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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革命小学英语心得体会总结 小学英语作业改革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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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革命小学英语心得体会总结 小学英语作业改革心得体会(4篇)
2022-12-29 09:15:50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作业革命小学英语心得体会总结一

您好!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查。以向您表示我的决心和悔改之意,只希望您能够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谢谢您。很抱歉没能完成你布置的任务,我已经过一番反省。深知自己的做法很不对,老师辛苦教学是为了我好,我却不珍惜。我也知道了学习是为自己学不是为老师学,出人头地唯有好好学习才行。

我已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高中生,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16岁的大孩子了,非但没有帮老师、家长分担压力,反而给他们找了很多没必要的麻烦,我感觉到很后悔,我是班里学习较好男生中的一个,而我非但没有给别的同学一个认真学习的感觉却给同学留下了不认真做题,不踏实的感觉,我觉得自己欠缺集体荣誉感。

老师,我是真的知道错了,不是敷衍了事了,此时我的心里后悔万分,我懂得了学习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能像我那么轻浮,对学习不屑一顾!

当然,做好学生的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作业不能总挂在嘴上,要落实到每天的学习中,每天的学习上。通过这次检讨我也体会到老师对我的一片良苦用心,是想用这件事对我敲响警钟,鞭策我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加细致认真。我也应该时刻牢记此事,让警钟长鸣。我要端正态度,认真总结,用我的细心、耐心、责任心来很好的学习,请老师监督。如果我再犯类似的错误,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就像很多中国青年都不知道有xx,却隆重的去过xx一样。我们都在无知中遗失了纪律,不明白自己的学习目的……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次作业没写完,老师您几次忧愁,此愁难消在心头,为我们的无知,特向您检查。xx先生说过……xx也说……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此次没有完成作业,影响了老师的工作正常运转,此乃不忠,一罪也。又有辜负了伟大父母对我殷切希望,好浪费在校学习的时间,乃不孝,二罪也。更让老师您为此事殚精竭虑,伤心失望,此乃不仁,三罪也……在写此检讨之时,我深感自己的无知,后悔之极。

我从哪跌倒就从哪爬起来,绝对不在同一个地点再跌倒第2次,努力坚持,让自己按时按质完成作业,每天认真听讲,大量做题,踏踏实实学习。脚踏实地,争取下次考试取得好的成绩,以优异的成绩来汇报曾经为我做过无数付出的?老师和我的父母,我会让您们看到一个全新的我,一个遵规守纪,尊重师长,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听讲,大量做题,踏踏实实学习。脚踏实地的初中生,一切跟着大家走,坚决不做个别生。所以我不可以再犯懒惰的错误了,我要积极地看待我所生活,学习过的每一天,给我自己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给同学和老师留下好的印象,让我在这3年的时间创造出一个另人折服的奇迹。

怀着十二万分的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经过这段时间的思想转变,现在的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对自己的言行也有了新的要求。通过这次的事情,让我意识到了脚踏实地,认真做题的重要性。我一定不会在同一地方摔倒。作为新一代的学生,我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作为一个学生,我更知道要富有责任感,做事情,要有始有终,学习、工作更是一样,不能够半途而废。

我现在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找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所以,我要感谢老师让我写了这份检查,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您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努力,不再让老师及家长失望。您每天那么忙碌次为同学奔波,还要为我而操心,我已经深深地了解到了您对我们的爱,我不可以在这份真挚的爱上再次践踏。

为了老师辛苦地花了平常所没有的,大量时间和大量耐性给我的教导,为了不再让老师和我丧失宝贵的时间,我依循老师写了这份检讨,检讨自己的错误,由于本人第一次写检讨且加脑袋愚钝,虽用整个午休时间和不让精神休憩外加眼酸……怀着沉重复杂的心情写这篇检讨,但还是写得不好,只怿自己才蔬学浅,不能更好的运用我们深厚的汉语言文化,敬请老师谅解。

为了感谢老师的淳淳教导,我在此保证如果有一次重来的机会放在我面前,我尽我之所能克制自己,绝不让老师失望。请老师谅解我这一次的错误吧!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作业革命小学英语心得体会总结二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悦居一期工程(除1#楼外)总承包工程与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川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外地来川人员卫生防疫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外地来攀枝花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 分包方须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发的企业施工许可证、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施工许可证【经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 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攀枝花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

4. 分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发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 分包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4. 分包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5. 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攀枝花市外地来攀枝花市务工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7.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8.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发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 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包单位安全资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2] 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4]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5]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或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4] 分包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方经理部验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4]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发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5]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7] 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8]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a、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b、 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发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d、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 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方工作的事件给发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b. 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 发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

6. 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分包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发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此等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发包方决定。

8. 分包方应按规定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 消防保卫

1. 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发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发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所签发所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发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发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 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 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发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 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4. 分包方应配合发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5. 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 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 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六、 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总包方(签字):                         分包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

推荐作业革命小学英语心得体会总结三

本人于20xx年x月毕业于xxxx大学xxxx专业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20xx年x月被聘任为助理工程师职务。毕业至今,一向在xxx工程咨询科技公司xx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主要从事工程项目提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编制工作。

参加工作以来,在上级领导下,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成熟。我把政治上追求与现实中工作结合起来,我把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从朴素、直观认识在学习、工作中日益上升到自觉、理性的高度,从感性认识上升到了理性认识。在工作中用理论知识武装自我的头脑,指导实践,科学地研究、思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自我能够与团体共同提高。在日常工作中能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同事和睦相处。在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自我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结合到实际工作当中,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主要工作业绩总结如下:

1、参加编制xx市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贴合项目要求。

2、独立编制xxxx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专家评审。

3、参加编制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职责公司xxx宾馆、综合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经过专家评审。

4、参加编制xxxx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专家评审。

5、独立编制xxxx农产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深加工残余物及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过专家评审。

自任助工以来,经过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本人在工程项目立项、可行、节能研究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很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工作细心认真,职责心极强,深得公司领导的好评,为公司蓬勃发展做出了的巨大的贡献,完全具备了一名工程师的应有本事、素质和条件。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仍需努力,今后会不断总结经验,改善不足,并不断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努力拼搏,勇敢开拓,再铸辉煌,为工程咨询事业灿烂的明天和完美的未来而奉献毕生精力。

推荐作业革命小学英语心得体会总结四

1、目的:加强易燃易爆的管理,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强化消防与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车间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生产车间区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车间动火和电气焊机使用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4.1.20消防设施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车间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4.1.21公司内所用员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如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相关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2.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标。

4.2.3.1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2.3.2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4.2.4.2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4.2.5防静电放电。

4.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2.5.1.1生产、贮运、运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4.2.5.1.2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4.2.5.1.3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4.2.5.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2.5.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2.5.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4.2.5.5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等。

4.2.5.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4.2.6贮运设施

4.2.6.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4.2.6.3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2.7物料排放。

4.2.7.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2.7.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4.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4.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4.4消防设施。

4.4.1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公司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4.4.3除全公司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4.4.4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4.4.5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4.6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规定防尘、防毒安全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尘、防毒安全管理

3、责任人:研发部、生产管理部

4、程序:

4.1基本原则

4.1.1公司各车间(部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生产场所的卫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害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1.2公司各车间(部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

4.1.3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证自由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检测和体验。

4.1.4公司各车间(部门)根据以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制订防尘、防毒规划,并要纳入年度计划,结合大修、中修、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害危害。

4.1.5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尘害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停产整顿。

4.2新产品及新建设项目

4.2.1凡新产品、新建、改建项目,设计和施工部门,必须严格这些《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三废排放标准》,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

4.2.2新产品、大修项目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安全、环保部门参加,凡不符合防尘防毒、工业卫生要求的项目,不能投产。

4.2.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有相应的卫生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4.3尘毒的治理和防护

4.3.1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如发生和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高温等作业,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和防护。

4.3.2生产过程中,如有毒有害的物料,应采取密封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革新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加强通风和采光,并应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不能随意排放。

4.3.4如产生或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场所,不能设置住房及在场内吃食物。

4.3.5如有粉尘或毒物的生产场所,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4.3.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施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毒防尘的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除。

4.3.7如使用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防护和急救药品,以及洗眼、冲淋装置,并设有警告牌。

4.3.8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和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志,不合格的包装不准出厂。

4.3.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应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器具。危害特别大的毒物,要配备隔离服等个人防护器具。

4.3.10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人员,定期跟踪进行岗位的监测化验分析,并记录检测结果,上报分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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