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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禁毒教育讲座心得体会范本 长沙禁毒教育讲座心得体会范本图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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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禁毒教育讲座心得体会范本 长沙禁毒教育讲座心得体会范本图片(3篇)
2022-12-27 22:34:58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长沙禁毒教育讲座心得体会范本一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长沙市

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为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转租。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按季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12月至2月为一个季度,依此类推)。如乙方延迟支付租金,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接收承租房屋时,向甲方交纳20xx元(贰仟元)押金,乙方退还房屋当日,甲方将该贰仟元押金退还乙方,甲方延迟退还租金的,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为:方交纳租金及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如房屋需要修缮,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修缮,并由甲方承担修缮费用。出租房屋内电器家具等设施因正常老化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因出租房屋内空调老旧,甲方承诺在20xx年5月前将该房屋内两台空调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如甲方不进行修缮或者空调维修,乙方可自行修缮或者维修,修缮或者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该费用凭修缮费用收据或者发票在修缮事实发生的下季度租金中扣除。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有权在接收房屋半个月内要求甲方维修出租房屋内电器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出租房屋内添置一张宽1.2米以上的床,价格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购买并运回出租房屋,购床款及运费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单独向乙方支付或者在购床事实发生下个季度乙方应付租金中扣除。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5天内答复。双方协商续签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如甲方在该的方式,自年月日起至的房屋出租给年月日止,期限内未答复,则视为同意按同等条件续签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双方在签名处注明联系方式,如联系方式变更,应当在3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联系方式变更未通知对方引起的责任由未通知方承担。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房屋内可移动设施清单:

1、洗衣机壹台(状态/购买时间:

2、空调三台(状态/购买时间:))

3、电视机壹台(状态/购买时间:4、电冰箱壹台(状态/购买时间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有关长沙禁毒教育讲座心得体会范本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 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 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 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长沙禁毒教育讲座心得体会范本三

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湖南省博物馆参观长沙马王堆汉墓文物陈列!

谈起马王堆汉墓,总有说不完的话,因为这里蕴藏着太多神奇的传说与动人的故事。驻足于这批精美绝伦的文物中,我相信愉悦的不仅是眼睛,还有心灵。下面,就请跟我一道,步入这历史与艺术的殿堂,去追寻2120xx年前中国文明的神奇与辉煌!

前言

(模型:马王堆汉墓墓坑)

马王堆共有三座汉墓,按发现次序的先后,分别编为一、二、三号墓。其中,一、二号墓呈东西方向平行并列,三号墓在一号墓的南侧。一号墓墓口呈方形,下面为斗形墓坑,是典型的西汉墓葬形式。墓口南北长19.5米,东西宽17.8米,从封土到墓底有20.5米深。自墓口向下有4层台阶,墓室北面有一条由地面几乎直达墓底的斜坡墓道。墓中共出土漆木器、纺织品、帛画等各类文物1800余件及一具保存十分完好的女尸。二号墓墓口和中部为圆形,下面3米处为方形,由于曾经多次被盗,且白膏泥密封较差,故整个墓葬已严重坍塌,仅残存200余件文物。三号墓与一号墓形制相同,因该墓保存得较好,出土了帛书帛画、简牍、漆木器、纺织品等1000多件文物。遗憾的是,该墓尸体已经腐烂,仅残存一具骨架。经鉴定,墓主人是一位身高约1.85米、年龄在30岁左右的男性。

(照片:马王堆汉墓外景图)

马王堆汉墓位于长沙市东部五里牌地区,距市中心约4公里。这里地势平坦,地面有土冢两个。它们大小相仿,平地兀起,中间相连,形状颇似马鞍。相传这里是五代时楚王马殷的墓地,故名“马王堆”。但是,根据北宋《太平寰宇记·长沙县》的记载,这里是西汉初年长沙定王刘发葬其母程、唐二姬的墓地,号曰“双女冢”。马王堆这座神奇古墓的墓主人究竟是谁呢?在未发掘之前,实为千古之谜。1971年底,湖南省军区366医院(现湖南省武警医院)决定在此修建地下病房和仓库。为了配合基建,我们对此进行了考古发掘,才揭开了这三座千年地宫的神秘面纱。

(图片:一号墓墓室纵剖面模型)

一号墓之所以保存得如此完整,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在墓室底部铺垫15厘米厚的白膏泥,棺椁上部及四周填塞厚度约为40厘米、重5000多公斤的木炭,再在木炭外面填放1.3米厚的白膏泥,白膏泥之上的填土又每隔半米厚时用夯锤夯实一次。墓中放置木炭主要起防潮、干燥作用,墓中少量水分可以被它吸附。白膏泥学名叫做微晶高岭土,是制造瓷器的原料,它有较强的防渗漏和密闭特性。正由于当时采取了这样的筑墓方式,即深埋密封,该墓的尸体、葬具及大量随葬器物才能够完整地保存下来。

(文物:纪年木牍)

三号墓出土的这支纪年木牍上有这样一段文字:“十二年二月乙巳朔戊辰,家丞奋移主葬郎中,移藏物一编,书到先质,具奏主藏君”。把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十二年二月乙巳朔戊辰,管家奋将随葬品及其一份清单递呈主藏郎中。主藏郎中收到清单后,先后对照实物一一唱读和验收,最后将结果启奏主藏君。”在这支给墓主人去阴曹地府开具的“通行证”上,有“十二年二月乙巳朔戊辰”的记录,经考证指的是汉文帝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即公元前168年2月24日,这就是三号墓墓主人下葬的准确年代。

走进軑侯家

(文物:“利苍”玉印)

经过考古发掘,我们发现马王堆是西汉初期軑侯家族的墓地。从二号墓出土的“利苍”玉印、“軑侯之印”(铜印)和“长沙丞相”(铜印)来看,二号墓墓主人应该是第一代軑侯、长沙国丞相利苍。他生于战国末年,死于西汉高后二年(公元前186年)。早年得苍曾跟随汉高祖刘邦参加过秦末农民战争、楚汉之争,为西汉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汉初他升任长沙国丞相,极力巩固中央政权,维护祖国统一大业,据《史记》和《汉书》的记载,于惠帝二年四月(公元前193年)以功再封軑侯。軑,是地名,在现在的河南省罗山县和光山县之间,食邑为七百户,与陈平、张良等万户侯相比,是个不太大的侯。但是,由于利苍在长沙国的独特地位,所以家族成员生前甘食美服,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死后也得到了厚葬。

(图片:汉初吴氏长沙国及毗邻郡国疆域图)

高祖五年(公元前220xx年),刘邦创建汉朝后论功行赏,共分封了七个异姓王。其中,秦番阳令吴芮因率领部下协助刘邦亡秦灭楚,被封为长沙王。当时长沙国包括有长沙、豫章、南海、桂林和象郡。其中南海三郡(今广东、广西)后来被南越王赵佗所占,豫章郡(今江西)实际上属于英布的淮南国,因此汉初长沙国仅占长沙一郡,比现在的湖南省略大。高祖末年,长沙国由于起着安抚百越的作用而成为翦除异姓王后唯一的幸存者,但是仍然深为刘氏统治集团所深忌。为了控制和监视吴氏,利苍作为刘邦的亲信,出任了长沙国的丞相,名为辅佐长沙王的“统众官”,实际上是朝廷的代理人、长沙国的直接统治者。

(文物:“妾辛追”印)

利苍的夫人葬于一号墓,根据墓中出土的一枚“妾辛追”的印章可以得知,她的姓名叫辛追。虽然贵为侯爵夫人,她却经历了早年丧夫、晚年丧子的伤心之痛,于汉文帝后元一年(公元前163年)左右撒手人寰,死时大约50多岁。根据女尸和t型帛画上辛追的形象,我们请中国警官大学的赵成文教授利用“警星-3人像摹拟复原系统”复原了四张軑侯夫人7岁、18岁、30岁和50岁左右的头部像,并制作了一个中年軑侯夫人的蜡像,再现了辛追当年的风采。

(文物:黄杨木梳、篦)

辛追生前养尊处优,衣着打扮十分讲究。一号墓中出土的双层九子漆奁和单层五子漆奁中除装有胭脂、油彩、白粉等各种化妆品外,还有铜镜、镜擦、粉扑、梳、镊、笰、环首刀等梳妆用具。镊用于修眉、笰用于上妆。出土时笰毛的部分染为红色,很可能是胭脂。请特别注意看黄杨篦子。它好象刚做不久似的,刨削光整、分齿均匀,非常精致,宽度仅仅5厘米,却有74齿,比现在一般的篦子还要精细。它是用什么样的工具制作的呢?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复制品:驻军图)

三号墓墓主人是利苍的儿子、第二代軑侯利豨或其兄弟。根据纪年木牍记载,他死于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年仅30多岁。从三号墓中不仅出土兵器38件,还出土了一张军事地图——《长沙国南部驻军图》。高后末年,割据岭南的南越王赵佗发兵攻打长沙国南部,随即汉王朝及长沙国派兵征剿。这场战争一直持续到汉文帝初年。《驻军图》的出土说明墓主人是长沙国一位重要的军事将领,而且曾经参与指挥过这次战役。图的方位为上南下北,与现在地图的方位正好相反。散落图中各处的圆圈,它们代表的是里,相当于现在的村落;四方框表示的是县城;兵营则画成多种不规则的形状;在整个防区的中央、几支河流的汇合处设有军队的指挥部,以三角形来表示。整个防区内,在指挥部的前面、左面和右面驻守有六支军队,分二线部署兵力,并依托三条山谷扼守南越国进入长沙国内地的通道。由此可见,当时长沙国南境驻军采取的是凭险固守的姿势。图上军事部署之严密、地形利用之巧妙、对各军事因素思虑之详审,都充分说明了由于长期战争的实践,汉初的军事思想和指挥艺术已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照片:一号墓云纹漆鼎内残存的“藕片”)

从一、三号墓中出土了大量饮食器具、食物标本等,西汉豪门贵族的奢华生活可见一斑。最令人惊讶的是当我们打开一号墓出土的云纹漆鼎时,竟发现里面盛有2100多年以前的汤,而且在汤的表面还漂浮着一层完整的藕片。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藕片内部纤维早已溶解,出土后与空气接触,再加上起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震荡,藕片迅速消失,全部溶解于水中了。地震工作者认为,这一现象说明,2100多年以来长沙地区没有发生过较大的、有破坏性的地震。

(浮雕:导引图)

这是从三号墓出土的一张世界上现存最早的医疗保健体操图——《导引图》。所谓“导引”,就是疏导气血、引伸肢体,是一种以呼吸运动和肢体运动相结合的医疗体育方法。图上绘有44人,每人动作各不相同,旁边都有题字。根据残存的31处文字说明来看,内容大致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是描绘运动的姿态。请看第三行顺数第四人:这是一个妇女正手拿一根长棍,弯腰下俯,使双手呈直线状极力展开。图像旁边题有一行字:“以丈通阴阳。”“丈”通“杖”,指图中的棍棒,它说明这个动作可以达到阴阳调和的目的。第二类说明运动所摹仿的动物姿态。例如:第一行第四人双手向上斜举,翻身向下,两眼注视下面一个像盘子的东西。难道不像一只挥舞着大刀的螳螂正扑向毫不知情的蝉吗?这个动作和武术中的螳螂拳有些类似,实际上,猴拳、蛇拳、鹰爪功、螳螂拳等仿生拳类都是由这张图演变发展而来的。第三类则说明这种运动方法所针对的病症。如果您膝盖疼痛,可以按照第三行最后一个人的动作:上身挺立、转体向右、下肢屈膝。图像旁边写有“引膝痛”。“引”就是用导引术治疗疾病,“引膝痛”就是说这个动作可以治疗膝盖疼痛。如果您想健康长寿,何不试一试这古老的导引疗法呢?

(文物:冠人男俑)

一、三号墓出土了300多件木俑,他们是軑侯家各种奴仆的替身。形体最为高大的冠人俑头戴高高的帽子,身着丝绸长袍,在鞋子的底部刻着“冠人”两字,出土时身后率领着几十个彩绘木俑。他应该就是軑侯家的家丞,即总管。女侍俑身材修长,衣着华丽,绣花长袍上还用纹锦镶边,应该是主人的贴身丫鬟。与它们相比,彩绘立俑形体最为矮小,出土的数量也最多,造型千篇一律,表情都是愁眉苦脸的。他们是軑侯家中地位最为低下、从事各种杂务劳动的奴婢。再加上后面的歌俑、舞俑和奏乐俑等,可以说各类奴仆形形色色、应有尽有。

(文物:竽)

一、三号墓出土有琴、瑟、筑、笛、竽、竽律、编钟、编磬等8种乐器。这是我国音乐史上的重大发现,为研究西汉音乐文化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这是南郭先生“滥竽充数”的竽。它出土于一号墓,保存完整,有22根竽管。但竽管与吹口之间不能通气,上端没有气孔,斗内没有气槽,也没有用以控制音高的簧片,只是一具乐器模型罢了。

(文物:奏乐俑)

奏乐俑共有5个,其中两个吹竽,三个鼓瑟,俨然一支家庭管弦乐队。您看:他们都身着长袍,娥眉高挑,小嘴紧闭,神情紧张地在准备为宾客们演奏。此外,歌俑面目清秀,身着长袍,席地而坐,似乎在歌唱婉转悦耳的曲调;舞俑面部丰腴,涂脂抹粉,身体稍微向前倾斜,两膝略微弯曲,身着短褂长裙,体态轻盈,好像伴随着歌声翩翩起舞。軑侯夫人生前过着金声玉振、轻歌曼舞的奢靡生活,死后还随葬歌舞乐俑梦想在地府继续尽情享乐。

(文物:博具)

三号墓中出土了一套当时的娱乐用具——博具。它主要由1个博局、12个大棋子(六黑六白)、20颗小棋子、42根筹、1个骰子组成,装在特制的漆盒里,是为玩“六博”而特意制作的。那么,六博的玩法是怎样呢?请看汉画像石中的博戏场面:二人面向棋盘对坐,分别执黑、白两棋,并将棋子置于博局上的12个l形和t形的曲道上,然后轮流投掷一个18面球体的骰子。骰子一面刻着“骄”字指一种有利的棋步,相对的一面刻着“妻畏”字,即“骄”的反义词,其余各面分别刻数字一至十六。通过投掷骰子所获得的数字行棋,以获得筹码的多少来决定胜负。博戏在汉代曾经风行一时,上自天子百官、下至平民百姓都是博戏迷。但是晋代以后逐渐衰落,唐代之后便演变成为现在大家都十分喜爱的一种传统娱乐活动——中国象棋。

(文物:云纹漆鼎)

鼎是一种盛食物用的祭祀礼器。从夏朝至两汉,它是国力、权力的象征,并有一套完整的用鼎制度: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士五鼎,在使用时谁也不敢僭越。马王堆一号墓出土有7件鼎,由此可知墓主人的阶级地位。这些鼎都保存完好,胎骨很厚,是用整块木旋削而成,称为旋木胎。体型稳重,器表髹黑漆,口沿有一道菱纹图案,盖和器身都彩绘红色、灰绿色的涡卷纹和方连纹,使它形成几何云纹的图案。足部朱漆彩绘兽面纹,耳部为云纹。器内髹红漆,并书写“二斗”两字,表示它的容量。

(文物:云纹漆案)

案是设计用来端取食物的长方形平盘,在它的四个角底部下,各有一个曲尺形的矮足。古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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