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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 乐高玩具的好处简单评价(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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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 乐高玩具的好处简单评价(8篇)
2023-01-02 11:36:45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3.1许允许被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被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第4条期限

4.1被许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

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第5条费用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支付该年度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不需向许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许权利:(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b)有权要求被许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许义务:(a)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造成任何损失,许保证使被许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进行赔偿。(c)许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要求,在被许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d)本合同签订后,许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e)根据被许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被许权利:(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所有。

6.4被许义务:(a)非经许同意,被许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应当协助查明事实。(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第7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无论

8.1和

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该等终止。一俟被许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第9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第10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许陈述和保证:(a)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b)许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c)许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有约束力的责任。(d)许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被许陈述和保证:(a)被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b)被许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c)被许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有约束力的责任。(d)被许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第11条不可抗力1

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1

1.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

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标准样书.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第12条其他规定1

2.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1

2.2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1

2.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1

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1

2.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1

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第13条通讯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许)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许)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第14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1

4.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1

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15条附则1

5.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1

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许(盖章):_________ 被许(盖章):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商标名称、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商标;

第三条使用费:________________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

第四条限制: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描写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_),以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4.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第二条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3.授权限制:

(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保证:

(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下载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计数。

(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_____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5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

(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单次收费标准×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铃声下载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描写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四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_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并愿意将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给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专利和专有技术

2.1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

(a)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许可人无偿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

(b)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专利(以下简称“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

(c)许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共同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二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共有专利”)。自有专利和共有专利以下统称为“许可专利”。

2.2许可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2.3本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已经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三所列的专有技术(以下统称“许可专有技术”)。

第3条许可

3.1对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继续无偿使用。

3.2对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使用范围内继续有偿使用,但须符合双方另行签定且有效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规定。

3.3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组前使用共有专利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共有专利。该共有专利原为无偿使用的,被许可人继续无偿使用,原为有偿使用的,被许可人应支付使用费。许可人承诺就上述使用取得该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表示异议,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如上述许可或转让可能对被许可人的主营业务构成严重影响者,则被许可人有权不同意该等许可或转让。

3.5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条期限

4.1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直至该许可专利期限后满或该许可专有技术变成公开信息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条所述之期限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许可使用。

第5条专利和专有技术资料的提交及后续服务的提供

5.1许可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应被许可人不时之要求将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资料提交予被许可人。

5.2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实施的后续服务应保证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实施,具体应视不同情况而定。需许可人提供技术人员予以指导的,许可人应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指导工作。

第6条维护费用

对于无偿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被许可人须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维系费用。

第7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在自身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取得被许可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被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c)有权获得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申请的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

(d)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费用。

7.2许可人的义务:

(a)许可人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根据本合同第2条及第5条的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专利申请和许可专利权的有效性的费用。

(d)对被许可人在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及其经营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专利权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专利申请保护。

(f)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许可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诉讼时,许可人有义务赔偿被许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支出。

(g)根据3.3条规定,承诺取得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7.3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制造、使用和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获得实施和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必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有权得到许可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d)有权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进行改进,由被许可人独立进行的改进,其改进部分归被许可人所有。

(e)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实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请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的权利。

(f)有权就许可专利产品及许可专有技术产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7.4被许可人的义务:

(a)被许可人与第三人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事先通知许可人,并获得许可人同意,且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如发生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

(c)被许可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有技术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承担生产、销售许可专利产品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向许可人支付有关费用。

第8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9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9.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9.3无论9.1和9.2条如何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10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1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1.1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1.2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被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被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2条不可抗力

1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9.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3条其他规定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3.2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3.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3.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3.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3.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4条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d)许可人地址:__________;被许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5.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6条附则

16.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6.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描写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五

音乐,是我们共同的语言。没有音乐,我们的生活该多乏味;没有音乐,我们就捧不出一批优秀的歌手;没有音乐,我们怎能去描绘五彩斑斓的生活?

音乐是艺术的一种形式,而流行乐又是音乐的其中一部分,或伤感或欣喜或狂热的旋律总能勾起大家对生活的各种看法。

通俗文化的产物使得音乐这门艺术不再是属于那些贵族和文人雅客,它也是属于大众的艺术。随着时代的发展,流行音乐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

“在西方,音乐是一种工业。再具反叛精神的东西,纳入消费的轨道,它必然经历即时流行与即时不流行的规律,这里面的商品属性是流行文化的本质之一。流行文化是被消费的,也是不断更新的。”这是最近在网上看到的一段文字,或伤感或欣喜或狂热的旋律总能勾起大家对生活的各种看法。

很难说中国民族音乐和流行音乐的联系是一种必然,也很难给中国民族音乐和流行音乐的关系一个完整和正确的定位。中国民族音乐存在了数千年,随着历史的变迁以及各个历史时期人们的意识形态不断发生变化,民族音乐也随着变化和发展,而且一直都在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精神面貌,也用音乐这个特殊的方式记载着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人文背景。可以说,中国的民族音乐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个特点比较鲜明的体系。而中国的流行音乐尤其是所谓的“新潮音乐”可说是在西方强势文化冲击下的派生物,虽然众多音乐人可以借“流行音乐”的形式来表现生活和情感,但是作为音乐它已经不再是一种宜于实现超越性的艺术,而是一种在人们日常生活过程中加以消费的使用价值。虽然流行音乐有时也显得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和情感世界,但是在精神特征本质的缺陷方面却显得比较极端和盲目。

音乐,是我们共同的语言。没有音乐,我们的生活该多乏味;没有音乐,我们就捧不出一批优秀的歌手;没有音乐,我们怎能去

描绘五彩斑斓的生活?

描写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六

影片发行权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影片著作权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发行者):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影片《_________》发行权许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影片的国内发行权(含影院放映、电视播放、录像制作发行权)转让给乙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甲方不得将上述影片以相同形式转让给第三者使用,也不得进行营业性或非营业性放映。

第二条乙方按自发行之日起_________年内发行该片所得发行收入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发行权费。

第三条影片的发行收入包括_________毫米、_________毫米、_________毫米_________个片种及电视播放、录像制作所得收入,该片发行后_________年进行一次结算。

全部结算周期以发行期满_________年为限,_________年后所有发行收入归乙方所有,_________年后,如合同双方需增印拷贝复映该片时,所得收入的分成问题,再由双方协商而定。

第四条上述影片发行权费中包括下列各项原底素材和拷贝,以及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各项宣传品素材:

1.画面原底片_________个;

2.光学乐、效、语混合声原底片_________个和乐、效、语混合磁带、国际磁带_________个;

3.片头尾字幕和片中唱词字幕底片_________个;

4._________毫米全新原底标准拷贝_________个。

各项素材应包括光号带、光号卡、十格片、技术鉴定书等所有附件。

上述拷贝及各类素材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前送交乙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鉴定,如不合格,由甲方负责退换。

第五条各项原底素材的使用与管理,双方均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办法。

原底素材移交给乙方后,洗印发行拷贝和复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统一安排,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为做好影片宣传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影片的下列宣传品素材:

1.影片说明书(包括内容提要、演职员表、主要人物介绍_________份);

2.完成台本_________份;

3.海报稿(包括片种、片名、演职员表等_________张);

4.彩色黑白剧照反转片_________张,并附剧照说明;

5._________英寸黑白剧照_________套(每套_________张和与黑白剧照画面相符的_________底片,并附剧照说明);

6._________寸黑白主要人物试装照片,不同角度拍摄的各一张,并附演员姓名和剧中人姓名。

第七条影片的修改、删剪、暂停和撤销发行,双方应按电影审查机关的通告执行影片在正式公是映前撤销发行,甲方应将已支付的发行权费退还乙方,已制作发行拷贝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影片在正式公映_________年内撤销发行,甲方向乙方退还_________%的发行权费,并承担乙方制作发行拷贝等费用的_________%,影片在正式公映_________年后撤销发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影片的修改由甲方负责,影片修改后影印拷贝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略)。

第八条影片于首轮映出完毕后,如有观众反映材料,乙方应及时提供给甲方,并提供影片上映第_________年(满_________个月)的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描写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七

许可人: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许可

3.1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期限

4.1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被许可人的义务:

(a)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描写使用乐高玩具的心得体会报告八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商标名称、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第三条 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第四条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在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第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由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 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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