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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廉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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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廉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03 03:49:39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州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县纪委、县监察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实际,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提高防控机制、执纪问责,确保干部思想健康、作风健康、清正廉洁,为我局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现将一年来纪检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为了确保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一是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签订责任书。在年初,原国税、原地税分别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各自传达了全省、全州国税、地税系统会议精神和部署,原国税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和班子成员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各部门按照(施秉县国税局“集成优化、归口管理”岗位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干部,原国税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40份,监督责任书4份。原地税2018年逐级签订主体责任书28份,双方都把此项工作列入县局绩效考核,实行责任追究。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国税党组发〔2018〕6号)要求,在会前,监察室事先已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张贴公示。1月17日,组织召开了述责述廉及廉政考评大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作2017年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和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了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会议结束后,由县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全局干部31人,对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束后,对测评表进行了封存上报州局监察室,由州局统计测评结果,经州局反馈,原国税领导班子得票率为100%,等次为“好”,县班子成员全部测评为“好”等次。原地税领导班子得票率为100%,等次为“好”,县班子成员全部测评为“好”等次。总之,在州局党委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年度述责述廉和测评工作。

(一)认真落实“纪检日”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每月组织开展纪检日学习1次,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增强了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和引导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

(二)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一是积极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上半年,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总局公告的10起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围绕案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和点评。以案释疑,以案明纪,以案醒人。同时希望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将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并公布到县局内网进行全员学习,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 开展实地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打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抓好全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月18日,我局支部成员(原国税)积极参加了县直纪工委组织的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并以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将参观实地警示教育内容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延伸拓宽教育面。

2. 6月22日,施秉县原地税局与剑河县原地税局联合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脉络,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了解了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重大政策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7月27日,施秉县税务局全体党员干部赴黔东南州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参加由县纪委组织的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深刻的认识到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之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精神防线,不忘初心,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好事、办实事,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四)加强常态化明察暗访。一年来,按季开展明察暗访。主要采取走访纳税人,暗访作风纪律执行情况,查阅单位财务收支凭证等多种形式,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警惕“四风”隐形变种、反弹回潮,坚守纪律作风底线不放松。通过明察暗访,促进了干部职工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作风整治。按照《黔东南州国税系统开展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国税党组发〔2018〕26号)的要求。及时召开作风整治动员大会,通过强化日常督查、下企业、到中介机构明察暗访等方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作风整治工作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检查,加强作风整顿。县局党组以身作则,带头查摆问题,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我局对文件通报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和工作纪律四个方面存在19个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工作纪律并责成限期整改,重申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小事做起、从具体的工作改起,在严格惩处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集成优化、归口管理”考核办法、“集成优化、归口管理”岗位责任追究制(试行)等管理制度,力求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

(三)加强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重大节日,县局党组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强调廉政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在重要节点做好提醒、警示,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执法行为。严格落实 “月报告”、“零报告”“双签字背书”等制度要求。同时开展税务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等活动,“四风”整治工作收效甚好。

我局严格按照州局“两个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认真进行了分解落实。一是落实任务责任分解。细化和明晰县局党组、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动作”和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重点,责任内容,整个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落实。二是推行项目管理。我局党组结合工作职责、业务特点,对照“两个责任”清单,确定责任落实重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承办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关键内容,制定了落实方案,并报经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以项目化方式抓好主体责任的承接落实。

加强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一是加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组织收入的分析,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个体税额核定、按月检查税收票证、发票领用存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婚丧喜庆事项、选人用人、重点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大额支出、房屋装修、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审批,重点对规范津补贴执行情况的监督。

县局纪检监察小组每月对局内部门开展同级监督督查不少于4次,不定时的对干部出勤、着装、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环境卫生、纳税服务执行情况等的检查,每季由监察室牵头完成一项指定业务的督查,一年以来(截止10月25日止),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和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共48次,发出通报8期,通报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2人次,旷工2人次,未按时阅读公文8人次,扣款金额1110元。

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访案件查办的协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在县局办公楼大门外和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箱,在举报箱上公开举报电话,一年来,没有收到信访举报。

一年以来,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的方面。一是监督责任细化不够,具体责任落实不够明确。二是监督方法欠缺,过于简单,工作按部就班。三是监督创新能力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积极态度和有效措施努力整改,切实做好监督工作。一是重新细化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到岗到人。二是强化担当意识,落实好“一岗双责”。三是继续完善同级监督管理工作,丰富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把监督工作推向纵深。四是加强自学,岗位练兵,上级培训等方法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素质,更好地为监督工作服务。

描写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202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一年来,_公司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将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到“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继续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为_公司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公司通过集中培训和抓好自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中纪委五次全会后,公司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新一年的反腐倡廉工作。_公司新一届党委纪委组建后,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集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改进作风公司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坚持抓早抓小抓实,特别是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从严要求,坚决刹住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等年货节礼和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在公司全体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津补贴自查清理工作和清退会员卡工作,营造了机关风清气正的氛围。与2014年相比,2020年公司文件数量下降30%。按照集团的统一部署,公司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制定了10个方面20项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11月底任务已经基本完成。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公司突出问题得到有力遏制,联系群众的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改革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得到了集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6督导组的肯定,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公司始终把对干部的廉政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一年来,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广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通报社会上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例,特别是全面通报了今年以来党中央中纪委查处的各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继续对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有计划地逐一开展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一年来共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四)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牵引,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明确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和找准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防控措施,构建防控腐败的责任网络。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反腐制度“六条禁令”,严格各项维修工程的审批程序,先集体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后再班子过会研究后方可推进,所有研究确定的决议规范存档。

(五)认真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设立意见箱、网络举报邮箱、举报电话等多渠道的举报方式,加大职工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举报,切实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集团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公司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清理会员卡工作,纪委3人,全部进行了自查清理,并作出“零持有”报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还不够强;对重大项目、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的监督还不到位;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力度还不够大等,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组织纪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障。(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召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部署2020年反腐倡廉工作。召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所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2、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制定公司《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工作,运用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成果,认真执行集团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公司分管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领导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4、以改革精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认真领会中央关于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精神,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和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并结合供销合作社的特点与实际,努力探索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有效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坚持不懈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六条禁令,注重抓小抓早抓实,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反弹。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经常性的年度考核和明察暗访机制,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督促各部门按照《两方案一计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认真抓好每一项整改任务的具体落实。将2020年应完成的整改任务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没有完成整改任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筑牢抵御“四风”问题思想防线,做到活动结束了,教育不停止。

3、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制定《_公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着重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纠正领导干部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用制度建设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为深化改革提供保障

1、围绕企业发展开展监督检查。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当前尤其要注重围绕发展的目标、原则、重点、措施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发展中出现的偏差及时予以纠正。要突出防范社有资产流失风险,对于借发展之名转移、藏匿、侵吞公有资产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以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2、继续加强其他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公司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切实维护党委、董事会的权威。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社有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

1、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公司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组织纪律,加强集体领导,强化程序观念和组织意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严明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养成良好的修养和生活作风。

2、进一步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继续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认真做好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思想武器,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经常接受党内民主生活的教育和锻炼。

(五)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1、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四风”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办隐匿、侵占、转移社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案件;认真查办弄虚作假、挪用专项资金案件;严肃查办违反“三重一大”制度,个人擅自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挪用公款案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尤其要加强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案件线索的共享互通机制。

2、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以儆效尤,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将公司反腐倡廉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公司所属单位和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针对公司所属企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研究建立失误纠偏机制,防止酿成重大决策失误;参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公司领导人职务消费具体规定。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到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针对企业工作人员的特点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加大对各类资金、会费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络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七)加强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1、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主要特点,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指导解决。

2、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情况及经验,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研究具有公司特色的反腐倡廉思路和措施。

3、加大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争取集团纪委有关部门支持,继续抓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

描写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1.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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