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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直播教学的心得体会 老师网络直播课的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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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直播教学的心得体会 老师网络直播课的心得体会(四篇)
2022-12-31 22:55:5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网上直播教学的心得体会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_____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第三十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inter_____e_________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最新网上直播教学的心得体会二

随着科学技术和生活水平的迅猛发展,计算机网络运用逐渐成为人们工作、生活、学习中不可或缺的因素。身处网络时代的大学生更是网上购物的主力军。大学生作为对网络最敏感的人群,他们对网上购物行为接受很快,是未来购物市场上的潜在用户[1]。

网上购物是种新兴并且迅速发展的购物方式。由于网上消费方便、快捷等特点,使得这种购物方式受消费者青睐,越来越多的人享受着足不出户就能够带来购物的乐趣。大学生这个群体有其自身特殊的文化氛围,他们不仅有一定的消费能力,而且在若干年后将成为社会消费的主流人群[2]。因此,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需要对大学生网上购物这一行为进行研究,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而且也可以为面向大学生经营的企业开发大学生消费市场,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提供依据。

近年来,网上购物以其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等诸多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当代大学生的网上购物潜力不容小觑。本文以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大学和河北金融学院三所高校的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共发放400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涉及本科

一、二、三、四年级,每个年级发放问卷100份,共收回384份,其中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2.45%。通过对大学生网上的相关购物行为进行分析,为面向大学生经营的企业开发大学生消费市场、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提供依据。

1.大学生购物群体总体特征

(1)性别特征

调查显示,355份有效问卷中男性有158份,女性有197份;有过网购经历的男生有115人,占男生总人数的72.78%,有过网购经历的女生有144人,占女生总人数的73.10%。一般认为,性别差异可能会影响消费行为,但是大多数男生不喜欢逛街而选择网上购物这种平台,因此由性别导致的这种差异并不明显。除此以外,就购物习惯而言,女士更倾向于购买服装、化妆品等物品,而男士更倾向于购买服装、电子产品,且女生购物频率要高于男生。

(2)年级特征

从年级来看,被调查的本科一年级85人中,只有44人进行过网上购物行为,占比为51.76%;本科二年级96人中有62人进行过网上购物行为,占比为64.58%;本科三年级93人中79人进行过网上购物行为,占比84.95%;本科四年级81人中只有7人未进行过网购行为。从单个学校来看,三所高校在由年级方面而产生的网上购物行为无明显差异。由此可见,大学生网上购物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中高年级,低年级人数略少,随年级的增长大学生网络购物的比例逐步提高。网上购物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渐成熟而兴起并发展壮大的,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中高年级学生更愿意并乐于从事网上购物行为,而低年级学生刚离开高中封闭的校园环境,对网络接触时间不长,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差,则很少利用网络购物。

(3)支付力特征

从调查结果来看,生活费在500元-1000元之间的大学生参与网上购物的最多。但由于大学生生活费的来源是来自于家庭的供给,扣除基本的生活费后,所剩较少,因此有76%的大学生平均每月网购金额在200元以内。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在网上购买的物品多为便宜的物品,且物品经济实用。

(4)所购商品类型特征

调查的259个有效样本中有147人在网上购买服装鞋帽类商品,有113人在网上购买箱包类产品,有89人在网上购买化妆品,有87人在网上购买电子产品,而购买图书音像等学习用品的仅有23人,购买其他类商品的有56人。从数据分析得出:大学生网上购物最多的是服装鞋帽、箱包类商品,且购买比例远高于其它商品类型;其次为化妆品和数码产品,购买图书等学习相关资料的学生很少。大学生的主要购物类型与淘宝网的数据基本是一致的。

2.大学生网上购物潜力巨大

虽然大学生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在校期间无法进行更多的网上购物活动,但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新一代其参加工作之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的中高收入的群体。所以,大学生的价值也绝不仅仅局限于他们目前的实际购买量,而在其终身价值,一旦有了固定的收入,他们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潜力是巨大的。此次问卷调查也支持这一结果,被调查的有效的355名大学生中有过网上购物经历的有259名大学生,占比72.96%。

3.大学生网上购物首选网站高度集中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购物首选网站主要集中在天猫(淘宝商城)、京东商城、淘宝网等网站,大学生的选择主要集中在知名度较高的网站。网络降低了企业的进入门槛,无数企业可以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但是调查中反映出的大学生消费者高聚集度却表明只有那些能在行业中排名前列、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网站才能吸引绝大部分人流量,继而取得企业发展所需的顾客规模,赢得最后成功[3]。

大学生是新事物接受最快的群体,是资讯传播最快的群体。虽然目前大学生网上购物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大学生网上购物必将在不久的将来以强劲的势头迅速崛起。因此,通过此次调研,针对大学生网购情况对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1.优化企业营销组合策略促进大学生网购

通过调查分析,大学生每月可支配的网购费用较少,而且所购商品一般都是个人必需品。因此,网络营销企业应该以深入分析自身产品的成本构成,保证质量为前提,达到尽可能多的降低成本的目的。比如,减少产品包装的成本,同时更多的开发更为优良的物流渠道(包括与多个物流公司签订相应的物流协议,保质的同时尽可能多的降低物流成本)等[4]。同时,通过分析大学生网上购物的成本构成,达到减少大学生网上购物成本的目的。比如,通过改善公司的网站设计,减少大学生查询商品及打开网站的时间等方式,降低大学生的网购时间成本;尽可能多的采用包邮策略,降低大学生所承担的物流成本;开发多种免费又安全的支付方式,降低大学生的支付成本及支付风险。

最新网上直播教学的心得体会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网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远程终端交易和互联网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系统委托期货买卖业务时,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出于自愿申请使用_________网上期货交易系统,乙方阅读理解并已签署了本公司的《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交易软件及其它安装、操作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适当的指导。

第三条 :乙方安装好甲方的网上交易系统后,必须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户登录,并自已重新在交易终端上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建议乙方经常、不定期地变换密码,由于密码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损失。

第四条 :乙方通过网上交易方式进行期货交易,输入客户码和交易密码后,方可进行网上交易。乙方的客户码和交易密码是甲方验证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签,乙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凡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具有同书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对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网上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的交易正常进行,在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下单方式。

第七条 :网上交易软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软件及文档资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拷贝,保证除用于网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证不做影响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使用网上交易。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和各种不可预测因素(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停电、系统故障和通讯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1、如遇与国家有关部门或国家_____出台的政策或规定相抵触而无法继续履行此协议内容。

2、公司网上主站或服务器受到严重攻击而陷入瘫痪,无法进行期货交易时。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网上直播教学的心得体会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账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广东证券股份*限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账户销户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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