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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总结 铁路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总结简短(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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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总结 铁路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总结简短(三篇)
2022-12-28 08:59:5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铁路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 坚持不懈,铁杵磨成针

20xx年正赶上沿海铁路的大发展,工务部门肩负着为铁路运输提供良好设备的重任,是实施跨越发展的前沿阵地,辛苦不用过多的言语便能体会到,而甬台温铁路的联调联试更是辛苦中的辛苦,这对于一名刚从学校走出来的大学生来说是一种顶端掉落崖底的感觉。许多同期进来的同学,同事没过多久就选择离开这个岗位的时候,他坚持了下来。人们总是对养路工抱有偏见,认为养路工是出苦力的,他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是对人意志的一种考验,不论任何的岗位,要想取得成功,都有它不可言喻的心酸过程。他说:“其实我只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坚持”,这也正是他的个性,只要坚

持不懈铁杵自然磨成针。很多在铁路系统工作了多年的老同志在那时也曾劝他这份工作对年轻人来说太辛苦,让他还是放弃这份工作。那时他暗下决心,不能落后,不能被大家看不起,年轻人也有年轻人的精神。从此,凡事脏活,累活他抢着干,全身心的投入,把忍辱负重、不甘人后、自加压力、扎实工作,作为对线路路工职业道德内涵的理解。碰到问题他也总是以工作为重,曾今有次走路不小心扭伤了脚,为了早日回归工作岗位,他没过几天就到工区帮助工长做室内台帐,做计划报表,等伤好了之后又立刻投身到生产中去。

二, 天不下雨,那就求雨

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的人,对于自己的工作一直怀揣着一份自己的见解,工区成立后,生产慢慢步入正轨,他在继续坚持努力工作的同时,不忘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解之处,然后请教老同志,查阅相关书籍,自己上网订阅铁路工务的书刊,充实自己的技术知识,也乐于对生产和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如沿海作业在天窗修制度下“重检慎修”的理念开始贯穿生产之中时,他主动提出参加到检查小组,结合自己的专业测量知识,和领导交流检查方法,首先开始了使用水准仪抄平检查,控制起道的方式,有效的提高了作业效率。

在这一套步骤完善之后,他又主动的向领导要求自己抄平自己作业,以此来掌握起道作业的要领,然后又开始了改道和拨道等等工作,对沿海铁路的检修工作有了深入的认识。年轻同事很是羡慕他有那么多学习的机会,他就告诉大家:机会是自己创造的,我们要从教我学转变成我要学。争做学习型职工一直是他对自己工作的一个定位。也正是这样的理念,为工区的年轻同志树立了榜样,大家的积极性被他带动,他也毫不保留的把自己的所学所感告诉大家。

三, 积极工作,踏实做人

平常别人休息的时候,他任然坚持工作,至今任有许多的假期。哪里有需要他就去哪里,主动请命。工区职工多是来自外地,到加班的时候总是缺少人员,但每次都少不了他。段,工会,车间的活动他都积极参加,在“青工比武”“篮球赛”“业务知识竞答中都有非常好的成绩。20xx年末,他参加了南京站仙西联络线和京沪高铁的联调联试工作,工作之余钻研高铁工作与客专250线路的不同之处,每天记工作日志,写工作小结,学习安博格小车的作业方式和难点,在京沪高铁联调将近尾声的时候,又回到工作指导20xx新入路职工的业务学习。同事们都称他为“最佳第六人”,哪里需要就去哪里。有人曾说,像他这么努力的将来一定会做领导,他笑笑说:做不做领导我从未想过,我只是想多学一些东西,让自己成为有用的人,也为我们大学生工人们争做一个榜样,一直喜欢呆在工区是因为这里有很多我可以学习的东西。他身上有一种感染力,一种新时代的路人的精神。

最新铁路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总结二

一年来,段团委在段党委和局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段行政和工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技练功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学习为主线,以服务为手段,以创新为动力,立足岗位,勤学苦练,踏实工作,全面推进思想建团、文化兴团、事业促团和基础强团,努力推动全段共青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确保

段安全生产的有序可控和经营管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积极努力和应有的贡献。20xx年,我们认真做好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正确引导、加强教育,准确把握思想建团方向,努力提高团青思想素质。

一年来,段团委坚持从青年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为铁路跨越式发展和我局“增吨、压点、加密、提速”工作思路及段的修程修制改革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思想保证,发挥了团组织在培养“四有”新人中的教育引导作用。

1、常抓青工政治理论学习。

段团委经常督促和指导各团支部组织青工读书小组认真学习党的xx大、团的xx大和局第十三次团代会精神,使得广大团员青年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并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实践中。上半年,订购《祖国明天更美好》青年教育读本200册下发至各团小组组织学习,同时向局关工委投稿读后感一篇,并选派一名团员参加地区演讲选拔赛,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从而提高青工政策水平、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2、重视青工革命传统教育。

段团委一贯注重对广大团青艰苦奋斗这一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培养和教育,为此,一如既往地重视革命传统教育,继续开展“学先烈、比奉献”活动。4月2日,段团委组织**地区团青十多人到昆仑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暨革命传统教育,并特意邀请段关工委副主任和老战士到场给团青讲革命斗争史和艰苦创业史,同时,各团支部也结合实际组织团青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教育活动,大大激发了广大团青的爱国热忱。8月21日,段团委组织20余名优秀团青代表赴百色开展“学习光辉理论,缅怀历史伟人”为主题的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活动,先后参观了红七军军部旧址—粤东会馆和南昆铁路纪念碑园。一年来,段各级团组织共邀请离退休老同志给青工上传统教育课15次,举行座谈会12场,老一辈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激励着广大青工。

3、加强青工法制综治教育。

针对部分班组中出现青工酗酒闹事、赌博和打架等性质较为恶劣的问题,段团委委员与领工区负责人及时深入问题班组了解情况,召开会议、分析原因、查找根源,通过上法制课和个别找谈心,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段团委经常邀请保卫主任给团员青年上综治课,通过组织观看教育光碟,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事例,教育和警醒青工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增强其法制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使全体青工由原来的“要我守法”转变为“我要守法”,后进青工得以明显转变。

二、结合实际、集思广益,不断探索文化兴团思路,切实增强团组织凝聚力。

段团委始终坚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和段的中心工作,思考和探索创建学习型团组织,广泛学习贯彻全路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青年文化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人,充分发挥广大团青在安全生产和路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1、探索创建学习型团组织。

按照局第十三次团代会提出的创建学习型团组织的要求,段团委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通知》精神,把“创建学习型团组织,争做知识型青年”列为下半年重点工作。结合工务青工工作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组织召开团委会,对如何创建学习型团组织这一新的课题进行了理性思考和有益探索,各团支部、团小组和青年文明号分别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以新世纪读书活动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经常化、系统化的学习制度,营造团内学习的组织环境,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团干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总结经验和推广成果。

2、切实做好青年人才工作。

全路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后,段团委积极配合局团委开展青年人才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填报《柳州铁路局青年人才基本状况调查表》,组织5名32岁以下大本生、青年技能人才和青年管理人才代表参加地区座谈会。7月份,路局分配5名大中专毕业生到段工作,段团委及时组织召开青年人才座谈会,全面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并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库,为今后制定全段青年人才工作实施细则打下坚实基础。

3、大力开展青年文化活动。

段团委坚持服务青年,丰富团青业余文化生活的原则,大力支持各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他们解决人力、物力、时间和资金上的困难。在段团委和领工区党支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各团支部经常举行各种青工球类比赛和团日郊游活动。段7个工务领工区每月组织青工进行篮球赛;机械化领工区团支部每月举行青工综合规章知识竞赛;科室联合团支部定期开展团青国防教育活动和羽毛球、汽排球比赛;段团委于5月和8月分别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代表到桂林和百色开展主题团日活动,11月7日与地方单位团组织联合开展大型联谊交友烧烤活动,8月份,段团委组队与百色工务段团青进行了“友谊杯”男子篮球赛和女子汽排球比赛。通过经常开展以上这些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活动,不但丰富了青年职工的业余生活,使其增强了体质、提高了素质,还促进了机关与基层、干部与职工以及团员青年间的交流提高,从而有效地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大大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生活情趣。此外,在段团委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团员的积极参与下,我们完成了一件题为“提速并快乐着”的flash作品,并选送参加局团委举办的青工“提速营销服务”flash动漫设计大赛。

三、主动融入,展示作为,牢固树立事业促团意识,强化团组织服务企业功能。

1、增强青工安全责任心和紧迫感,构建青工安全屏障。

段团委始终把青工安全摆在工作首位,对青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常抓不懈,努力构建青工安全屏障。在局青工安全生产8000天及22周年之际,段团委深入青年班组召开安全生产座谈会和开展青年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青工牢固树立劳动安全与行车安全同等重要的思想。4月,针对全路第五次提速调图,段团委要求各团支部加强相关安全规章的学习,严格“两纪一化”,确保行车和劳动安全。刘德晓和农拥权两位同志荣获“全局青工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下半年,认真开展“抓反思、战高温、抗洪涝、保安全”和“造氛围、展作为、向路局第十次党代会献礼”活动,段团委把青工安全大反思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由团委委员负责督促指导,实行销号管理,逐一整改。一年来,各团支部共组织各种安全座谈、报告计14场次,有350多名青工参加,出安全生产墙、板报21期。

2、开展生产突击活动,展示团员青年作为。

一年来,段团委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组织开展各项生产突击活动。春运期间,在全段青工中开展了“南工青年与春运同行”立功竞赛评比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人物和好人好事。6月份和10月份,在黎南段小半径曲线一、二期改造工程施工中,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安全压力大等困难,青年突击队积极响应段号召,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投身“三十天大会战”,测量组、技术组、防护组、拨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处处活跃着团青的身影,他们凡事向先进人物学习,处处向党员看齐,充分发挥吃苦耐劳、连续作战、艰苦奋斗的精神,为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并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3、深入开展“三大活动”,提高青工整体素质。

段团委在抓好青工安全生产的同时,以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为提高青工综合素质做出了努力。我们以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为载体,以“共青团道岔”、“共青团曲线”为基地,扎实有效的开展青工学技练功活动。如长塘、维罗工区青年文明号每季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每月一考和每日一题制度,得到了领工区的大力支持和表扬。通过活动,不仅使青年技术能手脱颖而出,原技术水平欠缺的后进青年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涌现出了许景彬、班辉和黎德勇三名局优秀青年岗位能手,12月底,段将举行青年岗位能手技术比武赛。在青年文明号建设方面,段团委继续加大创建力度,在资金和和时间上给予倾斜,重点在“抓规范、强基础、展作为”方面下功夫,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激励、监督运行工作机制,确定内部评定考核标准,长塘和维罗工区青年文明号被继续认定为20xx年度局级青年文明号。为培养团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段团委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运热心行动”、“清理白色垃圾”、“学雷锋,为民服务”、“当好东道主、服务南博会”等活动,带领团青在南铁二街清洗路灯,为路人修理自行车,清理站区白色垃圾和地洞口环境卫生以及为南博会旅客进出站服务等,引导青年对为民服务的认识由任务指令变为自觉行动,把服务社会同岗位奉献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人人争当活雷锋”的良好风气。

4、开展“创新创效”和义务献工活动。

一年来,段各级团组织以挖潜提效、修旧利废、堵漏保收为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将长塘、维罗等工区建立起的“共青团节能基地”向全段推广,做到“可用的胶垫一块不丢,能使的配件一件不弃”。各团小组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组织开展各种义务献工和义务劳动,为提高线桥设备质量和美化工区生产、生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11月17日,局团委领导在维罗工区青年文明号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规范管理,注重组织自身建设,稳步推进基础强团工作,增强团组织活力。

段团委注重团的自身建设,坚持“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指导思想,抓提高团干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抓支部达标竞赛,抓青年班组建设,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一年来,段团委多形式地开展团建活动,促进了支部建设,增强了团组织活力。

1、适应改革,整合机构,规范支部管理。

针对段实行修程修制改革,生产布局作了调整,段团委及时召开会议,对团组织进行重新整合:撤消凭祥团支部和原南一、南二团支部,新成立南团支部和机械化团支部,配齐配强各支部委员;并细化了支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计划、总结表、情况统计表,合格支部考核标准及红旗支部评比标准等,使支部工作方向更趋明确、有章可循,有效地规范了团支部的管理。上半年,段团委通过上级团委的严格考评,被全国铁道团委授予“全路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实现了共青团事业的新发展,再创工务段新辉煌。

2、广泛开展纪念“五四”运动85周年主题活动。

段各级团组织抓住纪念五四运动八十五周年的契机,广泛开展“弘扬五四精神,肩负跨越使命”为主题的五四系列活动。各支部通过团内知识竞赛、座谈会、义务献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励和引导全体团青树立和培养正确的理想信念,确立“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人生坐标。五四前夕,段团委表彰奖励了1个红旗团支部、7名优秀团干和20名优秀团员,并有段六景领工员李建辉同志荣获局“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3、积极发展团员,做好“推优”工作。

一年来,段各级团组织严格按照团委的布置和要求,定时组织团员上团课,并有意邀请思想上进的青年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积极做好启发引导工作,使其思想觉悟得以提高,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和了解,自觉向团组织靠拢。通过努力,崇左、南和机械化支部共有四名先进青年光荣地加入了团组织。段团委还经常督促各读书小组开展学党章、学党的基本知识等活动,注意把“推优”放在“培优”上。各支部在召开团员大会时,均邀请党支部或党内先进人物及离退休老党员给团青们上党课、讲党史,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今年,经段团委推荐的优秀团员已有8人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

4、切实加强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随着铁路跨越式发展和我局“八字”工作思路及段的修程修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为适应改革发展和新形势的需要,段团委把提高新老团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拓宽他们的知识面作为当务之急,利用每季度的团委扩大会给团委委员和团支部书记上课,组织学习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思路,做到与时俱进。9月份,分两批选送了6名新当选的团支部委员参加局团委举办的兼职团干部岗位培训班,促进了团干部知识技能的提高。

5、抓青年班组建设,物化共青团成果。

段团委集中精力抓青年班组建设,努力使青年班组成为全段青年学习的典范。段团委经常深入到长塘、维罗等青年班组开展调研,组织召开青工座谈会,青工安全生产分析会等,统一青年思想,因地制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并经常与兄弟单位和地方团组织联谊,打响青年文明号品牌,促进了青年班组的自身建设。

一年来,在全段团干、团员和青年的共同努力下,青工安全生产保持稳定,为局实现青工安全生产8000天及22周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着“轻看成绩,重看问题”的原则,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共青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份青工安全意识不牢,缺乏安全责任心和紧迫感,违章违纪现象屡禁不止;二是部分团青法制观念淡薄,酗酒、赌博和打架行为仍然存在;三是部分团干部业务不精,工作方法单一,以致支部工作缺乏活力、缺少特色;四是团内信息反馈工作力度不足;五是团的有形化建设有待加强,团的影响力有待提高。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再接再厉,不断开创全段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最新铁路公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版铁路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①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②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6吨箱□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20英尺□40英尺□45英尺□53英尺□60英尺

箱类:□普通箱□冷藏箱□开顶箱□罐式箱□挂衣箱

□框架箱□平板箱□危险品箱□高箱

3、托运人保证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装箱□拆箱□装集装箱□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否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日的违约金,在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份,副本份,甲方执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执正本份,副本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职位: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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