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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生活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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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生活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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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在全市人民喜迎“四体会”,大力塑造优美城市环境的关键时刻,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总结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部署20xx年城市管理任务。刚才,邓局长作了一个十分精炼的工作报告,对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希望对照目标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抓好落实。会议还表彰了20xx年度城市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一会儿,林部长将作重要讲话,希望会后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更好指导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合肥发展、服务广大市民。

近年来,我们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坚持基础先行,大胆创新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规律的研究和探讨,努力完善城管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力度,狠抓环卫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的基础更加牢固,城市管理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坚持创新引领,通过推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行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探索户外广告设置、摊点治理、“牛皮癣”治理的社会化管理新途径,城市管理逐步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变,城市管理机制的活力不断的显现。坚持重点突破,通过开展生活垃圾一级收运方式变革试点工作,推进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强化城市立面管理,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紧紧扭住了城市管理的“牛鼻子”,破解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城市管理的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坚持服务至上,无论是日常管理和执法中,还是在扫雪铲冰、文明指数测评、中博会等一系列大型活动过程中,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吃苦耐劳,敢打硬仗,无私奉献,出色完成了繁重的保障工作,独具魅力的城市容貌、文明高效的服务管理赢得了四方喝彩,城管队伍的形象日益改善。

虽然我们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从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要求不断提高的角度来看,从促进城市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更好服务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高度来看,城市管理还有很多领域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开拓,需要我们在推进城市管理职能定位科学化、管理模式多元化、城管执法标准化等方面下功夫。

一、增强服务意识,实现城市管理定位的科学化

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是每天都从零开始,每天都在风口浪尖之上,工作难度大,强度大,城市管理者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我们必须从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跳出传统观念看城管,跳出固定思维看城管,跳出具体事务看城管,探求城市管理发展规律,自觉地把建设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发展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作为主要目标,将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我们应尽的工作职责,将把“三保、两服务、一塑造”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功能和光荣使命。即保公共利益、保公共环境、保公共秩序、服务发展、服务市民、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全体城市管理工作者要在明确目标方向中,激发干事热情,增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归属感与自豪感,面对挫折而不退却;面对不解而不怨愤;面对繁忙而不厌倦。要在准确定位城市管理功能中,强化城市管理也是一种生产力的理念,把城市管理从“赶摊点、运垃圾、拆房子”简单劳动提升到一门科学的层面上来,从单纯的环境整治提升到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市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上来,充分发挥城管部门作为创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环境主阵地与经济发展助推器的作用,实现城市管理职能的回归。要在明确综合管理职责中,牢记“三保,两服务,一塑造”的使命,面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第一反应就是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更加自觉地解决问题,更加自觉地为广大市民服务,更加自觉地为投资者排忧解难。

二、坚持多元共治,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的社会化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功能、城市管理事务日益多元化,呈现出突发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城市管理工作日益繁重,由政府一家大包大揽、管干一体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需要,必须多渠道探索城市管理的新路子,多角度思考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多举措推动城市管理模式新变革。而从兄弟城市取得的经验和我们试点的情况看,推进城市管理的社会化,则是破解城市管理难题、降低管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更好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代表了城管管理的发展方向。为此我们要针对城市管理的新形势、新问题,在前期各区试点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将此项工作进一步的向纵深推进。

要引入管理新主体,变“独角戏”为“大合唱”。采用法律调整、委托管理、市场配置等方式,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将城市公共部位的综合管理工作,如摊群点交给具有资质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将“牛皮癣”清理、道路清扫等交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组织承包运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在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方面,要完善制度,继续推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盘活公共资源,开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管理格局。

要主动适应新变化,正确处理社会管理与城管执法的关系。注重管理在前,执法在后,要正确界定社会化管理的内涵,明确社会化管理的对象是城市公共空间,管理领域是能够对外承包的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方式只能是劝导阻止和服务。作为城管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在执法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做好服务,大力推进“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责任区工作机制,与城市管理网格化相衔接,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良好的互动氛围,为城市社会化管理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

要切实当好新角色,变“运动员”为“裁判员”。城市管理者要集中精力当好“裁判员”,认真行使宣传、服务、监督的职责。要变单纯的管理者为宣传引导者,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标准交给群众,让人人都是城市管理主体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广大市民与社会单位充分认识到参与城市管理是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要由作业局向监督局转变,依法对社会单位和相关部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组织实施监督考核。要当好服务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减轻了城市管理部门的压力,使我们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更大的精力上门为企业和社会单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规范意识,积极推进城管执法标准化

去年以来,我们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通过规范自由裁量权、执法流程、执法形象,积极推进标准化执法,有效促进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有机融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增强社会对城管执法良好形象的认同,对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具体执行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要明确工作目标。各区要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实行执法标准化的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推进,通过实行标准化执法模式,把执法从个人的行为转化成一种集体行为和集体决策;把随意的执法转变成一种制度性的规范;把感性的认识和执法行为转化成一种清晰地可以量化的标准;把单纯的处罚管理转化为群众的参与,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真正落到实处。

要严格遵守程序。干任何事都是有规矩的。如果不讲规矩,工作就会乱套。尤其是执法工作,不讲规矩、不讲程序,就是违法,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活无法弥补的损失。标准化执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和办事,要通过合法的、严密的程序,解决执法人员自己做主、越权行事和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要继续创新完善。针对标准化执法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不断完善执法流程,健全案件评议制度和群众公议制度。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原则,充分考虑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使其更具操作性。

要协调司法保障,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是标准化执法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具威慑力、最具实效的一道防线。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城管执法司法保障工作,积极与法院系统联系沟通,做好有关衔接工作。城管执法系统要注意搜集和保存必要的、有效的法律证据,规范案件法律文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积极探索和总结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有益经验。

四、全面提高执行力着力推进城市管理的高效化

要强化学习教育,增强知识引力。城市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要倡导研究讨论的氛围,确定课题,深入基层调研,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到研究在先,应对在前;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重点是抓好服务宗旨教育,架起与民联系一座桥;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行业形象一面旗;抓好岗位技能教育,练就履责需要一身功。

要强化担当意识,增添工作动力。城市管理的特质,永无句号;城市管理的标杆,永无止境。城市管理的特殊性,要求城市管理者必须始终保持一颗敬业之心、牢记一份光荣责任。有了责任感,城管执行力的实施才有落脚根基;有了敬业精神,城管执行力的实施才有生机活力。

要强化创新引领,激发发展活力。城市管理是一项内涵不断丰富、职能不断拓展的事业,特别是城管局正式运行后,在工作理念、城管法规,运行机制等方面需要破解的课题、需要突破的领域会更多。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要靠解放思想提高决策力,要靠更新观念激发创造力,要靠改革创新提升执行力。

要强化督查考评,彰显机制张力。要在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督查制度基础上,针对新情况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果,用严格的督查落实执行力。要强化考核的杠杆作用,完善考核办法,以考核撬动工作、以考核促进落实;各县区都要建立起督查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用科学的考核提升执行力。

同志们:城市管理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敢于担当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城市管理中争一流,在机制改革中闯新路,在应对挑战上出实招,在推动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开创城市管理新局面,在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进程中再展新的风采、再作新的贡献。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扬州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江淮平原南端,是南京都市圈和上海经济圈的节点城市,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三江口、江都水利枢纽)。向南接纳苏南、上海等地区经济辐射,向北作为开发苏北的前沿阵地和传导区域,素有“竹西佳处,淮左名都”之称。扬州的建城历史可至公元前486年,是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和谐管理城市、中国文明城市、中国森林城市。

扬州市现辖广陵、邗江、江都3个区和宝应1个县,代管仪征、高邮2个县级市。全市共有71个镇、5个乡和13个街道办事处。全市总面积6634平方公里,其中市辖区面积2310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约460万人,其中市辖区人口约229.1万人。

扬州,位于东经119°01′至119°54′、北纬32°15′至33°25′之间;扬州市区位于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东经119°26′、北纬32°24′。扬州市南部濒临长江,与镇江市隔江相望;西部与安徽省滁州市毗邻;西南部与南京市相连;北部与淮安市接壤;东部和盐城市、泰州市毗邻。

扬州境内有长江岸线80.5公里,沿岸有江都、广陵、邗江、仪征等3区1市;京杭大运河纵穿腹地,由北向南沟通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邵伯湖等4湖。

【历史沿革】

扬州建城史可上溯至公元前486年,20xx年是建城2520xx年,古代有时作杨州(按:汉碑中杨字皆从“木”,从“手”系后人所改,王念孙有详细考证),相当于现在的“省”。扬州的名称最早见于《尚书﹒禹贡》:“淮海维扬州”。这是古人心目中的一个广泛的地理概念,包括了今淮水以南、黄海、长江广大地域内的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据唐代杜佑《通典》所载,在古扬州地域内,唐代设有三十九个郡府,一百九十六个县。这个扬州虽然包容了今天的扬州地方,但和今天的扬州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今天的扬州地区,春秋时称“邗”(邗国为周代的方国之一,后被吴所灭),秦、汉时称“广陵”、“江都”等,东晋、南朝置“南兖州”,周时称“吴州”。汉武帝时,在全国设十三刺史部,其中有扬州刺史部,东汉时治所在历阳(今安徽和县),末年治所迁至寿春(今安徽寿县)、合肥(今安徽合肥市西北)。三国时魏、吴各置扬州,魏的治所在寿春,吴的治所在建业(今江苏南京市)。西晋灭吴后,治所仍在建邺(曾改名建业,后又改名建康,今南京)。隋开皇九年改吴州为扬州,但总管府仍设在丹阳(今南京)。唐高祖武德八年(620xx年),将扬州治所从丹阳移到江北,从此广陵才享有扬州的专名。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分全国为10道,扬州属淮南道。玄宗天宝元年(742),改扬州为广陵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广陵郡复改扬州。

唐末,江淮大乱。昭宗天复二年(902),淮南节度使杨行密在扬州受封吴王。天祜十六年(919),杨渭(隆演,杨行密次子)正式建吴国,以江都为国都,改扬州为江都府,改元武义。吴天祚三年(937),南唐灭吴,以金陵(今南京市)为国都,以扬州为东都。南唐保大十五年(957),后周改江都府仍为扬州。

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分全国为士、道,扬熙州属淮南道。太宗至道三年(997),又分全国为15路,扬州属淮南路。神宗宁五年(1072),分淮南路为东、西

两路,扬州属淮南东路。高宗建炎三年(1129)高宗南渡后,江都县析出广陵县,扬州增领广陵、泰兴2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设置扬州大都督府。次年,改大都督府为扬州路总管府,领高邮府和真州、滁州、通州、泰州、崇明(今上海市崇明县)5州,并直领江都、泰兴2县。

元惠宗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军占领扬州,改扬州路为淮南翼元帅府,寻改淮海府,属江南行中书省。二十一年,淮海府改维扬府。二十六年,改称扬州府。扬州府领高邮州、通州、泰州3州及江都、泰兴、仪真、如皋、海门、宝应、兴化、六合、崇明9县。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罢除江南行中书省,设置京师(后改南京),扬州府属之。二十三年,分六合属应天府,崇明属苏州府,扬州府领3州7县,并直辖江都、仪真、泰兴县,高邮州领宝应、兴化县,泰州领如皋县,通州领海门县。

清顺治二年(1645),设立江南省,扬州府属之。雍正年间,江都县析为江都、甘泉两县。乾隆二十五年(1760),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扬州府属江苏省。咸丰三年(1853)四月,太平军攻占扬州,曾改扬州府为扬州郡,改甘泉县为甘泉天县,历时8个多月。清末,扬州府领高邮州、泰州和江都、甘泉、天长、仪征、兴化、宝应、东台县,俗称“扬八属”。

宣统三年九月十七日(1920xx年11月7日),扬州光复。二十日,扬州军政分府宣布成立,隶属镇江都督管辖。民国元年(1912)1月,废扬州府,并甘泉入江都县,原扬州府所属各县直隶江苏省。民国3年6月,江苏省分为5道,江都县属淮扬道。

民国38年(1949)1月25日,江都县城(扬州)解放。27日,设立扬州市,隶属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同年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改称苏北行政区扬州行政专区,专员公署驻扬州市。

1950年1月,扬州专区与划出如皋、海安给南通专区,划出东台、台北(今大丰)给盐城专区以后的泰州专区合并,滁州划出六合县给扬州,并划出江浦县给南京。最终扬州专区共辖扬州市、泰州市、兴化县、高邮县、宝应县、靖江县、泰兴县、江都县、泰县、仪征县、六合县2市9县。

1956年3月,江都县析为江都、邗江2县。1960年4月,宝应县、高邮县析湖西地区为金湖县。1966年3月,仪征、六合、金湖3县划给新设立的六合地区。1971年,六合地区撤销,仪征、六合2县划回扬州地区。1975年,六合县划归南京市,扬州地区辖2市9县。

1983年3月,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扬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原属扬州地区的泰州市和江都、邗江、泰县、高邮、靖江、宝应、泰兴、兴化、仪征9个县划归扬州市管辖。扬州市改由省管辖,设广陵区和郊区。1986年4月,仪征县撤县设市。1987年12月,兴化县撤县设市。1991年4月,高邮县撤县设市。 1992年9月,泰兴县撤县设市。1993年8月,靖江县撤县设市。1994年4月,江都县撤县设市。1994年7月,泰县撤县设立姜堰市。撤县设市中,行政区划均未改变。

199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扬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原由扬州市代管的泰兴、姜堰、靖江、兴化4个县级市划归泰州市管辖。扬州市设广陵区、郊区(20xx年更名维扬区),辖宝应县、邗江县,代管仪征、高邮、江都3个县级市。

20xx年12月,邗江县撤销县建制,改设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共辖广陵、邗江、维扬3个区和宝应1个县,代管仪征、高邮、江都3个县级市。

20xx年1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扬州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行政区域为江都区行政区域;二是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泰安、头桥、沙头、李典、杭集5个镇并入扬州市广陵区;三是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与划出5个镇的邗江区合并。至此,扬州市共辖广陵、邗江、江都3个区和宝应1个县,代管仪征、高邮2个县级市。

扬州市气候概况

扬州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向温带季风气候的过渡区。气候主要特点是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丰沛,盛行风向随季节有明显变化。冬季盛行干冷的偏北风,以东北风和西北风居多。夏季多为从海洋吹来的湿热的东南到东风,以东南风居多。春季多东南风,秋季多东北风。冬季偏长,4 个多月;夏季次之,约3个月;春秋季较短,各2个多月。

20xx 年, 扬州市平均气温略偏高,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年降水量除宝应县略偏少外,其余偏多二成~三成;日照基本正常。

1.气温:全市年平均气温市区(广陵区、邗江区)15.6℃、江都区15.4℃、宝应县15.3℃、高邮市15.6℃、仪征市15.9℃,与常年相比,偏高0.2℃~0.8℃。

20xx 年极端最高气温38.4℃(6月9 日, 江都), 极端最低气温-8.8℃(1 月16 日,市区),市区35℃及以上高温日数13 天。市区初霜期比常年晚17 天(常年为11 月7 日),终霜期比常年晚5 天(常年为3 月31日)。

2.降水:全市年降水量市区1349 毫米都1306毫米、宝应910 毫米、高1235 毫米、仪征1213 毫米,与常比,除宝应偏少近一成外,其余二成~三成。各月降水量比常年的月份有1 月、2 月、3 月、4 月、10月,偏多的月份有6 月、7 月,区域分布不均、有多有少的月5 月、11 月和12 月。入梅正常,出梅偏迟,梅期长;梅雨期降水不均,主要集中在中南部地区。

3.日照:全市年日照时数市区1902 小时、江都1778 小时、宝应2063 小时、高邮2115 小时、仪征1807 小时。与常年相比,高邮持平略多,其余偏少一成左右。全市日照时数较常年偏少的月份有2 月、6 月、7 月、8 月、9 月、10 月、11 月, 偏多的月份有1 月、3月、4 月, 其余各月基本接近常年或区域分布有多有少。

4.气象灾害:20xx 年, 扬州市灾害性天气频繁, 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暴雨、大风、雷暴、大雾及霾、烟等。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它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协议另一方:__________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_________,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

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_____,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_____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

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它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 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________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

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

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

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帐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帐户,向境外帐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

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入,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它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它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f.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终止

(1)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它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

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它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

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第十二章附件

附件1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略)

附件2技术规范与要求(略)

附件3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范围(略)

附件4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设施与服务(略)

附件5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略)

附件6技术方案(略)

附件7融资方案(略)

附件8项目公司的初始股东名单(略)

附件9所需的执照、许可及批准(略)

附件10需预先批准的合同清单(略)

附件11保险(略)

附件12终止补偿金额(略)

附件13项目公司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格式(略)

附件14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格式(略)

附件15仲裁协议(略)

附件16履约保函格式(略)

附件17运营与维护保函格式(略)

附件18供电购电协议(在利用垃

圾发电的情况下)(略)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司: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市民朋友们: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决定在9月22日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本次“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关爱城市绿色出行。旨在宣传和倡导绿色出行理念,改善绿色出行条件,促进出行方式改变,缓解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减少交通事故,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无车日“活动不是一天的临时活动,而是一次节能减排的全民行动,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为此我们倡议:

积极参与“城市无车日“活动,在9月22日,让您的爱车休息一天,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自行车、电动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并希望您在今后的日子里尽可能减少机动车的使用次数,以实际行动支持绿色交通、低碳出行。

“城市无车日“,让我们一起行动,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丝绿色,多一路畅通,多一片清新,多一些健康!

“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倡议书

9月22日是“中国城市无车日“,今年活动的主题为“绿色交通城市未来“,上海分主题是“低碳出行我行动“。目前我们正处于城镇化和机动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交通面临巨大压力,倡导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来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每个市民都应成为绿色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和支持者。为此,无车日当天我们倡议如下:

一、区级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除紧急公务外,应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各类文明乘车、维护交通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有车族应让自己的爱车保养休息一天,多运动,保持健康。

四、发动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少开一天车,响应低碳交通出行,以实际行动支持公交优先、绿色交通。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树立绿色出行理念,更多关注和选择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交通出行,增强青浦城市可持续发展。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市民朋友们: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交通运输工具。在给人们生活和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汽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不仅消耗了大量能源,而且尾气污染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市文明委决定于5月4日开展xx年城市无车日活动,活动主题是“绿色交通·城市未来“。通过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公众的绿色出行理念,让人们回归并体验清洁、静谧、高效的城市生活,共同推进绿色城市交通,构建我市绿色人居环境。为此,我们倡议如下:

一、公共交通、步行、骑自行车等都是对环境有益的绿色出行方式,每位市民应从自身做起,坚持少开一天车,尽可能利用绿色出行方式。

二、乘坐一次公交车,步行一段路程,感受城市的交通状况,增强“绿色交通“意识,争做文明、环保市民。

三、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引导职工树立绿色出行理念,尽可能选择绿色交通工具上下班。

四、5月4日,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除执行必要的公务外,尽可能不上路行驶;全市私家车车主少开一天车,选绿色交通方式。

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出行,共同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环保的交通环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踊跃参与无车日活动,共同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动xx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尊敬的领导、评委,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人人创建文明家园》。

大家肯定听说过臭氧层空洞、酸雨、大气变暖、气候异常,物种灭绝、水土流失、草原荒漠化、大气污染、水源变质、能源危机、有毒废弃物等等的字眼吧?我们不知道将来又会听到什么新型的字眼呀!也许会听到太空人在说:噢,地球不再是一个蔚蓝色的星球了!。

生在汶水畔,长在汶水旁的我,从小就喜欢和小伙伴们在河里嬉戏玩耍。渴了,喝上几口汶河水;困了,躺在河边树林的沙滩上酣然大睡。儿时,那清清的水、蓝蓝的天、绿油油的树林、软软的沙滩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但现在我们却看不到、摸不着,只剩美好的回忆了。十几年来,钢城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经济水平显著提高,我们切实看到了一座座村庄换新颜;一条条马路平又宽;一辆辆汽车穿梭忙;一个个工厂忙生产。但与此同时,我们同样看到了高高耸立的烟囱整天冒着浓烟,生活区的居民不敢开窗户,不敢在户外晾晒衣服;漫天的浮沉到处乱窜,人们出行不得不戴上很不舒服的口罩;生产和生活污水污染了河流,夺走了鱼儿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地上垃圾乱跑,树上彩旗飘飘,就连鸟儿欢快的歌声,现在听起来也显得有点凄惨。生态环境的日益破坏使我们的家园遭到了严重的威胁,天空湛蓝如镜,大地绿草如茵,已经快要不复存在了。

记得一首歌中唱到:“当天空不再是蓝色,小鸟不会飞翔;当江河不再有清澈,鱼儿也离开家乡;当空气不再是清新,花朵也失去芬芳;当乌云遮住了太阳,世界将黑暗无光;当冰山渐渐地融化,地球是一片汪洋;当大地干枯了村庄,眼睛也失去渴望;当城市川流不息的车,从此没有一点安详;当童话失去了森林,仙女也丢了魔棒;当玩具变成你的衣裳,从此没有天真幻想;当贪婪拼命的追逐,没有动物与你歌唱……”真的到那时,我们又该怎么办?

不会忘记,08年新春时节南方遭遇的一场持续低温的雪灾冻灾,交通瘫痪,电网损毁,农作物受冻,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没有了节日里应该有的欢乐心情。据有关气象部门报道,大气环流异常和拉尼娜事件是造成这次灾害的主要原因,而人类对自然界的无情的破坏又是大气环流异常和拉尼娜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的一次报复。

当然还有飓风、海啸等等。这些都是大自然对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报复,而我们却又执迷不悟的继续破坏生态环境,这种状况实在令人担忧。一个又一个触目惊心的事例告诉我们,爱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已经刻不容缓。不久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布,20xx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地球需要你:团结起来应对气候变化”。可见,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了一个典型的全球的环境问题,尤其是在地球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节约资源、治污减排、保护环境不再只是zf和公益机构努力倡导的理念,已经逐渐成为企业、个人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如今,全球环保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各国的环保招数也层出不穷。在加拿大,松鼠很多,有时候它会跳到人们的脚边索要食物,如果你初来乍到,不懂该国的规矩,随意用脚把松鼠踢开,又恰好被当地的小孩子看见,这些环保小卫士们会要求你向松鼠道歉。法国十分重视垃圾的分类处理,除了要求生产厂家负责垃圾的回收管理外,还对居民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每户居民每月必须上交生活垃圾4公斤。环保部门再将这些分类垃圾集中到一起,综合利用。丹麦的国土面积很小,为防止受污染的土壤给人造成危害,zf制定了一项给污染土壤进行消毒的计划:估计用30年时间,采用生物分解、水冲洗以及高温处理等方法,对过去和现在的化学、铸钢、采矿企业所在地的土壤,进行消毒清洁,以消除污染。其实我国是最早制定环保法的国度。早在秦代之前,我国便有“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秦代的《田律》保护水道不得堵塞,要求在一些禁苑周围挖河开沟,设置警戒线。古人尚且如此,作为生活在高度文明今天的我们,面对环境的破坏又怎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

所以让我们所有的人都以虔诚的声音呼唤生命的绿色:少一点向大自然索取,少一点向大自然排放,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利用大自然赋予我们的财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地球。

为了让大地山青水秀,为了让家园绿树蓝天,我们不能仅仅是呼吁,更应该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来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其实,我们能做到的很多,可以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比如说,如果你每天都弯腰去拣地上的一张纸,那么你走过的路就会多一份清洁;如果你每天少用一个塑料袋,就会少一点白色污染;如果你在白天随手把家里的电灯熄灭,就会少浪费一点能源;如果你拒绝使用一次性的筷子,一次性纸杯,就会对绿色的森林多一点爱护;如果你步行去上班或者乘公交车而不是驾私家车,就会向大气少一点排放;如果你爱护脚下的绿草和身旁的小树,就会为自然环境的和谐多一点贡献……

朋友们,行动起来吧!一起来爱护我们的地球!爱护我们的家园!让头顶的天空湛蓝如镜,让脚下的大地绿草如茵,让身边的湖水清澈明净,让眼前的阳光灿烂如金。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今天,市领导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城建工作进行调研,说明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上午的实地察看,我最深的感受可以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即“形势喜人,前景美好,任务艰巨”。刚才闽旭同志作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一些具体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一、立足地改市的新起点,进一步强化领导,更新观念,努力做好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池州撤地建市,对市区干部、对全体市民都是一个极大的考验,特别是对城建系统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地改市后,我们的工作重心开始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并且这种转移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越来越明显。市直各部门都要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调整用力方向,切实把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一)领导精力和注意力要向城市集中,财力、物力要向城市倾斜。按照职责要求,市政府60%~80%的精力是抓城市工作,20%~40%是指导县区和农村工作。城市建设与管理是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抓不好,指导下级就没有说服力。因此,市政府领导的力量、精力和注意力都要相对集中到城市建设与管理上来,财力、物力也要相对向城市倾斜,特别是对城市文化、教育、体育、卫生、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加大投入,尽快改变目前城市功能不配套、建设品位不高的落后面貌。?

(二)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摸索,积累经验,提高水平。市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是主业而不是副业的观念,自觉地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城市建设与管理是我们共同的事情,也就是说,支持城市建设不只是支持建委的工作,也是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不是份外的事,而是市政府赋予各部门的应尽之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开始转移的时候,也就预示着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发生了转移。各职能部门都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分清主次,兼顾全面,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二、立足于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高起点,精心谋划,精雕细琢,努力打造现代精品城市?

我们不仅要立足于地改市的新起点,更要着眼于山水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高起点,抓好城市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虽然我市建市时间晚,物质基础薄弱,市民素质有待提高,但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具有建设现代优秀旅游城市的天然禀赋。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完全有可能把池州市打造成现代城市的精品。为此,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统一性。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起着导向作用,这些年我们下大力气抓城市规划是十分正确的。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制定,就必须遵照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尊重规划、服从规划,凡是不按规划实施的,规划主管部门不开一个“绿灯”。同时还要保持规划的统一性,城市的建筑风格要协调一致、高低层建筑的搭配要有美学理念,各类功能区的划分要科学合理,这个问题,市城建、规划部门下一步要多加考虑。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城市规划区的全貌,市建委要抓紧制作城市沙盘模型,包括电网的布局要整体设计,以便市规划委在讨论审批有关项目建设时,定位和决策尽可能地做到更准确些。?

(二)坚持长远目标与分步实施相统一。我们的城市建设欠账太多,资金缺口很大,要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坚持长短结合,分步实施。要制定一个长期的建设规划,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组织实施。今年这16个项目搞好了,明年的项目建设就要提早考虑。我认为,清溪河治理、南外环建设工程,是明年城市建设的两项重点工程,西外环也要适时启动,围绕这三项工程建设,沿线的土地要提前进行收储,并初步作好规划安排。南外环300多亩土地如何规划,沿江这一片怎么建设,开发区起步区怎么搞,此外,齐山、杏花村的建设等,城建、规划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给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在城市建设中,还要抓的是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一个城市没有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就算不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尤其与我市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地位很不相称。要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清溪河清淤和冶炼厂搬迁这四件事,摆上重要的位置,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早日解决。同时,要加快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游乐场等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通过几年的努力,把这些问题解决了,池州将会以一个高品位城市的崭新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三)坚持建筑、园林、灯光、环保、水系和管理等规划相统一。过去我们讲规划,往往只注重建筑规划、街道规划,现在看来,必须把灯光、园林绿化、环保、水系、管理等规划统一纳入其中,形成一个完整的、立体性的规划。市建设、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工作做细做实,不能大而化之。比如,建筑物的单体设计,包括外墙用什么样的涂料、什么样的窗子、什么样的玻璃等这些细节问题,在规划时都应考虑到,这样我们制定的规划才是一个高水平、高质量的规划。?

(四)坚持城市硬件与软件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城市品位。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做到“软硬兼施”,既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等硬件投入,更要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千万不能忽略了软件建设。一个城市硬件建设无非是个投入问题,一般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硬件设施就能得到明显改善,但一个城市文化内涵的丰富、城市意识的增强、市民素质的提高,则需要几代人甚或更长时间才能完成。现在各地的城市建设都越来越注重历史文化因素,池州要打造历史文化名城,一方面要挖掘传统文化,另一方面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创造。如建设中的秀山门浮雕就很有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特色,也很有品位。我希望市建委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宁可在建设中多花点财力,也要把城市的文化品位提升上去。?

(五)坚持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当前,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仍然是资金问题,因此加快城市建设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内资外资一起上,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城市建设有时就是要负债经营,只要是坚持为城市建设办实事,我想都能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再说搞城市建设,也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经济实力上去了,将来就一定有能力还清以前的债务。要进一步放开政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项目,能招商引资的就招商引资,能依靠社会资金的就不要财政投入。当然更多地要通过土地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只要把土地盘活了,城市建设的资金就有了重要来源。?

(六)坚持依法治市与依德治市相结合。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要重视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凡是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问题,除了依法办事,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老百姓不答应的事情不做,老百姓暂时不理解的事情缓做。这样说并不是就无所作为,而是要依靠政策做大量说服教育工作,在说服教育中,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比如这次出租车换车,本是一件好事,但牵涉到很多个体司机,有的买得起车,有的买不起,怎样把好事做好?我想可以先把业主、车主召集在一起开个座谈会,说清楚出租车换车既是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也是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买车有困难的可以提出来,建委可商请担保公司帮助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但必须按政策执行。这样一来,既宣传了政策,又化解了矛盾,同时还解决了部分个体司机的困难,一举三得。我们开展工作时,一定要做到依法治市和依德治市相结合,要把强制性命令与说服性引导相结合,尽量少一些磨擦,多一些理解。坚持这两点就能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就能把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好。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1、保护河道环境,追求完美人生。

2、爱我村建我村,做个文明好村民。

3、加强河道水质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4、治理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5、只要城市美,哪怕汗如水。

6、改善民生,共享水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果。

7、减污染一点,增健康十分。

8、革除生活陋习,美化人居环境,优化生存空间。

9、环境你不爱,美景不常在。

10、消除脏乱差,留下洁齐美。

11、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营造生态人居环境。

12、金钱是一时的财富、环境是世代的瑰宝。

13、弘扬优秀水文化,人水和谐利万家。

14、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

15、保护河流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16、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共建文明卫生新农村。

17、加强河道水质保护,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18、清洁城市,从我做起。

19、家家讲卫生,户户比洁净。

20、齐抓共管,大力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21、环境整治,从我做起。

22、可持续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3、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河道岸更绿、水更清、流更畅。

24、“六整治、六提升”,变新貌,换新颜。

25、搞好河道管护,共创美好家园。

26、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别让水空流。

27、城乡环境共清洁,革除陋习我行动。

28、你我多一份自觉,村庄多一份整洁。

29、爱护生活环境,倡导文明新风。

30、脚下留情,草坪留青。

描写城市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文明是三月的风,唱响和谐的旋律;文明是夏天的雨,滋润干涸的心灵;文明是黑夜的灯,照亮路途的光明;文明是美丽的花,靓丽城市的风景。

文明之于一座城,是一种和谐稳定的风尚;文明之于一个人,是一种积极健康的素养。一个人的文明,由举手投足、一言一行来体现;一座城的文明,也由每个市民的文明举止汇聚而成。

一句礼貌的问候,一个让座的行动,一瞬弯腰的美丽,一次及时的搀扶,都会温暖一个心灵,照亮一座城市。有时候,文明不过是十公分的距离,一张纸的厚度。只要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社会就会迈出一大步。

同学们,我们--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环境优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已经吹响,让济南“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是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新目标,是广大市民的新期待。欲创“文明城”,先育“文明人”。没有文明的市民,就没有文明的城市;没有市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创建文明城市就无从谈起。

对我们学生来说,文明礼仪是我们学习、生活的基础,是我们健康成长的肩膀。没有了文明,就没有了基本的道德底线,那

我们纵然拥有了高深的科学文化知识,对人对已对社会又有什么用呢?因此,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努力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来。

古人说:“欲成大器,先学做人”。《礼记?大学》明确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将“修身”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让我们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校开展了实验学子“修身”行动。各班主任、团支部把“修身”作为班级教育管理和团队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活动方案,深入推进落实。各班级结合重要节日,根据“修身”的内容,精心组织开展富有新意、能增进学生体验和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的专题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通过全校性的主题教育活动、主题班团会、“修身”美文朗诵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修身”教育,塑造良好的道德人格和精神风貌。

同学们,我们要把“修身”行动的外在要求内化为自觉的行为,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创建的推动者,让文明之花在校园处处盛开,在美丽--结出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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