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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安防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安防实训心得(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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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安防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 安防实训心得(三篇)
2022-12-30 22:44:1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弱电安防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1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滨州市宏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阳信分公司(以下简称卖方)针对视频监控维修恢复所需设备达成本技术协议,详述了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买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相应服务。

1.3 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1.4 卖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但必须得到买方的认可。

1.5 本工程采用设备标识系统。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必须有明确的设备标识。

1.6 卖方的工作范围:

1.6.1 提供维修恢复所需的全部硬件。

1.6.2 进行系统检测、设备安装和调试。

1.6.3 提供必需的常用维护指导。

1.6.4 派人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达到系统设计目标要求。

1.6.5 向买方提供系统运行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1.6.6 负责培训买方的专业人员,并使他们能够熟练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

1.7 买方的工作范围:

1.7.1 负责派一项目负责人员,协调所有相关部门,确保安装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7.2负责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必要设备,譬如梯子、云梯等。

1.7.3负责所有社会机关或团体的项目外的收费。

1.8 卖方需对买方环境条件及具体需求进行现场了解。如发生供货与现场实际情况差异导致的设备调整,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 项目背景

一、项目背景

买方原有监控系系统已投运多年,至今经多次扩建增容。早期建设投运的设备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部分设备老化十分严重,当前只能是勉强应用。现在系统处于半瘫痪运行状态,图像还原率30%,并且图像效果模糊不清,控制功能缺失。现在,厂区内,主办公楼外围,居民小区,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厂区外部分,很多设备护罩已被破坏,护罩内设备损坏。主控系统数据存储空间过小,部分硬盘损坏。

为确保公司安全高效的生产,当前急需修复视频监控系统,恢复系统的正常使用功能。

1、系统的组成介绍: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由视频采集-信号传输-信号分配-信号存储-信号显示-综合控制等6部分组成。

2、主要硬件设备:

摄像机 视频光端机 矩阵主机 多媒体dvr 视频分配器 显示器

3 技术要求

1.系统要求嵌入式数字监控系统(dvr)是集音视频数据实时采集与压缩、移动报警、辅助设备控制、网络远程控制等于一体,数据压缩采用h.264算法,整套系统具有声音与画质清晰、硬盘录像时间长、性能稳定、设置灵活等特点。

l 稳定性高:系统各功能模块互不干扰,协同工作,即便在突然断电的情况下亦也不会造成原有数据丢失,重新启动后会按照原配置信息继续运行。

l 图像画质清晰:可采用half-d1格式进行压缩存储,使得不论本地还是远程均可以得到清晰的画质。

l 运行速度快:独特的线程处理技术使得系统在具有了高稳定性的同时仍然保证了系统的流畅运行,相比同类产品,本系统可运行于更低配置。

l 支持移动侦测、和联动报警。

l 支持电子隐形围栏报警输入和输出,可链接报警主机。

l 支持16路视频实时预览与压缩,支持硬件拓展64路输入。

l 视频实时压缩和复合通过硬件完成,不占用cpu资源。

l 支持远程网络传输与控制,支持本地录像的远程回放和下载。

l 全中文图形界面,操作直观,设置方便。

l 灵活的画面分割设置,支持多种画面分割模式。

l 支持所有状态的自动记忆功能。

2.主要技术指标

l 纯硬件实时预览与压缩,h.264算法。

l 音频流标准采用itu g.726,音频采样率为32khz。

l 支持half-d1、cif、qcif、d1等格式图像压缩

l 预览分辨率可达450线,回放可达420线。

l 内置自动阻抗适配模块。

l 内置视频优化模块。

l 各路视频采集帧率从10-25帧/秒可调。

l 视频压缩比特率、图像压缩质量灵活可调,录像文件每小时40-160m。

l 支持移动侦测功能。

l 支持预览抓图与回放抓图功能。

l 录像回放支持单画面、四画面同时回放,录像文件可自动删除也可手工删除,可按时间及通道进行检索,支持对录像文件的各种排序。

l 录像播放时支持0.1-7倍速快放,支持单帧向前和单帧向后播放,支持图像放大功能。

l 支持日志记录的查询、打印,支持系统信息查看。

l 多种视频画面分割组合,视频画面位置可随意调节或隐藏。

l 支持云台扩展设置,支持云台的自动巡航和快速定位。

l 支持用户密码管理与锁定功能。

4.施工要求

l 在管线敷设时,应尽量考虑采用单独接地方式,接地点远离强电接地点,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tn-s型三相四线制地线,安防系统地线采用联合接地方式等电位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在系统设计和安装调试时,应采用一点接地方式以避免由于接地电位差而引起的交流电波等干扰。

(1)系统中前端设备安装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2)系统中信号电缆和控制电缆采用专用电缆;

(3)系统中电缆接头制作应符合规范;

(4)在系统控制室所有设备的外壳机箱均应接地;

(5)在土建布局上,保证中央控制室周围20米内无变电站。

l 线路的布线设计和施工应以安全可靠为原则,并尽量减少与其它管线的交叉跨越,避开环境条件恶劣的场所,以便于施工维护。

l 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硬质塑料管、半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敷设,布线使用的非金属管材、线槽及其附件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制成。优选金属电线管。

l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l 线缆走线

弱电线路的电缆管道最好与强电电缆的管道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弱电和强电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管道两侧。两者间距离应在30cm以上。

管内或线槽的穿线,要求在穿线前管内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锉平,管口应刮光。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同一工程中相同线路的绝缘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室外电缆的敷设有埋管、直埋、架空和隧道线缆途径,室外电缆线路的路径选择应以现有地形、地貌、建筑设施为依据,并按以下原则确定:

l 线路应避开易使电缆受机械或化学损伤的路段,减少与其 它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

l 线路应短直,安全稳定,施工维修方便。管道电缆或直埋电缆在引出地面时,均应采用钢管保护。钢管伸出地面不宜小2.5m;埋入地下宜为o.3m~o.5m。

5.竣工验收及技术培训

1、系统设备选型均为目前先进的品牌产品,全部具有厂家合格证书。系统功能齐全,技术先进,性能稳定,以满足安防需要。

2、全部设备及器材由施工方承诺两年保修服务。所选产品厂家在全国各大城市均设有销售及维修中心,切实做到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超过保修期,均可使用户得到良好的终身系统维护。

3、施工方承诺终生技术服务响应。无论何种情况,均做到及时响应用户需求,尽快排除系统出现的故障。如果用户有特殊情况不允许系统中断,我们可以用相同型号的新设备将出现故障的设备换下来,待修好后再将新设备换回,确保安防需要,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甲方与乙方共同实施用户人员免费培训。在系统完工开通后,为甲户提供一套对本工程进行优化管理和维护的管理模式和建议方案,并向甲方长期提供对本工程操作与管理的咨询建议。同时对用户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或工程师提供系统培训。由乙方工程师对其进行系统理论培训和模拟操作培训以及现场操作培训。

5.本工程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中相关验收的规定,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6.工程项目按设计方案的要求实施完毕,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文件:

试运行报告;

竣工报告;

系统检测报告;

竣工决算报告;

五.供货清单

名 称规 格 型 号数量单位

制表人姓名:制表日期:

买方: 卖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关于弱电安防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对于乙方所承包甲方“ ”住宅小区弱电系统工程中停车场管理系统进行品牌调整,由原合同中的“ ”调整为“ ”;该系统原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现为人民币 元。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清单及报价表

二、 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供货两年内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人为损坏除外)。

三、 产品外观与包装

按乙方统一的、固定的、标准的产品外观与包装。

四、 交(提)货地点、运输与运费

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 市,由乙方发货到 ,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 验收标准

甲方根据“立林停车场配置方案”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乙方递交产品的合格证等甲方工程验收所需材料。

六、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货款的50%即:人民币 整(¥: )作为设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设备款后开始组织备货施工。余款在工程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未全部支付完毕前的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应于乙方提交竣工申请七日内组织系统验收,除设备故障或者功能达不到要求的原因外,不得以其它理由拖延验收时间。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如有变,应于原定交货时间前5日告知乙方。

乙方:

3、乙方于付款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货到 ,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4、乙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妥善安排。

八、售后服务

1、乙方对所出售之设备保修时限:设备免费保修24个月。

2、保修期内,所供设备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修。

3、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包括雷电)造成的产品故障,乙方负责维修但收取相应成本费。

4、质保期满后乙方可提供长期有偿服务。

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弱电安防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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