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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教育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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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教育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2篇)
2022-12-28 22:29:29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法治教育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大家早上好!

我们是八(5)班同学代表,我们今天的国旗下讲话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争做合格中学生。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也是我们金坛的法制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金坛”。每当12月,我们校园都会积极开展“与法同行,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主题教育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但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网络游戏、黄赌毒等对我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我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我们青少年的思想还比较的幼稚,行动往往不成熟不理智,容易犯错误,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甚至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饭盒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我们要在“12月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观看法制电影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自觉接受更多的法律法规教育,再次用中学生《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要懂得防微杜渐的道理,从小事做起,为此,我们八5班全体同学向大家积极倡导以下几点:

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所以,希望我们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除了做到不闯红灯外,我们要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未满16周岁,我们不能骑电动车上路。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听音乐,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等。

2、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打,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因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希望我们同学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你遵守它,就是一把保护伞,你触发法,就必定受到它的惩罚。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让我们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描写法治教育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所以全国人大前委员长彭真说:“_”的惨痛教训使“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都已深知,宪法的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决不容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当刘少奇被批斗之时手拿《宪法》_而无效时,是多么心酸的历史。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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