对工作;

六、 开展患者健康教育工作,将疾病的防治常识讲给患者,切实做好脑卒中筛查工作。

以上是我的个人年度述职,请领导指正。

述职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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