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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调查衔接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审理调查衔接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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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调查衔接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审理调查衔接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2篇)
2022-12-27 08:48:34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审理调查衔接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开庭审理被告人涉嫌上诉一案。

申请理由:

被告人涉嫌上诉一案,具有以下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申请人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特此申请贵进行开庭审理。

此致

20xx年x月x日

最新审理调查衔接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葡萄沟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富荣经济园区**路**号**栋**。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中止审理(20xx)成华民初字第3**8号陈**诉葡萄沟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陈**诉葡萄沟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目前处于审理之中。

陈**以其在《设备购销合同》上签字为由,认为其本人系合同主体,诉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买款并赔偿损失。本案争议焦点是陈**是否是合同主体。该争议同样也是新都区法院受理的葡萄沟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诉诺诺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合同纠纷案的争议焦点,新都区法院经审理做出了20xx新都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认定诺诺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为合同主体。诺诺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被该院受理,该案现处于审理之中。

由于本案必须以该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否则可能出现两个法院对同一案件事实做出不同认定的后果。为了司法的统一性,申请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郑重申请中止对(20xx)成华民初字第3**8号陈**诉葡萄沟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

此致

成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葡萄沟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黄**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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