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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栏目包装设计心得体会精选 栏目包装设计课程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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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栏目包装设计心得体会精选 栏目包装设计课程总结(四篇)
2023-01-02 12:04:38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影视栏目包装设计心得体会精选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邮箱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下称本电影(电视剧))中需要特技效果,决定聘请乙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

2.乙方具备组织、提供电影特技效果服务的能力,并且参加过多部影视剧的特技效果制作,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特技效果服务,是指在本电影(电视剧)摄制过程中,根据剧情的需要设计搭建现场背景、临时布景、制作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特定道具、订做演员特殊戏服和各类装饰品以及其他在本电影(电视剧)中所需要的特定物品,从而在本电影(电视剧)中达到以假乱真的视觉效果。

第二条 制作时间

乙方制作特技效果的时间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资料的交付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特技效果草图、特技效果的书面要求等必备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要求,于接到甲方相关资料之日起 日内制定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甲方提交。甲方应及时审核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并向乙方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一旦确定,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为本合同附件。擅自修改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第四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酬金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的酬金为¥ 元(大写: 元整),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帐户名: ;帐户号: 。

如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乙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 ‰,向甲方追缴滞纳金。

第六条 联络人

乙方应根据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选择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为甲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务。乙方指派 ,甲方指派 担任联络人共同负责对特技效果的整个制作过程进行管理并进行联络工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成果的交付

乙方的工作进度以特技效果制作计划为准。特技效果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向甲方交付完毕的,乙方的工作结束。若乙方延期交付特技效果,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特技效果成果之日起 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特技效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若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的制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对特技效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制作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 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 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其提供的资料及为工作需要所做的复制品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八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特技效果的制作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导和管理行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

2.甲方有权随时审查特技效果的制作进度等制作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可以根据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及本电影(电视剧)的实际拍摄需要对特技效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乙方应尽其所能满足甲方的改进要求。由此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特技效果的制作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材料、工具、设备的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酬金、办理相关保险的费用。

5.特技效果制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电影(电视剧)采用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乙方不得干涉。

6.若甲方对乙方所制作的特技效果不满意,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重新制作特技效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7.乙方应勤勉、尽责、高效地进行特技效果的制作。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制作工作予以配合,为乙方提供制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第十条 著作权归属

本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十一条 所有权归属

特技效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特技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义务保证上述特技效果的状态。甲方可以聘请乙方或第三人对上述特技效果进行润色、加工、维护或者修改。但应另外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署名权

只要甲方在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了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不论何种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

若甲方对本电影(电视剧)中的特技效果进行商业开发,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应将其获得的商业开发的利润的百分之 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

甲乙双方对上述利润的约定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 双方保证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本电影(电视剧)的相关证照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本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本电影(电视剧)取得相关证照;

3.保证本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其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其提供的特技效果服务皆系其工作人员的原创,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乙方未按制作计划确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特技效果,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摧告后仍不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被依法吊销拍摄本电影(电视剧)的相关证照导致拍摄无法继续进行的;

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的或未实现的。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七条 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电影(电视剧)中特技效果设计、制作的细节。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其所知晓的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本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本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计划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2022影视栏目包装设计心得体会精选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制作影视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制作项目

1、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长度为____________,片中文案由甲方提供。

2、广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语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片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权利义务

1、及时依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视频拍摄文案

2、及时验收成品并按约定支付价款

3、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说明相关资料、数据及拍摄要求,后期制作要求

三、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广告的拍摄、制作工作。

2、乙方可以按照《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甲方证件。甲方提供假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当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相关广告制作的成果交付甲方。

四、双方约定

1、本合同该视频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但评奖权由乙方享有,片中文案由甲方确定。

2、作品交付甲方审定过程中的一次性修改不再另行收费,但甲方对作品作重大修改的除外。如场景重新拍摄,整个创意的修改。审片地点:

3、审片通过并结算完毕后,甲方如需对片子进行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往返差旅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应当于上诉广告制作服务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的费用,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制作费,每逾期一天,须按日以拖欠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未能按时交片须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预知原因(如天气等)不能按时拍摄而造成交片延缓除外。

六、制作费用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金额:¥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甲方以____(什么方式)结算,乙方开据广告专用发票。上述费用包括脚步、拍摄、制

作费用等未言明但实际发生的费用。

2、结算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定金给乙方,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在作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取片后5个工作内结清。

七、本合同争议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双方各自管辖地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合同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影视栏目包装设计心得体会精选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正在计划摄制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影视导演,并成功执导了多部电影(电视剧);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其拍摄的电影(电视剧)的导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电影(电视剧)的后期制作完成,工作即告结束;

2.制作完成后的电影(电视剧)依法经相应的电影(电视剧)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取得《电影(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乙方的全部工作结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作要求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应当按照拍摄预算和拍摄计划,审慎、经济、高效、负责地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工作。甲方也应当对乙方的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条工作内容

乙方工作分为拍摄筹备期、实拍期和后期制作三个阶段,其中:

1.乙方拍摄筹备期的工作包括:

(1)研究文学剧本,统一创作意图;

(2)组成创作班子,写出分镜头剧本;

(3)拟定摄制计划和导演阐述;

(4)初选全片外景;

(5)选择演员,提出候选名单,组织确定的演员体验生活;

(6)与演员商讨并确定对于剧中相关角色的要求;

(7)与摄影和美术部门讨论、确定,绘制布景气氛草图和平面草图;

(8)审定制景、化妆、服装、道具等部门的设计和制作结果;

(9)选定全部演员,并进行重场戏的排练,确定人物造型,拍摄必要的试镜头片;

(10)其他需要导演参与的筹备期的工作。

2.乙方实拍期的工作为:

(1)完成全部内景、外景、场地景、特技镜头、片头字幕和预告片的拍摄;

(2)按计划拍摄工作照和剧照;

(3)搜集音响资料和画面镜头资料;

(4)完成全部样片的精修剪辑工作;

(5)完成全部对白的配录工作;

(6)对白双片送审后,完成一般性的个性补拍;

(7)完成韵作曲工作。

3.乙方后期制作的工作包括:

(1)剪辑与后期配音;

(2)完成全片音乐录音工作;

(3)完成混合录音;

(4)完成全片其他音响效果录音工作。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酬金:

1.固定酬金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________内起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

2.固定酬金加分红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______内起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发行且乙方已经履行了本合同下全部义务,除上述酬金外,甲方应将其获得的此部电影(电视剧)纯利润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此分红为_________(税前/税后)。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剧本的提供与修改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等相关资料,并向乙方介绍其对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的总体设想和要求。

乙方可以对文学剧本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同意,可请原作者或编剧按乙方修改意见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亦可由乙方亲自执笔修改,报酬另议。

乙方应依据甲方认可的导演脚本进行拍摄和制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人物和情节进行实质性更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著作权的归属及署名

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七条食宿交通费用标准

从乙方工作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九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第十条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已取得《电影(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乙方为本合同中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而创作、提供或穿插的所有素材、创意、书面对白等皆系自己原创,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5.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执导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电影(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甲乙双方和导演的过错,出现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电视剧)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该情况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2022影视栏目包装设计心得体会精选四

影视剧未成年演员聘用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国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代理人:

国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计划/正在摄制电影(电视剧)《 》(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为未成年人 的监护人,其有权代表未成年人签订本合同;

2.未成年人 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曾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角色,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未成年人 (下称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出演相关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所出演的角色为 。乙方应保证演员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情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确保演员到达 (拍摄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情节全部摄制完毕;

2.电影(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成之日

4. 。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演员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演员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演员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演员返还定金;若因乙方或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演员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的酬金为¥ 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 %(¥ 元)。

因演员为未成年人,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演员支付的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给演员的监护人即乙方。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和酬金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向演员支付定金和酬金的义务。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及演员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应协助演员揣摩剧本中的人物角色,为其做好拍摄前的准备工作。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1.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2.本合同规定的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保证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再安排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演员全身心的投入到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若拍摄过程中,演员出现哭闹等影响拍摄进程的情形,乙方应尽快排除不利因素,确保拍摄进度;若演员拒绝拍摄,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断,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演员足够的休息和学习时间,并派专人负责照顾演员在摄制组的生活。如需要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尽量避免占用演员的在校学习时间。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当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能够参加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剧装提供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未成年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演员的合法监护人,乙方提供的其为演员监护人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乙方有权代表演员签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5.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演员酬金累计达到演员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和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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