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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队伍示范心得体会和感想 监督培训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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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队伍示范心得体会和感想 监督培训心得(四篇)
2022-12-30 18:52:5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监督队伍示范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根据市委、xx区及xx街道党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一是在现场边收看边现场学习十九大现场报告会,收看政治局常委见面会;二是参加开发区组织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十九大报告专家专题解读讲座大会;三是利用互联网资源在办公电脑上随时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四是利用智能手机上媒体平台滚动报道收听收看;五是班子集体学习十九大报告并进行研讨,对照十九大报告精神,并对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论断进行解读,现场讨论发言,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六是到担任第一书记的中信社区参加集体学习,同居民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七是结合三会一课及传习所专题讲座对照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八是及时用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步调,凝聚上下共识和精神力量,推动永兴各项事业建设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概括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这是党的十九大的一个重大历史贡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学习的深度不够。虽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是学习中对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指导意义存在没有完全弄懂弄明白的问题,还存在学习和使用没有达到完全统一的现象;二是在学习和使用上存在非常突出的矛盾问题,存在重视工作实际、轻看学习的思想,经常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有时间为由,做不到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学习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三是学习方式不灵活。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学习,方法比较呆板、单调,开会时候有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看看就好,对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的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

(二)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开发区党工委和街道党工委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老老实实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是还存在对个人事项不重视、填报不规范、指标理解错误等情况。

(三)对党忠诚老实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纪律执行还不够彻底。虽然严格履行党纪党规教育的责任要求,把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备内容抓紧抓实,但还存在成效不明显以及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特别是组织纪律方面进行自我监督不够有力的现象;甚至在退加班费的过程中,有“怨言”。二是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对新形式下如何更好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个别消极或负面言论所产生的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抵制不力,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就行了,没有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去力所能及的进行抵制或弘扬正能量。

最新监督队伍示范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落实学校党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校整体发展阶段性目标,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以学校“升级进位”为目标引领,按照“引、育、转、退、稳”五字建设方针,尊重教师事业发展选择权,推行准聘、长聘制,加强聘期考核,做强增量,发挥高端引领作用,做优存量,激活内生动力,促进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和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教师人人尽展其才,真学者、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学校完成阶段性发展目标,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经过3年左右的建设发展,教师队伍规模达到学校“升级进位”阶段性目标要求,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三个重点学科引育3名左右学科领军人才和20名左右科研为主岗博士,每年引进30-50名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遴选聘任15名左右腾龙学者;在校内遴选10名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60名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100名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通过引进和培养,构建以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以腾龙学者、楚天学子等国家、省级人才为骨干,以三层次人才为重点,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一流师资队伍,提升队伍整体创新力和竞争力。

按照一流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创新人才政策,激活体制机制,在“引、育、转、退、稳”上着力,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引:做大师资队伍总量,重点引进高端人才

按照“需求导向、市场机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引进一批学校急需高端人才,发挥高端引领、批量跟进作用,做大做强师资队伍。

1.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到2020年,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三个重点学科引育3名左右学科领军人才,带动建设体现学校特色的国内一流学科,提升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常年选聘,聘期四年,合同管理。

(1)聘用条件

选聘的重点学科领军人才需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组织和协调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具体包括现就职于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著名研究机构的资深研究员,或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或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等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岗位职责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在聘请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学科进位目标,以学校为署名单位完成一批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组建一支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3)岗位待遇

实行年薪制,年薪100万起,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提供校内120-150㎡左右的过渡性住房;提供50—3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提供80—150万元的安家费,帮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4)考核管理

签订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查和聘期考核。年薪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对第二年年度考查中履职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聘任者,停发50%年薪,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放。

(5)聘用方式

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可以采用全职引进,也可以采用半全职、柔性引进的方式。

2.科研为主岗博士引进计划

到2020年,引进培养20名能产出原创性、创新性成果的科研为主岗博士,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科研为主岗博士校外常年招聘、校内两年选聘一次。按照岗位职责不同,分a、b、c三类岗位,实行准聘、长聘制,聘期五年,合同管理。

(1)聘用条件

选聘的科研为主岗博士应是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身心健康,能胜任科研岗位工作要求。

(2)岗位职责

科研为主岗博士每年承担本学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课时总数不少于80课时,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

(3)岗位待遇

科研为主岗博士实行年薪制。a类岗位博士年薪50万元,b类岗位博士年薪40万元,c类岗位博士年薪30万元。年薪的80%按月平均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根据科研进展情况分年度发放。安家费20-30万元,提供过渡性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考核管理

科研为主岗博士按照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查和聘期考核。对第三年年度考查中研究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人员,减发50%年薪,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放。b类、c类科研为主岗博士聘期考核时可申请上一层次岗位标准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补发更高层次岗位差额年薪。

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转入编制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校内教师考核不合格者,转回原岗位。

3.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引进计划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每年引进30—50名左右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实现教师队伍总量增长,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博士化率。

(1)聘用条件

教学科研并重岗博士所学专业须与学校年度引进岗位需求一致或相关,具有较好的教学与科研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岗位职责

能够较好胜任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3)岗位待遇

享受博士工资待遇。提供博士津贴2.4万元(1000元/月平均支付),科研启动费5万元,提供校内长住公租房或租房补贴1200元/月(3年),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10万元,紧缺专业10-20万元。

对符合副教授聘任条件者,可通过“绿色通道”特殊评审程序或先聘后评副教授职务,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学校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计划,入选后享受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待遇。

(4)考核管理

按照学校专任教师考核程序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4.对台引智工作进一步提升和拓展

每年继续引进5—10名台湾博士,到2020年,台湾博士达到50名,重点引进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应职位的台湾博士。物色高水平的专家学者,为我校腾龙学者、湖北省“楚天学者”、“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申报项目储备人选。

(二)育:整体提升教师专业水平,重点选拨培养优秀人才

构建“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育人环境,重点选拔培养优秀人才,整体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1.实施“腾龙学者”计划

继续实施“腾龙学者”计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遴选管理办法(暂行)》,到2020年在校内外遴选和聘任15名左右教师为我校腾龙学者,作为省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后备人选,造就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带动一批学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

腾龙学者选聘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聘期为三年,校内遴选产生的腾龙学者聘期为四年。

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岗位津贴为每年人民币20—50万元;校内遴选产生的腾龙学者岗位津贴为每年人民币8万元,原待遇不变。岗位津贴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20万元,根据科研进展情况分年度拨付。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学校提供来校工作和生活用房,并配备工作助手。

腾龙学者按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腾龙学者在聘期内被评为省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人选,腾龙学者聘任合同自动解除,与学校签订更高层次聘任合同,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待遇。

2.实施“三层次人才”计划

制定并实施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力争到2020年,培养10名能产出重大成果的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60名能产出重要成果的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100名有学术发展潜力的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

“三层次人才”选聘坚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原则,两年遴选一次,聘期四年。

第一层次人才(讲席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6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二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4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层次人才(助理教授)享受每年人民币3万元的岗位津贴,原有校内待遇保持不变。岗位津贴的80%按月发放,剩余20%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聘期内根据学术活动需要可以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学术休假,优先推荐代表学校在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

三层次人才按聘任合同实行聘期目标考核,考核分期中考查和聘期考核。期中考查中研究无进展、预期成果不明显人员,停发岗位津贴,聘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三层次人才(讲席副教授、助理教授)在聘期内晋升上一级职称,终止原有聘任合同,可申请后续聘期享受上一层次人才岗位津贴,按上一层次人才考核标准进行聘期考核。第二、三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时可申请按上一层次人才标准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享受补发更高层次岗位差额津贴。

3.实施教学荣誉奖励计划

完善并实施《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教学奖励办法》,健全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绩效激励机制,选拔培养一批经院教学杰出人才和教学名师,增强教师教学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投身教学、潜心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实施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通过政策引导、重点支持、合作研究等方式,鼓励青年博士教师进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延续博士期间的课题研究,强化科研能力培养;继续实施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重点资助海外博士后研究,促进青年教师学术与国际接轨,提升学术素养。

5.实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

完善教师发展中心功能,严格实施教师终身学习与考核办法,建设管理好教师终身学习档案。严格实施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实行全体专任教师聘期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整合校内外师资培训资源,实行分类分层培训。修订完善教师进修学习、挂职锻炼等政策,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6.深入推进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贯彻国家和湖北省有关高校教师职称改革精神,抓住职称评审权下放等政策机遇,制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建立“高质量、多元化”综合评价机制,提高职称评审条件标准,发挥职称评审导向作用,把一批基础好、潜力大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引导教师潜心教学、醉心科研。

7.完善教师聘期分类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完善《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聘期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考核办法,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提高学术生产力、教学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8.加强聘任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对聘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完成工作目标及任务情况,严格年度工作考评和聘期绩效考核。严格学院高层次人才使用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

(三)转:政策引导合理发展,稳步实施“三转”计划

完成教师竞争上岗、转岗分流的制度设计,稳步实施“三转”计划,盘活现有人力资源,给予人才发展选择权,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转岗条件

(1)教学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教师可申请转到实验教学中心或法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

(2)教书育人经验丰富,适合学生工作的教师,可申请转辅导员岗位,从事学生工作。

(3)教学效果评价不高,科研水平提升空间不大,有一定专业技能或行政管理能力的教师,可申请转其他专业技术岗,或行政管理岗。

2.转岗待遇

(1)转到实验教学中心或法商学院的教师保持原有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标准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2)转到辅导员工作岗位、专职学生工作的教师,保持原有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辅导员标准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转到其他专业技术或行政管理岗位的教师,保持原有工资待遇,按照相应的职务等级享受绩效工资,按所转岗位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四)退: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有序实施“三退”计划

完成教师退出制度设计,有序实施“三退”计划,通过政策引导,让少部分难以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的老师退出教师队伍。

1.退出条件

(1)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教师岗位退出,退到人员交流中心。

(2)对专业能力水平不达标,学生和同行评价不高,连续两个学年在全校专任教师学生评教位列后10%者或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教师,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退到教师发展中心进行专业能力达标培训。

(3)离退休年龄不到两年的教师,可申请提前退出岗位。

2.退出待遇

(1)因师德师风问题退出到人员交流中心教师,学校发放基本工资。

(2)退到教师发展中心,参加专业能力达标培训的教师,待遇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师专业能力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提前退出岗位的教师按照退休人员标准享受相应退休工资待遇。

(五)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稳定现有教师队伍

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内生动力;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让人才在经院人更有幸福感、成就感、获得感;多一份呵护和关爱,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改善教授、副教授等办公条件;兴建青年博士、台湾博士公寓,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学校收入,确保教师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优秀人才“一对一”服务制度,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让他们静心、安心在经院追求事业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平台搭建、人文关怀等措施让人才脱颖而出,留住人才,重点稳定中坚力量。

一流师资队伍建设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部署,实行“一把手”工程。校党委统筹建设规划,督促职能部门和学院落实建设目标任务,为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统筹,整合力量,形成高效的人才工作机制,负责制定学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审查、经费投入效益评价等。

人事部门负责按照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建设方案,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分解各项任务指标,督促学院加强落实,组织协调人才引进、教师培养等各项管理工作,引导督促学院改革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优化教师成长环境。

教学、科研、学科、资产、财务及国际合作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二级学院为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院长、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及管理工作。

(一)创新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

提高人才工作考核权重,人才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学院年度考核任务目标,未完成年度人才计划,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创新科研成果归属管理,鼓励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到相关科研平台从事科研工作,所获科研成果,学院和科研平台双向认可;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增加岗位,配备专职科研助理。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及工作保障经费,确保拿得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确保优秀人才,特别是要确保重点学科领军人才、科研为主岗博士引进的资金保障。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统筹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投入,提高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提供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为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为主岗博士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提供特殊制度安排,充分发挥高端引领、率先突破的示范带头作用。倡导人文关怀,尊重学者,支持团队合作,在科学研究上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有利于教师教学科研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人才奖励政策

进一步实施《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奖励办法》,对重点学科领军人物引进工作优秀单位,奖励性绩效在上年基础上上浮5—10%,调动全校教职员工荐贤纳贤积极性;修订完善《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鼓励学院、平台用好用活优秀人才,为优秀人才产出高水平成果提供服务。

(五)扩宽人才引进渠道

主动与博士培养单位建立沟通渠道,前置人才招聘工作节点,与优秀在读博士建立联系。分地域分学科建立优秀博士、专家学者信息库,持续跟踪优秀人才动向,开展精准引聘工作。探索海外招聘渠道,建立国际招聘网络,加大海外优秀人才招聘力度。

最新监督队伍示范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法院团队集中开展认真特别活动以来,我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八看八查八认真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话,深入分析主观原因,全面整理自己存在的问题,现在比较检查如下

1.理想信念淡化了。主要表现为坚定理想信念的自觉性不足,放松了对自己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放松了党性锻炼和党员先进性的追求。二是政治学习深度不够。有时候学习的时候缺乏思维,只从字面上理解,没有深刻认识到它的精髓,有时候会出现为了学习而学习的现象,在学习中也会写一些心得笔记,但是真正联系到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上写心得笔记并不多。

2、工作纪律有些松弛。一是有时迟到或早退。二是有时在工作时间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缺乏足够的担当精神。一是工作中不求有效,但求无效的心理,满足一般,得到,有检查就好,没有检查就好,做的比较差,二是遵守旧的,有按部就班的思想,积极负责的能力需要提高,部门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潜在问题

针对个人问题,我从思想深处寻找原因,在身体力量上下功夫,迅速改善,努力实现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未来将进一步以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武装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同时端正学习态度,改改善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不断提高个人政治修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辨别是非能力,注意与实际结合,指导实际工作。

2.改善工作风格,遵守工作纪律。今后要认真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和岗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严格履行请假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工作实效。

3.加强负责人的意识,履行责任。坚决贯彻上司的决策配置,以追求现实的态度,以加强和改善作风为现实的焦点,处理个人和集团、局部和整体的关系,顾全局,勇敢负责。

以上对照检测分析了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整改,请各位同志批评监督。

最新监督队伍示范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20xx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坚持把民政工作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在抓好本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围绕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大局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要求,我局始终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局党委对综治工作高度重视,把综治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及时调整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炜为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督查办,明确局纪委书记为分管领导、一名副调研员协管、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局领导把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涉及全局的大事来看,经常性在的各类会议上强调综治工作。局领导班子以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形式每季度一次研究综治维稳工作,并作为一项制度来落实。年初,局领导与局属事业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责任更进一步地明确和细化,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副职分管,坚持综治岗位“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苗头,主要领导能靠前指挥,主动化解。做好综治工作部署和落实,年初印发《关于民政系统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年中,定期由局督查办对综治工作进行督查,建立领导干部综治实绩档案,使综治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民政部门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众多,因此我局更加注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等工作。一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在综治工作中要求各单位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格和工作制度,维护单位稳定。市民政系统共有18家事业单位,在编和编外职工共计有600多人,20xx年全年局系统未发生刑事案件、违法犯罪,各单位班子成员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各单位未发生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有力。二是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队伍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及时办理执法证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各项活动,自觉接受所在地街道社区对单位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完成布置的各项综治任务。四是充分发挥了信访工作的“减压阀”作用。我局先后安排局领导接访活动37次,接访时间、名单和地点定期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并及时上报局领导干部接访各类情况统计表。此项工作多次被市信访局通报表彰。在接访过程中,我局将信访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高效优质的完成信访事件的处理。在工作中紧抓“双重点”,及时化解矛盾。“双重点”即: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人群。我局在各个重要敏感时期,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两会”、“清明”等时段及各类民政政策调整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安排局领导做好重点接访、下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在萌芽状态。

(一)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一是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同时,就网格化管理在基层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于11月12日在包河区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社区建设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张庆军市长、程瀚副市长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社区建设及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推进社区组织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意见》,目前全市登记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63个。稳妥开展减少管理层级试点。在包河区探索开展以区直管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成立了全市首个街道级社区—滨湖世纪社区。三是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有一半以上的社区建立了社区信息平台(含社区网站、qq群、博客等),各区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民生工程建设,20xx年共建成200个服务亭。四是推进社区服务化建设。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在全省属首创编制完成《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xx—20xx)》。圆满完成20xx年200个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任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在全市社区开展“幸福社区、温馨家园”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和居民幸福指数。五是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众、凝聚人心作用。我市普遍建立了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逐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楼宇)党支部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把居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主要内容,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六是推进公共资源向社区下沉。要求各区按照《市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将人员下沉到社区,将经费投入到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中,并做好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的专项验收。七是完善社会化参与机制。指导社区结合实际组建居民自治团体,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建立共驻共建制度,各社区100%与辖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书。八是推进城乡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今年4月,我局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启动23个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会同市财政局将390万元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开发区,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慈善事业。一是政策先行,引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布局。依据区划调整调整《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十二五”期间形成“9064”养老格局,即:90%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二是突出重点,构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平台。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18140”工程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程建设,计划建设18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4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建设20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7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并运营推动“2460”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即“24小时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政府扶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政府引导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出台了《市养老福利机构考核标准(试行)》,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扩建床位的民办养老福利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对征地自建养老机构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四是创新模式,实现五保供养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市组织实施“515敬老工程”共实施项目71个,实现乡镇全覆盖。市、县区、乡镇总投资2。25亿元,五保床位总数达14193张,其中新增10644张,占75%。全市集中供养能力由20xx年8%提高到52%。五是孵化培育,推动专业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我市十分重视和培育发展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出台了登记管理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措施,为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以及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做准备。目前,全市已培育发展5家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和3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介入养老服务领域。六是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不断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市慈善协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引导12家企业建立慈善基金会,县区慈善组织逐步完善。积极开展募捐救助活动,市慈善协会各项捐赠和项目总金额达6289。62万元。通过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慈善情暖万家”、“慈善圆梦大学”等一系列活动和项目,支出善款865。02万元,发放爱心药品、物资价值人民币5200。45万元,约11305(户)人(不含雅安捐款)和980名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得到了及时的帮助。较好地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补充作用。

(三)孤儿保障制度日益完善,不断推进适度普惠型未成年人福利制度建设。一是孤儿保障范围逐步拓展。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孤儿及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按照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养育标准,实现了孤儿及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应保尽保有目标。二是稳步扩大保障范围,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建立。认真落实孤独保障政策,在一些问题上做出创新和突破,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立。三是不断规范资金管理和发放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供平台和载体。新建、扩建、4个功能完善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基本满足孤残儿童集中供养需求。五是推进救助场所和未保中心建设。20xx年我市在四个县各新建一个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四县政府高度重视,在较短时间,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工程前期的各项工作,有力确保了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占地199亩土地,总建筑面积4000㎡,设200张床位,总造价660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xx年投入使用。届时将成为我市流浪未成年人生活救助和教育矫治的专门场所,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边界沿线群众生活安定。年初,我局将平安边界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边界线联检和创建平安边界建设提出要求,年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人员确定,责任落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底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考评的通知》,组织对县区进行考评。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活动、年底有考评。与毗邻市及市内毗邻县(区)间都签订了共建平安边界协议书,实现了市级界线和县级界线签订共建平安边界协议书全覆盖的目标。建立健全了边界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和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方案。一年来,我们先后赴芜湖、滁州、淮南、安庆、六安等地开展创建互访活动,组织县(市)区对边界线巡查,认真组织边界线联检工作,全面完成20xx年度2条市级界线、3条市内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边界不清而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边界沿线群众生活安定,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

一是加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分级登记管理”体制,对于非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敏感活动及涉外活动的情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及时查处。认真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开展了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创制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出台《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办法(试行)》等社会服务“1+4”政策从社会组织的界定、放宽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兑现财税奖补政策入手,创新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意见》,重点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文化体育类、慈善救助类、法律维权类等五类社区社会组织。

三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品牌建设,培育和组建了一批品牌行业协会(商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如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10月份承办了第三届中国餐饮产业大会,市龙虾协会今年承办了第十二届中国龙虾节。

四是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要求全市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并组织实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增加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要为会员、行业、社会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活动;要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逐步实现行业协会自我运作、自聘人员、自理会务。

五是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印发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章程、民主选举、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财务、印章和文件、重大活动备案报告、信息披露、分支机构及法定代表人述职等系列管理制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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