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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 探访伤残革命军人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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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 探访伤残革命军人心得体会(8篇)
2022-12-30 05:45:09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一

请求事项:请求对____________________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相关材料____份。

有关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二

xx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 xxx(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 xxxx。于x 年 x 月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申请人(签名):xxx

x 年 x 月 x 日

单位意见:xxx

单位盖章:

x 年 x 月 x 日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60日(生效)后,方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濮阳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了解工伤鉴定的有关内容是很有必要的,关于工伤鉴定的程序、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工伤鉴定的具体费用相关的内容都是你需要掌握的内容。具体的内容在网站的法律知识栏目都有涉及,详情请访问网站的法律知识栏目。

有关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三

--,男,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程度,1967年3月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85年10月入伍,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转业安置在--市民政局,先后任优抚安置科副科长、基层政权与区划科科长、优抚安置科科长。--年12月因机构改革调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任拥军优抚科科长至今。22年的军旅生涯,9年多的优抚安置工作经历,该同志始终保持军人优良传统,秉承党员淳朴本色,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一、服从安排,做政治合格的“明白人”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该同志始终加强党性锤炼,增强党性观念,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一方面,他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另一方面,他能自觉服从局党组和领导的工作安排,对党组织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不讲价钱、不打折扣、坚决服从和落实到位。工作中积极主动,对同志真诚相待,关系融洽和睦。他时常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军转干部,要做一块钢铁长城的基石,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人民的安居乐业献出光和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期拥军优抚的新篇章。

二、热爱学习,做业务精通的“发言人”

优抚工作涉及的法律、政策最多,工作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特别是随着国家各种优抚政策的出台,及时准确掌握各类法律法规是开展优抚工作的前提。-作为一名副团职转业干部,能迅速转换角色,虽然没有经过业务培训,一切从零开始,但他不等不靠,凭着军人那种拼劲和韧劲,硬是给自己立下了“军令状”,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弄懂优抚安置业务、掌握工作本领。为了尽快进入角色,工作中他虚心向科室有优抚工作经验和方法的同事学习,并找来了各种业务书籍、文件资料阅读。通过不断学习,该同志很快就从一名“门外汉”成为优抚工作战线上的行家里手。特别是--年担任优抚科长以来,他带领科室工作人员勤勤恳恳、尽心竭力,对每一个来访人员家庭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和当前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等问题都分门别类,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并熟记于心。他业务精通、政策水平高、把握政策准确,既全面执行了国家各项政策,又保证了涉军群体大体稳定。

三、心系群众,做优抚对象的“贴心人”

优抚工作不仅是执行上级各项优抚政策,更主要是了解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我市有优抚对象7.5万人,有10大类涉军群体,每天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里办事、咨询政策的超过30人。-无论工作有多忙,在接待来访群众时都能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幅笑脸相迎、一声亲切问候、一杯茶水送上手、一颗真心相待。遇到有些退役军人因政策原因没有享受生活补助,要求享受抚恤待遇时,他从不厌烦,主动出示相关文件给来访者明确答复,属于其他部门的,耐心引导到相关部门,让来访者心悦诚服,满意而归。如:--年,-在得知--县三圣乡援越抗美残疾军人唐汇志和鼎城区石公桥镇王新华想伤残等级调整,但因长期卧病在床无法前往参加体检后,第一时间他主动向省民政厅汇报,并多次与省荣军医院联系,希望医生能够够上门为其体检。经过多次协调,年内省荣军医院组织了医疗专家小组,分别到--县和鼎城区上门为两位重病在床的伤残军人进行了体检,并顺利提高了伤残等级。每年“八·一”期间,-都要组织全市部分退役军人开展“八·一”红色教育活动,丰富退役军人的业余生活。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拉近了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更成为了他们的知心朋友。由原来的一封封信访件变成了一封封感谢信。

四、敢于担当,做维护稳定的“调解人”

近些年,随着各项优抚政策的出台,不稳定的涉军群体日益增多。我市有伤残军人、工程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参战退伍军人、援越抗美退役老兵等多个不稳定群体,他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上访。面对重重困难,该同志没有畏难和气馁,而是迎难而上,一边接待来访的对象,一边思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摸索出一套涉军维稳的工作方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政策,不欠政策账;

二是与退役军人交心谈心,和他们交朋友,不欠友情账;

三是尽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不欠感情账。多年来,-始终把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当作自己的亲人,用自己的耐心、爱心、细心、诚心温暖着他们,保障了他们的各项待遇,化解了许多涉军矛盾,阻止了多起聚众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有关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四

甲方:浙江省永康市鸿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大徐工业区

乙方:刘冬明

身份证号:3602817

甲乙双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给乙方。双方就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于乙方刘冬明,20xx年11月8日在甲方公司工作中发生工伤,致使右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缺失,经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陆级,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甲方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给乙方。二、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拾万元整给乙方刘冬明。上述费用在乙方办理完毕一切手续后由甲方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用银行转帐至乙方个人帐户上。

三、x年xx月xx日乙方本人辞职,甲方负责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贰份,壹份交乙方本人,壹份存入乙方在甲方公司里存有的档案。

四、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日后乙方所有个人行为与甲方已无任何关系,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社会及经济活动,不得擅自保留甲方的公司文件资料,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乙方确认:与甲方保持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

奖金)、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病假等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均符合法律及双方约定,不存在任何争议,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补助/赔偿、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浙江省永康市鸿运实业有限公司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刘冬明

日期:x年xx月xx日

有关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五

6.1  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规范的适用

6.1.1 伤残程度鉴定的标准、规范适用,应依据具体案情确定。办案机关有明确委托要求,或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采用某个标准、规范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载明,按委托书载明的鉴定标准、规范与事项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6.1.2 工作中因交通事故致伤,涉及工伤待遇赔偿的,可以按委托人要求使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进行伤残程度评定;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应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6.1.3 受伤人员确实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但因不能提供与劳动单位的雇佣关系证明,不能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工伤时, 原则上可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进行伤残程度评定,但鉴定机构应在委托书中明确说明此类鉴定意见的限制性;如办案机关或委托人有明确委托要求,也可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6.1.5人身保险伤残程度评定,应根据《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3〕46号)和《关于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14〕6号),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进行评定;也可按照保险公司或人民法院提供的标准与具体事项进行评定。

6.1.6刑事案件涉及刑事责任的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刑事案件涉及民事赔偿的伤残程度评定,应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评定。

※【司法鉴定】广东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行业指引(修订版)【粤鉴协[2018]31号】

4.1伤残程度评定标准、规范的适用

4.1.1伤残程度评定的标准、规范适用,应依据具体案情确定。办案机关有明确委托要求,或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采用某个标准、规范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载明,按委托书载明的鉴定标准、规范与事项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4.1.2工作中因交通事故致伤,涉及工伤待遇赔偿的,可以按委托人要求使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进行伤残程度评定;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应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4.1.3受伤人员确实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但因不能提供与劳动单位的雇佣关系证明,不能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工伤时,原则上可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进行伤残程度评定,但鉴定机构应在委托书中明确说明此类鉴定意见的限制性;如办案机关或委托人有明确委托要求,也可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4.1.4医疗损害致人伤残的,应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医疗损害后果的伤残程度。司法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1.5人身保险伤残程度评定,应根据《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3]46号),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进行评定;也可按照保险公司或人民法院提供的标准与具体事项进行评定。

4.1.6刑事案件涉及刑事责任的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应按办案机关载明的鉴定标准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4.1.7刑事案件涉及民事赔偿的伤残程度评定,应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评定。

有关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六

一、认真摸清底数,完善服务体系

一是按工作要求对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对全乡1个乡级站和53个村级站的名称、标牌进行了再次明确,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制度。

二是对全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了现场信息采集工作,共采集946人,其中退役军人809人,其他优抚对象137人。

三是正在开展优抚对象生存认证工作。

二、严格落实待遇,关爱退役军人

一是截至目前,共核查发放有实际困难优抚对象三难资金33人,9100元。

二是在“八一”“十一”期间对全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给他们送去慰问信,让他们在节日期间感受到了关爱关心。

三是帮助10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完成了养老保险续交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社会化服务工作,做到更好的为退役军人服务,白马滩镇政府根据黄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黄龙县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白马滩镇实际,积极开展退役军人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进工作。

7月8日,白马滩镇在镇会议室召开退役军人服务站成立工作部署会。会议由镇武装部长孙耀龙主持,对白马滩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社区)按规定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将服务站牌及相关制度牌上墙,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络员,强调了要进一步完善优抚工作体系,提高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更好的为白马滩镇退伍军人服务。

会后,孙耀龙带队到各村检查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要求各村(社区)限时整改到位,确保白马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能够发挥作用。认真完成“黄龙县最美退役军人”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实现优抚工作创新发展,营造了尊重和关心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汇报

2020年文化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根本,以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率型科室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第一季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一季度工作情况

1、春节慰问工作。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文化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慰问工作,为辖区驻军单位、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现役军人家属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充分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发放各类慰问物资:油778桶,米778袋,杂粮389箱,干菜389箱,对联492副;

共走访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52人、现役军人家属77人、重点退役军人10人、企业军转干部93人,慰问驻区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服务保障中心、驻区解放军省军区郑州第一干休所。

2、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安排部署下,文化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分包的省工商局家属院采取张贴倡议书、电话访问、实地入户等措施,共完成6栋居民楼、258间房屋、800余人的排查;

同时科室全体人员全部下沉郑花路社区和博物院社区,分别对省工商局家属院、动物园家属院、非常soho小区、建设厅家属院进行值守,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

3、两险接续及优抚工作。截止第一季度共受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197人次,采集退役军人信息15人次,光荣牌悬挂20人次,悬挂率98%。共发放优抚金141人,金额共计666791.95元,其中:伤残军人91人,527095元;两参人员30人,58500元;三属7人,41687.5元;在乡复员军人1人,4098元;60岁农村义务兵9人,5880元;1至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3人,25931.45元。优抚对象医疗报销7人,共计17828元。

4、清明节网上祭扫工作。文化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共召开宣传动员会2次,发动各科室、各社区、公共单位、企业、学校利用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微博等进行宣传2000余次,吸引烈属、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共约500余人次进行网上祭扫。通过网上献花,寄语留言,表达心声,进一步了解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5、武装工作。按照区武装部要求,第一季度共完成民兵整组国防动员潜力调查信息录入1800余人、排名全区第一,企业信息录入10余家,应急装备录入40余项;

宣传发放张贴征兵海报300余份,适龄青年兵役登记500余人,办理兵役登记证100余人;

发动基干民兵参与疫情防控200余人次,推荐基干民兵1人参加全区民兵教练员比武。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完成较低,距离前期摸排人数完成差距较大。主要原因:1、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部分人员对相关业务不太熟悉;

2、受疫情的影响,在宣传发动辖区退役士兵两险接续工作上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导致该项工作进展迟缓。

(三)下步工作重点

1、完善各类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加大辖区退役士兵两险接续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做好优抚对象的人员认定和优抚金发放工作,确保辖区优抚对象认定率100%,优抚金发放准确无误;

4、完成辖区企业军转干部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的统计及发放工作,确保辖区稳定;

5、继续完成民兵整组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数100%完成。

有关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七

一、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二、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三、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四、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有关伤残军人关爱心得体会报告八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7月24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6组对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广州市区委巡察第6组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映了巡察工作情况。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分为3项,具体问题18个,共制定整改措施74条。截至2020年11月13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3个,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问题2个,正在整改3个,建立和健全制度24项。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巡察整改工作是首要政治任务”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正视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事务性工作,从根本上形成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问题整改机制。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分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并几易其稿,形成《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6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研究制定了74条整改措施,并全部列入清单管理,做到整改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四明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加强对账盘点,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三是强化督促提醒。建立巡察整改工作督办机制,定期分析、定期汇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评估整改工作进度及遇到的重点、难点、棘手问题。坚持以“见人、见事、见效”为标准,坚决避免选择性整改、走过场整改、消极应付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对督察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问题。

整改期间,先后制定、修订完善了24个相关文件、制度,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机关党的建设存在短板,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差距问题

1.针对班子核心领导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对待,深化认识,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及整改期间,党组会议先后16次学习,内容包括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健全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高标准推进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全区申报创建比例达100%,其中申报创建五星级5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永宁街、派潭镇、增江街、新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四星级4个(荔城街、宁西街、朱村街、中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三星级5个(仙村镇、正果镇、荔湖街、小楼镇、石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截至11月13日,已高标准完成广州市的考评和复核,正在接受省考评。

三是扎实做好与民政局职能交接收尾工作。主动对接区民政局,于2020年8月11日注销广州市增城区双拥促进会,剩余资产全部捐赠到区慈善会。同时,主动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双拥工作,参照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时调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区直各单位、各镇(街)联动,充分发挥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深入挖掘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制作宣传视频6辑,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公众号等开展退役军人正能量宣传;加强军地协同,开展“送书入军营”、“送技能入军营”、“情系边海防官兵”等系列拥军活动,全力做好部队“保障部”,合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

四是局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抓好整改,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整改期间,班子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6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7次,不断加强思想沟通、工作交流。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过程中,班子成员结合第三季度工作考核,共24批次带队到各镇街检查督导,并及时反馈调研情况,共同探讨高标准建设问题与服务工作,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第三季度考评情况的通报》,不断加强对镇(街)服务站业务和资金的监管。

2.针对压实基层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查找自身不足,对标对表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与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联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会议,加强工作交流。9月4日,召开2020年第3季度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并将涉及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问题向各镇街进行了反馈,要求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共同配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二是压实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体责任。6月9日,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增城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考评方案》,要求服务中心加强对镇(街)服务站工作的指导和检查。9月16日,成立第三季度服务站建设考评实地检查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3个组到各镇街,对配套建设情况、引导激励工作、走访慰问工作、服务保障工作、自身建设工作、指导基层情况、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等五个方面共24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打分,经过汇总排名,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三是加强对镇(街)工作的督导。在10月31日的中央督查迎检工作现场督导中,发现村(居)服务站建设普遍存在短板,即时印发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自身建设,按要求悬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按标准建设“两室一墙”,按规定完善工作台账,健全化解机制,就地解决问题。各镇街高度重视,其中小楼镇、增江街、永宁街党(工)委书记亲自到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场指导工作并解决重难点问题。

3.针对基层组织堡垒作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8月21日,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设置调整选举,党组书记当选并兼任党支部书记;10月12日,成立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印发《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党支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升组织力。

二是加强党务工作学习培训。8月27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把关,党支部副书记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心谈话,再次明确入党积极分子按时提交思想汇报、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学习培训、定期参加党小组学习及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10月12日,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增城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试行)》《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是加强退役军人基层党建阵地建设。10月14日,经研究讨论并征询区委组织部意见,就指导各镇街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退役军人功能型党组织形成初步意见。10月24日,先行先试,在全区2020年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期间,探索成立功能型党支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区2020年度退役军人服从管理和安排,进行封闭式培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军人荣誉。10月30日,在增江街大埔围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2020年退役军人党员主题教育,邀请广州最美退役军人顾海城同志领读入党誓词,带领45名退役军人党员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向烈士敬献鲜花、参观荣誉展厅和抗战历史纪念馆。通过铭记历史、缅怀先烈,进一步激励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退伍不褪色,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自豪感。

4.针对政治要求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再次明确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导班子配备工作要求,利用2个镇(街)服务站负责人新老更替契机,落实政治要求。

一是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基层服务站站长拟任人选征求意见小组,对即将调整2个镇(街)服务站负责人拟任人选进行谈话,了解其任职经历、现实表现等,并将综合情况提交党组讨论研究。

二是通过工作督导,多次明确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在人员招录(聘)时必须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服务站负责人要定岗定位,专人专职,并及时监督整改。

三是主动跟踪服务站人员情况。

5.针对行政事业人员混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认真梳理,努力沟通协调,不断优化人员安排。

一是理清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10月12日,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三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并参照省文件,起草了《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明确部门工作职责,避免交叉重叠。

二是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在行政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对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并对各部门职能进行了部分划转,合理调整科室职能,努力做到人岗相配。

三是配强服务中心人员力量。5月20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服务中心主任调整回中心任职,发挥“领头雁”作用,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全部归位,设立业务工作组,对接市级中心和局机关科室业务,充分发挥服务中心职能,推进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全面提升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8月20日,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协调志愿服务力量,全区共成立1个总队,1个直属分队,13个镇街分队,33个村(社区)服务分队,截至11月13日,共开展志愿服务96次,共计900余人次参与。8月2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服务中心工作力量,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使服务中心职能充分发挥。

6.针对人员缺失使用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着力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理顺服务中心、镇(街)服务站空编情况。

二是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人员任职。

三是强化人事干部业务能力。6月23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选人用人规定,人事部门及人事干部也同步开展了专题学习;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要求,7月28日,局党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8月23日,对2019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分析整改,10月20日,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多次整改,人事干部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人事业务资料进一步充实完善,最大限度避免了工作纰漏。

四是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聘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定印发《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培训工作方案》,从2020年10月起至2021年9月,每月举办1场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在编在职人员、聘员、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等。全局现有3名工作人员正在进修法律、财务等专业,共有4名工作人员参加了2020年度社工资格考试,占人员总数的21.6%。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在积极引入社工组织,发动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服务。

(二)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7.针对落实党组工作规则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党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规范“三重一大”议事流程。修订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镇(街)服务站站长人选征求意见纳入议事内容。

二是对“三重一大”议事项目实行事前申报制。明确拟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内容,承办部门须将议题材料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书面批示同意后方可上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加强决策依据的科学性,10月30日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三难”实施方案(修订稿),经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跨部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等程序,深入基层一线,汇总各方意见,综合分析研判,为党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对党组议事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定印发《关于建立重要工作督办机制的通知》,对重点工作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每周汇总,每月通报,确保执行到位。

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均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五是扎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月15日,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3次学习方案,要求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自学规定内容,并作深入研究和思考。9月27日,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研讨会集中学习规定内容,由党组书记、局长钟华作重点发言,办公室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2020年广州市纪律教育学习月保密警示教育材料》保密警示教育材料,以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动全局理论学习,促进党员干部的学习提升。10月12日,制定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对中心组学习的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和考核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

六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试行)》,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七是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6月30日,局党组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设置意见箱、张贴公告、发放征求意见表、下基层调研、组织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各方面对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征求意见对象包括有关单位、有关驻军部队和企业代表,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代表。11月3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揭短亮丑,从大局意识、责任担当、工作作风、奉献精神和巡察整改问题等方面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出问题36个,提出整改措施19个。

8.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9月8日,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召开对接会议,加强日常联系,每月、每季度按时向第三纪检监察组报送工作情况;10月1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11月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局领导分工,明确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负责纪检工作,同时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印发《2020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通过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扎实开展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印发《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03个,对重点敏感岗位人员共6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堵塞监管漏洞;制定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推动作风根本转变。

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慰问物品采购管理,建立慰问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好慰问物品的存放、签领、发放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局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上报租用车辆使用情况并公示费用;针对组建特殊期间体检费较高的情况,2020年大幅降低体检费用标准。

四是按规定重新选择、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初衷是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解决费用高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7月31日,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通知》(增退役军人字〔2020〕7号),设立各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利用司法行政部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资源,就地就便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根据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律师团队每周2个工作日的半天在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点服务,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每周1个工作日的半天驻点服务,并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加强合同监管。

9.针对业务管理制度未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主动作为、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监管。

一是更新管理模式,在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方面积极作为。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全区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政治功能;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配合省荣军医院到中新镇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结合日常接访优抚对象反映体检标准过低的问题,到区人民医院、中医院调研,并征询卫健局意见,召集人社、卫健、财政、民政部门进行座谈研究,并于6月17日向市局请示提高体检标准,市局充分肯定并计划统一提高体检标准。此外,从2020年第一季度起,三难补助资金向医疗困难倾斜,重点做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帮扶工作。

二是规范业务管理。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月报告”和“半年核查”制度,确保每名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发生变化,都能及时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档案上更新并上报。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抚恤补助资金使用跟踪检查的通知》,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核查工作机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检查优抚对象核查和各类抚恤补助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对每个镇街优抚资金进行检查跟踪,各镇街根据通知要求,已经专款专列,每月、每季度和其它临时性资金发放及时。

三是规范“三难”资金申请审核制度。10月21日,向民政、卫健、人社和各镇街征求原三难实施方案的意见;10月27日,到荔城,派潭2个镇街实地调研,听取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代表意见建议;10月28日,召开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三难”实施方案座谈会,听取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和镇街意见建议;在汇总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日常接访情况,参考从化、黄埔、南沙三个区的类似补助方案,先后7次修订完善“三难”补助政策方案,进一步严格申请条件,规范审批流程,统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从2020年春节起,“双拥”节日慰问部队方式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执行。

五是加强对镇(街)服务站的指导和监督。结合服务站建设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服务站制定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接访咨询登记等内部管理制度,整理完善2019年八一建军节、2020年春节走访慰问相关台账,做到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执行。

10.针对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以查促能、明确规定、严肃追究,进一步规定资金发放。

一是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做实做细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制定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基本民生工作方案》,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基本民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时发放各类优抚补助金、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发放“三难”补助、及时办理省应急救助、提升办理易及性5条措施,确保基本民生应保尽保。

二是进一步明确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的相应期限和要求。要求固定每月发放的抚恤补助金在月中旬前发放到位,季度和半年发放的补助金在收到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其他补助按文件及相关规定按时发放。

三是以案明纪,增强工作责任心。9月1日,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多发迟发优抚资金问题的通报》,对个别镇街多发和迟发优抚补助金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11.针对资金使用率低或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要求各镇街服务站专款专列,将优抚资金台账从原镇街社会事务办台账中分离,建立优抚资金独立台账。

二是指导镇(街)、村(社区)服务站规范使用建设和工作经费。9月14日,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指导镇(街)服务站在思想激励和权益维护工作、走访慰问工作、服务保障工作、自身建设工作等方面做好预算经费保障并分账管理。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印发《关于组织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部分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加强工作指导,从4月至11月共组织镇街工作人员跟班学习4批次16人,每批学习2个月。7月10-11日、14-15日,举办2020年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第一期),分层次全覆盖组织全区13个镇(街)服务站、343个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共430人次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基层服务站各类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培训。

12.针对大额使用现金风险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整改。

一是根据各级有关规定,从2020年1月起,将原来现金慰问方式改为物品慰问。

二是完善慰问品采购签领手续。以解决部队工作、生活、文化所需为前提,收集部队需求清单,制订采购计划,提请局党组研究,呈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双拥慰问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起草修订有关采购、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13.针对办公设备配置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合理调配资源,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设备。不存在闲置状况。

二是合理利用预算指标。根据实际需要采购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三是完善羊城通读卡器管理。14台羊城通读卡机全部完成固定资产审核、登记手续,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经区财政局批复,其中13台羊城通读卡机调拨至各镇(街),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短板,防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差距问题

14.针对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推进。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克服困难,逐步纠正业务不平衡现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

一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巡察组反馈问题情况,请求区委编办调整人员编制及科室职能设置。

二是合理安排科室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对机关各科室部分职能进行划转,将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科室,突出服务中心服务职能,安排机关科室负责人轮岗3人,明确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采取项目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是强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严格按照省、市退役士兵接收报到“一件事”联办,实现“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退役士兵少跑腿”的相关精神和要求,通过“六个一”(一个欢迎氛围、一张返乡留影、一个关爱微信联络群、一次企业招聘岗位介绍、一张就业意向问卷、一份志愿服务倡议)举措,扎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工作。

四是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站)服务能力。2020年4月起,组织镇街工作人员4批次共16人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跟班学习,组织全区13个镇(街)服务站、343个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共430人次进行业务培训,以学习促业务能力提升。转发学习《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细则》《2020年广州市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业务指导清单(试行)》,并结合本区实际,草拟了《2020年增城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业务指导清单(试行)》,细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镇(街)、村(社)服务站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组建全区三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广泛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家属、关心关爱特困退役军人,宣传政策、解答疑惑,并建立常态化联系,不断加大与退役军人接触的广度与深度,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对接、主动融入退役军人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站信息化办公水平。

五是探讨试行双拥工作新模式。9月29日,区机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增编办〔2020〕25号),确定了各镇街开展双拥工作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从组织领导和配套建设、宣传教育和引导激励、拥政爱民和走访慰问、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基层服务站建设、村社站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同时,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职责,参照省的做法,起草了《广州市增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此外,大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双拥工作,八一建军节前夕,先后发动省爱国拥军促进会、增城邮政局、增城建行、增城中信银行、增城农行、珠江学院、劳动保障学校、福耀玻璃、江河幕墙、耀凯大众、耀骏日产等热心企业走访慰问烈军属、老战士代表、伤残军人、优抚对象代表共133人次。

15.针对督查整改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并长期推进。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正视问题,不断加大整改力度,立行立改。

一是加强基层人员业务指导。根据《关于组织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部分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精神,目前13个镇街16名工作人员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科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跟班学习。7月10-11日和13-14日,组织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培训班,8月11日,组织到南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参观学习,9月9日,组织参加第三季度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与规范运行现场(培训)交流会,10月12日,组织召开全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业务培训班,并组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工作群。

二是加快编制人员补充到位。

三是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根据《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部署,6月以来,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常态化联系65名退役军人,实地走访1300户退役军人。

四是重点督办基层建设工作。石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已完成场地升级改造,并做好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建设模板,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服务保障体系场所建设标准;11月1-2日,全局分成4个督办组,由4个领导带队,4个部门派出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到13个镇(街)26个村(社区)重点督办。11月13日,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以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为契机,抓实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目前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中,只有一个办公面积尚未达标,已通报镇(街)党(工)委,并列入年度挂牌督办事项;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已落实“四室一厅”建设要求。

五是探索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在醒目位置悬挂牌匾。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全区推出26个试点村(社区),以点带面,探索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机制常态化。

16.针对信息采集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服务对象身份核查常态化机制。每月由镇街服务站对服务对象进行核查,签名确认报送,每半年采取见面、入户走访、微信视频等方式对优抚对象在世情况、户籍变更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完善系统信息录入,做到一人不漏。

二是完善资金使用跟踪检查机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抚恤补助资金使用跟踪检查的通知》,建立月登记、半年检查的长效机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检查优抚对象核查和各类抚恤补助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对镇街优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跟踪,各镇街根据通知要求,已经专款专列,每月、每季度和其它临时性资金发放及时。

三是建立督察通报机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并更正相关信息。2020年3月开始陆续进行核查并通报,限时追回多发资金并退回国库。

四是完善业务培训机制。从2020年3月开始结合优抚对象和资金核查,通过举办2020年全区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跟班学习、日常业务会议等进行业务培训5次,印发《2020年优抚业务培训要点》《浅谈优抚褒扬业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培训资料。

五是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印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的方案》,局班子领导、部门负责人每人联系2名退役军人,其他在编人员联系1名退役军人,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至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6月以来,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常态化联系65名退役军人,实地走访1300户退役军人。

六是完善“一人一档”工作机制。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及各镇街服务站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完善台账资料,对“一人一档”资料保管随意,走访工作人员代服务对象签名、一人代签多张情况表、签名空缺、信息填报不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保证信息完整、真实,并实现“一人一档”资料电子化规范管理,获得了市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17.针对三难帮扶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规范“三难”资金审批流程,优化“三难”补助实施方案。

一是深入调研周边区“三难”经验做法。先后对有“三难”帮扶类似政策的从化、番禺、南沙、黄埔区的做法进行认真调研,结合实际,对困难标准衡量进行量化,设置硬性标准,对补助标准进行区间量化,设置年底补助最高标准,同时细化各级审核措施,不断完善补助办法。

二是广泛听取职能部门和服务对象意见。10月21日向民政、卫健、人社和各镇街征求原三难实施方案的意见,10月27日到荔城、派潭2个镇街召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代表进行座谈调研,10月28日召集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和镇街进行座谈讨论,认真倾听意见建议,前后对旧方案修改完善7次。

三是优化“三难”帮扶政策。在完善旧方案的过程中,着重在帮扶对象确定、困难情况核实、资金审批流程、资金发放程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力求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对象,做到客观公正。

四是争取政策支持。针对优抚对象年龄增大,医疗困难多和退役士兵数量逐年增加的实际情况,计划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调整增加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尽可能帮扶更多的困难对象。

五是进一步核查巡察反馈指出问题。通过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工作人员联合实地调查,已发补助均符合现行的“三难”补助政策。

18.针对挂光荣牌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认真核查,及时纠正。

一是立即走访发现问题的家庭,经过教育和宣传政策,服务对象能够认识到问题,表示日后会妥善保管牌匾。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街及时做好跟踪管理,督促村(社区)服务站严格按照《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进行悬挂,将悬挂不恰当的光荣牌进行重新悬挂;对故意损坏、恶搞、玷污光荣牌形象等行为的坚决予以批评教育和改正。

一是基层服务站建设仍有差距。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尤其是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各项制度体系还未建立健全,底数还不够清楚,信息化程度不高,实体化运作需要重点加强。

针对上述情况,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服务保障体系场所建设标准;11月1-2日,全局分成4个督办组,由4个领导带队,4个部门派出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到13个镇(街)26个村(社区)重点督办。11月13日,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以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为契机,抓实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经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目前全区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已达到三星级以上申评水平,顺利通过广州市专班初评,34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进一步规范,“两室一墙”初具规模。

二是双拥工作还有提升空间。常态化制度落实不够,局限于春节、“八一”集中开展双拥工作;解决转业安置、军人子女入学、随军随调家属就业等“三后”(后路、后代、后院)问题有待提升;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停留在政府和政策层面,需要创造性地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参与。

针对上述情况,建立部队需求台账清单,协调职能部门为某部队建设营区绿化和污水治理,帮助石滩部队子女入读石滩的公办幼儿园等。开展“送书入军营”活动,为仙村某部队送去书籍321余册;联合建行增城支行,走进武警某部队及解放军某部队开展港湾慰问活动;会同增江街道办开展“送文化入军营”活动,为增江武警中队播映《红海行动》爱国主义主题影片;会同增城中信银行、建行、邮政局、广东袋鼠妈妈集团、珠江学院等热心企业单位,举办困难退役军人结对帮扶座谈会和“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烈属结对帮扶座谈会,与90名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结对帮扶。

经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目前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氛围良好,军地关系融洽。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

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和矛盾隐患台账,有效开展领导接访、约访、探访、回访等活动;联合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通知》,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有效引导退役军人合法、理性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要求,依政策为符合补缴条件761名退役士兵补缴社保,取得决定性成效。

经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目前通过协调镇街为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补贴、申请应急救助、三难帮扶、低保低收困难退役军人重点帮扶、社保接续等多措并举,优抚对象“老有所养”问题、普通退役士兵社保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作风效能,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查促改、以改促建,有效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为民履职的本领,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

二是全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强化监督执纪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根子上杜绝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发展和滋生蔓延,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三是全方位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贯穿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过程,巩固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工作成果、切实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充分发挥政策帮扶救助功能、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双拥工作,努力让整改成果体现在实实在在为退役军人办事的工作成效上,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良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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