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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范文(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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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范文(通用8篇)
2023-11-20 00:23:07    小编:ZTFB

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与教训。在写作心得体会时,要注重主题的连贯性和逻辑的严密性。这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篇一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我先认真学习纲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15年年底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15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8.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本纲要的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中国渔业的蓬勃发展,渔港的法治建设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个参与渔港法治建设工作的人,我深切体会到了法治在渔港建设中的重要性。在长期的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将从法治意识树立、法制建设、法律宣传、法治实践和法治保障五个方面进行叙述和分析。

首先,树立法治意识是渔港法治建设的基础。在渔港中,我发现许多渔民对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形成了“宁可被罚也不去遵守”的观念。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如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等,向渔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在这方面,我们在渔港中设置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栏,并定期对渔民进行法律培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资源保护法》等。

其次,法制建设是渔港法治建设的关键。拥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渔港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在渔港中,我们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完善渔港的法律制度。例如,我们针对渔船管理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渔船管理办法》,明确了渔船的登记、检验、管辖等事项,为渔港的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渔港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法行事。

第三,法律宣传是渔港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宣传法律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途径和形式,提高渔民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程度。我们制作了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册、海报等,内容涵盖法律法规知识、渔港政策解读等。在宣传活动中,我们还利用各种场合和渠道,如渔民集会、渔港宣传大会等,向渔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渔港政策,进一步强化渔民的法律意识。

第四,法治实践是渔港法治建设的重点。在渔港中,我们推行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执法。针对一些违法行为,我们坚决依法进行查处,严肃惩处违法者。通过实践,我们发现,只有真正落实法治理念,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维护渔港的秩序。此外,我们还鼓励渔民参与渔港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渔民自觉守法,共同维护渔港的和谐稳定。

最后,法治保障是渔港法治建设的保障。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加强对法律的保障力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机关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另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援助体系,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渔港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为渔民提供法治保障。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建立起了联动机制,加快办案进程,为渔港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总之,渔港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它又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必须树立法治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做好法律宣传,推行法治实践,并加强法治保障,才能实现渔港法治建设的目标。相信在不断的努力下,渔港的法治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

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篇三

法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通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我有一些关于法治建设的心得体会。

第一,加强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只有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事。作为一名公民,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不仅要积极参与监督和建设法治社会,还应该倡导法治精神,将法治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以法律引领自己的行为。

第二,健全法治机制。法治建设不仅仅是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更重要的是建立起完善的法治机制。政府要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加强执法和司法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实现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同时,还要加强立法工作,及时修订和废止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确保法律体系的科学合理性和时效性。

第三,加强司法改革。法律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的公正高效。要加大对司法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另外,还要加强对普通公民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以便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纠错,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威。

第四,推动全民参与法治建设。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只有人人都能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法制化。因此,要加强对公民法制观念的普及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同时,要加强对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导,鼓励他们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五,加大对法治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法治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报道,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此外,还要加强对法制文化的建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总之,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遵守法律、守法行为。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加强对法治机制的建设,推动司法改革,实现真正的法治社会。只有通过全民共同参与,才能建设起全面、健康、有序的法治社会,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作出贡献。

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篇四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远安建设实施意见》(远法[]22号)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远教字[]85号),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高廷香。

副组长:邓刚邹官斌汪红云李明忠。

成员:孔孑乙郑江淮张剑波汪洋付德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校办。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提高我校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我校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六五”普法取得更大成绩。

三、创建措施。

1、深化普法教育,全面形成依法治教的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大普法”的要求,在我校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教育能力。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教育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普遍教育与重点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依法维权,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校领导班子在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上,要逐步形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运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的组织机制。同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构建多主题、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网络。

3、突出重点环节,多方位兼顾开展主题教育。一是在广大教职工中间以“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远安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有针对性的、职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教职工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教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全校学生中间通过广播、板报、讲座等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总体进程:10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11-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单位”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全面提高我校法治化水平。具体实施步骤:

1、20为“法治单位”创建启动年。制定创建“法制单位”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2、2011-20,力争通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单位”的总体目标。每年制定创建工作年度推进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督办,确保我校“法制教育”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实现“法治单位”总体目标。

3、加强创建过程管理。在“法治单位”创建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二0xx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深刻体会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困难和挑战。在实践中,我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分享给大家。

首先,法治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法律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的,法治建设的目标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时刻记住,人民是法治的根本,人民的利益和福祉应当始终放在首位。因此,我们应当关注人民疾苦,积极化解矛盾,为人民提供公正的司法服务,让法律不仅仅成为一纸空文,而是真正为人民谋福祉。

其次,法治建设需要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普及。法治建设不仅仅是依法行政的问题,更是涉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的问题。要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必须通过广告宣传、教育培训、媒体报道等方式,全面普及法治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只有在社会各个层面形成了法治文化氛围,才能够在根本上确保法治建设的推进。

第三,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路径。一些个别案例的法治功效就像巧克力一样,只有外表甜美,但内里苦涩。法治建设要真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就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只有在全体人民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护,才能建设起一个公正、平等、有序、稳定的社会。

第四,法治建设需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健全的司法体制,而司法体制改革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需要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推进审判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责任制和人员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此外,还需要改进法官选拔和任用制度,加强对法官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确保司法能够真正实现公正、公开、公平,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最后,法治建设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法治建设是世界各国的共同事业,各国可以相互借鉴,共同推进。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学习,可以发现和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同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还可以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总而言之,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始终保持警醒和耐心。我们应当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法治理念的宣传普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路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

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篇六

随着中国不断发展,法治建设也逐步得到了重视。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法治建设正在不断深化和提升。而在此背景下,我有幸参与了一系列重要的法治建设活动,并从中深刻领悟到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法律教育与日常生活的结合。

身处法治社会,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事实上,法律是联系人民群众和国家政权的纽带,是保障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在此过程中,不仅可以提高个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能够促进社会文明的建设和进步。

第二段: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需要学习和遵守法律,还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而这,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全面覆盖、广泛传播。其目的是增强广大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三段:建立完善的法治制度。

实现法治必须依法行政,因此,建立完善的法治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实际上,作为一个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法律和法规,明确职责和权限,健全有力的法律机制和制度体系。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维护公正法治,加强社会治理,为国家建设和人民幸福创造更加稳定和有序的环境。

第四段: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

作为实施和维护法律的重要力量,司法执法机关的建设尤为重要。在此背景下,加强司法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培养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执法人员。必须保障执法人员的权益,同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公众对司法执法机关的信任和尊重。

第五段:积极推进“智能法治”建设。

进入数字时代,推进“智能法治”建设将成为未来的必然趋势,这也意味着法治建设将展现出新的发展方向和方式。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效率化执法,加强监管和反腐倡廉,实现智能化、数据化的法治体系。这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加强法治建设,一定程度上是促进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通过法治建设,将有利于营造更加公正、透明、规范的社会环境,也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因此,我们应该迎接法治建设的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篇七

对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要及时总结推广,对一些好的措施,要形成制度,巩固活动效果,推动和促进工作开展。

进一步强化工作效能,为切实加强全市共青团系统的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我市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发展,团市委决定,连续三年,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市共青团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青年守业实践年、作风建设加强年工作,实现三年联建、规划三年、三年求效。现就全市共青团作风建设加强年工作制定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共青团的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共青团机关建设成团结务实、忠诚奉献、严谨高效、活泼幸福的团队,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打造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作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连续三年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工作,以“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为总方向。实现“三个明显提高”一是团员青年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二是团委机关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三是群众对共青团工作认可度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全市共青团广泛开展立好“五气”当好“五员”实现“五转变”作风建设活动,依照“德字上苦求索、能字上下功夫、勤字上做表率、绩字上多奉献、廉字上砺品行”要求。为发挥共青团组织、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提供有力保证。

(一)广大团员青年要以“五气”树形象。

青年代表希望。广大团员青年只有不时加强理论修养,青年代表生机。提高素质,增强身手,自觉以“五气”立身,以“五气”树形象,才干真正肩负起历史的重任。

一要有正气。树立正气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首先必需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地用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正义,做到爱憎分明,明辨是非,坚决抵制不良行为,以实际的行动参与和协助各种义举善行。要坚持原则,坚定立场,忠诚党的事业,特别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守原则不动摇,与党中央的要求坚持一致,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放松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原则要求。

二要有朝气。暮气是青春的节拍。坚持一往无前、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奋发向上,勇立新功。实现呼伦贝尔美丽与发展双赢,需要我始终坚持蓬勃暮气,全面打造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呼唤团员青年的热情参与、激情推动。团员青年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与突击队,必需始终坚持不息的暮气,勇于开拓,以暮气做事业,用青春写成就。

三要有勇气。有勇气才干探究未知、开拓事业。党有号召。对党委和政府的号召和要求,团员青年必需率先响应,冲锋在前,展现初生之犊不怕虎的勃勃生气,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创新的事业是没有经验可循的唯有“摸着石头过河”以愈挫愈勇的毅力,做不畏艰难、勇于攻坚的表率,坚韧不拔,奋发前进,才干在磨炼中成长提高,开创新的局面。

四要有大气。一个人的人生志向和奋斗目标直接决定其思想的高度。团员青年要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向和责任感。以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人生目标,这样的人生立意就高,这样的胸怀就广,气度就大。团员青年要淡泊名利,自觉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做到不为名所困,不为利所惑。团员青年要目光长远,做事情有长远计划,从大处着眼,不争一日之长短,善于积累,一步一步向目标迈进。

五要有才气。团员青年要实现理想、落实责任、塑造形象必需要以才干为基础。首先要努力做一名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团员青年要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效果武装自己。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二要做团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团员青年特别是团干部要主动学习团务知识,熟悉团情,提高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能力。三要提高综合素质。肩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神圣职责,要求团员青年必需加强历史、文化、科学、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积极实践,不时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新要求。

(二)广大团干部要当好“五员”凝聚力量。

团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重要意义,作风就是力量。认真当好“五员”整合社会资源,不时增强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一是当好青少年思想教育的辅导员。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是共青团的重要职责。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效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为总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好理论武装。同时,继续以“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青少年“三下乡”服务、雏鹰争章”手拉手”关爱活动、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行动”等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实践中经历教育,接受熏陶,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团市委机关干部、旗市区团委书记、乡镇苏木级团委书记每人联系1个少先队组织,1担任课外少先队辅导员。

二是当好青年创业的组织员。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激发我市广大青年的守业热情。使青年守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要运用共青团的网络平台,积极开展青工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和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青年掌握技术身手。树立和宣传“守业致富带头人”优秀进城务工青年”青年星火带头人”等青年典型,激励青年守业成才。抓好青年就业守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为大中专毕业生、青年农牧民走向社会提供实践的机会。与劳动部门密切合作,组织开展收集岗位信息,实施供求对接,为企业解决用工难题,协助青年就业。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实施青年守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重点推进农信社“青年能人兴业小额贷款项目”兼顾各方的利益平衡,积极探索小额贷款的担保方式和解决风险控制问题,为青年守业提供有效融资支持。团市委机关干部、旗市区团委书记、乡镇苏木级团委书记每人每年挂钩联系1个创业青年,协助守业工作。

三是当好青少年权益的维护员。共青团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助青少年维权就是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分内事。广大团干部要熟悉与青少年有关的未成年人维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与综治、学校、关工委、社区(居委)等部门和单位合作,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法律规定。要积极拓宽青少年信息收集渠道,利用市级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以热线电话、心理咨询等形式,及时掌握青少年动态和诉求。要关注广大外来务工青年的权益保证情况,与工会等部门合作,开展外来工权益维护活动。要求团市委机关干部、旗市区团委书记、乡镇苏木级团委书记每人每年联系1名问题少年(学生)做好帮教工作,联系1名外来务工青年,与他交朋友,力所能及协助他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是当好志愿服务的宣传员。青年志愿服务是团的.响亮品牌。必需以身作则,带头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既要做志愿服务的组织者,又要具体参与志愿服务,做一名普通的志愿服务队员,从而带动更多青年参与志愿服务,不时壮大志愿者队伍。团干部要在参与中亲身体会志愿服务的价值与收获,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的理念和意义,做志愿服务的义务宣传员,使志愿服务深入人心。团市委机关干部、旗市区团委书记、乡镇苏木级团委书记每人每年发动10名青年加入志愿者队伍。

五是当好团组织建设的指导员。团干部要认真学习团务知识。不时提高业务水平。要以过硬的基本功为支撑,指导基层团组织建设,广泛开展“五四”红旗团组织和红旗少先队组织创建活动。团市委机关干部、旗市区团委书记、乡镇苏木级团委书记每人每年联系1个“两新”组织团支部或村(居)委团支部,指导团组织健全组织和制度,正常开展活动,发挥应有作用。广大团干部队伍中建立“团情笔记”制度,鼓励团干部多到不同领域的青少年中去,和他交朋友,解他想法,并作好记录,同时,把联系挂钩工作情况也记录在案,真正做到解团情,掌握青少年动态和呼声,从而更好地促进工作。

(三)各级团组织努力实现“五转变”保证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必需克服机关化和行政化的倾向,共青团作为一个群众组织。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把服务重点放在青年。

一是理念上实现从谋职位到干事业转变。共青团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局部。勇于发明。这决定了从事团的工作不只仅是一种短期的职业选择,更是一种光荣、一种责任、一种考验。共青团组织和团干部,要淡化职业观,强化事业观,珍惜服务青少年的机会,以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情操,用满腔热情、百分热诚投入工作,争取在团的岗位上干出一番有长远影响的事业。坚决抵制到共青团工作是一个过渡、共青团工作目的谋个职务的错误思想。

二是态度上实现从当青年官到做青年友转变。密切团组织与青年的关系是团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从事共青团的事业。也需要感情,团干部不能以“青年官”身份来突出自己的形象,而应以“青年友”身份与青年相处,为青年服务,协助青年排忧解难。要经常深入青年之中,与青年打成一片,倾听青年意见,掌握青年意愿,充分尊重青年,想方设法满足青年的需求,用真情凝聚青年,用服务赢得青年。

三是方法上实现从行政指令到服务引导转变。团委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组织、引导和服务青少年。促进青少年生长成才。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进一步锻炼工作作风,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生长观,真正做到眼光向下、重心下移、着眼基层、服务青年,以扎实的作风在基层团员青年中塑造新时期共青团干部的新风范。

四是作风上实现从蜻蜓点水到务求实效转变。当前一些地方团委机关和个别团干部工作飘浮、外表应付、不求实效。满足于摆架势、一阵风,浅尝则止,做表面功夫。共青团组织和团干部一定要摒弃这种哗众取宠、蜻蜓点水”贻误事业的坏风气。安排工作、谋划活动,必需贴近基层需要、贴近青年需求,布置任务、开展工作,必需有计划、有落实、有追踪、有检查,一抓到底,务必取得实在效果,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五是目标上实现从广造声势到力促和谐转变。共青团既要立足青少年的基本需要。扩大影响,也要从自身做起,为构建和谐呼伦贝尔做出贡献。当前,特别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好青少年维权、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服务、维护生态环境、活跃青年文化、参与新农村建设等青年工作,要在有效组织、有效引导、有效服务上下功夫,力争在重点工作的推进上有新的突破,难点问题的破解上有新的探索,品牌工作的深化上有新的效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科学发展,为打造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极作贡献。

四、方法方法。

分三个阶段进行,全市共青团作风建设加强年从年月开始到年月基本结束。主要方法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

开展学习调研,主要任务是抓好宣传发动。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社会氛围。

1思想动员。各级团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作风建设加强年工作作出安排,引导教育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加强年的重要意义,协助党员干部学习理论,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统一思想。

2学习教育。各级团组织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对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进行指导。要通过集体学习、集中辅导、个人学习、集中讨论等形式,组织团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的重要论述,学习自治区团代会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团员、团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0学时,要有学习笔记,学习阶段结束时至少撰写2篇学习心得。严格学习纪律,对集中学习缺课的安排补课。

3开展调研。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组织团干部进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深入研究当前我市共青团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推出一批质量较高、操作性较强的研究效果。团市委将深入全市基层团组织和各族团员青年当中,广泛听取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从而进一步加强团的作风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第二阶段:查摆剖析。

剖析、查找问题和不足,主要任务是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寻求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对策。

1征求意见。围绕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基层团组织、基层团员青年代表的意见。团市委领导班子要带头到基层团组织中去、服务对象中去、基层团员青年中去,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把征求到意见梳理后,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研究,找准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2问题剖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中研究,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突出重点具体实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要把团员青年最关心的事情、最希望办的事情、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重点,立查立纠。团的各级组织机关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依照作风建设加强年的要求,认真查找缺乏,不时改进工作。

3宣传交流。团市委将及时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讨论交流活动,深化查摆剖析效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

集中研究改进和加强作风的意见,对团的作风建设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解决问题、加快发展的方法措施、政策和制度,推动各项工作。

1完善整改方案。要针对梳理进去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采取召开座谈会、谈心会、评议大会、填写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和评议结果要体现到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要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做到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目标和时限、具体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监督。

2建立长效机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起推动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办法、措施,从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动身,联系共青团实际,通过坚持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团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团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基层团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等,积极稳妥地推进共青团制度建设,形成保证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3搞好总结惩处。第三阶段结束后。以适当形式向团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惩处。

五、活动要求。

迅速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对照立好“五气”当好“五员”实现“五转变”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推开这此项工作。

力求创新。作风建设是长抓不懈的工作,二要开拓思路。各级团组织要把“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团的二中全会、自治区团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市委二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基层组织建设年、青年守业实践年相结合。不时探索新作风、新方式、新机制,既要做好规定动作,又要创新自选动作,结合实际工作,创新创效。

务求效果。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单位团干部与少先队、两新”组织、问题少年(学生)外来务工青年和守业青年结对工作。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三要严格督查。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需及时上报。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结队、挂钩的情况每个季度内部要通报一次。要建立奖惩制度,对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效果的团组织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共青团先进评选资格。

法治邮政建设心得体会篇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意见》和省邮政管理局党组、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精神,进一步明确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思路及措施,扎实稳步推进全市法治邮政建设,全面推进全市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以下方案。

指导思想:全市法治邮政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法治邮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以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邮,坚持驱动创新,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有邮政行业的能力,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法治邮政建设进程,使法治邮政建设为普惠邮政、智慧邮政、安全邮政、诚信邮政、绿色邮政提供有力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

总体目标:在遵循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力争把市邮政管理局建设成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开放、文明、特色的政府机关,打造一支严格执法、文明服务、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邮政行政执法队伍,努力提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具用品生产企业的`依法经营能力,营造全市邮政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树立全市邮政行业形象,全面提升邮政行业的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全市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增强行业法治观念。

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飞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多种形式加强邮政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普及,通过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每月十问”等主题教育和法治宣传日、世界邮政日等重大节会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宣传效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企业加入qq群、飞信群,关注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不断丰富充实宣传内容,建立法律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力量和宣传经费的保障和投入。三是提高企业参与程度,督促企业主体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对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企业参与普法宣传,不断增强企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例在全市邮政行业范围内的通报,督促企业落实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梳理依法经营的法治理念。

一是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构建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结合起来,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二是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和载体,与行业发展融合,与文化建设融合,与生产生活融合,建设邮政行业文化宣传墙、宣传长廊、宣传专栏和广告橱窗、宣传牌等法治文化阵地;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创设报刊、电视、广播网站法治专栏,制作法治台历、挂图、书签、桌牌、纸杯和邮政用品用具等宣传品,有效传播法治文化。三是积极发挥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的作用,引导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践行法治文化理念。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邮能力。

一是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努力由管制部门向服务部门、权利部门向责任部门、全能部门向有限部门的转变。二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学习,不断丰富综合知识储备,不断熟悉行政管理业务,不断熟练行政执法技巧,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演练和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各种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三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许可经营、安全隐患较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性质恶劣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经营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服务质量差、影响行业情况、令不行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予以整顿。二是规范权力运行,逐步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执法行为,不断提高邮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及时公开专项检查内容、行政处罚案件、后续督查落实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及举报违法行为渠道,做到执法检查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细化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中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工作。

(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法治邮政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接受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与公安、国安、安监、工商、统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邮政行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充分发挥定西市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电商快递物流协会的规范引导作用,不断提升邮政行业与电子商务业、农牧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的融合发展能力。三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发挥邮政特邀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报刊、杂志、网站和电台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行业文明建设,树立邮政行业法治形象。

一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行业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二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用心监督管理,精心服务支撑,尽心提升发展。三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企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企业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邮政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四是把法治有阵建设同开展“最美快递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以文明带法治,以法治促文明,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对邮政行业法治邮政建设的理性认识,逐步完成从学法、尊法到守法、用法的转变,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理念。四要促进从业人员对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所蕴含的秩序、公平、权利、义务从内心深处认同、信服、尊重和崇敬,形成对法治邮政的信赖感,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信仰。

全市法治邮政建设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负责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要成立企业法治邮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企业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全面推动法治邮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

建立市邮政管理局与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之间的联动建设机制,根据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发动邮政从业人员投入到法治邮政建设的实践中;建立市邮政管理局与公安、国安、安监、工商、统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及时解决法治邮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终达到提高法治邮政建设水平的目的。

(三)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严格的考核机制,将本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内容作为评量法治邮政建设的具体标准,准确评估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进展。做到既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的业务经营秩序,以适应法治邮政建设发展要求。

(四)加强奖励惩治。

表彰奖励,表彰奖励、树立宣传在法治邮政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在开展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评选时,充分参考各企业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开展程度,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荣誉称号,并对法治邮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五)建设长效机制。

法治邮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出成效。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要在法治邮政建设过程中要履行好具体职责,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及时发现、、推广和交流新经验,促进法治邮政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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