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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稽查班组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 电力稽查班班长主要事迹(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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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稽查班组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 电力稽查班班长主要事迹(4篇)
2022-12-26 15:19:23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电力稽查班组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第二条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义务,都有权制止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并向当地电力、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省、市、县、乡分级管理。县以上地区设立保护电量电力设施领导组织,由电力、公安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所辖地区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并在电力保卫部门内设置工作机构。

乡(镇)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基层组织,由主管的乡(镇)长、电管站长、派出所长、民兵(武装)负责人组成,组织群众护电网,保护当地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省电力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应加强专业性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定期巡查和维护电力设施,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保护电力设施所需费用,在设施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条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第六条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按《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和最大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可小于下列数值;

1—10千伏1.5米

35—110千伏3—4米

154—220千伏5米

300千伏6米

500千伏8米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按《条例》第十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电力主管部门应在必要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界上设立标志牌,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标志牌的规格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色》、《安全标志》等标准。

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时,应设立标志牌,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在跨越公路时,电力线距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下列数值:35—110千伏,7米;220千伏,8米;500千伏,14米。

地下电缆、水底电缆的铺设,按《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作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必须在电力设施300米范围内实施爆破作业的,应通知电力部门,并采取切实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

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厂、变电所设施的行为:

(一)闯入厂、所内扰乱生产和工作秩序,移动、损害标志物;

(二)危及输水、排灰管道(沟)的安全运行,在专用管道两侧兴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影响专用铁路、公路、桥梁、码头的使用;

(四)在用于水力发电的水库内,进入距水工建筑物300米区域内炸鱼、捕鱼、游泳、划船及其他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得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不得在发电厂、变电所及其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杆塔和拉线基础的下列范围内取土、堆土或倾倒有害化学物品:10—35千伏,4米;110—220千伏,5米;330—500千伏,8米。不得在杆塔、拉线基础外侧进行开挖鱼塘和深沟等危及电力设施的工程。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或活动的规定。

在电力架空保护区内,可以保留和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其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10千伏,2米;35千伏,2.5米;63—110千伏,3米;154—220千伏,4米;330千伏,5米;500千伏,6米。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进行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机械施工时,应征得县以上电力主管部门的同意。在城市道路上的电力杆塔和拉线基础附近施工(包括敷设城市供水、排水、煤气管道等),应服从城市统一规划。

在电力、电缆线两侧1米内施工,应谨慎使用风镐和电钻等机械,不得损坏电力、电缆线等电力设施。

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和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得从事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

第十四条收购或出售电力器材,应遵守《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电力主管部门专用架空线路、通信电缆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保护,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应遵守《条例》的规定。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确需跨越房屋时,电力主管部门应采取增高杆塔高度,缩短档距,提高电气和机械强度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

在城市和城市风景区中进行各项电力建设施工(包括架设架空电力线路及埋设电缆线等),对公共绿地的树木、花草和行道树应严加保护。确需砍伐、移植的,应与城建园林部门协商。对名贵树木应由城市绿化专业队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园林部门若因城市绿化需要,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应征得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

修建跨越公路、航道的电力设施,应征得当地公路、航道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符合各等级公路、航道的技术标准和净空要求。

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在与邮电通信线路发生矛盾时,应与邮电管理部门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应给予表彰或一次性奖励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保护电力设施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其贡献大小给予10元至1000元物质奖励;对举报、阻止或协助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及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由电力主管部门按追回经济损失价值的大小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但个人获奖一般不超过1000元。

(二)对保护电力设施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除按本条(一)款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由电力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予以表彰或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表彰。

第十八条对违反《条例》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违反《条例》上述规定,尚未损坏电力设施,但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供电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以30元—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罚款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下,由县电力主管部门决定;罚款额1000元以上的,由市电力主管部门决定。罚款额500元以上,应及时报市电力主管部门备案;罚款额1000元以上,应及时报省电力主管部门备案。

(二)对电力设施造成损害的,电力主管部门可责令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费,按修复电力设施成本费加上少供电(发)电量损失折款。罚款额不得超过赔偿费的50%。

(三)对电力设施造成重大损害的,电力主管部门除责令其赔偿和罚款外,还可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执行各种处罚时,应填发罚款和赔偿处罚通知书;收到罚款和赔偿费后开具凭证(罚款凭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专用罚没款凭证)。县、市电力主管部门对罚款和赔偿的处理,均应定期报上一级电力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违反《条例》和本实施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一)扰乱发电厂、变电所等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在发电厂、变电所专用的铁路、公路、桥梁、码头挖掘坑穴或设置障碍物,损毁、涂改、拔除、移动标志牌,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哄抢发电厂燃料,盗窃电力设施器材数额较少的;

(四)明知是盗窃的电力设施器材而收售的;

(五)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在电力设施附近进行爆破,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违反《条例》和本实施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拆盗、毁坏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电力通讯等设施,或放置异物、放火、制造事故,危害电力生产及运行的;

(二)盗窃电力设施器材,哄抢发电厂燃料,数额较大的;

(三)聚众冲击发电厂、变电所打砸抢的。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电力主管部门给予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电力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在接到赔偿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清赔偿费,逾期不交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罚款应全部上缴国库。赔偿费应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对被破坏电力设施的修复和补偿,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造成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人身伤亡、财产和经济损失的,由肇事者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电力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给电力设施及其他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应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电力稽查班组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

这次会议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史玉波副局长、于晓明副省长分别做出了重要批示,对全省电力安全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刚才,孙永成同志宣读了20xx年度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部分单位作了典型发言,讲得很好,很值得借鉴。在此,我代表山东能源监管办,向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回顾

20xx年,全省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全面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电力安全生产目标,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形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全省电力行业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着力推进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年来,全省电力企业按照国家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核心、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监督考核体系,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国电山东公司开展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大讨论,结合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涵盖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红线”118项,强化各级安全责任落实,构筑了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神华国华电力寿光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安全管理体系要素进行职能分解,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突出风险预控、承包商主体责任,并进行体系要素岗位责任分解,实现“体系无空白、责任无断档”。山东电建一公司积极推进安全责任、技术管理、安全执行、安全监督“四个责任体系”建设,层层传递和落实安全责任,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全省电力行业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和我办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一年来,全系统共排查安全生产隐患60022项,整改58821项,整改率98%,及时堵塞了安全漏洞,确保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全年组织开展各类隐患排查1436次,共排查治理安全隐患3566项,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2916.6万元。大唐山东公司全面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通风、防火防爆、降尘设备设施,普及粉尘、可燃气体防爆知识,共查出问题114项,限期完成整改。山东电建一公司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开展了起重机械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抓好对机械安全装置、保养维护、机械入场审查以及防风防碰撞安全排查,有效提高了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三)电力供应保障有力。面对去年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的不利局面,各级供电企业加强负荷预测,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需求侧管理,全力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各发电企业加强运行管理,加大设备治理维护力度,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发电保障能力,确保在负荷高峰时段满发稳供,没有发生限电拉闸现象,保障了全省各类用户电力供应。山东电力调控中心加强与发电企业的沟通,动态掌握运行和备用机组的状况,不断优化调度方案和运行方式安排,尽量避免临时停机和降出力,加大机组调峰管理力度,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用户供电可靠性。济宁供电公司针对省运会保电工作,从生产、基建、应急、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编制了七个专项工作方案,精心制定和落实保电措施,确保省运会安全可靠供电。国电费县电厂结合发电生产季节特点,开展了设备防汛度夏治理、冬季防冻等改造工程,保证了机组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厂网团结协作,全省全年电力供应稳定可靠,圆满完成了迎峰度夏、迎峰度冬、两会、省运会等重要保电任务。

(四)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增强。全省电力行业进一步加大了应急管理工作力度,应急体系、物资装备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预案管理、培训和演练等工作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各电力企业共修订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2627项,组织应急演练1785次,不断完善应急预警、响应和处置机制,确保电力应急体系的有序、高效运转。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加快制定和出台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市、县级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全省17地市全部制定了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济南、淄博、临沂、莱西等10个市、县先后成功开展政企联动无脚本应急演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成功开展了反恐专项应急演练及现场观摩活动,所属企业全年共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危化品、火灾、交通、触电等应急演练活动200余次,13000余人次参与。威海供电公司成功应对“5.29”山火、“麦德姆”台风等自然灾害侵袭,累计投入应急人员2357人次,出动各类车辆545辆次,对重点部位日夜坚守,保障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民生用电需求。

(五)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一年来,各单位从技术管理、安全监督、安全培训等方面入手,抓基层、强基础,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华能山东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修订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和作业程序,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推动所属五家企业通过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胜利发电厂大力开展星级班组创建工作,以“挂星评级”动态考评为抓手,通过开展“亮点区域”、“亮点指标”、“亮点操作”创建,加强对生产区域、设备现场的治理,创造了安全、舒适、明亮的生产工作环境。国网山东电科院加强对电力安全热点问题的技术支持,针对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后出现的低氮燃烧不稳、高温腐蚀、烟道堵塞等共性和典型性问题,强化技术攻关,从逻辑完善、燃烧调整、检修维护、自动控制优化等方面多措并举,为发电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了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

(六)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20xx年,我办始终把电力安全监管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依法监管,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重新公布了全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名单,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无缝隙。二是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开展了5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各类隐患2083项,下达整改通知书61份,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有力促进了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联合公安厅网警总队、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对12家重点企业进行网络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将网络信息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65个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开展3次的现场督查,共查出和治理安全隐患500余项。首次开展了全省电力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转、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促进电力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五是进一步健全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省17地市全部制定下发了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10个市、县成功开展了政企联动无脚本演练,全面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六是以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为重点,从结构风险、技术风险、设备风险等方面,深入分析和评估当前山东电力系统安全状况,找出薄弱环节并落实防控措施,实现了电网安全风险全过程闭环管控。七是强化电力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制定发布了《山东省电力环保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监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针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1000余人次,指导企业贯彻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取得突出成效。

一年来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不懈努力的结果,也与各级安监部门大力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山东能源监管办向一直关心、支持电力安全和监管工作的省安监局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

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虽然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局面,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部分领域呈现反弹势头。20xx年,全国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7起,设备事故4起,电力安全事件15起。其中,电力建设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7起,死亡30人,同比分别上升113%和173%。从我省情况看,去年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上升2起和2人。这充分说明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然突出,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清醒地看到电力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一)电网运行控制难度不断加大。随着我省电力装机和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稳定特性变化较大,检修和临时方式等安排复杂,运行控制存在较多危险因素,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加剧。随着“三交三直”特高压工程的全面建设,电网结构形态、运行特征将发生重大变化。今年陆续开工建设的特高压工程,需跨越银东直流和菏泽、济宁、聊城等地的多条500千伏电力输送通道,将对全网电力平衡及电力输送产生很大影响,安全和电网控制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区域性电网结构不强,配网较为薄弱,部分220千伏以下变电站单线、单变问题依然突出,局部电网网架依然薄弱。

(二)极端天气和外力破坏对电力安全影响加剧。近年来,山东电网受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发生多起电力系统故障事件。去年7月,我省半岛地区遭受“麦德姆”台风袭击,多条线路停电,造成局部地区电力供应中断。暴雨、雷击、强对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电网故障也时有发生。同时,违章施工、盗窃等外力破坏也成为影响电网安全的重要因素,去年发生的18次输变电设备跳闸有7次是外力破坏引起的。极端恶劣天气和外力破坏已成为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电力供应紧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依然存在。今年我省电网负荷高峰时期可调出力不足,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局势依然存在,预计迎峰度夏期间最大缺口将达到700万千瓦。电网调峰问题日益突出,统调公用电厂中供热机组容量已占64%以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高速增长,电网调峰、调压和稳定运行控制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在节假日等低谷时段,很多电厂都处于最小运行方式状态,随时有全厂停机、停热的危险,对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供热都带来影响。

(四)部分发电企业设备安全隐患呈上升态势。部分发电企业在设备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欠账较多,特别是一些长期运行的老机组设备可靠性降低,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隐患。部分发电企业对涉网设备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因发电设备原因造成电网事故和障碍呈上升趋势。部分企业对新建、改造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因脱硫、脱硝系统故障造成的停机事件增多。

(五)电力建设施工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资质审查不严,个别企业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或违规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现象,特别是对外包工、临时用工缺乏必要的管理和培训。部分单位盲目抢工期,给施工安全带来很大风险。有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管理力量薄弱,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隐患和违章现象较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六)安全基础管理和责任落实还存在薄弱环节。在电力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情况下,部分单位产生了麻痹和松懈思想,个别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安全工作只注重表面文章,基础管理滑坡严重,“两票三制”等基本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在去年安全标准化查评中,甚至有极个别单位操作票没有一份是符合要求的;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个别单位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培训不到位,现场“三违”现象比较严重。去年我省发生的3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都与违章和现场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从管理角度讲,三起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性。此外,个别企业管理机构、岗位变动频繁,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不能同步落实,人员因素带来的安全风险增大。

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实现全省电力安全生产长期稳定。

三、全力做好20xx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

20xx年山东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落实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改革创新,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电力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防止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故及事件,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关系到千家万户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反复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都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努尔·白克力局长、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生产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些都为我们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命脉产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尤其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国家能源战略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新举措,为能源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电力企业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铭记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不可逾越,时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把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铺下身子,严抓严管,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依法治安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于去年的12月1号开始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提出了一系列安全工作新理念、新措施,包括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更加完善、规范和可操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电力企业要把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深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真正使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深入人心,固化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要在开展学习培训的同时,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规程和标准,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法治秩序,提高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这大大加强了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力度。作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等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努尔·白克力局长在今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上强调:“在安全生产领域里任何工作部署都不可能代替人的责任心,责任心是第一位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是主体,责任落实是关键。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中央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一定要落实到位。企业的党政一把手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亲历亲为,亲自动手抓,定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企业每一位分管领导、班子成员,都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各自分管的领域部署、检查工作时,要对安全生产同时部署、同时检查。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真正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无缝隙。同时,必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一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隐患排查、分级、登记、上报、整改和监控等规定要求,把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深入排查整治设备设施、劳动环境和生产作业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科学化”。在抓好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巡检和排查,加强对重要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电网企业要加强对跨省区输电线路、枢纽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等重点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自然灾害、外力破坏易发地区电力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活动、用电高峰等特殊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发电企业要加强对油库、氢站、氨区、灰坝等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长期运行的老旧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电力建设企业要加强对作业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脱硫、脱硝改造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外包工安全培训和现场管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按照省安委会部署,今年我省要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各企业要结合电力系统火灾特点,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变电站、煤场、油库、氨区、氢站、电力建设施工人员聚居场所等关键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在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实效。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依照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预案和期限“五落实”。今年,我办将把隐患整改情况作为监管重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将一律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五)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保障系统安全,防范大面积停电是电力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全网“一盘棋”的大局观念,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风险辨识和防控,特别要加强对银东直流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等关键环节的研究分析,找准薄弱环节,落实防控措施。要针对局部地区自然灾害多发,电网防灾能力不足的问题,采取电网差异化设计、建设和改造措施,有效提高电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超前把握供需变化,严格调度运行管理,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要加强对重要输配电设施的运行监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提高电网整体安全运行水平。

发电企业要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调度指令安排运行方式,确保电力生产组织有序。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关键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深层次治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发电保障能力。要围绕“两个细则”,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机组的稳定性和辅助服务能力。

(六)全面提升电力应急综合能力

应急处置是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能否及时防范和遏制事故升级,减少事故损失。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省政府的部署,大力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能力。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程序,严格执行预案评审和备案制度,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预测预警工作,保持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暴雨、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要加强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和管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的衔接和配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总结重大活动保电工作经验,健全完善重点时期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机制,保证重大活动安全可靠供电。要认真对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理顺信息报送流程,切实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电力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如实上报。

(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安全生产重在基层,重在基础。基层安全工作抓好了,安全基础打牢了,安全生产才能有根本保证。一是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技术装备配置到位,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大力推动“科技兴安”,不断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设备治理、事故预防、现场监控、抢险处置等方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攻关,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要结合当前深化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反违章专项行动,围绕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备设施、人员防灾避险四个重点环节,下大力气治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行为,严肃整治管理性、作业性、装置性违章现象。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教训,突出电力建设、检修任务繁重的重点时段,突出易造成人员触电、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危险作业环节,突出电力生产、施工中事故易发的作业地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禁违章,尤其对习惯性违章现象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查处,及时曝光,严加考核。三是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今年,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对全省电力企业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三种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三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同时,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安全隐患”的理念,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严格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能。要重点加强新进员工、外包工、劳务派遣工的教育培训,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使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严格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八)切实加强对电力安全的监管

一是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电力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增强运用法制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能力,巩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电力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加大电力安全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反新《安全生产法》、拒不执行安全整改指令、无证施工、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电力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追究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二是深化专项监管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安全、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专项监管。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四不两直”,定期、不定期对电力企业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企业和重点部位,组织专家集中会诊,蹲点督导,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坚持和完善“三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现重大隐患及时挂牌、过程督办、慎重摘牌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四是切实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做好重大电力工程项目驻点监管和监督抽查,完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抓好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五是强化应急管理。配合省政府修订《山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推进电力应急平台与省政府应急办平台的对接,增强各部门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健全应急信息收集、报告、反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在怎么说,关键在怎么做。各单位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抓落实当中,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实现电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同志们,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红线意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对于电力稽查班组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确保双方现场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经双方商定,就工程(含技改、故障抢修)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等级资质,负责审查乙方工作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资格。

2、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向乙方工作负责人进行工程情况交底,交待现场工作内容、作业区域、停电范围、一般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告知。

3、对工作票负签发责任

4、负责审查乙方制定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对安全和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审查乙方报送的竣工资料是否正确齐全。

6、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每项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一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一年后归还。

7、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不安全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必要时可终止其工作。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有权按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诉诸法律。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施工等级资质证明,确保与承接工程所需的资质相符,提供所有工作人员施工必要的技术等级和安全资格证明以及缴纳保险证明,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负责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正确安全的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技术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安全措施,督促、监督工作

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程、规定与规章。

4、负责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对工作票的会签和施工安全措施票的签字负责,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的选派和工作人员资格负责。

5、负责对施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负责,对成的工程质量和作业环境保护负责,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

6、保证施工机械、起重、运输,防护设施,安全工器具等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数量和质量,保证使用前的例行检查和定期校验。杜绝使用劣质和未经试验的产品。

7、整个施工期间,自觉按照《施工现场规范图册》的相关归个进行现场围挡、标识及规范化作业。

8、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对被查出与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审核通过方可继续施工。

9、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杜绝各类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因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工作失误或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为年度安全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未签订本安全协议的乙方,不得承接甲方工程。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监部门持一份备案。

第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若有条款与上级颁发的文件精神不符,则应服从上级文件款,不再重新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安全员: 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对于电力稽查班组精神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农电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在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我们农电人应该立足于率先推动农村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添砖加瓦。作为一名基层供电所的普通农电工,能有机会参加各种各样的学习交流活动,从思想上来说触动很大。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农电工是直接从事农村用电管理的参与者,其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优劣,影响着供电部门的形象。创建学习型企业的氛围当中。我着为一个农电工,要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既能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化管理水平,又能掌握现代化新技术的农电工队伍,真正担负起“管好一方电、服务一方人”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技能。

在此,谈谈自己的想法。

据了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通过1996年4月1日施行。它的颁布对于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我就结合我所了解的法律知识来谈谈以下最基本的问题,

(一)、窃电问题,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遇见窃电犯罪是时常发生的事,尤其秋冬季是农村窃电的高峰季节,这时就需要我们供电企业,加强监管力度经常巡查,查到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电能的合法使用,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二)、客户拖欠电费,我们供电企业按照传统的供用电及电费结算模式是先用电后交钱,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在经营中必然要面临的经营风险——电力客户拖欠电费。客户拖欠电费不光是基层供电所最棘手的问题也是整个供电企业最棘手的问题。这样我们供电企业如何维权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我们是农电,有些客户距离营业厅较远,交费不方便,再加上有些客户交费意识淡薄,不履行交费义务,造成很多农民合同工给一些客户先行垫付电费,其工资拿不回家去,之后难以收回垫付电费的后果。希望这次新上的充值卡业务能使这个现象得到缓解,为农民合同工减轻负担。在2010年我施洞供电所也为客户宣传充值卡的方便和快捷,但在大多数的客户都不想使用充值卡。最终就是怕麻烦。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农电工,搞好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要求真务实。领导指示是否落到实处关键要看我们职工工作落实的态度,应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把用户当作“上帝”,每到一处,都要耐心细致地做宣传动员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深得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用电户的理解和支持.工作起来就得心应手,工作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的好回要有回音,从而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和领会上级领导的精神,因为只有不断地持之以恒的学习,才不会被南方电网淘汰,对得起我赖以生存的台江供电局。省公司在各种会议上都提到了无论领导干部或各条战线上的员工都应该在学习中提高自己,让自己成为素质好、水平高、义务棒的南方电网主人翁,就要做到“严、勤、细、实”四点。

第一点“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能敷衍和马虎,特别是我们从事的电力行业,不严格要求自己,危险随时都会出现,《安全工作规程》是用无数血的教训写出来的,只有认真地把书面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正所为理论联系实际,一切安全事故都能避免,另外领导也要对下属严格要求,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护短。

第二点“勤”,古人修身治人的方法离不了勤劳,胸怀宽广的人,哪怕是奸雄,也离不开勤字。我们施洞供电所的全体员工收入甚少,不能与正式职工相比,但为了家庭幸福,就用一个“勤”字对待人生,农村的同事工作之余回家种农业,而没有土地的就找一些其他的活干,如为别人安装室内用电之类,用汗水换取报酬,争取更多的额外收入来补贴家用,让自己的家人高高兴兴的生活每一天。

第三点“细”,主要是细心和细致,作为农电工,我们应细心地分析事故原因和细致地解决各种问题,努力地工作和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在工作上尽量地做到循规蹈矩。

第四点“实”,我觉得对人要实在,不虚伪,用术语讲就是“不社会”;对待工作,要实事求是,不讲假话,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包括领导干部,能办的事就办,不能办的就要说明原因,这才是君王的风度。同时,我在领导的教育和培养下,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感觉自己在工作、学习、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使我学到了什么是电力生产和电力营销,遵守企业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虚心学习,经常吸取教训、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一名优秀的农电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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