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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 电信诈骗个人心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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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 电信诈骗个人心得(7篇)
2023-01-02 12:36:3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现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新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发案少、损失小、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工作目标。围绕“平安治多”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强化“党政主责、公安主力、综合治理、全链打击”的治理格局,全面深化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骗意识

1、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以防止我县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实现“六个有”,各单位led屏幕有宣传标语、县各媒体平台有内容、广播有声、网络有互动、移动传媒有展示、街面村庄有标语。深入开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牧区、进家庭“六进”活动,通过采取张贴海报、分发防范手册、现场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社会面宣传。依托治多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好的做法和成效、防范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等。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类型,防止发生大额资金诈骗案件。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和宣传,及时发布防诈、反诈信息,提高个体工商户行业的法律意识,防止发生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3、组织我县辖区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明确各个体工商户对从业流出人员的管理,鼓励向相关部门举报犯罪线索,定期组织个体工商户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培训,提高辖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各相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4、县司法、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发挥职能,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律宣传,强化乡镇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让老人、妇女、儿童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县司法局人员要分乡镇挂包,司法所人员要对辖区内高危重点人员分片包干,做好政策解答、告知提醒、劝返投案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妇联、团县委

5、采取短信提醒、微信提示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诈骗常识,加强对呼入可疑号码的智能识别和主动阻断功能工作,实现即时提醒用户防范诈骗。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6、通过柜面业务办理“友情提示”、张贴海报、滚动字幕等形式,提醒大额转存款群众防止上当受骗,引导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参与防范阻截诈骗,提升资金拦截实效。

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管组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7、积极构建全覆盖、多角度的宣教模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针对性的宣传。县教育局要制作《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加强对全县师生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教育局

8、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诈骗斗争的积极性。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县各相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1、县公安局反诈专班要实行全链条侦查经营,以“立足本地、向外延伸、摸清架构、主动打击”为出发点,对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运用公安部大数据等平台资源,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案件串并,查清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打击提供研判基础;对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要实现信息联动,定期预判风险,对护照办理中频繁出入境人员的各方面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反诈专班,为打击提供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电信网络运营商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收集有关办理、邮寄、贩卖身份证和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企业和个人,切断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斩断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源头,重点逐层追查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运营商。各银行部门要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涉案资金流向,对前期掌握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冻结,终止涉案银行账号境内外汇、转、取款等业务,并及时将相关账号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3、及时依法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件予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提前介入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侦查活动,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审判,注重证据审查,第一时间冻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资金链,对涉及的案件快审、快判,及时返赃。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

4、各电信网络运营商、各银行、银保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新型违法犯罪及非法产业链的定性、管辖标准,银行、通信企业等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有无过错和有无责任,冻结的电信诈骗赃款能否及时返还受害人等问题,进行定性说明,及时通报办案部门和告知受害群众。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银保监管组,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1、加快乡规民约建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规民约,出台相应的惩治措施,规范社会导向,构建公安与乡镇情报线索双向通报制度,共同做好人员流出管控,防止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现象蔓延。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以民间商会为依托,加强与商会的沟通协作,发动异地商会,及时发现我县籍人员流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异地商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鼓励引导异地商会举报、提供我县籍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信息和线索。县公安局因侦查破案需要各商会协助的,应及时发函给各商会,各商会在收到县公安局协查函后,15日内向县公安局反馈协查情况。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各商会

3、开展“六个必须”调查走访活动,即必须进行背景审查、必须签订守法承诺、必须告知家属政策、必须开展办证提醒、必须完善事后回访、必须健全准出机制。对滞留和频繁出入东南亚八国人员进行面对面管控,特别是对已办理护照的人员需再次见面,阐明重点整治政策以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教育引导出境人员在境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现仍在东南亚国家的出境人员,乡镇整治工作队要求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信方式逐一见面教育提醒,并与其亲属签订守法告知书和承诺书。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

4、加强对旅行社、旅游网站的监管,严防不法分子通过旅行社、旅游网站,从我国口岸出境的情况,摸清掌握旅行社出境游人员情况,严密监控出境渠道,对出境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符合作案特征的出境人员,逐一审查,及时发现、阻止、打击。对出境有作案嫌疑,尚无事实证据的,逐一登记并进行出国教育和告诫。对多次通报、警告仍借“出境游”名义,违规为出境涉案人员办理出境手续的旅行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5、对新增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加大惩戒力度,由县公安局通报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一律取消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家属的各种财政补助资金(扶贫和救灾资金除外),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根据有关执法部门的通报和出具的《不准出境决定书》及时录入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6、规范国际主叫号码传送,提高对网络改号电话的跟踪、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400”、语音专线出租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依法关停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深入推进整治涉两卡“断卡”专项行动,推进电话卡、银行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强化社会营销渠道管理,落实电话号码实名登记,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7、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行为,建立涉案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和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严格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督促包括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户、pos机申领等环节实行实名登记,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封停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

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管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8、强化对公账户的排查管控,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持续关注客户日常经营活动及金融交易情况。重点排查开户人不属于开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条件、一人开设多个账户、年龄与身份不符合、营业执照不在手上、无法联系开户企业、资金过渡明显、交易频繁、经营异常的可疑客户。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管组、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强化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县公安局,负责处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日常工作。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点评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党政“一把手”、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联席办要与各乡镇签订《人员管控责任状》。乡镇实行县挂包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县公安局挂所领导、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村(社区)支部书记捆绑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由乡镇、村干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管控小组进行入户访查管控,组建一支专职网格员队伍,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境内外诈骗高危人员排查、过滤、甄别、列管和劝返工作。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上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各乡镇要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引导群众积极加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队伍,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建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志愿者队伍,通过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建立健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常态化。

(。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定期对成员单位治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未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法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实行综治问责,降低年度综合考评等次。对有关联席单位不配合重点整治工作的,将行文函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和派驻纪检组,取消地方综治平安单位考核资格,并与文明单位创建考评挂钩,直至取消文明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关于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二

你正在浏览的述职述廉是电信员工的述职报告分析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 春风送暖,辞旧迎新,在一场场揪心的大雪中即将迎来了新的一年。我自20xx年xx月进厂以来,近5年的工作中,在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配合和帮助下,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此我表示衷心感谢。

现将2010年工作汇报如下:

本人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积极,不迟到,不早退,不跟同事扯皮,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忘我的工作精神值得大家钦佩,常被同事们戏称为:“劳模”。为广大同事树立典范,时刻紧跟党的步伐,在2010年工作中虽有小小不足,但自我感觉还好。

及时做好线序资料的记录和微机输入工作。配合电信局、外线组和调度机组的排障、装机等工作。

故障的排查。受理用户申告的故障后,及时检查判断其问题所在,若是机房内线路问题,即时排除故障,恢复线路通畅。若检查线路后,判断是外线问题,则应尽快通知外线组,配合他们查出问题并处理故障,以保证用户在申告故障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正常使用。

提高工作水平,切实以过硬的本领来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欢迎广大领导、同事批评和指正。

关于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三

中国电信是中国客户群的电信运营企业。屈指算来,到电信公司已经*年的时间了,经过领导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和调整,现在已完全融入了公司这个大家庭。同时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深的了解。同时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想法,借此机会谈谈:

我喜欢这个工作,它让我发现自己很有亲和力,不怕与人接触,抗压性高。我在工作中,彷佛在做一份不同的工作,秘诀在于我保持对公司与工作的兴趣。

我的工作主要是与客户直接面对面沟通。也就是要帮助客户可以顺利使用电信公司的服务。电信的客户分布甚广,各行各业的都有,甚至还有国家机关,像国税局、工商局等。我因此交了很多朋友,跟不同产业的人分享着不同的经验,这也成为我工作上另一项乐趣。

营业员的工作内容重复性较高。很多人都觉得它很隐性,看不到有形的成绩,我却觉得这项工作很有意思,它的喜悦与痛苦都来自于客户。看电视、电影,念书时,好象所有的对错都很清楚,非白即黑,但面对客户的反应,很多时候有理说不清,我得冷静面对他们情绪性的抱怨,甚至是谩骂的字眼。

刚开始我也常想,电信公司又不是我家开的,客户不顺,干嘛不分青红皂白地骂我,我也常被客户无理的反应搞得郁闷不已。但同时我也拥有笔墨难以形容的喜悦。记得我在做营业员的第二个星期,有位客户不太会使用自己的小灵通,连存电话号码都不知道,我很有耐心地教他操作,花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把他教会了,听到客户的感谢声音,我差点兴奋地跃起来了。

之后,他每次到营业台办理业务,都会再三地向我表达谢意,听到他的称赞,我特别高兴,并表示这是我份内该做的事。后来他甚至向旁边的人宣传,说他非常满意我们的服务。

营业员终究是要解决问题的,除了亲切之外,还得要学会冷静面对客户的情绪,不要被他们的情绪牵着走。有时候客户会说不清楚问题在哪里,营业员也得冷静地帮助客户发现问题,以便顺利解决。

由于营业员的工作很琐碎,往往挫折感大于成就感,但一有成就感又会乐上好几天。所以做营业员就要有点鸡婆个性,如果你是个比较自我的人,很难乐在其中。有人问我,你一个大男人什么不好干,偏要跑到电信做营业员,公司到底给我什么?我觉得公司给我一个工作的舞台,一个继续深造的机会。如果一味抱怨工作辛苦,太斤斤计较,那就太辜负任用你的公司,也辜负了这个机会。

我自己平时在个人形象上没有太多的要求,什么自然啊、亲切啊、微笑啊,感觉不是那么重要。进入电信公司以后,看似简单的事情原来也不是那么简单,就拿每天早上8点半前的迎宾岗说,站要直、衣要整、语要勤,所有的一切都代表电信公司的形象,通过自己的工作,让自己真正融入到电信公司,享受客户对我们满意的目光与赞许,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件是事:做好一件事不难,难的是要如何坚持!

说话是我们天天都离不了的,但如何说、怎么说又是一门艺术,如何让客户感受到上帝的感觉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达到的。“您好!欢迎光临!”、“您好!交费是吗?您请坐,请报号码………”,一句句多么简单的语言,多么朴素的话语,却代表了电信公司对客户的真诚与关爱!这也教会我要如何为人处事,如何做一个真诚的人!

通过工作的这些日子,让我在各方面的技能都得到提高。

关于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四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地避免群众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旗局决定在全旗集中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专项行动,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防范为主,警种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深入基层,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群众损失。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通过大力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达100%。同时围绕社区、学校、银行、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力争做到全面覆盖,人人皆知,人人防范,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我旗蔓延的势头。

为确保集中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旗局成立以薛贵珍副局长为组长,刑侦、政治部、治安、指挥中心、网安、情报信息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管大队、督察、考核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警大队。

(一)刑侦部门要当好宣传防范的排头兵,要积极协调、指导、协助本局相关部门开展宣传防范工作,侦破大要案件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宣传,还要作为讲师团经常性的深入各重点行业进行宣讲。刑侦部门要开展不同角度、针对不同人群的专项宣传防骗工作,至2019年12月31日,要开展2场专项宣传,2020年全年要完成12场专项宣传任务。同时,刑警大队要积极联系银行、通信运营商等职能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旗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从不同角度开展宣传防范工作。

(二)派出所要在辖区内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家庭户)工作,让老百姓充分熟悉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和防骗知识要点,要与被宣传对象签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单,以户为单位,对户主进行宣传,并由户主转达到全体家庭成员,还要组织社区干部、联防队员、志愿者在辖区内各类营业场所、人流密集地协助进行日常宣传工作,要通过在辖区内张贴宣传海报,派发防骗传单等等提高防骗知识知晓面。同时,要以固定商户单位,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并让商户业主签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告知单。派出所要建立各自的宣传方案,形成宣传台账,工作要留下痕迹,以备检查。

至2020年1月24日前,入户宣传率(已宣传户数占辖区内常住人口户数)达100%以上。

(三)政治部要组织协调旗局各部门,经常性的在人流密集地、媒体、自媒体开展宣传防范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协助各相关部门完成宣传任务。2019年年底前开展大规模宣传工作不少于3次,2020年全年不少于12次。

(四)治安部门要借助行业管理的优势,在各种行业、经营网点张贴预防告示,在电子屏上进行防范提示,同时还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在日常与群众接触过程中,也要进行日常的宣传教育。

(五)巡防部门要在驻警点、经常巡逻的场所等地方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开展防范工作,还要在巡逻车后显示屏宣传防范标语。

(六)其他相关警种,如车管所、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要对办事群众进行宣传,如使用常用口语:“您防范电信诈骗了吗?”“您知道什么是电信诈骗吗?”,还要在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等等,通过多种多样的方法让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入脑入心。

(七)考核部门要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纳入考核项目,结合市局的要求和旗区的实际,对相关参与宣传防范的部门制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要量化、公开、透明,同时要杜绝出现弄虚作假,切实推动督促各有关部门完成宣传防范工作。

(八)督察部门要对此次活动实行全程督导、检查和倒查。期间,对新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进行抽查和倒查回访,重点对是否向受骗群众进行过防范宣传等环节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的部门,旗局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所队室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亲民、为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多警种联动,形成合力。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内部涉及公安各个警种、各个部门,还要协调许多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和团体。各警种、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宣传工作。

三是创新形式,数质并举。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详细计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在落实过程中,要充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创新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形式,挖掘特色宣传渠道。把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传播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户家庭,每一名群众,不给犯罪分子留下任何死角。各部门宣传所用的提示语、宣传资料、音(视)频等要通俗易懂,尽量用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具体诈骗方式来宣传,教群众如何发现、识别犯罪伎俩。

四是收集总结,及时上报。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报送等工作。

关于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五

甲方(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 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 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 申请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要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 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他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 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 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 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码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 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 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 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 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 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 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 逾期 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违约责任

1、 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 证明材料

1、 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驾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 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 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 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 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 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 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 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分公司。

十、 附则

1、 “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 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

关于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六

流年似水,光阴如箭,辉煌灿烂的20xx年弹指间就将过去,转眼又到了年终总结的时候。回首我们营业部一年来走过的历程,有辛酸也有欢笑,有汗水更有收获。

一年来,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面对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凭借优异的服务和辛勤的努力。

20xx年,我们在通信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不利形势下,紧紧围绕市公司“一通三畅”的战略要求和经营发展目标,积极主动开拓市场,挖掘市场潜力。从年初开始就认真贯彻公司工作会议精神,本着立足于早、抢占市场的经营思路。

在一年里,我在局领导、部门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电信营业人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关于电信诈骗基层干部心得体会七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

被告周某。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与被告周某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文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委托代理人耿粟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诉称,被告自20xx年5月起租用原告移动电话号码,自20xx年6月起,被告连续数月积欠原告移动电话通话费、月租费人民币650元。经原告催讨未着,故诉讼来院,要求被告给付上述欠款并偿付相应违约金人民币429元及合同违约金人民币1536元(按日利率3‰、计至20xx年6月)。

原告提供证据如下:业务受理确认单、移动电话用户欠费及违约金清单各一份。 被告周某未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本院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原、被告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理应按双方的约定履行义务。现被告拖欠电信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应承担付款责任外,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现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给付移动电话通话费650元、偿付违约金429元及合同违约金1536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作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本院依法予以缺席判决。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电信服务费用(移动电话号码)人民币650元。

二、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逾期违约金人民币429元。

三、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合同违约金人民币153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被告周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附: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十五条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缴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

审 判 员 王文美

书 记 员 吴竞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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