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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企业技术专家心得体会简短 技术干部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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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企业技术专家心得体会简短 技术干部心得体会(二篇)
2023-01-02 02:17:24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基层企业技术专家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以村委会换届为重点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新农村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1、第七次村委会换届圆满完成,村级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均能按照地委的总体部署,把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作为去冬今春的头等大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767个行政村在3月20 日前全部顺利完成了换届,体现出了组织部署周密、程序操作规范、民主氛围浓厚、“一肩挑”比例大幅提高、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等特点。托里、裕民等县市充分发挥 “三老”人员的作用,运用好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成果,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和全面推行“一肩挑”创造了条件。沙湾县全面实行了“两推一选”,完成了村党支部的配套换届,效果较好。各县市围绕换届后班子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培训工作。各边境县市均对边防警官任“村官”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发挥了警官“一身双职、一岗双责”的作用。塔城市对表现较好的责任区警官给予了适当补贴,额敏、和丰等县公安边防派出所领导还进入所在乡场领导班子,较好地落实了边境地区警民共建工作。各县市均能配合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以及培训等工作。和丰县还自行选聘了102名大学生到村队和社区工作,充实了基层力量。

2、农村党员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待遇逐步提高。针对换届后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具体情况,各县市均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普遍实行了村干部绩效考核,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沙湾、和丰等县市出台了《村队干部管理办法》,额敏县推行了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和责任追究制,有效激励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狠抓党员队伍建设,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裕民县、沙湾县推行了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探索了加强农村党员日常管理的新方法。乌苏市实行了绩效储蓄制度,对基层党员干部及农村“三老”人员实行了动态管理,并在全市村级党组织中实行了村干部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和党员活动日制度,实现了支部工作规范化。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稳步推进。托里县重点抓好了非党村委会主任入党工作,并实行了发展党员“一表通”和党费收缴“一表六清”。乌苏市建立了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落实了“四推四定”程序,解决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难题。落实自治区、地区要求,各县市均逐步提高了村干部和“三老”人员待遇、补助。和丰县将村干部工资每人每月上调100元,农村“三老”人员补助每月提高了140元;托里县和额敏县分别为“三老”人员每月增加了100元和20元的补助。

3、边远艰苦地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得到整顿提高。各县市均能调整工作重点,加大对艰苦边远、复杂地区基层组织建设支持指导力度。认真落实县乡主要领导联系边远、复杂地区基层党组织制度,建立了工作台帐,并把联系点巩固提高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沙湾、额敏、塔城、乌苏等县市针对农牧场的实际,集中力量解决了领导班子、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民主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农牧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面貌明显变化。各县市均采取“倒排法”,对本县市后进村进行摸底排查,逐一研究制定整顿方案,明确整顿的目标、措施、期限和责任人。特别是从加强工作力量入手,选派了一批优秀机关干部到维稳任务重、发展困难多、多次整顿变化不大的村队党组织挂任职。县、乡党委主要领导均把软弱涣散村队作为联系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塔城市委领导亲自带头,深入村委会换届上访村、矛盾村调研排查,解决问题,效果明显。

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办公阵地“改暖”工作深入推进。各县市继续加大了村级活动场所的新建和改扩建力度,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危旧狭小办公用房。同时,各县市普遍加强了村级阵地的管理,制定了村级阵地建设管理办法,配备了村级阵地管理员,发挥了村级阵地应有的作用。按照地区提出的村级阵地“热起来”活动要求,各县市集中力量实施了“火炉”改“水暖”工程。各县市今年计划改造的242个村,目前已完成145个。额敏、裕民两县财政分别拿出19.1万元和16万元对村队“改暖”给予补助。托里、和丰对今年实施的“改暖”费用均由财政兜底解决;沙湾、乌苏、塔城等县市在年初计划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实施“改暖”的村队。

5、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组织领导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沙湾县探索了土地互换、林权制度改革等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新举措。乌苏市将现有20万亩国有耕地收益的70%转让给村集体,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近1000万元。和丰县设立了10万元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基金。塔城市在开展双清工作的基础上,实行了村级财务“七步流程”,规范了村级财务。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县市积极推广“支部+协会”、“支部+专业合作社”等发展模式,探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新的实现形式。沙湾县大泉乡农资合作社、塔城市恰合吉牧场成立国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农村合作组织运作规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6、村级民主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结合村委会换届,各县市均对村级配套组织进行了调整充实,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体系。沙湾县建立了“两推两考一聘一选”制度,选好配强了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针对“一肩挑”后面临的实际问题,各县市均健全完善了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乌苏市制定了《村级组织“一制三化”规范管理办法》,并推行了“八步工作法”;塔城市完善了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裕民县按照初步动议、党员复议、两委合议、民主决议、党委审议等五个步骤,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村级民主议事“五步规程”的实施意见》等,扩大了民主渠道,规范了议事决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监督得到较好落实。

7、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各县市以干部驻村为重点,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推行,使基层干部作风在为民服务的实践得到转变。托里县出台了《基层党委选派党建特派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驻村干部工作日志、定期交流汇报制度。额敏县开展了十星级乡镇基层干部评选表彰活动。裕民县在驻村干部和包村部门中开展了“三帮到村”主题实践活动。塔城市阿西尔乡印制了“便民联系卡”,方便了群众联系。沙湾县实行了“五双”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丰县依托乡镇党校办班、每日晨会读报等形式,加强了乡镇干部的双语培训。塔城市阿西尔乡、乌苏市甘家湖牧场、托里县铁厂沟镇哈图村开办的“双语”幼儿园标准高,有较强的示范性。

8、“三级联创”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围绕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了三级联创活动,重点在丰富载体、突出效果、制度保障上下功夫。塔城市实施了核心、素质、富民、阵地和民主五项工程,丰富了三级联创活动载体。和丰县健全完善了“五好”党组织考核细则,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二)社区党组织建制实体化要求得到较好落实,非公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1、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各县市均能按照年初区地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调研,加强协调,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社区人员编制,配强社区领导班子,优化社区干部队伍。额敏县每个社区配备国家干部达8名,符合条件的社区警官均兼任社区领导职务。沙湾县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待遇,所属16个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高配为副科级。和丰县还选聘了一批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充实了社区工作力量。各县市健全完善了社区干部管理制度,推行了全程代办和错时工作制,普遍实行了组织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各县市均把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列入财政支付。和丰县、塔城市社区聘用干部平均工资报酬达到1000-1200元。沙湾县、和丰县、额敏县、裕民县均落实了社区聘用干部的社会保险。

2、社区阵地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各县市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社区阵地建设规划、计划,对尚不具备条件新建的均预留出建设用地。各县市通过财政投入、无偿划拨、开发商预留、购买等办法,积极解决社区阵地。沙湾县、乌苏市新解决社区阵地均在4个以上;和丰县新建2个阵地面积均在1000平米以上,标准较高;额敏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50万元用于3个社区阵地建设。加大社区工作经费的财政支付力度,今年,各县市纳入财政支付的社区工作经费比去年增长了近一倍。塔城市、和丰县已分别将社区工作经费提高到4万元、5万元。托里县投资6.5万元为9个社区配备了12辆摩托车和42辆自行车。

3、城市管理重心不断下移,社区共驻共建格局逐步完善。按照城市管理重心在社区的要求,各县市均进行了积极探索,部分县市把直接服务居民群众的事权下放给社区,效果较好。乌苏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区初步实现了责权统一,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塔城市探索建立了“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社区党组织委员设置模式,搭建了驻区单位党组织融入社区党建、参与社区建设的新平台。沙湾县以“提议承诺问效制”为抓手,推进社区共驻共建机制的落实。裕民县制定了《关于开展部门包联社区工作的意见》,细化了考核细则,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制度,同时还实行了驻社区单位负责人轮流到社区坐班制度,推动了驻社区单位作用的发挥。

4、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各县市注重围绕提升社区服务这一核心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突出做好面向困难群体的低偿、无偿服务,普遍开展了面向居民的环境卫生、治安维护、健康保健、社会教育、配送上门等服务。沙湾、乌苏等县市引入市场机制,兴办社区中介服务、家政保洁、代收费用、托幼等各类项目实体,扎实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各县市社区广泛开展了“周末文化广场”、“居民运动会”、“百姓乐大舞台”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托里县创新了“政府主导、社区承办、单位协办、居民参与”的社区活动大联办机制,提高了社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丰县实施了“五民”工程,全力打造特色社区建设。

5、“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市充分发挥“党企双挂职”人员作用,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健全完善了工作台帐,重点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扩大了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作覆盖面。健全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各项制度,“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电化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我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党员先锋岗(机台)、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在服务企业生产中体现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增强了党建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的效果。沙湾县充分发挥“党企双挂职”干部“八大员”的作用,提升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并率先在民办医院和律师事务所等新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塔城市在非公企业中新建党支部2个。托里县召开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对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三)机关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天山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效绩考核和争先创优为抓手,机关学校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沙湾县以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师德建设年活动为长效机制,推动了机关学校党建工作实现新发展。裕民县开展了“五树五建”活动,探索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载体,实现了机关作风的新转变。

(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普遍建立,运行良好。

各县市均按照自治区、地区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意见和措施,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党建责任制、驻村工作制和党员责任区考核范围。落实了干部一岗双责和领导联点制度,普遍实行了干部包街包巷包户、居民基本情况登记、定期情况通报和信息分析研判、责任考核等相关制度,建立了工作台帐,保证了“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落实。同时结合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掌握居民需求和社会动态更加及时和全面,服务居民的方向和重点更加明确,有效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和丰、额敏等县市建立了“六帐两册”,制作社区各区域分布示意图;乌苏市结合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开展了岗位练兵“一口清”活动,提高了干部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乌苏市甘家湖牧场还印制了驻村干部“四知四清四掌握”民情联系卡。塔城市结合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开展了“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每个社区每年为居民办实事好事10件以上的“四千双十”活动,丰富了“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内涵。托里、裕民等县市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延伸到了农村,取得了较好成效。

(五)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各县市均调整充实了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指导,解决问题,推动了工作落实。塔城市制定了《市委抓基层党建任务分解方案》,把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委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沙湾县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登记卡和反馈卡制度,督促县级领导抓好联系点各项工作。裕民县建立了领导干部“定任务、定目标、定责任、定奖惩,包村队社区”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了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乌苏市开展了帮扶工作“十佳”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八十四户乡19个党支部还与城区15个社区和4个企业开展互帮互助活动,部分乡镇与兵团邻近团场连队结成共建对子,拓宽了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领域。围绕今年党建重点工作,各县市坚持定期督查、年中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额敏县实行了“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试”制度。各县市落实了基层党建工作“三级双向”述职制度,完善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测评考核制度。托里县17个党工委书记向县委会进行了党建履责述职,县委书记进行了点评,增强了述职的针对性。额敏县在召开基层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半年专题述职会前,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观摩活动,提高了专题述职的实效性。和丰县召开县委抓分管口及联系点党建工作汇报会,进一步强化了县委领导的管党意识和管党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1、在村级班子建设方面:书记主任“一肩挑”后续推进力度不大,额敏、乌苏、沙湾等县市村书记主任“一肩挑”过渡较慢,基本停留在换届后的状态。村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尤其是“一肩挑”干部只抓村务、不懂党务的现象在各县市普遍存在。村干部考核不规范,标准不一,工资结构差别较大,个别县市如托里县扩大了享受财政转移支付对象的范围。塔城、沙湾、乌苏等县市没有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提前做好村干部和农村“三老”人员待遇增资测算。部分后进村整顿目标、整顿措施缺乏针对性,边远艰苦地区村队工作力量、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2、在解决基层党组织有钱办事、有址议事、有章理事方面:各地普遍存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办法不多、渠道不宽等现象,乡村两级干部畏难情绪较重,和丰、裕民等县市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现象尤为突出。个别地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受自治区计划项目未能及时落实的影响,今年新建和改扩建阵地力度不大,除乌苏、沙湾、和丰等县市完成新建计划任务外,其他县市均动作不大。额敏、托里、裕民、和丰等县市艰苦、边远村队办公活动场所仍然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取暖经费紧张仍然是影响冬季村队办公活动场所正常使用的关键问题。个别地方村委会换届后相应的民主管理、决策、监督等制度不健全,对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作用还不能很好发挥。

3、在基层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驻村干部的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市驻村干部的职责任务不明确,仅仅停留在帮助村对整理档案的层面上,作用发挥不明显。大部分乡镇受经济条件限制,驻村干部相关待遇未能落实,积极性受到影响。基层干部“双语”培训整体效果不佳,“双语”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4、在落实社区党组织实体化管理方面:各县市社区编制均能落实,但部分县市如沙湾、乌苏等县市未能将人员及时配备到位。个别县市对从事业单位转入的干部(如教师行业)在待遇上落实不够,有返回原单位现象,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社区干部培训力度不够,部分新进社区的干部还不适应社区工作。“错时工作制”都有要求、有安排,但落实不好。社区阵地建设滞后,依然是影响社区党建的“瓶颈”。塔城、托里、裕民等县市均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社区工作经费普遍偏低,额敏、乌苏、沙湾、托里、裕民等县市都未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个别县市社区年工作经费不足万元。在创新党组织设置方面动作不大,特色社区建设力度不够,共驻共建机制尚不够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整合资源、服务居民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5、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受各县市经济发展的影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整体进展不平衡,基础性工作还比较薄弱;部分县市对党企双挂职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下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动态变化大,党员队伍稳定性差,非公企业党建情况难掌握、党组织难建立、党员难发展的情况依然存在。除沙湾县外,其他县市均未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

6、在“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落实方面:各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具体、活动载体不规范、机制保障不健全、督查考核不扎实等问题。“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缺乏有效的活动载体和反映形式。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与重点工作结合不紧密,成果运用上不明显。

7、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方面:各项工作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都有,但落实不够。“联动联创”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部分成员单位积极性难调动,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相当一部分新农村党建示范点未能实现“一肩挑”,影响了整体示范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继续抓好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做好“一肩挑”和“两委”交叉任职的过渡工作,符合“一肩挑”条件的,年底前必须完成过渡,确保“一肩挑”目标的全面落实。在今冬明春开展大规模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一肩挑”干部的集中培训,尤其要注重党务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既精通村务,更熟悉党务,做到统筹兼顾、各有侧重。

2、做好公安边防部队基层主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和责任区警官兼任村干部的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发挥作用。做好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岗前培训、食宿安全等工作,合理确定任职村队,健全考核管理制度,发挥好大学生“村官”的作用。

3、自治区要求调整后的农村“三老”人员年均生活补助不低于20xx元,追加我区的20万元补助资金近期将分解下达到位;对村干部年报酬人均增加1000元的财政补助,自治区主要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各县市要领会上级精神,对“三老”人员增加生活补助和村干部增加工资报酬问题统筹考虑,及时研究,确保落实到位。

4、地委组织部近期将下发《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村干部年终述职考核和优秀村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具体标准,抓好整顿方案的落实,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得到转化提高。

5、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研究提出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和村民代表管理的具体办法,切实发挥好村级“两委员一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完善。

6、新建和改扩建的村级阵地要加快进度,并做好办公家具及相关设备的采购配发工作,保证冬季能够正常使用。对未完成的村级阵地建设项目,要列出施工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做好“火炉”改“水暖”工作,同时认真解决好冬季取暖用煤问题,保证村级阵地“热起来”。

7、充分利用秋冬时机,进一步深化“双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村级现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的使用和监督。落实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责任制,做好集体经济增收先进村的评选表彰工作。加强与农村信用联社的沟通协作,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

8、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驻村干部评议制、考核制和村干部坐班制,实行规范化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双语”幼儿园建设。对基层干部“双语”能力建设和农村“三老”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认真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解决好社区党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1、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开展社区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改进的思路措施。

2、继续加大社区干部配备力度,年底前,连人带编划转到社区工作的国家干部必须达到自治区的硬性要求。注重培养选派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社区工作。做好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解决好干部的待遇问题,做到栓心留人,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针对目前社区干部队伍现状,抓紧制定并落实社区干部分级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培训工作。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的干部还要加强“双语”能力的培训。

3、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阵地建设规划,提前做好明年建设计划,坚持财政投入为主,整合各类资源,确保在20xx年前使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全部达标。今年新建的阵地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内投入使用。

4、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年底前必须落实到位,重点复杂社区的经费标准还要适当增加。同时解决好社区办公场所正常运转所需水、电、暖等费用。

5、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创新社区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及时成立党总支,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楼幢或院落及时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逐步形成党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小区、党小组建在楼幢的党组织网络。及时跟进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的建设,使党在城市的工作实现无缝隙覆盖。坚持因地制宜,做好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工作。

6、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做好部分事权下放移交社区的工作,落实好行政性事务社区准入制度,保障社区党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完善共驻共建相关制度,落实好评先评优征求社区意见制度,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共建帮扶效果。

7、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推行集行政管理、社区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落实好社区干部错时工作制,继续深化全程代办制、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绩效评估等制度。坚持无偿低偿的原则,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组织党团员及各类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开展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8、继续加大选派党企双挂职人员力度,完善选派、培训、管理、考核等配套制度。继续抓好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两新党组织单建率和不足3名党员的联建率均达100%。加强对工业园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做好关停企业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加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力求实现更大突破。

(三)贯彻推进会精神,抓好“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落实。

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进一步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运用好“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成果,解决好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分级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推进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村居干部和驻村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分级组织实施。

(四)落实工作机制,突出总结创新。

健全述职、测评、考核三位一体的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测评考核制度,深化基层党建责任“三级双向”述职活动,改进方法,在跟进中抓好落实。制定“联动联创”考评细则,做好对成员单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考核工作。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村企共建活动。完善“三级联创”实施细则,做好“五好”党组织的抽查、复验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对亮点工作和创新做法认真总结,推出一批在全地区、全疆叫得响的创新成果。结合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及时谋划好明年的工作,为明年基层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推荐基层企业技术专家心得体会简短二

在社会治理研究领域中,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主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在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顺应了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从现状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也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整和变革,如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被征收;农村和城镇的生产经营形式日趋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较大改变。因此,基层社会的现实情况迫切需求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和机制来解决纠纷。

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已现端倪:基层社会阶层的细化带来利益和文化冲突的加剧;基层社会流动性增加使得社会治理呈现出开放性与多元性的特征;外来文化冲击使得基层社会价值出现真空和失范的情形。与此同时,一些社会治理的难题在基层社会不断积聚,如与土地相关的社会矛盾、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不公正现象增强、社会自治程度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等。若不及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难题,农村与农业生產的稳定与发展都将受到影响,进而必将危及基层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上述问题,必须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因而,分析和梳理现阶段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困境成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机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给农村、城镇带来了巨大变化,并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多重挑战。因此,分析和研判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有助于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实践路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存在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表现为城市和农村的产业形态和运行机制存在较大差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在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公平、户籍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不足、收入差距增大、人口流动性大等具有时代性和制度性的问题。以收入差距为例,农村经济落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以及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较大。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是法律运行和制度设计在城镇和乡村存在差异性。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社会阶层细化的现象

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务工、居住在城镇,从而形成了农民工阶层。农民工阶层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事非农业劳动。然而,他们多数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子女也很难享受城镇教育资源。因此,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正视农民工阶层正在被细化的现实,进而满足这一阶层的利益诉求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由于大量农民离开农村集体进城务工或创业,乡村治理很难有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机制,并且农村和城镇都缺少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建设的阵地。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满足人们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公共服务的需求

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希望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以及得到行政机关提供更为公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如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村民选举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事务和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实现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化和法治化,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认真对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直接关系到人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网络诈骗、村霸恶霸、邻里纠纷、留守儿童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社会治理领域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由于基层工作分工细、事务繁琐、人员不足等问题,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面临瓶颈问题。《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问题。”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信访不信法”现象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们普遍存在相信上访而不相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访不信法”现象。由于人们权利意识觉醒并开始有意识地维护自身权益,但法律知识有限、法律途径时间长且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人们往往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信访途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难题。究其原因,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采取了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纠纷,致使人们相信权力大于法律、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压过下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人认为单纯依靠法律无法解决纠纷,而信访可以解决正常法律途径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基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以此扭转人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和现象。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不足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都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专业的工作机构。一是现有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构设置无法满足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需要,致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无法全覆盖和效果打折扣,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执法。尽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点和终点在基层,但是在基层行政机关中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二是由于基层工作待遇差、工作压力大等因素,致使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人员不愿长期留在基层工作,而是选择辞职或调离基层工作单位。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强,表现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习惯依照惯例、传统方式和行政方法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部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各村居委员会虽然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但多数形同虚设,如仅仅有几名老同志,由于法律知识不足导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因而倾向于依靠经验和人情来化解法律问题,以至于出现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在基层化解,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1]

(三)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程度较低

基层群众自治的终极目标是达到自我管理和服务,并且基层群众自治应当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在现实运行中,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现目标偏差和路径偏离。一是民主选举不规范问题。在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政府干预、宗族派系主导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现象大量出现。二是村居两委职能问题。村居干部滥用權力、村居财务缺乏监督、集体财产被侵吞、权益分配讲关系等问题导致群众自治性组织内部矛盾增加。三是村居两委民主决策形式化。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机制替代成村居两委干部的内部会议和宗派势力的私下决定。在特定时期,乡镇政府干预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以实现特定目的,以至于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虚化。从法律规则和顶层设计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的权益归属者,但事实上村居两委基本代表其行使了基本权能。农村社会组织的缺乏致使参与人数少和没有规范化的制度保证。由上可知,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不足

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但是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不足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一是对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性组织而言,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果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并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成本高、覆盖面窄。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差异性,即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优于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公共法律服务存在队伍缺失、水平低、服务差等现实问题。三是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载体,但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表现为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尚不完善,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需要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指标。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解决好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问题,因为基层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着城镇和乡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规范。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综合协调制度、工作机制创新、合法性审查等规则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由于人口流动性过大,基层行政机关难以监管社会流动性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偷盗问题、赌博问题、黑恶势力问题。三是基层社会治安的大数据平台存在数据共享度不高、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例,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及社会主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存在数据不开放、不能整合利用和隐私保护不完善的法律问题。四是社会治安防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缺少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如“雪亮工程”建设仅为中央出台的文件而非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治安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治理信息化的推行存在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念落后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碎片化,即重视权力轻视规则、重视维稳轻视引导、重视管控轻视法治。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社会治理观念下,基层社会治理以地方稳定为第一要务,从而轻视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因此,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将基层社会治理陷入非法治化的治理怪圈。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落后体现为:一是价值导向上重视管控而轻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应当体现出平等、公平和公正的法治精神和服务精神。二是社会治理主体上重视政府职能而轻视社会组织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而非仅仅由党委政府完全负责。三是治理方法上重视行政方式而轻视法律方式。在传统思维的惯性作用下,基层社会治理习惯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轻视运用法律法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四是社会治理理念上重视应急治理而轻视制度化治理。在社会治理理念上,基层社会治理往往容易形成在纠纷产生后采取应急措施解决问题的理念,而非提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化治理理念。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定位不准

尽管中央已经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定位,但是基层社会治理仍然存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单一社会治理现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定位不准表现为: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党委和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实问题。党委和政府负责提供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党委和政府往往容易忽视村居文化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事项,从而出现党委、政府缺位的问题。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与自治的结合不够。村居两委的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从法律上看,村居两委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应当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助,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村居两委与党支部之间的权责关系存在模糊的情况,容易形成党支部掌握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村居两委缺少民主化的程序机制,即村民和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容易被剥夺。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缺少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的制度困境;农村生产合作社、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数量和程度有限。此外,村居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同度和满意度也陷入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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