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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 数字教材使用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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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 数字教材使用心得体会(7篇)
2022-12-30 17:08:2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一

著作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标的

拟出版作品的形式(在本合同采用的项下划√):

1.图书;

2.电子出版物;

3.录音制品;

4.录像制品。

作品名称:作品最终使用的名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出版宗旨和计划,结合作品内容和特点,乙方对作品名称享有最后决定权,但不得违反法律、侵犯作者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第三条许可使用的权利内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在国内外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形式出版、发行本合同约定作品的各种文字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前款中的专有使用权是指: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本合同约定的形式(含作品载体形式和文字形式)出版、发行本合同约定作品的原版、修订版、袖珍版、缩编版的专有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乙方有权排除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以同种形式和方式使用本合同约定的作品。

以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形式使用的作品报酬,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许可使用的期间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作品的期间为_________年,自作品出版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的保证义务

甲方保证合法享有本合同约定作品的著作权和对该作品的处分权,并保证:至其与乙方订立合同之日为止,不曾有与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授权行为相违背的许可行为或者转让行为。

甲方违反前款保证义务的,乙方有权:

1.解除合同;

2.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3.要求甲方停止妨害合同履行的行为,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全部损失。

第六条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第三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再授予任何第三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其通过本合同第三条取得的权利。

第七条作品的内容与质量

甲方交付作品的内容,应当符合双方的约定或者乙方的编写要求。

甲方交付的作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内容完整、确定(包括扉页、内容提要、编写说明、目录、正文、附录、后记等);

2.体例、格式正确、统一;

3.使用标点符号、数字正确;

4.文字清晰;

5.引文准确无误(引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司法解释以及行业标准的,必须准确有效)。

如果甲方交付的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予以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经修改或者补正仍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作品的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作品。因甲方未按时交付作品致乙方不能按时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以金钱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可折抵赔偿额);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交付本合同所定作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交付作品的形式为:软盘并打印稿一份。

第九条作品的编辑加工

乙方有权根据出版要求和编辑规范对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作品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影响其原有完整性的删节,增减和修改甲方提供的前言、后记、插图(表)等,也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所谓实质性的修改是指:

1.改变作品的观点或结论;

2.改变作品中的事实或者个别情节;

3.改变作品中采用的方法;

4.改变作品中篇、章、节的标题;

5.其他实质性改动。

第十条排版、校对和审读校样

排版和校对由乙方负责。甲方要求审读校样的,乙方应予同意;但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审读,而且不得对作品进行影响版面完整性的修改(如大量增减内容、修改版式等);因甲方的不适当修改增加的版面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法律、标准、科学方法或事实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改动除外。

第十一条装帧、封面、印数、定价

作品的装帧、封面、印数、定价,双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由乙方根据本作品的出版计划和出版行业同类作品的通常标准决定。

第十二条出版时间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标准出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作品。

第十三条稿酬

作品出版后3个月内,乙方应当依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版税:作品定价(元)×约定版税率(%)×册。

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免费给甲方的样书

作品出版后,乙方免费给甲方样书5册。此外,甲方还可以按_________折的优惠价向乙方购书。

第十五条作品的重印

乙方重印作品的,应当通知甲方,并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版税标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作品脱销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乙方拒绝重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的专有使用权即行丧失,未经甲方再次授权,不得再次重印、出版原合同约定的作品。

第十六条作品的修订

当作品所涉及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安排甲方修订,甲方有义务实施修订。付酬条件按照实际修订比例,参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甲方拒不实施修订的,乙方有权自行安排修订;实际修订人对于其修订的部分享有著作权,甲方无权干涉。但甲方对于原作品的著作权应受尊重。

第十七条原稿的处理

作品出版后3个月内,对于手抄稿件,乙方应当将原稿退还甲方;甲方声明不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保证义务,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两个月后(含两个月)才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稿酬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擅自毁约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稿酬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拒不履行出版义务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稿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出版义务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稿酬的30%向甲方支付补偿金。乙方因过错丢失原稿致其不能履行出版义务的,视为违约,应按本合同约定稿酬的3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九条纠纷的处理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二

甲方(法人名称):x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法人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共赢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图书产品(销售财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以下销售合同。

第一条 代理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在

第二条 预付款

2-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大写) 万元作为所代理产品的预付款,并缴纳(人民币大写) 万元作为信用金。

2-3.预付款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冲抵货款(具体见本合同第五条5—4)。

2-4.销售周期结束后,如甲乙双方继续合作,信用金转入下一年度或冲抵货款。 2-5.乙方如发生违反价格政策、冲货等销售行为,甲方将予与处罚,并在乙方信用金内扣除罚款。信用金扣除后的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预付款中划拨补齐。(具体条款见本合同第三条3-3、第六条6-1)。

第三条 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销售双方约定产品。 3-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双方约定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销售代理权。甲方保证所供图书均为国家正规出版物,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出版社的发行证明等委托手续。

3-2.乙方不得跨区销售,凡超出上述授权范围的销售活动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视乙方为违约冲货行为。

3-3.冲货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次冲货:甲方确认乙方冲货后,乙方必须收回全部冲货图书,甲方将给予乙方停止供货10天的处罚(停货期间,甲方有权向该区域任意客户或学校发货),同时按照冲货码洋的10%进行罚款(罚款最低不少于1000元,从信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并且由冲货方承担在调查冲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二次冲货:甲方确认乙方冲货后,乙方必须收回全部冲货图书,甲方将给予乙方停止供货20天处罚(停货期间,甲方有权向该区域任意客户或学校发货),同时按照冲货码洋的15%进行罚款(罚款最低不少于3000元,从信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并且由冲货方承担在调查冲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次冲货:甲方确认乙方冲货后,乙方必须收回全部冲货图书,甲方将给予乙方停止供货30天处罚(停货期间,甲方有权向该区域任意客户或学校发货),同时按照冲货码洋的20%进行罚款(罚款最低不少于5000元,从信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并且由冲货方承担在调查冲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终止合作。

第四条 发行折扣与销售任务

4-1.发货折扣与销售任务表:

注:各套系奖励、激励政策见附件。

4-2.甲方要求乙方批发折扣高于甲方供货折扣5%—10%,较大的折扣调整,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方可实施;若有违规,视同私自降价倾销,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4-3.各套系的奖励核算期为该套系退货清点后30天内。

4-4.甲方在全国经销商中设立对帐、盘存、调货、回款、退货、市场信息提供、产品建议等年度专项奖和最佳客户合作奖。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参评资格。

4-5.销售周期结束后,如乙方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在下一学年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五条 对账与回款

5-1.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甲方结算人员每月5日前将应收帐款表传真给乙方,乙方须在3日内将帐款核对完毕,如无差错,在传真件上盖章认可后及时回传给甲方。盖章的原件可以快递形式寄回甲方或由销售人员带回;如有异议,亦须在5日内将意见逐条列出并传真给甲方,否则视为无异议。对帐结论一经确认,如非双方同意,不得再重复对帐。

5-2.回款:甲方实行逐月回款制,即乙方每月按照本合同的回款方式回款,并且必须于当月30日前完成回款任务。乙方付款须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并及时有效通知甲方,其他方式视为未打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付款时间以货款抵达甲方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5-3.作为对乙方的销售支持,甲方新书铺货两个月以内不计入回款任务,第三个月开始回款。

5-4.回款方式

预付款自10月份开始冲减总欠款,11月及以后每月回款比例均为月欠款的60% 退货后百分百结清欠款。

5-5.回款奖励:

(1)如乙方在当月20日前能够按要求100%回款,甲方将给予乙方当月常销回款任务额的3%作为奖励(于下月回款中兑现)。

(2)如乙方在当月30日前能够按要求100%回款,甲方将给予乙方当月常销回款任务额的2%作为奖励(于下月回款中兑现)。

(3)如乙方在按每月回款要求100%回款,完成任务且总退货率≤15%(不含新品),甲方将给予乙方回款任务总额的3%作为奖励。完成任务且总退货率≤20%(不含新品),甲方给与乙方回款任务总额的2%作为奖励(年终兑现)。

5-6.乙方退货前,甲方每月均扣除总发货码洋10% 库存作为对乙方的销售支持,不计入每月的回款任务。

5-7.乙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承付到期货款达两次,即被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可对乙方减量、暂停或终止发货,直至解除本合同。

5-8.乙方汇款后应将汇款凭证及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核对销帐,因乙方未及时传真导致的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陈列与宣传推广

6-1.甲方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书,促进乙方主动、积极拓展自身教师与学校资源,扩大图书团购。样书一律不得退货、调货和用于销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将在全国经销商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5000元以上的处罚(从信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

6-2.甲方根据产品推广计划制作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宣传用品或宣传材料,用以支持乙方进行广告宣传、促销等市场推广工作,并不定期就宣传用品的制作与使用效果听取乙方意见。

6-3.乙方确保按照甲方产品特点、陈列与销售要求中对各套系陈列时间和数量的要求,依据上年销售情况等,对三线网点布货,并做好重点三线网点的陈列督查工作,保证三线客户不提前下架。

6-4.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各套系的促销推广方案,保证将甲方图书作为经销区域内重点推广产品进行有效地网点覆盖、陈列、专柜销售、重点促销及自主宣传等。若需甲方支持,可将营销方案与甲方沟通后共同实施,甲方将积极配合。

6-5.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各种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第七条 订货、发货、收货原则

7-1.在未全面实施网络报订以前,所有补缺、报订均以书面传真或网上填写为准,甲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报订。报订单须有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指定经办人签字。乙方指定经办人员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2.甲方收到报订并审查确认后及时组织发货,同时将发货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接货。乙方延期取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收货后应及时清点,如与清单不符,须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以发货清单为准。

7-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办公或收货地址、单位名称、收货人、联系电话、发货到站等一系列书面资料。如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所造成的货物退回或丢失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盘存原则

8-1.甲方指定的营销人员、市场监督人员有权随时前往乙方书店了解甲方所供图书的实际销售及库存情况,并进行盘存。乙方必须帮助甲方人员进行全品种或专项盘存。

8-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全品种或单品种盘存,上传的数字作为调货、补货和后期处理退货的依据。

8-3.每次盘存均要全面、准确,对库存数、调出数、补货数等要及时、全面、准确填写。

8-4.乙方盘存能力与每次盘存配合情况,将由甲方市场部、客户服务部及销售人员共同打分,全年得分将作为年度品种调整的重要依据。

8-5.甲方要求乙方每月3次进行自主盘存,并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于每月5日、15日、25日分别将甲方所供图书的库存情况通报甲方,以便甲方掌握市场库存,及时调控。

8-6.甲方鼓励乙方要求下线重点分销客户每季度回传全品种盘存数量,及时掌握重点分销客户的库存数据,便于调控,避免下线单品库存积压。

第九条 调货原则

9-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的销售周期,要求乙方将库存图书发往其他区域,乙方须全力、及时配合。

9-2.乙方作为调出方时,须根据甲方下发的调货通知单,利用铁路、汽运等方式准时发货给甲方指定的客户,并及时将包裹票传真给甲方及调入方或通知取货。若因包裹票上的名称、地址填写不详、错误等造成的相关费用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9-3.乙方作为调入方时,须及时取货并在收货当日清点,确认无误后将收货确认单传真给甲方。

9-4.甲方根据调出方的发货票据与接收方传真的收货确认单、调货通知单给调出方冲帐,并以冲减应收款的方式支付调出方发货费。调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争取发最低价位的物流,若调货运费过分高于普遍运费,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退货原则

10-1.退货时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要求进行退货;新书退货时间或临时调整的退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10-2.退货率要求:年终所有系列总退货率高于30%的(新产品除外), 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28% 折收取成本费用。

10-3.各套系图书每年按甲方规定的退货时间统一退货,乙方不得私自提前或延迟退货。否则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4.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的,须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10-5.每次退货,乙方须一次性将需要退货图书清点准确,严格区分品种、科目,按照每包统一数量打包,并附有退货图书清单,清单包应有明确标识,以便于识别。货票及时传真并寄至甲方,以便提货。

10-6.乙方不得将已污损、盖章、签字的图书或非甲方所供图书退给甲方。

10-7.乙方承诺不向甲方退盗版图书。如有退回盗版图书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按所收盗版图书码洋的10倍对乙方予以处罚。

10-8.以下图书一律不得退货,乙方若私自退货,甲方将不予接受,期间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超过约定退货期限的图书;

(2)已奖励完毕的图书;

(3)书面承诺不退货或包销不退货的图书;

(4)退货数大于发货数的;

(5)公司曾要求调货,乙方承诺不退货的。

10-9.退货费用:除因图书自身印装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外,其他一切退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10.退货数量误差处置:退货数量以甲方收取、清点入库数为准,如有争议,双方提供凭证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方x版各系列新书上市起,至—20xx学年销售周期结束,乙方结清全部货款时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签订1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经乙方盖章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图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要求一式两份。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复印件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2.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纠纷,甲乙双方可先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

12-3.甲方在双方合同以外的协议、承诺等均以加盖甲方公章的函件为准,任何个人口头或书面的承诺、说明等均视为无效。

12-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

12-5.必须在乙方将上一年度双方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履行完毕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预付款和信用金后,本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12—6.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三

国际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格式

本合同是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中国______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的企业法人(简称“买方”);______国______公司(简称“卖方”)。

鉴于卖方多年来从事______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业务并为该系统提供服务,并在进一步开发;

鉴于买方愿意建立一个______系统;

鉴于引进______系统将会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改进______的质量和类型,在先进技术产品的使用及服务方面提供培训机会,并且通过创造一种平等、积极的工作环境促进工人的权利和尊严,从而对中国人民做出贡献;

鉴于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买方已决定它愿成为______系统的使用人,而卖方愿意提供该等系统供买方使用。

因此,考虑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条款和协议,现双方特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协议(简称“合同”)由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构成:

附件一 系统组件

附件二 交货和安装时间表

附件三 价格和支付条件

附件四 产品说明和规格

附件五 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附件六 软件分许可合同

附件七 租赁合同

2.定义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应有如下含义:

(a)商用______系统:(略)

(b)用户______系统:(略)

(c)控制用计算机:指由买方用于______系统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_系统组成部分。

(d)______(注册商标):指卖方的一个注册商标,卖方用其表示生产和销售的______系统的一个较早版本。

(e)______(注册商标)ⅱ:指______系统的一个较晚版本,卖方用该词指作为本合同标的的系统。

(f)系统:指卖方的______系统。(略)

(g)标准转换器:(略)

3.系统的提供

(a)卖方根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产品说明和规格及交货和安装时间表提供系统,买方根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价格和支付条件就系统付款。

(b)在买方订购的______系统可以提供使用之前,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七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将此系统租赁给买方。买方承认并同意,卖方可以自行决定,通过改进租赁给买方的______系统、提供一个不同的系统或者将前述两个系统结合起来,提供买方所订购的______系统。

4.交货和安装

(a)系统按附件二规定的交货时间表交付。运费将加在卖方发票上,由买方支付。买方有权指定承运人,并以书面形式将其所选择的承运人通知卖方。如果买方未将其所选择的承运人通知卖方,卖方将挑选承运人。但是,卖方不应因此承担有关运输的任何责任,并且也不应将承运人视为卖方的代理人。除非买方要求,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取得保险。

(b)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买方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施上安装______系统。安装费应加在卖方发票上,由买方支付。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安装时间表,按照预先交给买方的场地准备指南所规定的规格,负责按时完成任何必要的现场准备及买方设施的修改。必要时,买方应按照场地准备指南提供其他测试设备及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电源插座、中断电缆、卫星设施等)。买方应负责一切该等设施、准备、设备、物资以及为此所需的许可和批准,并支付其费用。

5.遵守卖方所在国出口管制法律

(a)卖方同意为买方从卖方购买的产品和技术,申请______向中国出口产品和技术所必需的一切______政府出口许可、同意和批准。如果卖方虽尽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该等产品和技术从______合法出口中国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许可、同意和批准,则本合同立即终止,卖方免除履行,并且买方使卖方不受损害。

(b)买方特承诺遵守______出口法律及法规,并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____政府批准许可的情况下,买方不会故意:

(i)直接或间接地向在出口时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机构要求出口许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国家出口从卖方获得的、源于______的技术资料、软件或该技术资料的任何直接产品;

(ii)向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机构要求出口许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国家国民透露从卖方获得的、源于______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

6.所有权和损失风险

本合同项下购买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权及损失风险,应在卖方设施所在地,于该等物品交付承运人后转移给卖方。在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前,买方授予卖方对该系统的担保权益,作为买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证。在交付承运人后,系统或其任何部分的损失或损坏应由买方负责。在损失风险转给买方后,卖方应有权得到所损失或损坏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7.验收测试和验收

(a)系统的验收测试应依照卖方的验收测试程序进行。卖方和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根据前述测试程序进行验收测试。如果任何该等测试没有成功完成,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对测试进行评估,并且对系统进行任何调整或校正,使系统能按规格运行。一切该等测试的开始,应给予买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给予买方观察一切该等测试的合理机会。

(b)“成功完成”一词,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测试方面时,指在特定的测试程序中规定的该等测试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对测试的提及指的都是卖方验收测试程序中的测试。

(c)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统的验收测试程序中规定的一切测试已在买方设施地点成功完成时,系统的验收(简称“验收”)应被视为已经进行。

(d)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将向买方交付完整、准确、有效的系统。该系统能够达到在产品说明和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并由系统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证明。成功完成应被视为系统完整、准确、有效并能达到规格所述技术指标的决定性证据。

8.装运到场和验收合格

(a)如果系统或其任何部分已按附件二规定的日期准备装运或安装,但根据买方请求或者由于买方不能提供验收或安装系统所必需的设施、测试设备或物资而使该等装运或安装延迟超过______个日历日,则卖方可以根据其选择通知买方,系统或其任何部分作为已事实上装运、交付并安装(简称“装运到场”)对待。此外,对于该等延迟所导致的一切储存费或其他费用,买方应补偿卖方。

(b)通行装运到场后______天,卖方有权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交付条件就下列款项向买方开出发票:

(i)装运到场的商用______系统百分之百(100%)的购买价款:及

(ii)就______系统而言,为该系统已实际装运情况下的到期金额,余额在验收开出发票。

(c)在附件二规定的装运或安装日期前后的任何时候,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即对系统或其任何部分进行了合格验收(简称“合格验收”):

(i)买方决定并书面通知卖方,系统适宜开始买方拟用系统进行的操作;

(ii)系统已经开始买方拟用系统进行的操作。

(d)合格验收应具有与上述第8(b)条相同的结果,但______系统的到期金额应为迄今已付金额与百分之九十(90%)的验收后到期金额的差额,余额在验收后开发票。

(e)装运到场和合格验收都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包括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以及按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对瑕疵或缺陷进行纠正。

9.税收

销售设备和在中国提供修理及安装服务的价款不包括一切派款、关税、销售税、使用税、国内消费税、增值税及类似税收(含买方政府从源扣缴的金额),买方应承担并支付上述税款。任何要求卖方就销售、交付或使用系统所收、缴的税款(卖方的所得税除外)应由买方支付,并且该等税款应在系统交付后到期应付。买方同意就因买方过失的行为与不行为或者因买方违反或不履行本第九条而导致的一切请求补偿卖方,使卖方不受损害并为其辩护。

10.付款

(a)作为卖方按本合同提供本合同系统及一切有关物品的全部对价,买方应支付卖方在附件三中规定的系统购买价款。

(b)付款应按附件三进行。

(c)如果在发票金额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时买方没有付款,买方特同意就一切该等金额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八(18%)或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向卖方支付从到期应付日期至付款日期的利息。

11.操作手册和其他资料/培训

(a)卖方应在提供每个商用______系统时随附一份用户指南。

(b)卖方应向买方提供3份______系统所有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c)系统安装以后,卖方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在系统使用和操作期间给买方雇员提供为期______日的培训课程。

12.系统保证

(a)卖方声明并保证,卖方是本合同中向买方许可、租赁或销售的一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许可人,并且卖方有权向买方许可、租赁或销售前述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提供的系统和一切设备及有关软件(除控制用计算机及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自验收日期后的一年内没有品质及工艺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户______系统除外,两者的保证期应自装运日期后为期一年。卖方在该期间内应免费在买方场地修理、更换并重新安装______系统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卖方保证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或系统中包含的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但卖方应(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向买方转让任何著名生产厂商对控制用计算机或系统中包含的控制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的保证。如果不存在验收日期后为期一年的该等转让保证,卖方应为买方利益并作为购买价款的一部分,为该等控制用计算机及操作系统软件购买硬件和软件维修续期合同,以取代保证,该维修续期合同应自验收日期后为期一年。如果由于保证范围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规安装外的原因导致修理和更换,买方应对卖方为纠正该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劳务和物资(包括差旅费)向卖方付款。

(b)本合同规定的保证仅适用于常规安装、正常使用并在保证期内发现瑕疵的物品。该等保证不应适用于未经卖方书面同意而修改、改动或者被滥用、发生事故、过失或不当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规定的保证取代对系统性能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或适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证。买方就卖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保证享有的唯一救济应是卖方为履行该等保证而进行的修理和(或)更换。卖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视听或数据信号的任何损失、业务中断或者任何种类或性质的特殊、间接或结果性损害负责。卖方不对买方过失或过错所导致的履行本条项下义务的延迟负责。

13.非保修性修理及备件支持

(a)在(i)系统验收满______年之日,或(ii)买方停止系统操作之日(依较早者)前,卖方应提供系统的修理服务和/或备件(简称“支持期”)。双方理解,对不在保证范围内的备件及修理,卖方应按其当时的原料价或备件价格收费,并在工作完成后尽快开出发票。卖方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没有义务向未就任何该等备件或修理及时付款的任何人进一步提供备件或修理服务。

(b)在支持期之后,卖方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其要中止提供系统的备件或修理服务的,可以中止提供。但是,卖方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i)授予买方为自用而非出售之目的而制造任何该系统组件(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或其操作系统软件)的非排他性许可,并向买方提供一切必需的文件、规格、图纸及其他资料;

(ii)允许买方有机会购买其认为是系统维修和支持所需的足量备件。

(c)为本合同之目的,如果在______系统装运后的任何______个月内,买方没有在正常使用的仪器上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作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编译或拆译信号码,共计至少为______小时,或者在该等装运后连续______个月内,买方在每______个月内没有在正常使用的仪器上使用卖方提供的系统,作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编译或拆译信号码,共计至少为______小时,则买方应视为“停止系统操作”。

14.维修续期

在本合同规定的______系统的保证期届满前,卖方和/或其指定的服务供应商应给买方提供机会,签订一份______系统(包括有关控制用计算机的软件,但不包括控制用计算机的硬件平台)的维修续期合同,并可连续续展一年。

15.系统许可

(a)控制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软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的操作系统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条件和条款向买方提供。

(b)系统操作所需的一切卖方软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规定的许可向买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卖方所有的任何产品、系统或者卖方拥有的或由卖分许可的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技术转让或转移。在本合同项下,也未给予授予分许可的权利,亦不能从中推断出或暗示有分许可权。

16.______系统的安全要求

双方同意制定______系统的安全计划,为防止系统在装运、储存、操作或双方进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包括保证期和保证期后)被盗窃或有其他泄露,该计划规定将要建立并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_系统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给买方。买方同意采用和遵守并(或)促使其代理人采用和遵守卖方不时建议的替代和补充安全要求。

17.设备提前订购的时间

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设备,交付日期在附件二中规定。其他设备的提前订购时间如下:

(略)

买方将对希望交付的设备提供为期______个月的使用。使用的头______个月被视为确定订货,如取消订单,则要受附件三规定的取消订货惩罚。

18.相互声明

各方声明并保证:

(a)它是在其州内或国内正式成立和注册的,符合各项规定,它有权力和授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签署并递交的、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协议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统称“文件”)。

(b)其签署、递交和履行文件已经通过一切必要的行为获得正式授权。

19.保密

(a)买方同意使用至少与买方使用于自身专有资料相同的谨慎与防范措施,对卖方向买方透露的、包含专有资料并标明“专有”或“保密”的任何资料或数据,如卖方的图纸和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软件文件、手册、模型等等)予以保密,但无论如何,谨慎不得低于合理程度。未经卖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这些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买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买方独立开发并且未从卖方资料或数据中获益的资料或数据。卖方没有义务提供保密或专有资料;

(b)买方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应在本合同终止或届满后继续有效。由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一切有形专有资料属于并保持为卖方的财产,并应在卖方请求时退还给卖方;

(c)除在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同意,卖方对保密或专有资料的透露并不意味向买方授予卖方任何专利、商业秘密或版权的许可;

(d)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每次书面明示同意(该等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广告、公关活动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关联公司的名称或者任何商标或商号(或象征)。

20.补偿

(a)每方应就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导致的、与其有关的或由其引发的一切损失、损害、责任、支出、费用、索赔、诉讼、要求、诉讼行为、诉因、程序、判决、估定税额、欠额以及收费(合称“损害”)补偿另一方、另一方的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被指定人、受让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使之不受损害,并且在不对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条件下,买方还应就下述各项所导致的、与其有关的或由其引发的上述任何事项补偿卖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获得补偿的索赔请求,一方(“受补偿方”)应在实际可能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另一方(“补偿方”),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在收到该等请求后的第______日。受补偿方未给予该通知并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规定寻求补偿,除非未给予该通知使补偿方抗辩该索赔请求的能力受到实质影响。补偿方(与其自行选择的律师一起)应及时对该索赔请求进行抗辩,而受补偿方应在对该索赔请求进行抗辩时与补偿方合作,包括按照补偿方规定的原则就该事项达成和解(补偿方承担该和解的一切费用与支出)。如果补偿方收到索赔通知后未为受补偿方辩护,则受补偿方应有权对该索赔进行抗辩、妥协或和解,费用由补偿方承担。在承担对该等索赔请求的辩护后,补偿方可进行和解、妥协或抗辩,由其酌处。

无论本条有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发生对买方的诉讼、索赔、诉讼行为或程序是基于以下主张,即卖方制造并销售给买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_国专利、版权、掩模、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则卖方将就该诉讼、索赔、诉讼行为或程序为买方辩护,并将支付终局判决(不能再上诉的)判定由买方承担的损害赔偿与费用,以及买方实际的支出与费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1)卖方被及时告知侵权指控的发生,并得到与该侵权指控有关的每一通讯、通知或其他诉讼文书的副本,(2)得到该辩护的独家控制权(包括选择律师的权利),以及就该诉讼或程序进行妥协或者和解的独家权利;但是,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卖方因买方销售侵权物品而应从买方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如果侵权是由买方交货后有人将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实施某一方法时使用物品(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则卖方无义务进行辩护,亦无承担费用或损害赔偿的责任。

如果卖方制造并向买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_国专利,且卖方被禁止使用该专利,或者如果卖方相信很可能发生侵权,卖方将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费从以下措施中作出选择:(1)为买方取得使用该等物品而不产生侵权责任的权利,或(2)以在其他方面实质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规定的非侵权替代品来代替或改造该等物品,或(3)在该等物品被返还后,退还该等物品的购买价以及运费(扣除向买方交货至退还期间使用该等物品并从中获得利益的折扣金额,该折扣金额按从卖方装运之日起______年直线式折旧来计算)。如果交货完成前发生侵权指控,卖方有权拒绝进一步装运,而不构成违约。如果卖方还没有被禁止向买方销售该等物品,应买方请求,卖方可以(仅由卖方酌定)向买方供应该等物品,在此情况下,买方应被视为向卖方作出与本合同上文所述相同的专利补偿保证。

如果有人指称卖方按照买方规格制造的物品侵犯了有效的______国专利,并以此为根据向卖方提起诉讼或程序,则买方应被视为已向卖方做出同样的专利补偿保证。

买方应将第三方侵犯本合同项下许可给买方的知识产权及时通知卖方。如果第三方侵犯该等知识产权,双方应互相合作,采取适当的行动制止该侵权行为。

上文规定了本合同双方就专利、版权、掩模、商业秘密、商标以及其他专有权利的侵权(无论是直接的还是协从的)所承担的唯一责任,并且取代就其所做出的所有保证(明示的、暗示的或法定的)包括(但不限于)______中规定的不侵权保证。

21.责任的限度

买方同意,如果买方就所交付的任何系统或系统组件提出任何一种索赔,或就未能交付该等系统或系统组件提出索赔(无论是何种行为方式),卖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金额超过对其提出该等索赔的系统或系统组件购买价的损害赔偿。

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就利润损失、失去用途、业务中断、或者任何种类的间接、特殊或结果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现象、火灾、意外事故、火灾、地震、罢工或工厂关闭、搔乱、暴动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他政府行为,运输迟延、能源短缺、原料短缺或在卖方合理控制之外的卖方供应商延迟交货。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卖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卖方对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的履行,但是,卖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卖方应继续履行原受被消除原因影响的条款。

23.终止

(a)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买方或卖方应有权终止本合同:另一方为债权人利益转让其权利,或者一位管理人、破产托管人或类似官员被指定管理该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或业务,或者该方被宣告破产。

(b)如果买方疏忽或不按照本合同的条款付款,而且该情形在书面通知买方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获补救,卖方应有权终止本合同。卖方可以(由其酌定)将买方补救的时间期限延长。

24.不放弃权利

本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执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均不得被解释为对任何随后的违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对本合同项下任何该等条款、权利或特权的放弃。

25.通知

一方按照本合同可能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做出,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略)

本合同期间,双方的一切通讯均应以英文进行。

26.适用法律以及争议解决

除关于法律选择或律师费的支付外,本合同应适用______法律,并按照______法律解释。

(a)协商。如果发生与本合同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之后的______日内,该争议未以此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b)仲裁。仲裁应在______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应按照1976年12月5日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进行。该规则通过在此款中提及而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c)仲裁程序

在仲裁过程中,应适用下列具体规定:

1.该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以英文进行;

2.仲裁员为三名,均应英文流利。买方和卖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______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指定,并担任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员;

3.仲裁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双方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4.当发生任何争议时以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行使本合同项下各自其余的权利,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其余的义务;以及

5.仲裁裁决应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同意受其约束,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执行仲裁裁决。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可就仲裁的裁决做出判决,或者可向该法院申请仲裁裁决的司法承认并发出执行令(视情况而定)。如果就仲裁裁决或就该裁决做出的判决向法院请求司法承认并发出执行令,双方明示地放弃反对的权利,包括该方否则具有的以主权国豁免权为理由的任何抗辩。

27.拘束力

该等条款和条件对本合同双方、其继受人以及允许的受让人均有约束力,且为其利益而订立。

28.整个合同

本合同所含的条款与条件包括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与共识,并且合并与取代之前所有的协议、共识以及声明。任何增加或修改除非以书面做出并由本合同双方签字,均属无效。本合同以英文订立,正本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29.合同期限届满

本合同于生效日起______起期满。

双方于首页载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卖方 买方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姓名:______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职务: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附件一 系统组件(略)

附件二 交货和安装时间表(略)

附件三 价格和支付条件(略)

附件四 产品说明和规格(略)

附件五 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本附件五(“许可合同”)条款规定,在以下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用作卖方按合同(本附件五构成其一部分)所供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即将该系统许可给买方。

1.许可的授予

卖方(下称“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向买方(下称“被许可人”)授予使用和复制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及产品规格所述软件程序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家许可,而被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接受该许可。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的、构成________控制系统的程序,与其任何拷贝、复制件或摘录一起,在本附件中统称为“程序”。除本附件具体规定的以外,未授予任何许可,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2.使用限制

被许可人只可将程序用于卖方按本合同条款提供作为每个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亦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人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人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事先未经卖方以书面形式同意,不得在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硬件上安装、操作或配置任何其他程序。这也包括可能由卖方提供的、不在本许可合同范围内的操作软件或应用软件。

3.复制限制

被许可人不得复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许可人只是为了备份、存档和将程序置于适宜执行形式的,可以复制程序。所有经允许的复制件,都要清楚地标上与原先供给被许可人之程序相同的、关于许可人所有权和版权的限制说明。经允许的复制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4.转让限制

除非本合同允许并经卖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被许可人不得出售、转让、许可、转移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程序。

5.所有权

程序产权属于许可人,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产权、所有权或技术并未因此转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承认,程序构成许可人的保密、专有资料和商业秘密,而不论程序或其他任何部分是否已获得或者可能获得版权和(或)专利,程序乃是基于本合同项下被许可人与许可人之间的保密关系而向被许可人透露的。

6.透露限制

除非本附件明确允许,被许可人不得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和被许可人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程序的任何雇员。被许可人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许可人(或其雇员)不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7.保证

许可人保证其有权授予在本许可合同中所授予的许可,而且在验收之日起________年的期间内(在此称为“保证期”),程序基本能按规格所述的方式运行。许可人在该保证项下的唯一义务是更正或替换已发现不合正常用途的任何程序。本保证明确替代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和适合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许可人不保证程序和(或)其相关文件(如有的话)符合被许可人的要求,没有错误,或者能够不间断地操作,其质量和性能方面的全部风险由被许可人承担。无论如何,许可人不负责赔偿特殊、杂项或结果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业务资料丢失或其他金钱损失),即使已通知许可人有可能发生该等损失的,也是如此。

8.专利和版权补偿保证

对于向被许可人提起的诉讼,许可人同意自行承担费用为被许可人辩护,对于有管辖权法院在上述任何诉讼的终局判决中判由被许可人承担的损害赔偿和费用,许可人将对被许可人作出补偿,使之免受损害,其范围是判决基于这一主张,即在本许可合同所授予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程序构成对________国任何专利或版权的侵权。适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被许可人已用书面形式及时将该项诉讼的主张和提起通知许可人,并允许许可人通过其律师对诉讼进行辩护,给予许可人可以合理得到的一切资料、协助和授权,以便使许可人能够进行辩护,另一个条件是,许可人在本许可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许可人因被许可人销售侵权产品而从被许可人处得到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许可人有权控制上述任何诉讼(包括上诉)的辩护及其一切谈判,其中包括达成任何和解或妥协的权利。如在任何诉讼中程序被判为构成侵权,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许可人可以自行承担费用选择承担以下任何一项:(a)设法为被许可人取得继续使用程序的权利;(b)替换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c)在程序退还许可人之后给予被许可人抵免,但要从中扣除使用、损坏和陈旧的折旧费。许可人对基于以下其中一项的任何版权或专利侵权所提出的请求不负责任:(1)所用的不是当时未经变动的程序释放;(2)被许可人停止操作系统;(3)被许可人未按附件三支付任何许可费或者未能遵守本许可证合同的条款和规定,而且在书面通知其纠正后持续达到________天。

本合同按以上(a)项或(b)项终止之后,被许可人应迅速将程序及其一切复制件还给许可人,并在终止后________个月内向许可人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证明从许可人那里收到的程序和任何有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就该许可所制作的复制件、摘录(包括部分复制和摘录)均已还给许可人或者销毁。

9.所许可的程序

按本许可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

(略)。

10.配置和安装

(略)。

程序安装日期:________

安装者签字:________

被许可人签字:________

本许可合同与合同条款有矛盾的,以本许可合同为准。

附件六 最终用户软件分许可合同

卖方与“用户”已签订一份由用户从卖方购买某些设备和软件的合同(“销售合同”)。整个软件及其任何部分均受数字设备公司(“设备公司”)向卖方授予的许可约束。

按照设备公司和卖方签订的原设备制造商(“制造商”)合同,卖方被授权批准设备公司软件程序(“软件”)最终用户分许可合同。因此,卖方同意按照下列条件和条件向客户授予分许可,而用户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接受该项分许可:

1.标准许可条款

a.软件许可的授予

一旦用户订单已全部付款,卖方即应视为已向用户授予以下规定的软件许可。对用户的许可持续到按本合同规定终止之时为止。卖方向用户授予的许可以及用户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受本条款和条件支配。除本合同规定的以外,卖方未授予任何软件许可,不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b.软件执行

(1)本软件许可合同附录一列明了软件本身以及可以在上面执行软件的处理机或配置设备。“经许可的处理机”一词是指许可中具体规定的、具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处理机或配置设备:

i.其序号在卖方提供的卖方许可证或软件许可订单确认书上已有具体规定的;

ii.如果没有这种具体规定,软件按照许可首次在其上面执行的。

(2)用户可以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软件,而且只有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软件所需的范围内,可以装入、复制或传送软件,但有以下两种例外:

i.在因发生故障而无法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软件期间,用户可以暂时在另一单个处理机或配置设备上执行软件(诊断软件除外),并在暂时执行所需的范围内装入、传送或者复制软件;

ii.用户可以按照________国版权法的规定制作软件存档复制件。

c.修改与合并

用户可以:(i)修改软件(只能用机读形式),或者(ii)将已修改或未修改的软件并入其他软件,以便形成只是为了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软件所要的适配件。上述适配件中所含的软件任何部分继续受本条款和条件约束。

d.软件的使用

1.在按本合同执行分许可所需的范围内,用户可以将软件提供给其雇员和代理人使用。除本d款所指明的以外,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软件提供给任何一方使用。

2.软件含有任何保密或商业秘密资料的范围内的,软件及其所含的资料即按保密关系许可给用户。用户明确承认这种保密关系的存在,并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对软件和资料予以保密。

e.个人和非排他性的许可

用户的分许可是给用户个人的和非排他性质的,未经设备公司明示同意,不得转让。

f.记录

1.用户应做出完整、准确的记录,(i)用以辨认软件和经许可的处理机;(ii)标明软件位置。如卖方要求,用户应向卖方提供有关的记录,如卖方有理由认为,软件已在许可期间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在任何其他处理机或配置设备上执行(本条款和条件许可的除外),用户应向许可人解释说明。

2.用户同意在软件的所有完整或部分复制件、适配件或传送件上复制设备公司的版权通知及其他所有法律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所有权通知和政府机构要求进行的通知。

g.许可限制;反向设计

卖方未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软件的产权或所有权。除本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以外,用户不得执行、使用、复制或修改软件,或者采取与设备公司对软件的知识产权不符的行动。用户不得以反向设计软件或者反向设计软件的任何硬件、固件执行为目的,拆编、反装、分析或以其他方式研究软件。

2.许可终止

a.如果用户疏忽或者未能履行、遵守其在本条款和条件项下对设备公司或卖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情况在书面通知用户后30日内得到纠正,则卖方或设备公司可以终止在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任何许可和已发出的任何软件订单。

b.终止,不论是卖方、设备公司终止的还是用户终止的,都适用于许可在经许可的处理机上执行的所有软件版权。

c.在用户所作的任何终止生效之前,卖方或者设备公司作出任何终止的,用户应(i)交还卖方或者设备公司提供的任何许可证;(ii)销毁用户所掌握的各种软件版本的所有复制件;(iii)从用户所制的任何适配件中消除软件的各个版本的所有部分,并予以销毁;(iv)用书面形式证明所有复制件(包括用户适配件中所含的一切复制件)已经销毁。

卖方: 买方:

签署:_______ 签署:_______

姓名:_______ 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职务:_______

(本附件的附录略)。

附件七 租赁合同(略)。

有关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以及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7至8月份,成立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友闻的带领下,实地视察了部分数字经济重点培育提升平台、重点培育提升企业和重点项目,走访了市经信局,召开部分镇街座谈会和部门座谈会,听取关于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实施,认真落实省、温州市以市委相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先行区,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和2019年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连续两年在全省排名第7位,2019年我市完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52亿元,占gdp的12.56%,列温州第一。数字经济逐步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引擎、转型升级的主动能和创业创新的主阵地。一是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注重顶层设计,制订出台了《乐清市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提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主要任务,成立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整合优化一系列培育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二是数字产业化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正泰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园、磐石云数据中心、智能电气创新发展中心等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相继招引了益而益、罗曼斯、力太科技等一批带动性、引领性强的项目。三是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2019年完成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立项242个,今年1至8月份253个。乐清智能电气小镇、乐清湾电力科技小镇被列入省数字化试点园区,苏吕小微园、智能电气小微园、科技创业中心等率先开展了数字化园区建设。正泰、人民电器、金卡智能等企业试点示范成效明显,不断推动中小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提升发展。四是治理数字化得到不断推进。5g等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协同办公”等工作不断推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智慧城市、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农业等领域不断谋划和推进,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领域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升。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数字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有:

(一)数字经济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虽然我市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指数列全省第7位,但与省内先进地区相比差距在拉大。产业层次偏低,我市数字经济统计入库项目主要以电气、电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传统制造业为主,相较已形成集成电路、高端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技术、人工智能设备等高新产业集群的杭州、宁波、嘉兴、金华等地存在明显代差。各乡镇(街道)之间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乡镇(街道)对数字经济发展还存在重视不够的情况。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行动计划缺乏分年度方案,有的部门在制定扶持政策和落实时缺乏充分调研。浙江云谷—磐石云数据中心、正泰(乐清)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园等项目的推进和建设进度不如预期,通信管道建设推进缓慢。

(二)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不够。当前服务业数字化发展程度较高,一、二产业数字化转型进程缓慢。龙头企业缺乏,可供参考的数字化成功案例还较少,带动性不强,许多中小企业因数字技术改造投入大,转换成本高,认为数字化投入效果不可预知,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对数字转型发展存在一定顾虑,内生动力不足,“不敢数字化、不会数字化、不想数字化”的现象比较普遍。数字经济核心技术与我市现有制造业的融合度偏弱,在工艺、产线、产品、服务等层面的应用实践开展的不多。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技术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当前能够紧扣制造业流程开发应用、深耕于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满足企业一体化升级、个性化改造的服务平台和服务商还偏少,支撑能力不足。

(三)数字创新能力还不够强。深度创新能力将决定产业发展的可持续度,当前我市数字经济的科技创新投入总体不足,产学研结合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缺少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绝大部分企业存在路径跟随、标杆技术较少、品牌价值较低等问题。数字经济人才制约问题较为突出,目前既懂工业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引入困难,能同时提供产业应用核心技术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团队非常稀缺。各地间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育才招才引才留才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

(四)治理数字化提升不足。相对数字经济领域平台化、个性化、网络化和跨界融合化的基本特征,政府部门监管手段较为单一,开放包容、协同有效的监管思维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单位对公共数据开放不够重视,影响了“一证通办”“一件事”联办和后续数据分析,不利于数字政府效用的发挥。数据要素开发开放、共享共用程度还不高,数据鸿沟、信息孤岛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一些垂直业务系统还不能互联互通,巨量数据资源的价值未能充分挖掘,大数据开发利用仍处在起步阶段。(数字化场景应用)

(一)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强化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顶层设计,以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认真分析研究我市数字经济产业的优势和短板,从战略布局、政策制定、招商引资、设施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并完善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出台新一轮扶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平台、项目和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注重发挥龙头骨干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和支持有技术优势、成长空间、发展潜力的新生中小微企业。制定数字经济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提高全民的数字素养。把发展数字经济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的重要要求,同时注重提升企业家数字素养,增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内生动力。

(二)推动深度融合发展,提升数字产业能级。要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兴起和国家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培育一批标杆企业,打造若干数字产业集群。招引一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的新型通讯、传感器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大力推动企业“上云”向“用云”转变。加快现有小微园技术改造和提升,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制造转型,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鼓励具有数字化转型经验的大企业建立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从而带动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信息工程服务、工业设计等基础产业,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支持。

(三)坚持创新引领作用,提升数字核心竞争力。要加大“软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更多的创新主体和创新项目集聚。更加注重发挥优势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提升数字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数字生活服务,推进网上超市、网上餐厅等数字商贸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鼓励智能营销新业态。实施更有力有效的人才政策,及时解决各层面育才招才引才留才方面碰到的具体问题,尤其要注重培养技能型、复合型、创新型的本土人才,为数字产业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四)聚力推进数字赋能,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大力打造数字政府,进一步破解消除数字鸿沟、信息孤岛,有效激活各类数据资源,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创新应用。继续推进“一件事”“一网通办”,打造“掌上办”“网上办”“瓯e办”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以5g为代表的信息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农业等行业发展,让大数据发展红利更多惠及企业、民众。组建成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平台公司,有序推进县域智慧化改造,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把增强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确保数据共享和安全保护并重。

有关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五

作品出版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著作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出版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标的

拟出版作品的形式(在本合同采用的项下划"√"):

1.图书;

2.电子出版物;

3.录音制品;

4.录像制品。

作品名称:作品最终使用的名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出版宗旨和计划,结合作品内容和特点,乙方对作品名称享有最后决定权,但不得违反法律、侵犯作者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第三条?许可使用的权利内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予乙方在国内外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形式出版、发行本合同约定作品的各种文字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前款中的专有使用权是指: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本合同约定的形式(含作品载体形式和文字形式)出版、发行本合同约定作品的原版、修订版、袖珍版、缩编版的专有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乙方有权排除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以同种形式和方式使用本合同约定的作品。

以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形式使用的作品报酬,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许可使用的期间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作品的期间为_________年,自作品出版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的保证义务

甲方保证合法享有本合同约定作品的著作权和对该作品的处分权,并保证:至其与乙方订立合同之日为止,不曾有与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授权行为相违背的许可行为或者转让行为。

甲方违反前款保证义务的,乙方有权:

1.解除合同;

2.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3.要求甲方停止妨害合同履行的行为,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全部损失。

第六条?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第三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再授予任何第三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其通过本合同第三条取得的权利。

第七条?作品的内容与质量

甲方交付作品的内容,应当符合双方的约定或者乙方的编写要求。

甲方交付的作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内容完整、确定(包括扉页、内容提要、编写说明、目录、正文、附录、后记等);

2.体例、格式正确、统一;

3.使用标点符号、数字正确;

4.文字清晰;

5.引文准确无误(引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司法解释以及行业标准的,必须准确有效)。

第八条?作品的交付时间

交付作品的形式为:软盘并打印稿一份。

第九条?作品的编辑加工

乙方有权根据出版要求和编辑规范对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作品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影响其原有完整性的删节,增减和修改甲方提供的前言、后记、插图(表)等,也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所谓实质性的修改是指:

1.改变作品的观点或结论;

2.改变作品中的事实或者个别情节;

3.改变作品中采用的方法;

4.改变作品中篇、章、节的标题;

5.其他实质性改动。

第十条?排版、校对和审读校样

排版和校对由乙方负责。甲方要求审读校样的,乙方应予同意;但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审读,而且不得对作品进行影响版面完整性的修改(如大量增减内容、修改版式等);因甲方的不适当修改增加的版面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法律、标准、科学方法或事实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改动除外。

第十一条?装帧、封面、印数、定价

作品的装帧、封面、印数、定价,双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由乙方根据本作品的出版计划和出版行业同类作品的通常标准决定。

第十二条?出版时间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标准出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作品。

第十三条?稿酬

作品出版后3个月内,乙方应当依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_________

版税:作品定价(元)_________约定版税率(%)_________册。

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作品的重印

乙方重印作品的,应当通知甲方,并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版税标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作品脱销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乙方拒绝重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的专有使用权即行丧失,未经甲方再次授权,不得再次重印、出版原合同约定的作品。

第十六条?作品的修订

当作品所涉及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安排甲方修订,甲方有义务实施修订。付酬条件按照实际修订比例,参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甲方拒不实施修订的,乙方有权自行安排修订;实际修订人对于其修订的部分享有著作权,甲方无权干涉。但甲方对于原作品的著作权应受尊重。

第十七条?原稿的处理

作品出版后3个月内,对于手抄稿件,乙方应当将原稿退还甲方;甲方声明不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保证义务,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两个月后(含两个月)才交稿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稿酬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擅自毁约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稿酬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拒不履行出版义务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稿酬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出版义务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稿酬的30%向甲方支付补偿金。乙方因过错丢失原稿致其不能履行出版义务的,视为违约,应按本合同约定稿酬的3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九条?纠纷的处理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六

数字经济是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是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力量。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壮大数字经济主体,提升产业发展能级,7-9月,由市政协副主席林月和牵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调查、民意恳谈等形式,对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数字经济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又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及其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数字内容及其服务业等7大类23个中类,前三个归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后四个归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产业数字化,具体分为融合型数字经济、效率型数字经济、新生型数字经济和福利型数字经济等四类。融合型数字经济的代表业态有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

(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近年来,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总量规模不断壮大。2019年,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152亿元,占gdp比重12.6%,占比比上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其中,规上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335家,占规上工业企业数的27.7%;实现工业增加值77.13亿元,占规上工业的比重为26.0%,占比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11.6个百分点;单位数和增加值总量分别占温州市的60.0%和51.0%。

(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行业集中明显

根据《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我市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主要集中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通用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等5个中类行业,属于乐清传统的主导行业,行业集中明显。截至2019年12月全市共有335家规上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其中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118家,占35.2%;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87家,占26.0%;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业52家,占15.5%;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业31家,占9.3%;电子器件制造业23家,占6.9%。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研发产出较好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创新投入与成效好于规上工业。2020年上半年,全市规上数字经济制造业研发费用5.5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8%,占比高于规上工业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实现新产品产值69.67亿元,新产品产值率为46.6%,高于规上工业6.8个百分点。产品的更新带来效益的增加,上半年实现营业利润9.05亿元,同比增长10.2%,增幅高出规上工业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

(四)制造业数字化进程不断提速

通过“技改新八条”、传统技改和两化融合项目合并备案等举措,加大对智能化技改的扶持力度。同时,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县域经济特点,着力培育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启动了乐清市数字化车间(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有35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并已完成系统初步审查。

(一)核心产业层次不高,能级不强

1.主要产品供给体系仍处于中低端。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中在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子元器件等基础配套类行业,产品结构多处于中低端,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较低。以低压电器为例,大体上分为四代,施耐德、西门子、abb三大国际巨头已开发出具有网络化、可通信等功能的第四代产品,我市企业却仍以生产二代产品为主,具有智能化功能的第三代产品占比较低,第四代产品更少。正泰、德力西虽然在规模上可以与施耐德、西门子、abb三大品牌相当,但产品仍主要在中低端市场,利润率低于中高端市场。在智能电网产业方面,我市近年来在信号和数据采集、传输、控制、嵌入式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等技术的应用积累不够,从事电力电子技术领域的企业较少,与国内同样从中压设备崛起后进入配电自动化设备领域的上海思源电气、石家庄科林电气、江苏大烨智能、南京大全等企业对比,还有不少差距。

2.新兴制造业集聚不足外迁严重。2020年上半年,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7.2亿元,仅占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608.3亿元的2.8 %,集成电路、物联网传感器、智能硬件等行业发展缓慢。同时,数字新兴产业的外迁现象也非常突出。如上市公司金卡智能早将经营主体搬迁到杭州,万控、曼德瑞等优质企业搬迁到了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还有一些企业虽在我市有生产基地,也因各种原因依托外地工厂生产智能化产品,如浙江力夫自控技术公司在乐清生产传统的压力开关等产品,而在杭州设立的关联企业则生产更为高端的电子传感器类产品。

3.配套产业链本地化标准化不够。我市智能重合闸、变频器、伺服驱动器等智能电器产品的关键零部件、软件绝大部分来源于外地或者进口,存在严重“卡脖子”现象,整机厂商利润微薄。2020年,我市在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风险点的排摸中,梳理出了40家企业共140条可能存在断链断供的风险点,主要涉及国外进口的高端单片机芯片、晶振、电源芯片、铝电解电容、存储器、光耦和新材料。如正泰仪器仪表生产智能电能表、燃气表所需的晶振、贴片电容需要从日本、美国等地进口。一些非电气行业类如半导体、传感器、柔性线路板等企业缺乏配套企业支撑,所有环节、元器件都是由本公司生产或外地供应商提供,生产成本较高。此外,我市电器配套企业没有技术标准以及产品数据库,生产的零部件标准化程度不高,同一家企业同一个型号产品都会出现尺寸不一情况,容易导致自动化设备卡机,达不到智能制造精度要求。

4.核心产业服务业发展滞后。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基本以传统的电影院和快递服务为主。2019年全市规上数字经济服务业企业仅13家,实现营业收入3.25亿元,营业收入仅占温州的1.8%,同比增长2.3%,低于温州5.1个百分点。2020年上半年虽增加到14家,实现营业收入3.98亿元,但是营业收入最大的还是一家总部回归企业,目前仅开票,还未对本地数字经济服务业产生带动效应。在建的云谷大数据中心、京东云区域中心等项目投入运营后,虽然可以带动数字经济服务业发展,但是全市至今没有一家真正具有工业软件研发能力、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的本土企业,无法有效支撑我市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基础支撑条件缺乏,创新要素供给不足

1.技术创新的关键驱动要素不足,创新基础不牢。我市企业“人才难引、引进难留”现象仍然突出,科技人才总体数量较少,特别是智能电器、智能电网等企业所需的从事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电主站软件、芯片、载波模块、线路板等方面的研发人才尤其紧缺,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瓶颈。作为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近年来,我市虽以“科创飞地”等形式积极融入长三角,但是仍然处于创新的“困难高地”,承接“溢出效应”并不强,至今还没有建立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层级低,省级认定机构仅占17%,一半以上为乐清市级认定机构。

2.区域创新氛围不浓,创新生态有待改善。我市企业专利以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为主,发明专利占专利总数的比率低。截至2019年末,全市累计发明专利4341件,仅占专利总数的7.1%。同时,我市区域内的技术研发共享资源机制不完善,技术专利在区域产业链内传导不够流畅,集群效应发挥不明显。我市企业技术创新被本地企业模仿快,很多企业因此也不得不将新产品的研发放在外地,额外的增加了企业成本。当遭遇专利侵权时,又碰到维权时间长、维权费用高、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大大挫伤企业投入研发创新的积极性。还有企业认为,我市知识产权侵权司法赔偿额度低于温州中院,导致其选择在温州起诉。

3.科创平台带动效应不强,运行机制不畅。我市虽已建立各类高能级创新平台、产业创新综合服务体、科技飞地,但在助推我市传统电气等产业转型升级上,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以智能装备科技加速器为例,虽已建成配套功能设施,但其功能发挥与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难以与各高校形成联动,缺乏与大平台机构职能相匹配的沟通协调机制,还未成就真正的“独角兽”企业。而反观宁波的慈溪市,中科院慈溪医工所是其率先引进的综合科创平台,该所与企业共同研发医疗器械,使一批像“广慈医疗”一样的生命健康企业扎根慈溪,在数年之间就获得了快速成长。生命健康产业已成为慈溪经济新亮点,2018年实现产值101.6亿元,成为继三大传统行业后,又一个产值迈入“百亿俱乐部”的行业。

4.扶“小”帮“微”力度不够,扶持政策知晓度不高。一些企业反映,我市在扶幼、扶小、扶微助推科创企业成长方面力度不够,如我市2019年对257家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后补助4600多万元,但是该项补助资金的申请对象必须是规上高新技术企业,中小科创企业享受不到该政策。还有企业反映,我市对参与企业技术改造的,按照共同研发设备销售价15%给予技术改造企业补助,但是该优惠政策在我市工业企业中知晓度并不高,导致我市从事“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的中小企业的营业额中本地市场所占比例反而不高。

(三)工业互联网落地困难,三大掣肘突出

1.企业数字化改造积极性不高。我市大量设备尤其是中小企业设备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较低,需要通过加装传感器、通信模块、控制部件等实现设备联网和数据联接,导致改造难度大、成本高。在信息化软件方面,因我市中小企业较多,大部分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司的产品价格对企业而言普遍较高。在收益不明确的情况下,先投入巨大资金承担改造费用,是许多企业想要改造却迟迟不改的重要原因。如,2019年我市一家电器公司投资300万对车间和仓库现场进行了数字化改造,但也仅仅只完成了全厂生产区域20%的改造任务,由于短期投资回报率相当不理想,而后续投资还需要支付信息化规划设计费用、咨询费、项目实施费、后期系统维护费等大量费用,导致企业犹豫不决。还有企业反映,我市按第一批数字化车间(工厂)提升试点项目整体投入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而各个企业自动化设备和信息化软件应用等实际投入差异很大,建议应按企业实际投资额实行更加科学的梯次补助政策,并合理设定各梯次补助封顶金额,提升企业积极性。

2.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不足。工业互联网平台是实体经济全要素连接枢纽、资源配置中心和智能制造大脑,但是我市工业互联网平台起步较晚,目前有乐清智能装备云、电气行业云两个区域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前者刚正式上线,目前仅2家试点企业,后者仅9家试点企业应用,平台商业成熟度低,难以更好服务本地的企业。此外,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同先进地区相比仍然滞后,如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研发应用需要完善的5g网络支持,但是我市存在站址难以获取、高速光纤铺设遇到管道瓶颈等问题,极大影响5g网络建设进程。

3.企业数字技术应用深度不够。目前,我市一些企业只完成企业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但是企业内部的erp系统只是达成工业互联网目标中的小小一环,还有pdm(产品数据管理)、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mes(制造执行)、wms(仓库仓储管理)等众多企业信息化集成软件配套,才能保障企业工业互联网的顺利运营和开展业务。如德力西集团曾陆续投入4000万元来完成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改造,在2012年实现erp的上线运营,直到2019年和2020年才陆续安排公司内部的plm、mes、wms等众多企业信息化集成软件配套的辅导上线。同时,已完成工业互联网建设的企业反映,仍存在信息系统之间、机器设备之间、信息系统与机器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严重不足等问题,或者只能实现部分装配车间的制程过程与mes、wms、erp的信息化集成互联,仍处于局部推广阶段,未能真正意义上达到智能工厂水平。

(一)专注产品创新和产业升级,领军国产替代

1.建立产品研发鼓励目录。建议我市设立智能电器产业年度重点产品研发鼓励目录,制订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第三代、第四代低压电器和智能电网设备研发,推动企业产品升级换代,抢占中高端市场,加快实现国产替代。如对已经研发和推广新产品的企业,要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对取得关键技术突破给予奖励;对通过指定检测机构的试验产品给予一定补贴;对年度重点新产品获得国网、南网首次挂网或中标突破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以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精密接插件为重点,推动传统电子产业提档升级。

2.精准布局新兴制造业。借鉴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设立阿里云机器人产业园区的做法,在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湾港区、柳白新区开辟专门的新兴产业工业园区,打造产业生态系统化、功能服务精准化、基础设施网络化和运营发展智能化的智慧园区。专门建立新兴制造业重点项目库,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实施监测,针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新产品产值率、劳动生产率等重点指标,建立以功能区为主体、职能部门为业务指导的联动服务工作机制,精准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3.补强智能电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针对性的引进一批智能电器供应链空缺环节的配套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终端产品生产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专业园区,加强龙头企业对配套产品质量把控,带动整个电器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方面提升。

4.大力培育“离岸”信息服务企业。针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知识密集、人才密集的特点,参照“科技飞地”做法,培育“离岸”信息服务企业,实行双线、离岸的模式,问题收集在本地,技术研发在外地,更快更好地服务我市本土制造业数字化智造。同时培养本地几家信息服务企业,着重于数字化改造后日常维护能力建设,为本地制造业企业提供更为优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二)营造区域差异化竞争优势,培育创新土壤

1.强化创新财政政策供给。建立统一的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解决科技资金投入分散、重复交叉等突出问题。对数字经济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采取事前引导、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对成果转化项目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对于主要生产基地在我市的企业,在域外设立的关联研发机构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我市政策红利。

2.营造知识产权创新生态。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争取支持,成立中国乐清(电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开辟集快速确权、快速授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直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绿色通道”,并向研发机构提供专利申请指导。建立完善我市包括商标、专利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奖励制度,合理裁定知识产权侵权司法赔偿额度,保护市场主体的诉讼权益。

3.建立实体化市场化科创平台。借鉴宁波慈溪等地经验,招引科研创新能力强的高校、科研院所,制定出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力度更大的政策,有效推动科创大平台实体化运作。同时,参照国有企业的运行模式,推动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融合,理顺我市智能装备科技加速器等一些科创平台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提速加档工业互联网发展,重塑产业新动能

1.建立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专属扶持政策。用足用好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引导中小企业“借网”加快转型。经信等部门牵头打通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供需渠道,以“团购”形式降低单个企业软硬件采购成本。

2.破解工业互联网建设的平台掣肘。借鉴嘉兴经验,以开放的市场,吸引国内优秀云服务商加大在乐清的产品、服务供给,培育一批电器、电子元件、工具行业云平台,将软件、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共享到平台,供有需求中小企业使用,解决目前云产品不丰富、实用性不强等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低门槛、便利化的专业服务。对于经省认定,且吸纳、服务本地企业必须达到一定数量的云平台,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探索打通“最多跑一次”的通信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在5g建设中优先利用公共资源空间等,帮助通信运营商加快5g网络nb-iot窄带物联网、ipv6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3.借势推动中小企业兼并重组。以实施工业互联网为契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出台企业因兼并重组产生的纳税、过户费用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电器、电子行业内创新能力强、效率高、管理水平先进的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解决一些中小企业在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中面临的资金、人才窘境,提速我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步伐,形成以工业互联网为重要载体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

有关数字出版基础心得体会书和感想七

甲方(著作权人):  乙方(出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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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作者署名:

电子图书形式指作品以因特网、磁盘和光盘等为载体,通过计算机、数字化的阅读器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并可通过网络或电子载体形式出版、复制、发行、传播和展示。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并有权许可给第三方,有关权益双方协商,同时乙方对侵权行为有追查权。

第三条 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_____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3)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__________,侵害_____风俗习惯,破坏_____;(5) 泄露_____;(6)宣扬淫秽、_____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1)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元/每千字_________千字+印数(以千册为单位)_________基本稿酬的0. 8 %。作品出版后___日内支付。

(2) 一次性付酬:___元。作品出版后___日内支付。

(3) 版税:___元(图书定价)____________ % (版税率)_________销售数。原则上按印次结算。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有权提醒乙方履行付酬义务,若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应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或反复修改后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的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按第十二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账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___%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___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 作品出版后,乙方保留作品原稿___个月。___个月后乙方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

(2)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谈判、签订中国xx区域以外的国家、地区的版权贸易合同,所得报酬甲乙双方按___∶___分成。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的_____机构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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