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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方法 单位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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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方法 单位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4篇)
2023-01-01 07:16:51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单位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上海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金属交易所

中国·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是其整数倍。

7.仲裁: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提请仲裁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

1.01 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

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账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 交货:

(1)交货方式: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管道输送 离船过验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账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账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 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账户。

1.06 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及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2.01 商品名称:汽油(gasoline)

定义:原油经直馏或直馏与二次加工制得的汽油馏分的混合物,加有适当抗爆剂和抗氧防胶剂制成的,用于点火式发动机的液体燃料。

2.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账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__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 交货:

(1)交货方式: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铁路装车 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进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账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账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汽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2.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汽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汽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2.05 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账户。

2.06 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7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仍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附:汽油质量指标(gb489-86)

┌──────────────────┬──┬────────────┐

││质量││

│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

│├──┤│

││70号││

├──────────────────┼──┼────────────┤

│马达法辛烷值(mon)不小于 │ 70 │ gb503│

├──────────────────┼──┼────────────┤

│四乙基铅含量g/kg不大于│1.0 │ gb377│

├──────────────────┼──┼────────────┤

│馏程: │││

│ 10%馏出温度,℃不高于│ 79 ││

│ 50%馏出温度,℃不高于│145 ││

│ 90%馏出温度,℃不高于│195 │ gb255│

│ 干点, ℃不大于│205 ││

│ 残留量,%不大于│1.5 ││

│残留量及损失% 不大于│4.5 ││

├──────────────────┼──┼────────────┤

│饱和蒸汽压 kpa(1) │││

│从9月1日至2月29日 不大于│ 80 │ gb257│

│从3月1日至8月31日 不大于 │ 67 ││

├──────────────────┼──┼────────────┤

│实际胶质mg/100ml不大于│5 │ gb509│

├──────────────────┼──┼────────────┤

│诱导期min不小于 │480 │ bg256│

├──────────────────┼──┼────────────┤

│硫含量%不大于 │0.15│ gb380│

├──────────────────┼──┼────────────┤

│腐蚀(铜片 50℃3hr)│合格│ gb378│

├──────────────────┼──┼────────────┤

│水溶性酸或碱│ 无 │ bg259│

├──────────────────┼──┼────────────┤

│酸度mgkoh/100ml不大于 │3 │ gb258及注│

│││ (2)│

├──────────────────┼──┼────────────┤

│机械杂质及水分│ 无 │ 注(3)│

└──────────────--------┴--─┴────────────┘

注:(1)1kpa=7.5mmhg。

(2)加铅汽油酸度按gb379方法测定。

(3)按gb511和gb260方法测定。

上海金属交易所规货合同

┌─────────────────┬────────────────┐

│ 买入方(全称) │ 卖出方(全称) │

├────┬───┬────┬───┴──┬───┬────┬────┤

│││ 数量 │ 价格 │ 金额 │││

│品名规格│生产厂││││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 (吨) │ (元/吨)│ (元) │││

├────┼───┼────┼──────┼───┼────┼────┤

││││││││

└────┴───┴────┴──────┴───┴────┴────┘

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

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

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内。

四、结算、按交易所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

五、交货与验收:买卖双方均按成交合同标的收验、交货。卖方交货时,随附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六、交易保证金:本合同买卖双方均需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__元。合同执行后,保证金分别退还各方。

七、交易所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八、争议仲裁:买卖双方就本合同内发生争议,由交易所协调,协调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请仲裁。

九、违约罚则:买卖中发生违约时,交易所作为交易合同履约保证人,有权按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罚处。

十、合同转让: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规则转让时,应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签名盖会员单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统一保管。

上海金属交易所 买入方单位 卖出方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 本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 ││

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国税函发〔1990〕1573号文│

──────────────── │ 暂免征收印花税 │

└─────────────────────────────┘

───┬───┬───┬───┬─────┬───────┬──────

产地│ 品 名│ 等 级│生产期│ 数量(吨) │ 价格(元/吨)│金额(元)

───┼───┼───┼───┼─────┼───────┼──────

││││ 0│ 0│ 0

││││││

1.发证: 发货单位;

2.到站 收货单位:

3.交货时间:19 年 月→19 年 月

4.运输方式:

5.质量验收:

6.外装议定:

7.费用负担:

8.结算方式: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1.附则: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执行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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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方 │ 卖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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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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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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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电挂 ││ 电话号码 ││ 电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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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邮码 ││ 传真号码 ││ 邮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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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 市场监证人: 签名(盖章)

卖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 合同确认(盖章)

交易主持人:____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有关单位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我们谈论任何关于共同富裕的话题,必须先了解共同富裕是什么?习大大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曾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以我愚见,共同富裕这个提法有两个含义,富裕代表着发展、共同代表着分配,二者互为辩证关系,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而共同富裕则是为了更加长远的发展,我们党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是为了实现我们共同富裕的目标。

我们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先弄懂为什么贫富差距会扩大,这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很多人会问,关心这个问题有什么用啊,也不会让我多挣钱,这样想就不对了,兄弟,个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兴衰发展是紧密相联系的,大家多关心国家大事,多读中央文件,多思考其中的含义,自己在投资、买房等人生大事的决断上也不会犯根本性的错误。说白了,一个能够看懂这些的人,对于普通人,就是降维打击。

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对待事物的看法往往会影响他对这个世界的判断,就像你我,从小的时候能够得到父母足够的关爱,我们就容易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我们从小身边都是好的医生,你在高考报志愿的时候也就容易学习医学专业。

我们党的第一批领导人大多从小立志于“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们一辈子都在为这个目标而奋斗,我们的国家走到如今,我们站了起来,强了起来,从历史来看,在可见的几十年内,会更加的强盛。但我们党是有着宏大目标,我们要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伟大复兴,实现永久的繁荣昌盛,我们信仰马克思,坚持社会主义,追求共产主义,也就必须要解决我旧中国、乃至世界几千年来都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阶层流动性,不仅要富裕,更要共同富裕。

1945年7月4日下午,毛泽东专门邀请黄炎培等人到他家里做客,整整长谈了一个下午。黄炎培坦率地说:“我生60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能跳出这周期律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个周期律。

读史以明智,中国有5000年的历史,有繁华的唐宋,有强大的汉明,而每一个强大的王朝,不过也就300年左右的历史,在王朝的前100年,可以说王朝的综合实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因此有了所谓“三代之君”的说法,每个王朝都不可避免的走向下坡路。毛主席思考怎么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主席喜欢读史,《资治通鉴》等书一定给了他一些启发,中国几千年来的革命,都是农民起义的革命,只有发动农民,中国革命才能成功。而我在想另外一回事,中国几千年来的王朝都是亡于何种原因?西方各国一直出现的各种危机的根本问题是什么?其实,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思考过,在我看来,有两个很重要的原因(不唯二)

一是“生产力”水平的低下,

二就是贫富差距的扩大,社会阶层流动性的丧失。

二者导致老百姓一贫如洗,而富裕阶层则财富越来越多,底层人士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进行阶级的跃迁,丧失了希望,几千年来的历史如此,上个世纪的大萧条也是如此。来到如今,我们试看,疫情之下,美国富豪们的身价在半年里暴涨8450亿美元,美国最富有的前12位富豪,他们的财富值更是增长了40%,远超平均水平,在资本主义社会,危机更多的是老百姓的危机,富豪们宁愿把牛奶倒掉,也不会可怜底层的人群。

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闵宗殿先生发表论文《宋明清时期太湖地区水稻亩产量的探讨》,推算出了唐、宋、明、清四个朝代太湖流域的平均亩产:

唐朝亩产138公斤;

宋朝亩产225公斤;

明朝亩产333公斤;

而我们的水稻亩产在600-800公斤左右,而且水稻宜种植面积也大大增加,各种海水稻也在继续的测试,这在某种程度上极大的增加了我们国家的抗灾害风险水平。

古代一旦某个产粮大省发生天灾,就会极大的影响国家的稳定。而我们由于种粮面积广,影响力是有限的,况且由于现在粮食保存条件愈来愈好,我们国家完全可以经受数年内大规模的自然风险灾害。老百姓的有衣服穿,有地方住,有粮食可吃,自然我国的统治基础是很稳定的,这点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的,而这在古代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

当我们解决生产力的问题后,我们还需要重点关注第二个问题—阶层流动性的问题,没有一定的阶层流动性,很难做到共同富裕。

读史以明智,从我国历史来看,每个王朝末期,都有着严重的土地兼并,大地主兼并小地主,全国的财富主要集中于极小一部分达观权贵手里,小地主都已经无饭可吃,更别说是贫苦的农民。更加绝望的是,社会越是财富和权利集中,底层人士就越没有办法进行阶级跃迁,试想,吃饭都成问题,哪里有钱念书科考,更别说中国的科考到了乱世,往往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现象,甚至于很多时候都会被终止。老百姓一贫如洗,而且没有翻身的希望,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导致粮食产量也低,一遇到天灾,农民起义就会爆发,起义成功后,权利和财富又一次进行分配,社会财富和权利集中的问题便变相解决了,社会趋于稳定,这个进程就会再来一遍,周而复始。

所以说,寒门难出贵子!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个人的经历,相信大家会很有感触,大家都知道,普通人家的孩子很难考的上好的学校,这一点大家基本已经有了共识,但是,大家不知道的事,即使你考上了名校,还是有很多差距在里面的,很多是分数体现不出来的!

以我个人为例子,我来自河南的一个农村,本科毕业于北方某985大学,在我们金融学院,23个男生里,只有我一个人是纯农民出身,其他人即使是农村户籍,父母至少一方也不是从事农民工作的。但即使是我,在当时,我个人综合能力与他们很多人相比也差距很大,这是分数所体现不出来的,这是情商、见识等很多方面的差距。读了名校就以为自己或者自己的孩子进了保险箱,是个很危险的想法,只能说,学历只是一个入场券,拿到这个入场券后,能有多大作为,能否很大的跨越提升所谓的社会地位,就看个人的特质与机遇了。例如:努力的方式与选择不对,脑子太死板,性格有缺陷,运气过于差,都不行。我能一路继续攻读名校研究生,走到政府办公厅,也是因为父母绝佳的教育以及个人的努力以及悟性,另外还有一些运气。

大家可以看到,即使是现在,我们拥有了更加先进的是制度,拥有了普及化的教育,这样的现象还是很严重,更别说古代和西方国家了,西方国家的阶层流动性比我们小太多了。

对于大部分不太富裕的普通人来说,我们的成功依赖读书+特质+机遇;读书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智商+教育方式+个人努力。说到这并不是偏题了,关于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我想多说一些。我觉得对于很多家长来说,心态要放平,即使自己的孩子学习很棒,也要内心里有一个预期准备。

大部分人的智商都差不太多,我并不想去讨论先天的智商差异,我更想说,一个不太富裕的家长往往更不会教育自己的孩子,无论是以身作则还是教育方式,天生的特质很多来源于自身的家庭,比如:思考方式、性格、情商等,这些家长本身就做不好,穷人家的孩子往往也不擅长,但这都是成功所需要的特质,甚至比读书本身还要重要。

当然,很多时候学校的教育也很重要,比如我的一些老师就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的一些观点,对我的成长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家长不会教育,普通学校的老师整体素质也是不够的,我姐姐的一个同学进了我当初的初中当老师,我听闻后感觉好可怕,没有任何不尊重之意,这位同学高考只考了一个专科(不同时代的专科不可同日而语),初中阶段班级后半部分,这样的人怎么能去当老师呢?她即使掌握了知识,也是经过很长时间去掌握的,他自己根本没有所谓的快速掌握知识的方法,他的学习方式和思维逻辑本身就不够好,他怎么能让学生更快的掌握知识呢?真是可怕。

图三反映了教师的资源差距,现如今,新招聘的教师城乡差距明显是更大的。

我初中的时候就觉得很多的老师的教学方法有问题,高中的时候也是这么觉得,在有些方面我一向怀疑老师的教学方法。现在想想,部分老师的教学方法如此明显的落后,这很多时候来源于自身的实力不足以及自身的积极性不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且撞的姿势都不对。、

家长和老师的教育都不行,学生本身就不会有好的学习习惯,加上孩子天性爱玩,这就很容易导致我们不富裕家庭的孩子无法读好学校,即使读了好学校,自己的实力也不够,加上没有社会资源,做一个有钱的普通人都不容易,更别说去成就伟大了,实力和条件都不允许。当大学生混的一般时,往往会助长一贯流传的“学习无用论”,尤其是在一些农村,这是一个可怕的现象,人们看不懂里面的问题在哪里,反而会助长不良风气。

针对以上问题,我一直在想,还是要足够重视教育的重要性。第一,一定要改变目前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包括省与省之间以及省内之间两个方面,减缓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问题,这会间接缩小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差距。我不是个理论家,我相信这会触及到很多人的利益蛋糕,这需要时间的沉淀。

另外,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人才是自由流动的,一个人可以去北京清华附中教书,给他什么待遇,他才会回到乡镇教学呢?当个校长估计人家都不愿意。

我们国家目前在大力进行改革,我相信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以及更加合理政策的出台会慢慢解决这个问题,具体解决方法我们之后再探讨。

我对于我们的教育改革是很有信心的,我相信未来的某天,大家一定会看到地区和城乡的教育差距会不断缩小,达到一个合理的程度,无论贫穷与富贵,都享有成才的机会。但相比于第一个教育的问题,第二个才是这个才是最需要克服的地方,因为这个更是我们未来要面对的问题,是一个时代的难题,甚至于需要我们社会进入下一个阶段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这个我们之后再讲。

我经常对我对象说,要从微观发现问题,从宏观和微观分析问题,从宏观解决问题,这是我一贯的解决分析方法。我作为一名普通人家出来的孩子,深刻的体会到了阶层的固化以及流动性日渐丧失的问题,面对这个趋势,很多年轻人奋斗的“性价比”不断降低,既然奋斗也很有可能没有明显成果,与其每天过得很累,还不如老老实实的躺平。两千年来,很多人希望依靠教育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同样认为教育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解决方式,但是单单依靠教育也是远远不够的。

(核心★)原因有很多,我主要说以下两个原因。第一,教育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家庭教育的差距和学校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第二,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够高,这也是导致贫富差距最核心的因素。“钱”生“钱”目前比劳动致富来的要便捷和迅速,再通俗易懂一点,一门生意的做成是需要有人出钱和有人出力的,最后挣的钱大多数却给了出钱的,出力的拿了很小一部分,就这么简单,结果就是有钱的会越来越有钱,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我举例说明:

假如张三和李四两个人能力相同,张三的父母给其留下了100万元,张三用这笔钱开了一家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李四父母仅仅为其留下了10万元,李四是没有办法创业的,因此他毕业后成为了张三公司的一名雇员,公司今年赚了50万元,张三作为老板,拿走了其中30万元,而李四个其他三个员工一个人分走了5万元,然后张三不断投资,双方的财富差距会不断的扩大,再传给下一代的话差距会更大。

也就是在一个上市公司中,股东仅仅提供资金,然后找一个ceo来执掌公司,你们作为一个员工,虽然工作很多都是你干的,但是最后的利润大部分却给了股东,就这么简单。

用咱们老百姓的土话说,钱放银行的利息都比你一年赚的钱多,更别说,资本往往比人更能嗅到赚钱的门路。

要解决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够高的问题,我们有两个思路。第一个就是不允许财富被大规模继承,采用类似遗产税的方式调节。第二个就是直接不纯在私人财产,一切公有化。二者都可以解决或者缓解这个问题,但是目前都缺乏相应的实践基础,太难了。

大家估计都知道,得利者绝对不会放弃自己所积累的资本(别说其他的,你可以想想把自己种了1000万元大奖,然后让你捐800万,你一下就懂了),肯定要代代相传,因为如果不能传给下一代,生产力的发展就会严重停滞,资本也会外逃到其他国家,整个国家都会面临严重的灾难,这也是各个国家即使征收遗产税,也不敢过分的原因之一,该方法在能力和意愿两个方面都不具备可行性,且严重不切实际。

但是,如果资本可以代代相传,教育资源的差距和资本天生的增值能力,就会使得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随着时间的积累,很有可能发生严重的危机。如果能够找到一种方法既可以保持生产力不断发展,又可以保持社会流动性的保持,社会贫富差距维持在合理的限度,这才是一种最完美的财产制度。但是,很遗憾,几千年来,强如秦皇汉武,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去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最有可能去解决这个问题的,如果到了共产主义,一切都是国有的,不存在私人财产,按需分配,问题就自动解决了。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构想,我们一切采取公有制,废除私有制,严格的按劳分配,彻底的解决资本必然导致的贫富差距问题,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伟大的构想。马克思相信到了共产主义时期,大家的思想境界极大的提高,就会解决“吃大锅饭”所导致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这样就一方面提高了生产力,一方面解决了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perfect,非常完美的设想。但是,目前生产力和人民的道德水平都没有到达这个层次,如何建设好我们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我们目前要逐力解决的问题。

对财富重新分配,重新赋予社会以阶层流动性,减弱贫富差距,以往的方法代价太高了,人民百姓太苦了,如果代价不可避免,我们有没有合适的方法使得这个代价降到最低?依靠上天来解决这个问题不靠谱,我们还是得依靠自己的努力去尝试解决这个问题,马克思真的是伟大,他有一句话真的有道理,认识世界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是改变世界。

有关单位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 (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xxxxxxxx(部门)的xxxxxxx(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 解除 / 终止 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xxx年xx月xxx日

有关单位共同富裕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__________,男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女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我俩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年_____月年购得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__________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长房权证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三室一厅,__________平方米,为李__________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__________单独所有,_____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__________年_____月属__________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二室一厅,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__________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__________单独所有,王_____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__________年__________在__________县__________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__________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__________单独所有,_____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__________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__________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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