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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整顿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 安全生产全面整顿反思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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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整顿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 安全生产全面整顿反思总结(六篇)
2022-12-29 09:19:56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安全生产整顿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2、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3、勿忘安全须时时警钟长鸣,珍惜生命当刻刻头脑清醒。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5、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6、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7、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8、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10、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

11、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4、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15、生产安全不管企业效益玩完!

16、要想效益好,安全不可少。安全心中想,工作守规章。

17、安全警钟日日鸣,平安大道天天行。

18、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安全我有责。

19、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20、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21、安全在身,家人放心。安全疏忽,苦难缠身。

22、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23、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24、锁链*脆弱的一环决定它的强度,安全*危险的一面决定你的生命。

25、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26、安全勤劳生活美好。

27、客户是上帝,质量是生命,地球是市场,安全是保障。

28、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29、危火、危电、危操作,无危不在;细心、小心、责任心,齐心以待。

30、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描写安全生产整顿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1. 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增强员工安康意识

2. 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3. 宁绕百丈远 不冒一步险

4. 宁可千日不松无事 不可一日不防酿祸抓基础从大处着眼防隐患从小

5. 蛮干是走向事故深渊的第一步

6. 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7. 落实一项措施 胜过十句口号

8.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9. 落实《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10. 劳动创造财富 安全带来幸福

11. 快刀不磨会生锈 安全不抓出纰漏

12. 开展三项活动,落实三项建设

13. 镜子不擦试不明 事故不分析不清

14. 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 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15. 骄傲源于浅薄 鲁莽出自无知

描写安全生产整顿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1、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2、用双手创造财富,用安全编织幸福。

3、班前预想班中防,事故苗头难漏网。

4、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5、安全、生产“两手”硬、质量、效益有保证。

6、用知识提升安全理念,靠科技支撑安全监管。

7、一秒钟的事故,一辈子的痛苦。

8、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9、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10、严谨思考,严密操作;严格检查,严肃验证。

11、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12、抓质量如同与对手挑战,抓安全如同对敌作战。

13、不收不良品、不做不良品、不出不良品。

14、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15、事故就在一瞬间,时刻精心保安全。

16、事故猛于虎,安全贵如金。

17、工作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

18、重视安全就是珍惜人生,抓好安全就是保护生命。

19、抓基础从细处着眼,防隐患从小处着手。

20、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21、离安全法规近,距隐患事故远。

22、生命珍贵安全至上,创造幸福安全必行。

23、手与手拉起安全的防线,心与心筑起生命的港湾。

24、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5、与其事后痛哭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纪。

26、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27、和谐社会要创建,安全生产是关键。

28、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障,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29、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是水中捞月。

30、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

描写安全生产整顿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行业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所属(含控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国家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意见等。

第六条 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烟叶产区的县级局,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班组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配备与工作要求条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要事先听取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各省级局(公司)、地市级局(公司)、烟叶复烤企业,各省级工业公司、卷烟工厂,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下属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并将人员聘任到位。

第八条 工会组织要协助本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到“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各单位制订生产经营目标时,要有安全指标和安全保证措施,制订、实施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一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措施经费纳入生产经营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要有同级安全部门参加有关会议并为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各级安全部门必须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项目不得开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定期进行预案适宜性评审,增强各类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建立并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安全文化工作,不断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的建筑设计、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消防和疏散通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组织并定期演练,认真落实《烟草仓库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17号),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动火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烟草系统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67号),严格管理机动车辆的使用,落实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加强驾驶人员的管理,严禁违法行驶。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气焊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作业人员持证操作,设备按时检测、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确保各类安全基础设施达标配置并有效运行。要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和装置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配置完好、灵敏可靠。

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所属(或控股)多种经营单位和战略投资企业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烟草系统宾馆饭店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烟运〔20xx〕368号),切实加强以消防为重点的各项安全管理;严禁将烟叶熏蒸杀虫、生产经营项目、物业、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必须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十九条 各单位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的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设施。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潜在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

第四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制订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学时和大纲要求,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再培训,具备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调入人员,必须进行单位、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调换工种和复工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四条 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电梯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要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复审。

第二十五条 凡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后方可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五章 安全检查、评价与整改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制订、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评价考核办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隐患整改过程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监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国家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安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安全检查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单位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技能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

(三)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制度建设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基础管理资料。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查有关部门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设计、评价、验收报告等资料。

(五)各类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情况。

(六)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特种设备、机动车辆、配电、动力等重点区域或项目的安全管理状况。

第三十条 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有权依法要求受检单位负责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完善安全检查办法,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组织检查的单位(部门) 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组织检查的单位(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仪器和必要的拍摄器材、交通通讯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专管专用,为开展安全检查提供工作保障。

第六章 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少于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少于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少于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少于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少于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少于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少于3人死亡,或者少于10人重伤,或者少于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四条 事故报告

(一)各单位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公布事故举报联系方式。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事故的综合统计汇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逐级上报。

(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保护事故现场。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向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发生人员死亡、火灾或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单位,要立即报国家局。

第三十五条 发生各类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因工死亡、火灾或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结果,要专题报国家局。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现场记录、旁证材料、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负责事故处理的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0日内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事故档案。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追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领导、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描写安全生产整顿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1、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3、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4、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5、不要带血的gdp,不要带血的财政收入。

6、把安全带上岗把幸福带回家。

7、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8、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9、讲安全理直气壮,抓安全坚定不移。

10、事故在瞬间发生,安全从点滴做起。

11、制度严格漏洞少,措施得力安全好。

12、无情于违章惩处,有情于家庭幸福。

13、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14、 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技就是幸福。

15、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安全伴着幸福,安全创造财富。

16、安全是幸福之本,违章是祸害之源。

17、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18、宁可千日不松无事,不可一日不防酿祸。

19、生命与安全一线牵,安全与幸福两相连。

20、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

2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22、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

23、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24、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25、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

26、安全生产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27、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8、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防灾防损。力保安全,促进安全。

29、为了您全家幸福,请注意安全生产。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处处时时注意安全。

30、安全规程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描写安全生产整顿反思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1、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3、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4、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5、不要带血的gdp,不要带血的财政收入。

6、把安全带上岗把幸福带回家。

7、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8、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9、讲安全理直气壮,抓安全坚定不移。

10、事故在瞬间发生,安全从点滴做起。

11、制度严格漏洞少,措施得力安全好。

12、无情于违章惩处,有情于家庭幸福。

13、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14、 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技就是幸福。

15、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安全伴着幸福,安全创造财富。

16、安全是幸福之本,违章是祸害之源。

17、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18、宁可千日不松无事,不可一日不防酿祸。

19、生命与安全一线牵,安全与幸福两相连。

20、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

2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22、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

23、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24、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25、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

26、安全生产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27、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8、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防灾防损。力保安全,促进安全。

29、为了您全家幸福,请注意安全生产。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处处时时注意安全。

30、安全规程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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