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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汛避险指南心得体会和方法 防汛救灾工作指示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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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汛避险指南心得体会和方法 防汛救灾工作指示心得体会(六篇)
2022-12-29 21:40:49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城市防汛避险指南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主要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得到加强

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一是不断完善机构网络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调整和充实了市爱卫会,成员单位达44个,涉及各行各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爱卫会主任。县区、街道、社区,各部门、各单位都健全了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落实了专人负责制度。二是围绕主题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自市政府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通告》以来,把每月第一周周末确定为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日",在活动日当天,市上四大家领导亲自带队督查市容环境卫生,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现场办公,解决了一些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境卫生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境卫生层级绩效考核办法》,市、区政府成立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市上每季度对四区和高新区管委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境卫生按照"月检、季考、半年评比、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考评,年终给予优秀且排名第一的区全市通报表扬并奖励50万元,给主要负责人奖励5000元,对不达标的区全市通报批评并处罚50万元,给予主要责任人谈话告诫、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等处罚。各区对所辖街道、城管执法和环卫工作部门按月进行考评,年终给予优秀的单位通报表扬并奖励10万元,给主要负责人奖励5000元,对不达标的单位通报批评、给予主要责任人谈话告诫、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甚至调整主要负责人岗位等处罚。四是加大了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力度。市上在城区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同时,坚持城乡联动、整体推进,强化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远**三县一区均创建为省级卫生县城,**县正在申报国家卫生县城。

(二)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我们始终把创造良好市容环境卫生面貌作为塑造城市形象、提高服务功能的重头戏,软硬齐抓、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大会战年"、"改善市容环境,共建和谐家园"主题创建月系列活动,全方位加大了执法管理力度。今年,市上投资5000多万元,购置了268台环卫车辆,加大了环卫工作力度,投资规模创历年之最。目前,安宁新城区、和平新区和**石化城建设稳步推进,61个城中村改造进展顺利,南河道二期治理工程接近尾声,大沙坪道路扩建及综合整治工程即将竣工,三大出口改造如期完成,建兰路商业步行街、**路步行街建成并投入使用,草场街什字立交桥建成通车,西关什字公交枢纽站搬迁改造正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的路网结构,改善了市容市貌,提升了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30%,城市生活垃圾日平均产量2800吨,及时清运率9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

在加强硬件建设同时,软硬齐抓、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了"城市管理大会战年"、"改善市容环境,共享和谐家园"等主题创建活动,以洗修车点、集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点)、五小行业门店、户外广告等为重点的"五个专项整治"和以主次干道沿线旧楼粉刷、地下通道与过街**整治、河洪道治理、脏源点清理为重点的"四个专项攻坚",以及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等活动,共规范、搬迁、取缔废品收购站(点)900余家,新建改建肉菜市场26个,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6万平方米,清退马路市场108条(次),规范广告牌匾12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广告30.1万平方米。开展了城市管理数字化工程和"环卫110"试点工作,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全面落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沿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以上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市容环境面貌的改善。

(三)稳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

全市已形成市、县(区)、乡(街)三级网络机构,基层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为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卫生、计生、教育、新闻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开设健康教育网、节目栏目、发行《健康生活报》、编印健康知识小册子、设立宣传栏、举办讲座、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方式和系列活动,向市民及中小学生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着力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观念,全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5%以上,重点人群健康知识普及率达80%。借助项目支持,大力开展控烟工作,完成了"迈向无烟中国"项目一期基线调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监测项目和2016年全国戒烟大赛**赛区工作。在每年"世界无烟日",坚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大型签名活动,开展了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有教材、有教案、有计划、有成绩、有效果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选项为a的学校达到85%以上。

(四)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坚持"以气为主、水气并举"的方针,把实施清洁能源改造"123"计划作为全市环保"1号工程"来抓,实施了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一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实施"123计划"以来,共投入资金3.55亿元,完成了319台燃煤锅炉、6200辆机动车天然气改造任务,累计完成锅炉、窑炉、茶炉、饮食灶改造8874台(眼),年削减燃煤55万吨、烟尘3923吨、二氧化硫8969吨。二是实施餐饮业污染治理。在对餐饮业的燃煤炉灶进行煤改气的同时,在城区集贸市场全面实行"无烟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措施。三是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督促****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重点企业完成了15项污染治理工程、41家符合条件的电石铁合金企业完成了烟气治理工程,查封、拆除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的生产设施,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铁合金企业2家、电石生产企业2家、石灰土窑120多孔。四是强化黄河**段水污染防治。总投资3.97亿元的**安宁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日处理污水能力20万吨,今年已达10万吨;总投资3800万元的**、安宁污水截流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关闭污水排放口117处;南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接近尾声,完成污水截流管道建设10.85公里,截流排污口85个。

加大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15个排污口进行了截流封堵、对40余家污染严重企业采取了搬迁、关闭、责令停产等措施。五是加大了噪声、固废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全市创建安静小区10个。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整治,我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节能减排初见成效,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1.4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7%,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1.9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下降到57.8分贝,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84.2%。

(五)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了以农家乐、农民工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情况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发生"三鹿"牌奶粉事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力以赴开展了食用奶粉儿童身体筛查与医疗救治、问题产品清查下架与退货、流通环节乳品质量抽检、乳品加工企业质量监管、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等一系列工作,截至10月中旬,累计免费筛查婴幼儿34763例,累计确诊2016例,累计住院治疗120例;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3000余人次,共检查超市、商业门店及食品经营户86095户(次),清查下架问题奶粉、液态奶等35593公斤。

对56个乡镇220个村的457个规模养殖场(户)及1100多个散养户进行了检查,对25家100头以上规模的养牛场、46家乳品和饲料生产企业及经营门市部的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目前,各项处置工作还在有力有序地进行。

二是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强化了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目前全市6152家餐饮单位中,食品信誉度a级单位52家、b级单位118家、c级单位5742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6.1%,并对已评定等级的单位实行动态监管,巩固a级单位,指导b级单位提升,强化对c级单位的监管,确保了食品安全。

三是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推广一次性消毒餐具的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使用率和消毒合格率逐年上升,确保了公众就餐安全。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集中开展了与人民健康关系密切的宾(旅)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等"五小"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单位746家,整治重点区域41个,推进了"五小"单位硬件改造和消毒工作的落实。目前全市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体检率、"五病"调离率、培训率均达到标准要求。五是加强了对集中式给水、自备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每年对全市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按"全国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合格率均达到标准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得到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坚持做好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工作。一是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急慢性传染病防治规划》和《主要传染病监测方案》,建立了应对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对多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了及时果断地处理。加大了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人禽流感等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力度。二是按照《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全市实现了乡级卫生院网络直报传染病的目标,健全了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报告率和及时率均达90%以上。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监测医院消毒效果,规范院内感染管理工作,医用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处理,杜绝了二次污染;计划免疫工作巩固了无脊髓灰质炎成果,"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七)除害防病工作深入开展

在巩固去年城区灭蝇达标成果的基础上,制订了《**市2016年城区灭蟑灭蝇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灭蟑灭蝇为重点的除害达标活动。

一是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灭蟑灭蝇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病媒生物防制方案,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脏源点,为灭蟑灭蝇投药提供了环境保障。

二是为了使这次城区灭蟑灭蝇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了由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领导挂帅的四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分三次对四区灭蝇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采取新闻曝光、情况通报等形式,督促各区、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了灭蝇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次城区灭蟑灭蝇活动中,市上投入专项资金10万余元,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灭蝇药物400公斤,灭蟑毒饵1510套,灭鼠药物1600公斤。同时,为了使除害防病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订了《**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草案),目前准备按照相关程序报请政府审定。

(八)窗口单位、居民区环境建设管理得到加强

在整治城市大环境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向单位、居民区推进,开展了以治理环境、清理"三乱"、绿化美化、"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活动,单位、居民区环境面貌发生了显着变化。今年以来,市上先后出台了《**市卫生单位卫生小区申报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在全市开展"五化"社区、"五化"院落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了新一轮的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和"五化"社区、"五化"院落创建活动,目前,申报命名工作正在进行。近**四区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共命名卫生单位31家、卫生小区22个、卫生合格单位78家、卫生合格小区163个、卫生先进街道1个、卫生先进社区12个。

同时,加大了**中川机场、**火车站、**汽车站三大窗口单位的环境管理,**机场根据行业特点,在环境卫生管理上实行"一严二抓三结合四重点"的管理模式,狠抓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火车站制定了《环境卫生监理督查办法》,实行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并投资40万元增添了环卫设施,更新了破损陈旧标志,车站用于环境卫生保洁的资金由过去的64万元增加到138万元,站容站貌明显改善,为乘客提供了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乘侯环境,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总之,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市创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基本申报条件方面还有欠缺。《标准》规定的10项基本申报条件,有一部分还达不到要求,其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低,粪便无害化处理尚未落实;垃圾收集方式单一,二次污染问题突出;公共场所依然存在着烟草广告,达不到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的标准要求;群众对城区的卫生状况满意率还达不到要求。另一方面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及城市卫生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按照标准要求,公厕数量不足,集贸市场缺乏必要的环卫设施、给排水设施和隔离屠宰场地;城市卫生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不健全,店外店和流动摊贩现象依然存在,占道经营及已清退的马路市场时有反弹;河洪道周边、铁道沿线缺乏环卫设施;困难企业单位内部、非规模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治理达不到区域协调整体推进的效应;"五小"行业基础条件薄弱,整治难度较大。另外,创卫考评机制还不够完善,责任追究还未落到实处,管理重心还没有真正下移,责权利不能有机统一,给创卫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今后打算

我们清醒的看到,我市在创建卫生城市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期望,与省内外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密度和机动车辆的增长,给城市管理和环境改善造成了不小压力,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牢固树立"环境卫生就是城市形象"、"环境卫生就是投资环境"的大卫生观念,以增强市民的健康文明意识为先导,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以"五城"联创为依托,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跨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为目标,找准差距,总结经验,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建意识。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步伐,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意义,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全市人民特别是各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在创建工作中注重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需求。坚持把提高人的素质做为创建工作的核心,着力抓好公民素质道德教育、卫生法规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市民群众关心爱护自己的生存环境,激发市民爱护环境、美化环境、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加快城市建设,突出城市特色。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发展"跳出老区建新区、建设新区带老区,新区抓框架、老区抓美化,局部抓优化、整体抓规划、全面促提高"的整体思路,优化城市发展重点和布局结构,以**和平地区、安宁新城区的东扩和西展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城市精品工程,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全面完成小街巷改造,尽快启动**过境公路建设,高标准完成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对黄河河道的整治,不断提高南北两山和城区绿化水平,初步把我市建设成为西部黄河之都、丝路山水名城。

(三)实施"八大工程",提高创**平。

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实施好创卫"八大工程"建设。一是爱国卫生组织强化工程,重点加强县区爱卫办力量,保障人员、经费。二是健康教育普及工程,加强市区两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普及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三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加快道路拓建步伐,完善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四是环境保护促进工程,着力改善空气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增强城市环境监控能力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五是市容环境美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市容环境卫生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六是行业卫生规范工程,继续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杜绝重大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确保食品安全。七是除害防病达标工程,进一步完善除害防病工作机制,加强消杀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四害"防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八是城市卫生"细胞"建设工程,加强对单位居民区的卫生管理,继续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城市卫生"细胞"建设。

主题城市防汛避险指南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政府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政府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平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近一个结算周期的平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平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平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政府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主题城市防汛避险指南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没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仪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冈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

乙方承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

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

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

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主题城市防汛避险指南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出卖人:

买受人:

身份证号: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20__年4月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一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20__年4月16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115536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零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伍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元),余款:×佰×拾×万×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20__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书》。

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

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

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

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第四条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

第五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_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无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主题城市防汛避险指南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市人大代表关于建设生态城市的建议议案

关于建设生态若干建议

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分享其公共承载力份额的可持续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在生态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加强环境立法,提高环境管理效率为手段,作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立足点。

2、要规划好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建设生态城市首先要做好规划,在规划中要根据我市生态现状和发展目标,优先考虑生态城市建设的城市经营成本问题、人力资源转化问题、区域生态安全问题、以及增长空间控制问题,从而使城市生态设计建立在理性分析基础上。

3、要加快形成五位一体的生态城市建设基本思路

把培育生态文化、塑造生态主体、构筑生态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创新生态制度等方面作为生态城市建设抓手,综合全方位考虑才能真正又快又好地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4、走均衡城市化之路建设生态城市

社会经济城市化存在三种类型:滞后性城市化、均衡性城市化、超前性城市化。唯有均衡性城市化才能既确保资源充分利用,城市发展水平符合城市承载能力,又能避免用地紧张、环境恶化、大多数人生活水平下降等“城市病”的出现。

主题城市防汛避险指南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卖方: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兼公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拥有的房产,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_____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证人各_______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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