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建设厦门心得体会教师实用 教师厦门培训心得体会(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9 13:55:08 页码:11
建设厦门心得体会教师实用 教师厦门培训心得体会(4篇)
2022-12-29 13:55:08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建设厦门心得体会教师实用一

乙方:

甲方在原有一层平房的基础上加盖二层三层,在田林的介绍下,甲方愿意承包给乙方修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协商订立合同。细则如下:

一、承包范围:

1、一层圈梁套线交,(圈梁标准300cm)并带有口梁及混凝土直岩板(工钱 元大写 元)。

2、二层结构为二间平房,一间带有厨房、洗澡间另一间为二个卧室。

3、三层结构圈梁套线交并带口梁。其余格局同二层。

4、二层、三层门面为磁砖结构,地面为地板砖,厨房洗澡间墙面均为磁砖结构。直岩板为混凝土结构,其余内墙均为抹灰。

二、工程质量,承建方式:

1、甲方要求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尺寸不可超过国家建筑法的标准误差(标准误差不超3公分)保证外墙横平竖直,墙面平整光滑(清水墙),墙砖地板砖做到平滑、整齐、杜绝空鼓。

2、甲方提供乙方建筑所用全部材料,架底用料,包括水电,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避雨措施,避免下雨影响楼房质量。

三、付款方式

1、一层圈梁套线交完工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

2、开

345工甲方预付交交完乙方完完工人工工民币 付 付 元(大写 元)。 元(大写 元)。 元(大写 元)。元(大写 元)。

6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除外)。

7、工程质量保证金 元(大写 元)一年后如质量没有任何问题,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工程造价款:

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 元)计算。

2、三层按实际平方每平方米加价 第 2 页 付元(大写 元)。

五、施工安全方面

1、乙方在施工期间,乙方须做好周边防护,防止伤害过往行人。

2、乙方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凡施工期间出现的一切责任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包括与施工人员无关的人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六、违约责任和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 ,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或重作。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要求甲方在修建中按照付款方式执行,若未按乙方要求付款,乙方将随时停工。

5、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介人各一 第 3 页份。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终止。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3、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工程交与甲方合同订补充合同

乙方:

中介人

2022建设厦门心得体会教师实用二

施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廉洁,做到“项目”、“资金”、“干部”安全,确保项目圆满完成,我镇现就组织实施好“甸阳镇王家寨自然村20xx年度第二批扶贫重点村”项目做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保证所提供项目建设内容真实合法。

二、严格执行项目事业计划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变更事业计划,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认真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施甸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最大限度提高扶贫资金效益。

四、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拉用、冒领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务真实合法。

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六、严格履行本廉政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接受处理,相关负责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甸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2建设厦门心得体会教师实用三

提案人:

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执行工作步履维艰,执行难的问题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而且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执行难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五种情形,五种情形如同五座大山,难以逾越,处处给我国的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是被执行人规避法律、逃避执行所致。有人说审判工作是法院的灵魂,而执行工作则是法院的尊荣,毋庸讳言,司法执行的难题亟待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我国司法权威与社会和谐。因此,能否解决好执行难的问题,关乎百姓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否。要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关键从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入手。

一、在基层法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存在的原因

(一)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加上封建观念、村规民俗的制约,人们通常认为关系、人情才是人际交往最重要的东西。被执行人犯了“官司”,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履行自身义务,而是千方百计寻觅亲朋好友,挖空心思试图找关系、搞歪门斜道干预司法执行。

(二)社会诚信缺失。社会缺失诚信,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既影响社会和谐和经济的发展,也影响法治建设的进程。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念已日渐淡薄,拖债、逃债、赖债在一些人眼中已不是可耻的事,反而被视为“本事”,一些债务人利用各种形式逃避债务的清偿,逃避法院的执行。

(三)立、审、执之间相互衔接不到位。执行作为法院审判的后续环节,受立案、审判的影响极大,如果前面工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力,就会使当事人有机会转移财产,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目前,立、审、执衔接不到位主要表现是立案庭、审判庭不能正确引导当事人启动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程序,过分注重调解率而忽视了执行阶段的工作,给败诉一方当事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隐藏、转移财产的时机。

(四)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强制执行法》从《民事诉讼法》中剥离单独立法已经呼唤了10多年,但迟迟未出台,立法严重滞后于现实,虽然现行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执行比重,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但这些难以解决当前执行工作中日益纷繁复杂的状况,无法满足当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无法可依,导致对被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不大,执行威慑力不强,显然无法有效解决规避执行和反规避执行问题。

二、反规避执行、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一)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们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强对司法执行的调研工作,集中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以及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通过法院宣传栏、公告栏,法院官方网络平台,地方论坛、报纸等媒介,多管齐下地进行系列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反规避执行的复杂性、艰巨性、重要性,疑聚共识,形成声势,为反规避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他们认识到对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方面的义务,明确拒不协助执行的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达成共识,为今后通力合作夯实基础。

(二)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之间相互衔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在法院内部,强化内部立审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搞好工作衔接,用足用够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措施,从体制机制上反制规避行为。在立案审查中,告知当事人诉前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在案件审理期间,充分考虑以后的执行工作,发现被告有隐匿、转移财产苗头,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掌握执行工作的主动权,彻底遏制被执行人赖债的违法行为;在外部,一方面,法院应与公安、银行、税务、工商管理、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地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节省执行成本、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另一方面,与新闻媒体建立互动平台,建立债务人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欠债不还的老赖在新闻媒体、网上曝光,限期清偿债务,使老赖们无所遁形。这些举措无疑将使得本院从过去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形成有效制约。

(三)出台强制执行法,完善反制规避执行的立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首先,从执行难的现实出发,深入分析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进一步将执行程序、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义务、协助执行人范围、责任等具体化,真正将“原则”转化为“细则”,使执行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其次,在刑法上,加大对假诉讼、假析产等恶意逃债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再让“拒执罪”成为摆设,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形并已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予以从重从快打击,决不姑息。同时建议进一步扩大构成拒执罪的犯罪情形,对规避执行者予以严厉打击。

(四)完善司法救济体系,解决法院执行的后顾之忧。 执行案件过程中,有些案件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而被执行人确实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几乎每个法院都会遇到,而在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中,有的严重伤残,有的体弱多病,有的生活没有来源等,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因无法拿到执行款来到法院上访,甚至集体闹事,致法院于尴尬的境地。对于这类案件应纳入财政或社会适当救济范畴,可以避免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司法氛围。

2022建设厦门心得体会教师实用四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___幢_________间,共_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间,_________层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等装备。

第五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它: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家庭18岁以上成员(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