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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管理实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管理学实训总结与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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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管理实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管理学实训总结与体会(二篇)
2022-12-29 01:22:0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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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管理实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①新生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

③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⑤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⑥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

4、毕业生退宿

①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②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

③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②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实体院系公章,本专科学生经学工部、研究生经研究生院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到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4: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24: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24: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专科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取消或降低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或等级,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③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其他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通报所在院系。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并作勒令退宿处理。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八、本规定自二○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关于大学管理实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章总则

公关部是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本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生活品位的思想,建成的一个重要的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为加强各社团的联系,综合各社团的力量,更好的发扬外联精神,并使公关部工作更加规范,有条理,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公关部精神: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探索。

二、公关部成员必须树立起集体观、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工作,尽职尽责。

三、公关部成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周围,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工作,保持与部门间以及校内其他组织间密切的合作与交流。

四、公关部在开展活动前应与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或团委老师进行交流沟通,以便更好的开展外涉工作。所有的公关部活动必须要及时汇报,不得隐瞒情况,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有关的外联活动。

五、公关部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个人形象,坚定为学校争光的信念,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并要与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六、公关部在开展活动时,应向赞助方提供真实的资料(如: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详细的活动策划书、社团联合会的影响力、活动覆盖面、能给予赞助方的回报等)及解决整个活动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办法。若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向赞助方夸大活动覆盖面、能给以赞助方的回报等)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在与赞助方达成共识后应与其签订合同,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八、与公关部活动有关的所得财物允许提成20%,不得私自挪用、侵吞公款,否则,必将严肃处理。

九、公关部在与赞助方洽谈时,要礼貌用语、谦虚、谨慎,树立良好形象,必须以闽江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关部的名义与赞助方洽谈,争取和赞助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十、社团联合会公关部将整合各社团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与各社团、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为避免各社团拉赞助时出现互相倾轧、盲目无序的现象,公关部将配合各社团,在活动前做好协商工作,以争取得到更多的外界支持。

十二、该规定实施对象为闽江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关部。

十三、该规定由闽江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关部具体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属闽江学院软件学院社团联合会公关部。

十四、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细则

公关部作为我校学生会五大部门其中之一,以“对外联系,展示风采,吸取精华”为工作宗旨。本部门保护同学们和我校的根本利益。本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职责

1.在老师,社联主席团的指示下开展工作,服从集体利益,为协会服务。

2.与外面公司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寻找资金和技术支持。

3.服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活动的发展。

4.与其它各部门,协会配合组织较大型的对外宣传活动并且对外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各项的开展。

5.外出联系工作,应先制定工作计划。每次活动之前,都要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制定工作计划,分配工作任务,做好分工。未经计划决不私下联系任何活动。

二、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1)每月在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召开部内会议;

2)部长、副部长、部员必需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3)因病或有事不能出席的需提前一天通知。

4)无正当事由不准请假,如遇突发状况,向部长请假。

5)无故旷会累计三次不到会者,视为自动退部,本部做除名处理。

6)每次会议由部长主持总结近期的工作及提出下步的工作计划及传达上级指示和共同讨论、研究在具体工作中所表现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方法,并由策划组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

2.活动组织

1)当本部单独活动时(如:拉赞助)施行责任制,将任务下放到各小组。部长、副部长带领各小组在不违反章程的基础上灵活应对各种情况,妥善处理各类事项完成任务。

2)当本部参加对外大型活动时(如:对外宣传、会员实践)在活动开展前,为活动做好诸如场地安排、善后、制定活动程序等准备工作;活动进行时,配合各部门维持现场秩序,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得到赞助后,要对金额有所记录,并且对金额的支出与分配做好记录与结算,及时与各大部长进行沟通,了解各部的详细要求。

3.考核方法

本部门成员: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部员8名左右

1)本部门成员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

三、奖惩制度

1.每学期初依据工作业绩和能力评选本部优秀部员,评选出为学生会或本部做出较大贡献者.并给予通报表扬和综合测评加分鼓励。

3.凡是违反协会或部门章程者,给社联,部门的名誉和财产带来损失者,经部长、副部长讨论给予记过通报批评的相应惩罚,并取消其优秀会员的评选资格,严重者上交主席团,经讨论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四、工作制度

1、公关部是社团联合会下属部门。本着“管理社团、服务社团”,的精神,一切工作必须服从社团联合会的安排,保障社团联合会基本利益。

2、公关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两个资源,以社团文化节为契机,加强与外界联系,争取引进有利资源,为社团活动顺利开展奠定物质基础;加强与外校交流,共同探讨社团发展新模式,新理念,扬长避短,借鉴经验,拓宽思路,加快我校社团发展步伐。

3、公关部主要负责社团对外活动,接待来宾;与各高校社联、社团、媒体及社会友好单位等的联系;与企事业单位洽谈活动赞助事项。

4、公关部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部门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五、组织机构

(1)公关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2)正副部长的权利和义务

1、部长是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接受社联会主席团的领导。

2.、部长对内全面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行使职权。

3、部长主持本部门的干部会议。

4、部长有权召开各校级社团外联部联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下达有关指示。

5、部长有组织策划开展各项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活动的义务。

6、部长对部门必须起到良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3)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干事有参加相关会议,参加外联部各项活动及提议工作方案,讨论工作计划的权利。

2、干事应遵循社联及本部门章程,遵守社联相关管理制度。

3、干事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干事应不断提高自己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六、工作细则

1、敬业爱校,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团联合会内部的管理制度。

2、干事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3、对于部门和社联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4、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及商谈情况。

5、协议书根据具体情况拟定完成后需交给部长及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签订,任何人无权利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6、每次外出,原则上不允许单独行动,需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出行。

7、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8、公关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社团联合会或部门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如有需要,可经申请由部长或副部长统一登记后才可合理分配处理。

9、部门人员有义务为部门收集各方面的消息情况,及商家资料并上报部门。

10、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外联工作,不得借用外联部的名义谋求个人私利,不得做有损社联声誉的事。若查实,直接取消其职位。

11、本着“热情、主动、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七、例会制度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3、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

4、例会时,部门成员可填写商家赞助登记表。

5、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6、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八、请假制度

1、如遇有急事无法参加每周例会或活动的,须提前向部长提出,在批准后方可请假。

2、每次活动及例会实行严格考勤制度,每位干部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迟到三次者作一次缺席处理,无故缺席三次者将取消其学期末的评优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条、制度中条款若需改动的,需经部门内部商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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