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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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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七篇)
2023-01-02 12:17:0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向海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催促函

文号:(20xx)名粤业委公函0527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庭:

我们是广州市名粤广场的业主委员会,是广大业主为解决20xx年的名粤广场烂尾楼工程和办证历史遗留问题而自发组织成立。名粤广场业主大会于20xx年3月22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通过双过半投票权赞成解聘了原来在事实管理名粤广场的广州市名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但广州市名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赖死不肯撤出,为此,南洲街道办事处,海珠区房管局和名粤广场开发商广东联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托管人天伦控股多次开协调会劝导广州市名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出名粤广场物业管理,但无效而果。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逐吊销其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向海珠区法院行政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名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出名粤广场。贵执行庭也于20xx年10月12日作出行政执行裁定书(20xx)穗海法行非审执字第472号终审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而且,广州市名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诉请求均被广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驳回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强制执行的法律条件已经成熟无障碍。

不能因为旧物管教唆一二个业主去告业委会就中止执行,其事实根据如下:

第一、广州市名粤广场业主大会决定(三)(四)分别是在20xx年3月和7月做出的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业主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名粤广场业主大会做出的(三)(四)决议分别是20xx年作出的,故原告行使撤销权已经超过期限,其中吕颖心在决定四前来投反对票,所以他们是确确实实是知道业委会的任何行为,而且我们每一次开业主大会都进行依法进行通知、公告、投票、公示,到现场实际参加投票的业主每次都超过名粤广场小区投票权专有总建筑面积和总业主人数的过半数,并都是在南洲街街道办事处,和海珠区房管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国家《物权法》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律程序,在南洲街街道办事处、海珠区房管局,还有管辖居委会和管辖派出所等四大政府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召集与举行业主投票(查验业主身份证和相关的房产权属文件)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公布,相关资料已经交由政府部门备案,合法有效。从这一点看:吕颖心等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撤销我们所做出的决定,也即是讲房管局所作出的决定的基础(我们的决定三、四)是不会被撤销的,所以房管局的执行是无须中止,可以继续下去。

第二、吕颖心告业委会案和房管局执行案是两个不同的案,根本上不存在相关问题,一个是行政执行,另一个是业主告业委会案,(而且他们的证据不足以说明他们的论点),无关联的话就无须中止房管局的行政执行案。

第三、业主吕颖心上诉法院告业主委员会案号(20xx)穗海法民三初字第589号,我们业主委员会赢了官司,法院驳回了吕颖心上诉请求,法理上更加支持房管局要求的强制执行。

第四、法院判决已经下来,希望法院赶紧实施强制执行。旧物管老板开此用假合同假业主吞吃名粤广场的物业。目前,联谊公司托管人天伦控股已发现有2个案子。

除了703,1110房假合同案外,今上周旧物管老板叫房管局测绘所来测绘出图,想把商场大堂位置搞个铺位间隔霸占成为私人财产;目前,暂时被业主委员会制止。

结果是旧物管一天不撤出名粤广场,业主委员会组织并实施为全体业主解决和完善20xx年烂尾楼的工作就无法进行。

为名粤广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着想,为长远维稳和社会和谐

的政府治国理念出发,为彻底杜绝损害老百姓利益的社会毒瘤,现在我们名粤广场广大业主强烈要求尽即执行广州市房管局对名粤广场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理决定(穗国房法字[20xx]6号)。如有任何障碍,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庭向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人广州市名粤广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的法律程序答复以解广大名粤广场业主的困惑和疑难。

企望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庭能尽即完成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候覆!

此致

敬礼!

二○xx年八月十五日

推荐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使用的决定类文书。《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立案所用的正式文书,其作用在于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人侦查阶段。《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立案决定书》是多联式填充型文书,由正本和存根两部分组成。

1.正本。该联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已印制好)。

(2)正文。正文的填写内容主要是:

①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83条和第86条。其中,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依据填写第83条;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填写第86条。

②案件名称。立案时能够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填写案件名称。

(3)尾部。尾部应当填写清楚成文时间,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的印章。成文时间应当填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的时间。

2.存根。该联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凭证,用于公安机关留存备查。如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栏可以不填,并用横线划掉。

公安机关制作完《立案决定书》,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开始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侦查终结时,《立案决定书》正本应当入诉讼卷。

推荐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的申请加急事务,经双方协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和本合同的义务,负责为甲方提供专利申请加速授权服务。

二、乙方必须如实、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委托终止时应当报告结果,转交委托成果。

三、本合同内容双方均应保密。乙方应严格保守委托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加急代理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在甲方支付费用后,乙方在专利申请日起五个月内,将专利证书交与甲方。

五、如果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将专利证书交予甲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专利申请加急的全部费用退还给甲方。

六、甲方如有有关专利的法律事务向乙方咨询,乙方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无偿的咨询服务。

七、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甲方申请的专利做出通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八、双方出现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需向青岛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未规定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1:案件由来

7xxxx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

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习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习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推荐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年是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党的xx精神的第x年,也是法院实施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最后一年。县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和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上级法院和县纪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结合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这三件大事,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全面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年来,我们本着审判(执行)抓公正,队伍抓廉政,抓好廉政保公正,维护公正树形象这一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人民法院工作应有之义,也是我们一条重要的工作经验。回顾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今年以来,按上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我们先后开展“公正司法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等项活动。院党组对专项教育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公平与正义”良好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召开干警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教育计划》、《实施意见》、《检查方案》,并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或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纪检、政工及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正职(副职)为部门教育检查第一责任人,年初干警会议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教育与管理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范畴,明确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形成了在党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教育计划、措施的落实,同时奠定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首先是抓好三项内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教育、《法纪教育》的学习教育),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专题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三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学习勤奋工作、清正廉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自觉地约束业外活动。

其次是抓好三项结合,一是专题教育与深入开展恪守职业准则,树立司法公信主题教育相结合,针对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五查五改”活动,即查思想,改进执法为民意识;查作风,改变特权观念;查纪律,改进制度落实;查形象,改进自身素质;查职业道德,改进文明司法。通过“五查五改”,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文明、廉政、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司法为民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观念。二是专题教育与正反两个典型教育相结合。教育整顿期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20xx年3月31日)播放《强制执行的背后》,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收看,同时,我们还将该片制成的光盘借回在干警学习日进行播放,结合暴露出来的问题组织讨论。一方面运用先进的事迹组织干警学习,另一方面,从近些年来违法违纪的案件中剖析其特点、原因和经验教训,使大家从中受到启发、教育,提高了学习效果。三是专题教育与审判作风相结合,院党组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抓立案信访接待、庭审、执行等窗口文明形象建设,促进了审判作风的好转。

再次,是采取多种形式,力求把教育搞活,我们除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组织学,学材料与剖析案例,讨论与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外,注重改进教育方法,力求把教育搞活。一是聘请党校教员来院对干警进行理论辅导。二是干警交流学习心得。三是组织基础知识、办法、条例的测试,从而有效地加深了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

近几年来,中共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及法官的职务行为,严肃审判纪律,纯洁法官队伍,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先后制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的若干规定》等廉政制度及省纪委等五部门制定“五条禁令”。我们除每星期五下午干警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外,庭室自行组织学习,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拒腐防变,正确认识,对待手中的审判权,解决好为人民掌权,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权力这个东西,同世界上万事万物一样,也具有两重性,权力犹如一把双刃剑,既能惩罚邪恶,造福人民,带来理想和价值的实现,但同时也伴随着许多诱惑,稍有不慎,使权力滥用,就会给个人甚至社会造成危害,这是对我们的考验,我们要经受住这种考验,顶住诱惑,自觉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拒腐防变,必须时刻警钟常鸣,防微杜渐。正如秋院长在一次干警会议上所明确表态,荣誉丢了,可以争取,廉政上出了问题,无法挽回,要求始终注重自己的形象,慎独其身,修身奉法,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强化廉政为民的人格魅力,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勤奋工作,思进创新,有所作为。

同时我们还按省纪委(20xx)6号文件关于清理纠正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公款行为的通知,制订方案,要求拖欠公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归还欠款,由于狠抓了清理工作,及时收回欠款达5万余元,从而规范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效保证机关经费正常运转。

首先是抓好内部监督建立了案件跟踪督查制度,凡是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监察室都要逐案登记跟踪,发现有快到期限尚未审结的,监察室向业务庭发生督办通知,限期审结,有效遏制了超审限发生。另外纪检组、监察室每年不定期深入到案件多发的单位和乡镇进行调查,走访、询问对法院干警办案的意见,检查干警有无违法违纪办案行为,同时结合执法检查活动,采取交叉互查,群众评议,集体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审理(执行)的案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外部监督方面,我院切实实行了院务公开,将审判机关的性质、任务、受理案件范围和告知职责,办案纪律全部印发,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认真接待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投诉。

在新阶段新形势下队伍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廉政建设仍须常抓不懈,抓好廉政建设的主要经验是:一是法院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围绕热点;三是法院反腐倡廉必须从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职务行为和防止权力滥用入手,狠抓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四是必须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虽然,我院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许多不足,比如,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新方法、措施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因此我们必须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饱满的热情,昂场的斗志,优良的作风,按“三个代表”要求,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使人民法院的裁判活动体现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体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xx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推荐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综治措施、全力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为建设“平安**”“法治**”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我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院的首要政治任务。连日来,县法院党组紧跟县委要求,科学筹划、严密组织,真抓实做、层层推进,迅速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科学谋划新时代实现人民法院新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春雷绽放的声势,持续掀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一是以身作则,班子成员自觉走在前、作表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党组书记做辅导报告1次。并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十九大精神固定学习日。二是抓住重点,围绕学深悟透想办法、出实招。及时购置《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十九大精神边学边记》各150本,坚持读原著、学原文

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我们狠抓了审判、执行工作。1至8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618件,依法办结544件,结案率为88%。

(一)坚持“严打”方针,精心审理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1至8月份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件75人,审结42件,结案率为91.3%。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8人,拘役3人,重刑率为19.4%,对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17人依法适用缓刑。

(二)坚持调判结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13件,审结390件,结案率为94.4%,共调解结案(含调解后撤诉)201件,调撤率为53%。

(三)坚持监督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已审结3件,结案率100%。

(四)坚持文明执行,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3件,执行标的599.万元,执结106件,执结标的305.万元,执结率69.3%,标的实际到位率50.9%, ,采用执行和解方式结案70件(含自动履行),执行和解率为66.04%。

根据湟源县委办公室、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源办发(20xx)55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湟源县政法委员会、湟源县综治委(20xx)08号关于印发《20xx年湟源县政法综治要点》,湟源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源维稳组(20xx)07号“关于印发《湟源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县政法委员会源政委(20xx)27号“关于印发《县委政法委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我院于年初制定了《关于20xx年综合治理安排》,从开展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高度关注民生、务实维稳工作基础,坚持以“维护常态”建设为目标,认真开展“三无”单位创建活动,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湟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等方面做了详尽的安排,并及时调整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院长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的领导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具体工作有人管,具体措施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保证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庭室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一)积极办理信访事项,着力解决涉诉上访申诉问题。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行申诉、信访工作告知、听证、说理、释明制度,力求服判息诉。18月份接待来访群众191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3件(次);扎实开展“清积案、化新访”活动,共排查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已终结3件,中止执行1件。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减、缓、免交诉讼费1.8万元。同时,为11名特困刑事受害人和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1万元;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及时办结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件,当庭履行农民工工资41.9万元。

(三)实行便民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巡回办案,在较偏远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展审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共巡回审理案件16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3%;继续开展“便民诉讼进百村”活动,在全县139个行政村建立便民诉讼联系点,便民诉讼联络人协助法庭寻找当事人180余人(次),参与调解案件50件(次)。

(四)坚持打防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坚持公开审判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扩大审判效果;二是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两盗、两骗”、“三无县”、“压路伤、保畅通、创平安”、反对邪教等专项整治活动,竭尽全力解决治安突出问题,保持青藏大动脉的畅通;三是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审理涉青少年犯罪案件3件5人;四是组织法官送法进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学校、乡村、寺院讲-法制课10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习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特别是福建等地校园袭击事件发生后,法制副校长及时赶赴县一中、城关第三小学,帮助学校健全完善安全措施,教育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维护校园正常的安全教育秩序;五是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加重大活动的执勤、铁路护路、夜间治安巡逻、寺院维稳、下乡宣传中央文件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扎实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创先争优等活动的同时,大力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全院干警给扶贫联点村巴燕乡上胡丹村、巴燕峡、东峡乡果米滩村贫困户以及贫困大学生、红十字会、出生地、成长地等捐款15743元。玉树地震发生后,全院干警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的号召,组织为玉树灾区同胞捐款活动,干警个人前后捐款19170元,人均456元。7月6日湟源县发生洪涝灾害后,全体干警伸出援助之手,踊跃捐款12850元,解决了一些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根据县抗洪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前往本县受灾较严重的寺寨乡小寺村,历经10个小时,联系挖掘机1台、手扶拖拉机4台近100车次,帮助三户受灾户清除院、屋内淤泥,得到了乡党委的肯定和受灾户的称赞。

总之,我院的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在县政法委、综治委的指导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院于20xx年被最高法院授予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近期又申报“全国优秀法院”,本院茶汉素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先进集体”。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水平与处理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的现实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二是从根本上解决“执行困难”问题仍任重道远;三是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总结不够,宣传不力;四是在狠抓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措施上缺乏创新,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今后,我们决心根据县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督察领导小组督察的整体要求,下一步我们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继续建立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调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研讨活动,交流经验、查找问题,不断调整思路,使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与时俱进。

二是继续抓好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近几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内容多、任务重的特点,做到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形成合力,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继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全院干警的法律意识和司法水平,做到司法活动的公正、公开、文明、高效。

四是继续巩固本院综治、平安建设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单位的有益经验,全力以赴抓好综治、平安建设措施的落实,使我院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法院书记员政治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20__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复访、越级访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为了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尽快扭转被动的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我院是涉诉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面对多年来形成的数十起诱因多样、案情复杂、调处艰难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涉诉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所有重点案件分解给每位领导,要求必须做到亲自接访劝返,亲自研究不息诉罢访的原因,亲自进行协调处理,确保所包案件彻底解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

为改变领导包案中只动嘴不动手、假包虚包的问题,我院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每月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彻底解决问题的措施,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了大多数重点案件经过包案领导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息诉罢访。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针对涉法涉诉访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职,以提高案件质量,突出社会效果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

分析当前法院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这个前提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的管理责任制。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的信访问题,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网络。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访必果的效果。围绕信访接待工作的特点,逐步完善以院长接待日为龙头的信访接待网络。除此之外,对群众来访要求领导接见凡属合理的,院领导均亲自接待,接待时真诚相待,生人熟人一视同仁,使有理、无理的信访都能及时公正妥善处理。

二是落实信访责任制。把信访工作落实到法院干警的岗位责任中,形成以院长领导、立案庭为调控中心,各审判庭广泛参与的、紧密联系其他信访部门的立体信访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上级交办的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成员包案制,责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础性制度。

根据辖区内涉法信访工作的实际,按照各负其责、权责相衡、注重长效的基本思路,在对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进行深入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经过对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整合。编印下发了《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法院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导,建立健全了制度体系。

其中,重点改革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长接待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复等现象,降低了院长接待日的实际功能和效率。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将院长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采取更加灵活的形式,着重在增强目的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类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长分工接待。

一是将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接访。院长接待日为每周三的固定时间,采取预约制,通过大荧幕通知当事人,定时间、定地点接待上访人。

二是变盲目接待为有序接待。所有上访人、信件均由信访接待员登记,接待后认为应当由分管院长接待的,请示并报分管院长。

三是变单一主体为多主体接待。院长接待中根据不同情况,必要时同该案相关的庭长及具体办案人共同接待上访人员,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农民涉法信访预防、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

建立预防控制机制,防患于未然,将涉农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办案人员要善于从农村发生的各种执法活动、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案件和信访举报中,发现影响稳定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将有关信息汇总分析,有重点地排查调处,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调处化解。要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

一旦发生农民涉法集体信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办案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耐心说服、积极疏导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实解决重信重访问题。

群众多次来信来访,必然是要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对上访老户包案到人,对于应由本院处理的问题,尽快了解情况,发出督办函,由承办人拟定解决措施,限期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写成书面报告,由信访人员书面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对法院已处理,但仍反复缠诉的来信来访者,认真开导,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三、创新举措,务求实效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源头预防为主要抓手,努力涉诉信访难题。截止至7月,我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访20件),已办结回复18件,13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一)强化案结事了意识。

案结事未了是涉法涉诉案件产生的主因素,以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释疑、延伸服务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二)创新工作举措。

一是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档案化管理范围。按照诉讼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专门印制信访案件卷宗,依照案件处理流程,对办结案件进行装订。

二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涉稳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苗头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三是完善接访登记、记录制度。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群众均进行登记,涉及到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和办案人进行现场处理,由接待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三)狠抓源头预防。

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逐步提高调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访案件源头。

(四)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

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 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的局面。

四、解决涉诉访的经验和教训

(一)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

1、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

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

一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

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县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县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

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

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

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

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

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

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

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吸取的教训

1、从源头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个别干警没有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切实把信访工作贯穿到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够。办案人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能及时汇报。对有闹事苗头的信访案件,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没能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对处理信访问题增加的法院负累估计不足

多数上访者情绪激烈、言行偏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以各种手段相威胁,谩骂、攻击甚至伤害接访人员。

这些人虽经各级各部门耐心地反复做工作,但仍屡访不止,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他们耗费了法院大量人力、物力、精力,使正常信访工作受到很大干扰,同时极大地增加了法院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的经济负累。

3、对无理闹访、缠访人员制裁力度不强

未能坚决制裁违法信访。对无理访,数年缠访的分析原因,理性处置,耐心劝其息诉的同时,对没有达到个人目的而无理取闹,蓄意煽动,抵毁法院形象,诽谤法官的无理上访人的依法制裁不及时,对其他无理上记人没能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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