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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 规范医疗行为的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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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 规范医疗行为的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02 15:54:4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 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 章第 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市xx医院

地址:**市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男,****年*月*日生,

现住:

身份证号:

法定代理人:***,女,****年*月*日生,

住址同上,系***之生母。身份证号:

患者xx,x性,xx岁,于xxxx年x月x日因“”来甲方处xx科就诊。

……

乙方来甲方处提出对患者家属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但拒绝病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认同甲方关于xxx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观点,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医疗秩序,甲方考虑到乙方经济困难,同意给予一定补助,乙方认同此纠纷不属于医疗差错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助人民币xx元(¥00元),该补助费包含乙方的医疗费、误工及生活补助等一切费用。在本协议依法签订生效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就本案医疗争议达成的最终处理协议,取代以前双方所有的往来信函(包括电子邮件、传真)、谈判、会谈、电话交谈、备忘录等。达成本协议书后,乙方不得再纠缠、扰乱甲方正常的办公秩序,不得再提出任何经济补助要求,双方之间纠纷全部处理完毕。

3、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及乙方的其他亲属,不得向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的医疗争议及本协议内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院(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字并捺手印):

xxxx年x月x日

有关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就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奉行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温州”和“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794家,医疗机构床位总数44058张(其中重症医学科床位461张),医疗卫生人员总数85431人(其中卫技人员70248人);按户籍人口测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51人,每千人口床位5.29张。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1.71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70.08/10万,孕产妇死亡率3.1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97‰,婴儿死亡率2.01‰,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卫生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受住了空前严峻的考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一)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共设立乡镇卫生院19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9家,村卫生室2281家,“20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投入流动社区卫生服务车151辆,偏远山区、海岛群众实现“家门口就医”。坚持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模式优化。率全省之先建成19个县域医共体,实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瑞安市医共体省级试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洞头区在医共体建设中探索慢病分级诊疗试点等特色做法,获国家、省两级卫健委领导点赞;苍南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与辖区4个医共体的一次性谈判、集体签约,得到省政府成岳冲副省长批示肯定。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基层基本建设投入8.45亿元,新改扩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38家,改造提升村卫生计生室216个。全省首推“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组建队伍2107支,建立基层健康管理服务基地13个、服务点91个,完成15.6万户低收入农户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服务率达38.67%,其中十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75.12%。推进温州-上海嘉定全科医生培养合作项目,每万户籍人口全科医生数同比提高15.43%。全市累计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医生1703人,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现场会在温召开。探索开展慢病医防融合试点,基层糖尿病防治项目通过全国唯一专项评估。2019年,全市县域就诊率平均增幅达5.14%,基层就诊率达65.16%,居全省前列。

(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持续提升。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近335家医疗机构,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全市12家疾控机构均建有pcr实验室,市疾控中心检验能力始终排在全省前列。实施智慧预防接种服务,研发医疗机构产院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县级疾控系统疫苗出入库追溯全覆盖,实现流程更便捷、接种更安全、信息更透明。传染病控制成效明显,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未发生因防控不力导致的甲、乙类暴发疫情,经受住了登革热、新冠肺炎等疫情的严峻考验。慢性病防控效果显著,省级慢病示范县创建实现11个县(市、区)全覆盖,创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个。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学生“明眸皓齿”工程,打造儿童青少年近视和龋齿综合防控的温州样板。职业健康管理不断加强,启动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风险评估县级开展率均达 100%。

(三)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全面加强。院前急救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急救站点增至92个,其中市区17个;抢救监护型救护车增至219辆(其中负压救护车增至19辆),达到每 5 万人配备 1 辆救护车的标准;将洞头区纳入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四个区急救站点120 统一调度;院前急救市区平均反应时间为11.62 分,相比15分钟的国家标准提速3.38分钟,各县市均低于15分钟。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11个县(市、区)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创成国家级卫生应急示范县1个,启动浙南卫生应急保障基地建设,探索形成海陆空立体式快速救援模式。血液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市献血服务点增加到52个,2019年无偿献血首超十万人次,血液采集人次增速领跑全省,临床供血总量稳居全省首位,血液酶免检测覆盖率和血液核酸检测覆盖率达100%。持续升级输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临床精准输血和科学合理用血。

(四)卫生综合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形成全行业综合监管格局,市本级建成“智慧卫监”平台,深入开展医疗乱象整顿、公共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规范医疗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89万人次,监督检查各类机构3.29万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018件。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高频次的执法巡查,执法巡查力度、行政处罚力度及问题检出率均居全省前列。

(五)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不断扩大,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位稳定。精神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37%,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初步形成“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养医签约”的多元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4家,开设床位4533张,设置医疗康复护理型床位6582张,每千名老人医疗康复护理床位达4.35张,打造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获批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启动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获得感和健康水平。

(六)医疗卫生服务质效大幅提高。医学高峰建设加快推进,启动实施区域标志性医学中心、品牌学科建设和市直医院人才学科双倍增行动,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入选浙江省十大医学重点培育专科;温医大附一医呼吸介入科获省级重点实验室,另有2个专业入选省级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高血压专病华东中心落户温州;全市3家医院科技影响力进全国100强,21个临床专科进全国50强,社会办医活力持续释放,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全市共培养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引进“国千”“国万”“省千”“省万”等高层次人才7人,温医大李校堃校长成为第一位本土产生的中国工程院生命健康方向院士。加快融入“长三角”,建立合作专科44个,名医(院士)工作室16个,与上海大学就共建医工结合温州研究院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顺利挂牌成为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2019年全市医疗服务水平同比提高1.31%,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同比降低4.66元。智慧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市级医院高峰排队平均时间2.42分钟,县级医院排队平均时间2.46分钟,门诊和病房智慧结算率分别达72.32%、69.17%;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云平台,实现检验检查互通,获国家健康惠民优秀案例;启动5g云诊疗平台建设,创新智慧医疗新模式,群众看病就医更舒心、更便捷。

(七)健康温州共建共享加速形成。探索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龙湾区被国家卫健委列为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区试点名单,瑞安、乐清等地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教育“百千万”工程和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知晓率和参与度,2019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76%,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洞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综合评估,5个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复审,省级卫生乡镇实现114个乡镇全覆盖。深入实施“五五健康基础工程”,打造各类健康场所、健康元素,全市确定健康县城试点2个、健康乡镇试点21个、健康村(社区)试点69个、健康单位试点60个、健康家庭7072户、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5家、银牌学校57家,创成省健康促进医院6家、市健康促进医院23家。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作,提高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市区通过c级确认,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在这次疫情应对中,我市在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采取坚决有力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全市医疗资源总量逐年提高,但人均资源配置不足,区域医疗布局不够均衡,尤其是基层薄弱问题更为突出。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床位数44058张,千人床位数4.74张,按全省平均5.98张测算,床位数缺口10592张,主要是传染病、精神病、妇女儿童等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综合医院、中医院感染病区专业设施与能力建设相对薄弱,尚不能在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疫情时快速改造成“平战结合”的感染病房,隔离病房、负压病房的数量储备还不充足;部分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亟待加强。

二是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直被视为公共卫生的“守门人”,承担特殊的使命和责任,在防范重大疫情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但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定位还不够清晰,仅作为技术指导机构,没有发布疫情数据和部署防控措施等行政权力,“吹哨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不充分,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相对薄弱,造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引才留才难。

三是医防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医防融合还有很大空间,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还不够紧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传染病诊室、缺乏传染病专业培训,对传染病的早期辨识和筛查能力不足。院前急救体系与重大疫情防控需求还有差距,负压救护车的数量(疫情初期仅6辆,现增至19辆)无法满足病人转运尤其是确诊病人转运的需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亟待加强,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筛查需求。

四是药物器械应急保障体系亟待建立。面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医疗物资储备并不能满足应急需求,保持应对疫情的生产能力尤为重要,而我市药物器械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在这次疫情应对中,医疗物资短缺问题十分突出,在应急医疗物资生产、储备、采购、物流、保障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迫切需要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物资储备供应体系。

目前,我市已启动温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着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推动重大政策创新、重大改革落地、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覆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全过程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治理、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院前急救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求助、应急物资保障“六大能力”全面提升,打造浙南地区公共卫生高地。

(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建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在市疾控中心设立市级公共卫生研究院,搭建公共卫生高层次研究平台,提升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参谋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不同级别和规模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管控等应对处置方案。依法明确应急响应的主体、等级、程序和方式,形成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系统,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布局。优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相关场所、人员、行为、物流和气候等特征分析与疫情追踪,及时监测预警高危区域、高发季节和高风险人群。各级疾控机构依法、独立、准确、及时发布疾病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医疗机构和个人诊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更好发挥医疗机构疫情“吹哨人”的作用。

三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综合应急、卫生健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长三角、市际公共卫生合作,建立防控工作的平时会商和战时会战机制。坚持把城乡社区作为防控工作的最前线,落实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公共卫生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专职网格员、社区全科医生、基层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等多方联动,培育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筑牢公共卫生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疫情、舆情、社情综合管控,统筹防风险、战疫情和保稳定各项工作。

(二)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县域医共体框架下的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到2020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省级标准最低水平以上,2022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设康复护理床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配备编制。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工作,推进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哨点建设。做好学校和托幼托育机构医务室(保健室)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是健全稳定长效的基层卫生运行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定项定额购买的办法给予补偿;对民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合理补助,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三是持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采取新改扩建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基层卫生应急业务用房建设,到2022年底前,中心镇卫生院基本建成标准化感染性疾病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室。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大基层医疗设备配置,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5g 网络全覆盖,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改善基层卫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转型,全面推广互联网+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慢病连续处方、第三方配送和线上续方,落实签约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符合温州市情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强化疾控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统筹、协调、谋划和管理职能,形成具有技术管理为基础和业务管理相协同的新型体制机制。配套落实市、县两级疾控人员编制,至2022年底前逐步配齐配足。推动将疾控机构纳入政府考绩体系,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级疾控、医疗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巩固提升疾控业务水平。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实施疾控网底工程建设,强化以疾控为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干,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为主要救治力量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合理构建统一质控、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打通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人员柔性双向流动通道,允许疾控机构人员在医疗机构执业,建立临床医师在疾控机构的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充分依托和利用温州医科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资源,建立公共卫生人才定向委培机制,培养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每年培养100名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是优化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实施疾控硬件设施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建设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p3 实验室和应急消洗中心,改善仪器装备条件,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提高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信息数据网络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市级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各类公共卫生信息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综合分析和预警研判。

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机制,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联动推进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实施健康温州行动,持续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五五”健康基础工程和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发挥各级爱卫办、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硬件设施提档升级。落实专项经费,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成高效严密的重大传染病三级救治网络。改善县级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二级以上医院建成规范化感染性疾病门诊。提高患者收治能力,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医院具有独立的达标传染病楼(感染病楼),县级医院应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房的能力。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库,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市六医二期和三期、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等市本级,以及25个县级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投用,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能力。

二是加大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强化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储备,按传染病类型组建不同专业医疗救治专家团队。加强常态化备战管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及个人防护培训,组织1次模拟演练。依托温州医科大学优质教学资源优势,继续深化全科医生定向委培、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工作,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可转化病区建设,每个县(市、区)重点改善1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达医院编制床位的2%-5%,并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加快推进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安全性建设,两年内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验室达普通型p2实验室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实验室达加强型p2实验室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办医疗机构作用。

三是构建高效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发挥温州医科大学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依托温医大附一医、附二医等综合医院平台,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开展重症治疗基础、应用和临床研究,切实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大医疗卫生高能级科创平台、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地合作机制,加强联合科研攻关,积极打造浙南闽北医学高地,增强专业力量支撑。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制度,分区域、分层级落实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加强基层采供血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动员献血机制,优化血液采集和血液运输应急保障。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挖掘整理经典中医药预防、救治、康复药方,不断完善中西医联合救治机制。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和视频数据共享,提升医疗救治效率。组建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五)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院前急救体系一体化管理。制定出台温州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与城市国际化水平相匹配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完善院前急救机构三级设置,县(市、区)建立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健全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的建设与管理体制。按标准提升(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急救站点,到2020年底前达到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乡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10-15公里(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设1个急救点)的目标。

二是提升院前急救业务水平。加强院前急救宣传培训阵地建设,市级配置急救科普体验馆,各级院前急救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合理配置急救科普宣传点;推进温州市急救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健全院前、院内联动培养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和法治保障,提高“平战”结合的专业化、常备化水平,培养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研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及激励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海陆空联动急救网络,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水平。

三是加强急救车辆配置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逐年增加急救车辆配置预算投入,逐步配置高性能底盘日常急救车辆、负压救护车和城市应急特种车辆(深涉水救护车、急救指挥车等),到2022年底,争取达到常住人口每4万人/辆的目标,其中负压救护车辆比例争取达20%。科学设置与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急救队伍编制,建立院前急救人员定向委培制度,完善院前急救人员转岗流动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培养经费,鼓励院前急救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

(六)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一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障政策,加大大病保险统筹力度,夯实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个人筹资比重,医保财政补助优先向大病倾斜。进一步调整大病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下调起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保障内容,探索将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疗必需的诊疗项目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是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相应诊疗方案,明确救治必需的药械清单,医保部门可临时将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医保基金预付制度,针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及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三是加大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倾斜机制。适当降低贫困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完善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制度。

(七)加强医疗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针对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建立各类应急物资目录体系并动态调整,科学测算需求规模进行战略储备。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捐赠、定向配备等方式筹集物资,确保医疗机构防护用品储备一般不少于10天用量。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制定物资调拨管理工作、防控应急物资库房管理等制度,实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储备中心采供、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全方位闭环管理。建立生产、流通、储备、使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战时状态下的应急扩容能力。完善基层防控物资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和专项资金。依托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依托大型药械流通配送企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运营机制,按照平战结合的模式,平时可作为药械物流功能合理使用。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建设资金。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加强对统筹调配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基地建设、采购存储、运输调配、管理使用、日常运维等经费投入,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支持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流通储备。

三是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市域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数据共享。搭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为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应急能力提供信息化保障。

有关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需求):

乙方(供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乙方的承诺,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符合上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要求的合格、正规渠道的全新货物,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所有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的技术资料。

三、质量保证

1、所有货物参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相关文件要求不符或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全部货物或部件。

四、服务要求

1、项目验收合格后,所有货物实行三包,并执行业相关规定;

2、对每位用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定期上门维护所供货物。内容包括免费检修、保养、设计、安装,及时掌握其所供货物使用情况,以便进行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3、乙方提供每天8小时的电话服务;货物出现问题乙方需 6 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维修。

4、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五、货物安装及运输:乙方负责在年月日前将所有康复理疗及康复医疗设备安装到位,并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

六、验收方式:乙方安装调试正常后,由甲方组织专家人员进行验收。

七、验收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行业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货款支付:甲方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总货款的95%,金额 元,剩余的5%,金额元,半年内一次性付清。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在本合同签定后自动全额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并达到验收标准,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逾期天数),逾期交货超过30天,则视为乙方单反违约解除合同;

2、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承诺,则视为乙方违约;

3、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以内的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条款的变更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报送区财政局、区医疗器械管理中心审定后,再签定补充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无 。

十四、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格式签订,具体条款内容可按货物种类、性质、特点进一步约定和具体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卫生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有关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合同编号: 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医疗器材。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物质

1、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附件中所列器材。

2、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通知为准。本合同执行期间,若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以外的医疗

器械,供应价格应为市场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二、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器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标准。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接甲方通知

2。 3、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四、验收

1、甲方根据医疗器材管理条例及产品质量标准查验时,发现医疗器材不符合一,二,三类质量标准,可拒收该批器材。

2、甲方根据采购计划查验时,发现器材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与计划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效期,可拒收该批器材。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后 三十 个工作日内以 电汇 方式支付货款。如付款金额达贰万元以上(含贰万元)则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货款。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每日5‰的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计划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4、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5、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到货时已过有效期或已到有效期的,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同产品新货。

八、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银行帐号:

开户行:

有关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台/天。合计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

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1)外壳: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_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元;

(2)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________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3)灯泡/主板损坏:_________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设备租赁合同格式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承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有关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放弃上诉、申诉、起诉、医疗事故鉴定等权利,无需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通过第三方调解,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包括签订医疗纠纷协议书中已垫付的医疗费用)。

二、补偿款给付时间:

乙方凭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补偿费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并签写领条。

三、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从签本协议之日起,乙方的病情及一切问题都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追责乙方在此纠纷中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甲方付给乙方的所有赔偿(包括支付乙方的_______________万元及其他费用),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留存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关医疗服务法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甲方(需求):

乙方(供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乙方的承诺,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符合上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要求的合格、正规渠道的全新货物,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所有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的技术资料。

三、质量保证

1、所有货物参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相关文件要求不符或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全部货物或部件。

四、服务要求

1、项目验收合格后,所有货物实行三包,并执行业相关规定;

2、对每位用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定期上门维护所供货物。内容包括免费检修、保养、设计、安装,及时掌握其所供货物使用情况,以便进行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3、乙方提供每天8小时的电话服务;货物出现问题乙方需 6 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维修。

4、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五、货物安装及运输:乙方负责在年月日前将所有康复理疗及康复医疗设备安装到位,并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

六、验收方式:乙方安装调试正常后,由甲方组织专家人员进行验收。

七、验收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行业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货款支付:甲方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总货款的95%,金额 元,剩余的5%,金额元,半年内一次性付清。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在本合同签定后自动全额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并达到验收标准,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逾期天数),逾期交货超过30天,则视为乙方单反违约解除合同;

2、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承诺,则视为乙方违约;

3、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以内的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条款的变更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报送区财政局、区医疗器械管理中心审定后,再签定补充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无 。

十四、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格式签订,具体条款内容可按货物种类、性质、特点进一步约定和具体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卫生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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