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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禁止弄虚作假心得体会 银行违规操作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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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禁止弄虚作假心得体会 银行违规操作心得体会(6篇)
2022-12-31 02:24:5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银行禁止弄虚作假心得体会一

您好!

很抱歉在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做出了这个决定,或许我的这个决定有些不负责任,但我也确实迫不得已。在刚刚来到银行的时候我很开心,因为我知道这个工作和别的工作比起来会轻松舒服很多。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对于我的现状更加满意了,因为同事对我都很友好,领导也比较和善,并没有管理的特别严格。但时间久了之后我就有些不耐烦了,因为每天的工作都是一样的,做着同样的事说着同样的话,日复一日的感觉让人崩溃。

作为一个年轻人我还是更加偏向新鲜有挑战的事物,而不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我找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仿佛在这里就是混日子,混一天就能领一天的工资,这种感觉我一开始感觉很开心。因为每天的工作都很轻松,和同事还能说说笑笑聊聊天,但是日子长了之后我感觉自己很无聊,从早上来上班的路上开始就期盼着下班。每天活着的意义好像就变成了等待下班,只有下班之后的我才是真正的我。

这种感觉不是我想要的,在小的时候就在想自己以后肯定会做出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就像电视里报道的那些人一样,为这个社会,国家做出自己的那一份贡献。但随着时间慢慢的过去发现社会好像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我根本做不到自己想要的那样。我只能做好自己,但现在我发现在再这里工作之后我的心情,心态每天变得越来越差了,这并不是好的迹象。当然这只是理想人还是要活在现实生活里的,在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里的工资大概是什么情况。但我认为自己的能力可以得到更高的工资,然而在这里我却是一个闲职,工资也不高。理想和现实总得让我拥有一样吧,但在这里我什么都得不到,只有每天还算安逸的工作和每个月哪微薄的工资。现在我也做出了决定,去外面闯荡一番,我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只配拿上这么一点工资。

或许现在的我的能力配不上特别高的工资,但也一定是能够涨一涨的。而在这里我也学习不到别的东西了,还不如在外面闯荡在多学一些东西,提高自己的身价。人想往高处走我想很正常,没有人会甘愿平庸一辈子的,我想领导您应该也能够理解我的,希望您能够同意我的辞职申请,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银行禁止弄虚作假心得体会二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首先向您致以最诚挚的谢意,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自荐信,我是**大学经贸学院国际金融专业xx届应届本科生。我于近日从贵行网站获悉正在进行的校园招聘,大学期间我一直关注金融行业市场的发展,也特别希望能应聘对公客户经理一职。我很荣幸有机会向您呈上我的个人资料。

交通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信誉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肯定;深圳分行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品种,建立起良好的行业区域优势。我认为适合贵单位的工作必须恪守诚信,正直忠诚;工作富有责任感,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快速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做事认真、谨慎、细心、稳重,能为集团创造更多的价值。我自信我符合以上素质要求。

以下是我个人能力与工作教育背景的综合简介:

良好教育背景:将于20xx年7月获得**大学经贸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连续三年获学校优秀大学生综合奖学金,综合排名列专业前5%(共200人)。

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在瑞典银行上海办事处兼职、中国银行国际结算部实习以及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外事办公室任助理,从事客户接待、国际结算业务操作和会务操作等工作,对金融、贸易等行业有了较深了解。

较强的沟通策划能力:在校期间担任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策划组织了系列班会和晚会,组织广州市残疾人展能中心校园义卖活动和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服务,较多地进行对外沟通联系、项目策划、人员管理和任务分配等工作,培养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扎实的个人技能:多年的文学写作中练就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曾任校报编辑、校新闻中心记者;学校以外语为特色的独特训练中培养起良好的英文读写能力,并能用word,powerpoint进行大量文案工作。

我渴望能够有一个舞台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知识,我将全力以赴为之奋斗,同团队一起进步,共创辉煌!诚挚祝愿贵银行锦上添花,热切希望能够为贵银行的事业添砖加瓦。恳切的等待贵银行的回音!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xxxx年x月xx日

有关银行禁止弄虚作假心得体会三

编号:

保证合同

重要提示

请保证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债权人予以说明。

为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或将要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保证。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人与债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项、多项业务或其他名称的业务。

▲▲1.2 任一笔主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额度使用申请书和/或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署的其他名称的文件,额度使用申请书和其他名称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下同)中具体约定。

按照本合同第10.2(2)条、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主合同的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额度时的具体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按照第10.2(2)条、10.2(3)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在主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对于按照第10.2(4)条、10.2(5)条的约定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在第10.2(4)条、10.2(5)条约定的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均受本合同担保。

1.3按照本合同第10.2(2)条、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约定,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最高额保证的,适用本款以下约定。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的,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为主债权确定日。

主债权确定日当日及之前发生的主债权及其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属本合同保证的范围。

主债权的发生指债权人发放贷款、融资款、透支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1.4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的实际金额无论低于还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均不影响保证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保证责任

2.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2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2.4 根据第10.2(1)条约定提供保证的, 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根据第10.2(2)条、10.2(3)、10.2(4)及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对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主合同,保证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对本合同签订后将签署的主合同,保证人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签订主合同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将自行联系债务人提供相关文件。

▲▲2.5根据第10.2(1)条约定提供保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额、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仅按原主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在主合同未变更的前提下,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人仍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根据第10.2(2)条、10.2(3)、10.2(4)及10.2(5)条约定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合同额度金额、授信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条款,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对于第10.2(2)条及10.2(3)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额度金额或延长授信期限的,保证人仅对原授信期限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对于第10.2(4)及10.2(5)条,无论主合同发生何种变化,保证人对发生在第10.2(4)、10.2(5)条约定期间内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2.6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和/或赔偿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7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一项持续性保证,对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付款或清偿不应被视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被解除,保证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条 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

3.1 保证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3.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3 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4保证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四条保证人的义务

4.1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融资款本金或债权人垫付款项或相应利息时,保证人应向债权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保证人同意:主合同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担保权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或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有权不分先后顺序地分别或同时向包括保证人在内的一个或多个担保人主张部分或全部担保权利;债权人放弃或变更对其他担保人的担保权利、放弃或变更担保物权的权利顺位的,保证人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4.2 保证人应配合债权人对其收入和资信情况(保证人为自然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债权人因贷后风险管理需要而要求的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4.3保证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4.4 保证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保证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保证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9)保证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住所等联系方式(保证人为自然人的);

(10)保证人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

(11)保证人发生重大股权变更;

(12)保证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13)保证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4)保证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4.5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且无条件地同意,在被担保债务被全部清偿之前,保证人不得对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任何权利或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因履行本合同而享有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赔偿的权利)。如果保证人因违反本条规定而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主张,导致从债务人处收到任何款项,保证人应在收到时立即将该等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4.6在债务人足额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债务人如成为保证人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保证人将立即通知债权人并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4.7保证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债权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4.8保证人保证,保证人及保证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债权人或债权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债权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保证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债权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债权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五条 扣划约定

5.1 保证人授权,债务人或保证人有到期应付的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扣划保证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5.2 扣划后,债权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主合同号、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合同号、扣划金额、债务余额通知保证人。

5.3 保证人清偿债务款项(包括保证人主动还款和债权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保证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到期债务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及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担保函、出口保理等业务项下,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3)保证人有多笔债务(包括保证人在其他合同下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保证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债权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债权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保证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个人贷款项下,债务抵偿顺序按主合同约定。

5.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保证人有义务按债权人要求协助债权人办理。

第六条 通知

6.1保证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保证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债权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债权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任何通知,债权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债权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债权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保证人者为准。

(1)公告,以债权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保证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传真号码、保证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6.3 保证人同意,除非债权人收到保证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保证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保证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债权人最近所知的保证人通讯地址的,以保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保证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保证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6.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保证人者为准。

▲▲第七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7.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保证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债权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保证人未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债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债权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保证人另行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7.2保证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债权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保证人的信用信息。

7.3在本合同第7.1条和第7.2条规定的情形外,保证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保证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保证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7.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12.1条约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九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字;(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条 担保的主合同

10.1 被担保的债务人为:

10.2本合同提供的担保适用以下第 项约定:

(1)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名称: ;

(2)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名称: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 (大写金额): ;

(3)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合同编号: 名称: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 (大写金额): ,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金余额是指以下任一或两项之和:

i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放且债务人尚未偿还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本金之和;

ii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开立且仍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金额之和以及债权人在前述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已垫付且债务人尚未偿付的金额之和。

(4)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 。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5)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 ,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为办理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本金余额是指以下任一或两项之和:

i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放且债务人尚未偿还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本金之和;

ii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开立且仍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金额之和以及债权人在前述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已垫付且债务人尚未偿付的金额之和。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保证人接收第六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2.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7.3条。

12.2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争议管辖法院由“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修改为: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法定(户籍)地址: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保证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债权人已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保证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本页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公章/签字) 债权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年 月 日

共有人声明条款(适用于保证人为自然人):

本人(姓名: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系保证人的配偶。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悉并同意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基于该保证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清偿。

共有人签字:

有关银行禁止弄虚作假心得体会四

根据毕业实习的要求,我于20__年2月底至4月底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城关支行进行了为期8周的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在学校和单位辅导员的帮助下,熟悉了金融机构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系统学习和掌握了银行会计实务,锻炼和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系统总结毕业实习的具体情况和经验。

一、实习单位简介

中国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总部设在北京。在中国,中国农业银行城乡网点众多,金融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它不仅受到客户的信任,而且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在海外,农行也通过自身努力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被《财富》评为全球500强企业之一。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城关支行是宁海县支行直属营业网点。它一直支持宁海的经济发展,在当地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环境优美,金融产品丰富,竭诚为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全方位的优质金融服务。

二、实习流程

本次实习的目的是通过在农业银行的实习,掌握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银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

(2)学习银行的基本业务流程和交易代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银行基本技能培训,如数钱、珠算、五笔字型输入、捆绑等。银行储蓄业务,如活期存款、整存整取、定期生活;银行的公司业务,如接受现金支票和签发银行汇票;银行信用卡业务,如开户、销户、现金存取等。

(3)了解银行会计核算方法、账户设置和科目设置、记账方法的确定等。区分和比较银行会计科目和企业的异同。

(4)总结实习过程,完成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

三、实习内容

在正式学习银行业务之前,我首先在实习导师的指导下学习了银行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包括数钱、打捆钱、珠算、五笔输入法、数字小键盘的使用等。这似乎给了我一个退路。我以为银行业务挺简单的,没发现我基本功那么多,不会操作。看着同事们熟练的数钱,真的很佩服,很佩服。但是我只能笨拙地一个一个数。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不使用计算器。这样不是更方便吗?后来才知道,银行柜员往往需要核对现金,看是否能与事实相符,而人民币的卷数很多,在点钞的时候需要积累。这时候用算盘比用计算器更方便,因为计算器显示的结果过了一定时间就会消失。

经过一周的‘苦练’,虽然不能熟练操作银行的基本功,但也掌握了技能。所谓熟能生巧,主要靠后勤和实践。然后,实习指导老师让我去学储蓄业务。该分行的储蓄业务实行柜员负责制,即每个柜员可以办理所有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挂失、挂失、大、小ba兑换。

在银行实习期间,每天交接工作时,学习柜员之间的对账是必不可少的。除了检查现金账户是否一致,还要检查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缺失,传票是否连续等。柜员之间的对账也很程序化。一般先清点现金,再清点存折、银行卡、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

经过一段时间学习记忆储蓄业务的交易代码和操作流程,开始学习银行的会计业务,也就是企业的业务。公司业务(主要指票据业务)的会计部门主要分为记账、审核、出纳三个步骤。城关支行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办理现金支票业务,第一步是检查出票人的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是否一致,然后看资金和案件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是否涂改,支票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是否有背书,背书人签名是否一致。值得注意的是,文字上的金额到了元会是整体,到了点就不能记录了。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账员在核对后记账,然后将支票递给会计核对人员,会计核对人员在确认支票正确后将支票递给收银员。收银员加盖现金支付章后,收款人可以在收银处领取现金(在收银员和收款人口头对账后)。转账支票的审核内容与现金支票相同,由会计记账员核对记账,会计复核员复核。

有关银行禁止弄虚作假心得体会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激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阅读这封求职信。我是xxx,xx级xx学的一名学生。怀着对贵公司的尊重与向往,我真挚地写了这封自荐信,向呈上我的个人资料。

首先,我应聘的是贵行的综合柜员一职,因为之前在银行实习过一段时间,对银行营业部的工作有必须的了解,一个合格的银行工作人员不仅仅在办理业务时要认真仔细,更要善于与客户沟通,态度热情,技能与态度并重。经过对自我的性格分析,我觉得自我还是十分适合这一岗位的,以下是我的自我评价:

1、为人随和,待人真诚,学习生活中喜欢与人沟通,为人坦诚,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也善于与人合作。

2、做事情态度认真,处事严谨,事业心上进心强,有较强的的抗压本事和适应本事,能够进取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3、喜欢有计划的去学习工作,有条理的做事情,但又不会太死板,会根据实际情景的变化随时去调整计划。

其次,银行是金融行业,对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本事有必须的要求,我是xx专业的学生,在学校认真学习,专业课成绩优秀,连续两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先后获得xx从业资格证,中级xx电算化证书和助理xx师资格证书,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最终,在努力学习的同时也注重自我的社会实践本事的提高,在学校期间,进取地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和比赛,活跃在爱心社,中国结结缘社等社团中,并在景明杯征文大赛,有光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连续两年在家乡组织暑期辅导,与同学进取配合进行宣传组织,在家乡吸引了不少的学生,获得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并于今年暑假进入银行实习,了解和熟悉银行的工作环境,多次受到顾客好评和同时夸奖。

我期望凭借自身所具有的本事和知识技能,以及自身的刻苦、进取精神,为贵公司的未来发展贡献力量。感激您拨冗阅读我的求职材料,恳切期盼您的回音。

祝贵行事业蓬勃发展、兴旺!

自荐人:

日期:

有关银行禁止弄虚作假心得体会六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专业是金融,连续三年获得学校奖学金,英语已过六级,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致以真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十分感激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求职自荐信。

经过多年的学习与以及社会实践积累,我对银行运作与行情十分了解,熟悉银行普通业务和银行考试培训机构的领跑者个人理财业务,理解政府方针政策,能分析现时经济市场状况,并对未来经济走势作出正确确定。另外,我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社团:电脑俱乐部组织部副部长、英语沙龙委员,在学生会担任卫生部副部长一职,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

我是一个爱运动的男孩,常常喜欢在课余的时候去打打球,所以我拥有一个健康的体质。我很期望能找到一份银行的工作,使自我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自我的人生能有一个质的飞跃。我相信你们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工作氛围会更加吸引我,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梦想目标。

我在此诚恳的请求您能够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展示我的本事,成为一名合格的银行职员。

自荐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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