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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 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论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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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 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论文(六篇)
2022-12-26 11:11:30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确认合同,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并执行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所列的专业技术服务(以下简称专业服务)。

1.2 一方未获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合同所述的权利、义务及/或责任转让予第三方。

1.3 乙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的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分包其他方提供时,应在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启动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合同变更书,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视分包商提供的服务为无效服务。

1.4 《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应确定乙方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项目、专业技术范围、服务实施前提、工作项目、乙方及甲方责任、服务水准、专业技术服务完成标志以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时间。

1.5 《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服务项目中每一项服务完成时,双方将依照双方共同约定的验收方式和标准进行验收后,签署《验收备忘录》。

二、定义

“专业服务”指《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管理、工程、计划、咨询、教育、培训、安装及维护、场地准备、设备管理或操作支持等服务。

“服务水平” 指《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所列乙方须提供的服务水平。

“项目” 指与《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相关的活动。

“获授权人员” 由乙方指派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

“数据”由甲方提供给乙方并与甲方客户相关的所有数据,以下所列均是数据的一部分:1.存储或者以其它方式固定于有形媒体、电子媒体或其他媒体上并且可提取为可察觉形式的所有资料、数据文档、图像、图表、影像;此类数据或者已经清晰注明保密,或者本身属性已是保密类型;2.在处理上述数据的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数据文档、图像、图表、影像。

“担保”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益,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期权、债权、优先购买权、优先权或其他类似的可产生上述权利或利益的类似安排或协议。

“设备”提供专业服务时所必需的设备、设施、硬件及/或操作系统软件;以及与专业服务、管理、指示或其编排相关的任何档案、文件、记录。

“操作手册” 存储或者以其它方式固定在媒体上并且可提取为可察觉形式的关于系统的所有操作手册、参考资料和相关文件和信息。

“操作系统” 指乙方在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硬件和操作系统软件组成之系统。

“工作日” 指韩国银行业对公众营业的任意日期。

“保密资料和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或者在双方业务处理过程中可获得的双方交易和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的信息)

“灾难恢复计划” 指经事先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表述并不断更新的,当专业服务中断情况下而采取的系统和数据恢复措施。

三、专业技术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3.1 专业技术服务内容的具体细节见《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

3.2 专业技术服务期限:本合同持续有效到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前六个月发出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四、服务变更

4.1 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对《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下的服务进行更改。任一更改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4.2 根据更改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甲乙双方可对实现变更要求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磋商。

4.3 就上述第4.1条,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变更备忘录后,变更生效。变更将修改或替取《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中或先前的任何变更备忘录中所有不一致的条款。

4.4 提出变更请求的一方应提交书面申请,描述变更、变更的理由和变更将产生的影响,并提交另一方讨论,接收方须于接到申请后三周内向建议方知会其决定。

4.5 如双方对该申请达成一致同意意见,双方授权代表将签署相应的《变更备忘录》。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的变更备忘录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执行变更的依据。变更将修改或替取《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中或先前的任何变更备忘录中所有不一致的条款。

五、灾难恢复

5.1 双方须遵守灾难恢复计划和政策。

5.2 转移:若因任何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或者预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48小时以上从而导致在这段时间内不能提供专业服务,乙方应该迅速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灾难恢复计划转移到灾难恢复中心。

5.3 测试:乙方须至少每年2次在咨询甲方意见后审计及检测灾难恢复计划,并至少向甲方提供2次灾难恢复演练的服务。

六、义务

6.1 乙方义务

6.1.1 乙方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服务说明书》的要求提供所列明的每一项服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条款的要求。

6.1.2 服务水平调整:乙方必须定期并应甲方要求检测服务水平,并根据以下条件升级和调整服务水平: (a)技术、硬件和软件处理的发展情况;及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韩国法律的变更。

6.1.3 为了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专业服务,经双方同意后乙方同意执行由甲方、甲方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以及韩国金融管理机构推荐的现场安全审计以及韩国金融监管要求的信息系统维护的建议。

6.1.4 根据本合同条款以及所有合法的由乙方发布的指令,乙方须事先彻底地咨询甲方后负责谨慎地以最正确和最有效的方式提供专业服务,同时乙方对安全性有关规定、手册、获授权人员和委员会组织等应及时维护并升级,同时向甲方通知。

6.1.5 乙方在系统投产后6个月以内应进行安全性及系统缺点分析,向甲方提出分析报告。

6.1.6隔离和区分:

乙方须确保:

(a)对数据进行清晰的隔离及/或区分,以确保乙方的任何其他客户或无权限人员不能够浏览、更改和访问数据。

(b)在乙方可运用的范围内必须对专业技术服务分工处理,只有获授权人员并且在必要情况下才能访问数据。

(c)必须有充分的阻止非获授权人员进入的物理控制程序。必须有必要的数据加密措施、逻辑控制和监控程序以确保甲方数据所在网络、系统及对甲方数据的计算机操作正确地与乙方的其他客户隔离及区分。

(d)乙方须检测隔离及区分标准之有效性。乙方须在甲方对隔离及区分进行检测和审计时提供协助。

(e)所有正确数据及文件的管理程序须制定于乙方的操作手册中,以确保甲方数据与其他数据之正确隔离及区分。

6.1.7 监测报告: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日后各个历月的第一周内,按甲方事前书面同意的格式向甲方书面提交上一个月之服务履行结果的监测报告。

6.1.8 内部检查报告:乙方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内部信息系统及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内部检查,并向甲方提供书面内部检查季度报告。在甲方书面要求下,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书面报告任何被甲方视为可能影响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的异常情况。

6.1.9 员工安全意识: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向获授权甲方人员提供安全课程并确保每年每个员工至少参加8小时此类课程。

6.1.10保险: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所有设备和数据之丢失向具有良好信誉的保险公司购买及维持订有保险。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6.1.11乙方业务范围和组织结构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6.1.12 乙方将服务做分包时,必须经过甲方的批准,并且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6.1.13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所提供服务的最新的技术文件,这里指的技术文件包括it流程和数据库结构等。

6.1.1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设备检查结果的第三方独立报告,报告范围指的是双方服务协议涉及的全部设备和费用(即包括购买设备的费用和维护设备所需要的费用,如果这部分费用需要分行承担的话)。

6.1.15乙方必须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提供合格的、有竞争力的人才来负责专业服务,以保证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行。且乙方必须制定人力资源培训计划,乙方制定的计划应该包括培训数量、培训类型、培训费用等方面。

6.1.16乙方应将本合同项下使用和操作的知识传授给甲方,以便甲方it部门的人员懂得如何运用,特别是乙方提供的应用系统的处理流程和数据库结构。

6.2 甲方义务

6.2.1 为了乙方能够及时并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责任,甲方须与乙方合作并为乙方提供其合理要求的资料和协助。

6.2.2 甲方必须让乙方注意到依据韩国相关法律乙方必须履行的对外保密责任。

6.2.3 甲方应乙方要求的技术配合,应认真负责。甲方技术部门应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在规定时间有响应。

6.2.4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版本升级、新业务投产等提供相关测试环境和配合。

6.2.5 甲方需采用防火墙、ip加密机、数据备份等技术,保证全部业务数据安全可靠,介质、密码保管符合规定,病毒、恶意攻击、漏洞检测等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6.2.6 严格按照乙方测试工作通知,及时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收集测试信息、确认测试结果、提交测试情况,确认结果的真实性。

6.2.7 严格按照乙方投产、变更工作通知,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收集投产、变更信息,确认投产、变更结果,提交投产、变更情况,确认结果的真实性。

七、权利保证与权利归属

7.1 乙方保证其在提供专业服务和形成资料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文件、资料、软件及其他物品均可合法地不受打扰地用于专业服务的执行。乙方保证其专业服务与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与此相关的争议。如甲方因接受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或资料引起与第三方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对于乙方所提供的房屋、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乙方应保证拥有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他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7.3 如甲方不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软件及其他物品,从而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概不负责。

7.4 源代码为乙方所有,即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八、审计

8.1 必须是甲方、甲方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以及他们的授权代表、韩国金融管理机构人员及其授权的审计机构,才能要求获得数据资料。

8.2 乙方给予甲方、甲方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以及他们的授权代表、韩国金融管理机构人员及其授权的审计机构: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访问甲方数据和甲方系统的相关权利。

8.3 为了执行本合同规定的审计以及执行跟本合同规定相关的活动和审计,乙方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必要协助。

8.4 甲方必须向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相关部门申请有关对乙方进行审核的一切手续,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九、数据保护

9.1 数据所有权:乙方确认所有客户数据及与其相关权利应一直为甲方之独有财产,且甲方保留存在于此类数据中的一切权利。

9.2 担保:乙方不得导致或允许在资料上设定任何担保或对资料进行任何处置。

9.3 保护:乙方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按照当前公认商业惯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韩国金融管理机构和其他有裁决权管理机构所颁布的指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规定期间内保管数据,以保证所有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防止数据的毁损、修改和遗失。

9.4 乙方须提供联线通讯介质,且乙方必须保证数据获取和数据传输的安全,包括数据在数据中心、灾难恢复中心,以及在it基础上的交易过程中的传输安全。

9.5 乙方须明确安排备份,应急,记录保护等措施,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和数据档案,以保证it连续性的运作。

9.6 数据恢复

乙方须:

(a)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在数据发生任何毁坏和遗失时将数据恢复或促使数据恢复;

(b)应甲方请求,若数据发生任何毁坏及遗失,在不违背根据本合同或其他规定可采取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恢复数据或促使数据恢复至上述毁坏和遗失发生前的状态。

9.7乙方必须一直对数据及与有关服务相关之一切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将数据作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责任以外之任何其他用途(中国/韩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9.8 若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除获授权人员外,除非在本合同考虑及目的而言属必要或属于中国法律及/或韩国法律规定要求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数据(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

9.9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关于数据保密性的责任仍然具有全面效力。

十、保密

10.1 任一方将视另一方业务相关的所有信息为商业秘密,并有义务予以保密,不将在本合同谈判时或合同期间所获知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中国/韩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此条款的条文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生效,但不适用于任何已在公众知悉范围的资料。

10.2 本合同属双方商业秘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十一、违约责任和赔偿

11.1 对于乙方在执行合同中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对于利润上的损失、本可节省或避免的损失、附带损失或其他经济上的间接损失,以及因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终止

12.1 如一方提出终止合同,该方可在任何时间向另一方提前六个月发出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12.2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则另一方可在知悉该重大违反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补救通知,要求违约方尽快就该重大违反事项作出补救措施。如在收到书面补救通知14日内,违约方未能补救该重大违反事项,则另一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于该终止通知指定之日期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

12.3 在本合同期间,如接到韩国金融管理机构的书面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即刻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如中国金融监管机关要求的,乙方可向甲方即刻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12.4 对于在服务的所有工作终止之前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服务,甲方有责任支付费用。

十三、协助移交服务

13.1 移交协助:在本协议终止时,乙方须:

(a)向甲方归还保密资料和数据,或者在甲方的指示下将保密资料和数据交给另一服务商,并书面保证没有保留任何保密资料和数据之副本;

(b) 如果乙方在双方约定日期之前不能归还保密资料和数据以及甲方拥有的产权,甲方有权及于此获特许进入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回上述资料。

13.2责任:乙方须持续不断提供专业服务,直至所有数据、保密资料及有关服务已交还甲方或已移交至甲方指定之另一服务商。

十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韩国法律并依照其解释。

14.2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疑异,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14.3 如果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与本合同签订时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该条款无效。

十五、不可抗力

15.1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受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内骚乱、恐怖行动、暴乱、禁运、任何官方或军事管制、或其它灾害影响等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任何一方都不须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受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

15.3 倘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持续四周以上不能履行责任,则非违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订约各方毋须就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终止本合同而向另一方负责。

15.4 如果因有关政府部门对本合同的实施的强制干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约会导致成本大幅度增长,与双方在签署合同之时所作的预测有很大差异,则应将此事件视为不可抗力,但合同一方对此进行操纵或促成的除外。

十六、杂项

16.1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2 合同条款与附件有抵触时,以合同条款为准。

16.3 如果本合同的某些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此类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的认定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

16.4 双方所有权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

16.5 双方同意遵守韩国、中国以及此项业务所涉及的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有关法律和条例。

16.6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分行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最新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保险标的

第一条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凡是被保险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入室抢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保险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险金额为8000元,室内财产保险金额为20__元。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及投保份数。投保多份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投资金、保险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

第十条每份保险对应的保险投资金为20__元。

第十一条投保每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为12元。保险费由保险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险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年收益率是保险人用以计算保险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险投资金及保险期间内保险年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给付金是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给付金包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满期给付金为保险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为退保时保险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给付金不受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及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险赔偿的影响。

保险期间和保险年度

第十四条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一种,中途不得变更。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险年度。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险人的,应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险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本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险人的,应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十九条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险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

(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元;

(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

(三)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每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__元;同一地址的保险标的另有保险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险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赔款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凭证、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险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险费。无论当年度保险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险年度保险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存在,保险人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险人放弃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退保和满期给付

第二十九条投保人在本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后领取给付金,也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全部或部分按份退保领取相应的给付金。期满前全部退保的,本保险合同解除;部分按份退保的,则相应减少保险投资金及对应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不享有领取给付金的权利。

第三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法人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投保人申请提前领取的,还应提交给付金领取申请书。

第三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人按《金牛保险合同收益一览表》所列金额给付投保人给付金。逾期领取的,保险人仅按期满日金额给付。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退保时,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支付给付金:

(一)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200元手续费。

(二)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险投资金扣除100元手续费。

(三)本保险合同生效期间满12个月不足约定保险期间的,每份给付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给付金=保险投资金+保险投资金×(利率×(承保天数-365)/365×80%)

其中,"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起保日的城乡居民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保险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将保险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险人办理批注。否则,质押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险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最新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项目背景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显示,我国全国各地在校大学生也已达到2300万以上,他们是时尚、电子、数码、影像、文化等产品的强大消费群体。他们的前卫意识、创新精神、强大的购买力、消费示范效应,决定了他们必然是中国现在及未来网上购物的主要消费群体。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必将成为未来最重要的商务模式之一,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因此开拓高校消费市场不仅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经济利益,也抓住了未来的网上购物的主力消费群体。与此同时国家每年都会有一些政策倾向大学校园,校园也越来越显现注意力经济效益,开拓这块市场有巨大潜在的经济效益,还非常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

而目前尚未有专注校园领域的电子商务公司,原因:

1、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还属于粗犷发展阶段,市场细分还没有达到绝对明确的地步,很多公司尚未顾及到;

2、电子商务起点较高,有些公司看到发展前景,但有心无力去发展这块市场;

3、校园市场相对复杂,难以逾越的的校园壁垒,使得很多公司望而却步,缺少有效开拓市场的营销模式。

二、项目介绍

校园地带是专业定位于中国大学生校园电子商务门户平台,校园地带可通过整合厂家资源,全国配送体系,立体式渗透型的营销模式,打造中国最有活力、最具特色、最有竞争力的校园电子商务第一品牌。

网站定位:高校电子商务门户网站,校园商务第一品牌。

产品线定位:图书、音像、礼品、数码、手机时尚。

消费群体定位:大学生、白领等具有活力的年轻消费群体。

项目特点:

1、校园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大学生是网上购物的主要消费群体,他们对于未来的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2、大学生消费前卫性、易诱导性、示范效应是这块市场与众不同之处。

3、国家对高校的政策倾向,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4、校园市场人力成本相对较低。

项目创新分析:

1、注重差异定位和不可复制性,针对大学生市场,以人为本,人性营销,人与人的沟通,心与心的碰橦,这是任何广告宣传都难以达到的效果。

2、模式创新,网上和网下真正互动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发展。

3、推广品牌文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在中国电子商务群雄乱世的年代,创造第一个让品牌文化深入人心的校园电子商务品牌。

4、务实的优质服务,把我们的优质的服务扎根于大学校园,让我们的服务成为电子商务领域中的“佼佼者”。

三、商业模式(略)

1、厂商资源整合

2、物流体系整合

3、支付系统整合

4、手机电子商务平台

5、n位立体式的营销模式

平媒、网媒、实体、会员、互动、直销、文化。

四、收益

项目第一年总投资为1250万。其中,设备购置房产租金150万,技术研发费用100万,管理费用60万,财务费用15万,营销费用725万,流动资金200万。

收益来源主要为广告业务、网络信息服务和产品销售利润。

项目运作的可行性

校园电子商务市场前景非常的好,将从以下几点分析:

第一目前网络购物的消费群体大专和本科学历占67%,年龄在18—24岁之间比例为41.9%,在校学生购物比例为31%由此可见校园电子商务发展空间极其广阔;

第二学生消费时尚、折扣心理、易诱导性、示范效应等消费特点适合校园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三目前我国正在开展高校上网计划,实现网络化的校园模式,随着数字校园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信息时代便利生活的一部分,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并且日趋成熟、完善;

第四大学校园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消费群体相对集中,针对性更强,市场推广效果要远远比其它市场效果好,同时市场运营费用也相对低廉。

第五目前尚未有专业针对校园市场的电子商务公司,这也是目前中国电子商务粗犷化发展的结果,随着市场化的细分,校园市场定为商家必争之地,提早进入市场将获得不可取代的竞争优势。

消费群体概况

从19__到20__年,短短6年,中国大学生仅人口总数就从108万激增到20__多万。大学生是潜力人群。无可否认,大学生的现实消费力并不强,但同样不可忽视,他们代表的是不久的将来的实力阶层——较高的教育经历决定了他们未来在社会上的中坚与引导地位以及不菲的收入。从最功利的角度来看,大学生具有潜在的强消费欲望——现实的经济实力虽然可以限制他们的消费表现,但无法扭曲其所拥有的高品质价值取向,仅仅从其现有的消费行为和愿望,我们就能预见到他们的欲望轮廓。

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具有“低价值产品高层化、高价值产品低层化”消费特点。也就是说,为了能够达到消费的目的,他们可以在高价值产品上降低某些附加需求以达到核心需求的满足,但是在低价值产品上,他们则会追求完全的需求满足,享受痛快淋漓的消费体验。可以想见,这样的一群消费者,一旦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提升,他们所蕴涵的市场价值与商机无可估量。

群体规模和消费水平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十五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网络购物的消费群体大专和本科学历占67%,年龄在18—24岁之间比例为41.9%,在校学生购物比例为31%,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中专院校学生为目前中国网络购物的主要消费群体。20__年,中国目前大中专院校学生已经有20__万人左右。大学生每学期的消费支出高达4819元,这意味着大学生的人均年消费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年纯收入(8472.2元)。20__年这些数字还要增加。

消费者行为特点

(1)强大的消费能力和潜在的消费巨大空间

(2)个性独特带来普遍消费

(3)实惠消费心理

(4)情感消费

(5)潮汐性消费

(6)消费行为易诱导

消费群体信息传播空间

21世纪大学生生活在一个资讯异常丰富的时代,多元化的媒体渠道、丰富的信息类型与多元化的接触特征是21世界大学生信息世界的典型特色。在众多的信息渠道中,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获得信息来源的首要渠道56.4%,同样同学/朋友的介绍传播53.1%,代表传统媒体的报纸55.1%、电视49.8%、杂志27.8%也是重要的信息渠道,对当代大学生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特别在互联网广告真正发展起来之前,这些媒体依旧是企业、产品和品牌广告的最主要传播载体,尤其需要得到关注。

最新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一、超市业态发展迅速,市场机会巨大。

1、中国超市发展迅速。

超市,就是实行自助服务和集中式一次性付款的销售方式,并用工业化分工机理对经营过程进行专业化改造的零售业态。

中国零售业领域正在发生巨变。以超市为代表的现代零售业态异军突起。据资料,超市在中国的发展速度是全世界最快的,至1998年12月底,国有连锁超市1150余家,拥有门店21000个,即便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的经济低迷时期,超市的增长速度仍达68%。在短短6年时间里,国外用了几十年时间发展起来的各种超市模式,都出现在了中国市场上。

超市的高速发展,除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外,还源于其自身的优势——创造消费者利益。与传统商业形态相比,超市的优势表现在:购物的便利性、购物的廉价性、购物的舒适性、购物时间的节约性等方面。由于这些优势,超市对传统商业形成了冲击甚至有取而代之之势,造成了百货商店、小型杂货店的势微。

2、超市,理想的投资机会。

需要看到的是,中国目前的超市形态与国外相比,仍处于初始阶段,远不成熟。

体现在:a、个体私营杂货店仍大量存在。这些杂货店的共同特征是:货品品种少,购物环境差,管理手段落后,采购成本与零售价格高,分散经营,等等。这在国外发达国家中早已被现代规模化的超市取代了。

b、国内大多数成规模的连锁超市中,同样存在无超市经营管理的现代化理论指导,货品管理、财务管理落后,卖场虚大,与销售额不成比例,门店选点不准,服务、陈列、配送货不统一等问题。

这些问题启示我们,超市领域是一个潜力巨大而又未被有效占领的领域,因而是华邦公司介入超市领域的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如何抓住这一机会?粗略的设想是,根据本地区的市场消费情况与市场竞争情况,选准超市形态;培养、培训具有现代超市经营理论的管理人员,制定与国外接轨的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配备现代化的经营设施与管理设备;实施连锁经营,做到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配送货、统一陈列、统一管理、统一服务规范,一句话,以国外超市经营的标准,主打国内市场,运用管理理念、经营手段的优势取得竞争的成功。

二、化邦公司经营超市的设想

1、总体构想

华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在筹建的连锁超市企业,总部拟设厦门。

我们的目标:近期目标是在2—4年内成长为分店遍布全省的全省性连锁超市企业,拥有50-60家连锁门店,并进一步跨省运作。中期目标是,5—20xx年内,在全国20余个省区设店,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连锁超市公司,拥有近千家门店,并设法在海外上市;长远目标,是进一步进入东南亚市场,成为在亚洲部分地区拥有分店的超市公司,并进一步跨洲运作。

我们企业的经营特色,除具备一般连锁超市商品丰富、价格便宜的特征外,更体现在营造一种轻松舒适的购物环境以及提供更加优质多样的服务上。同时,我们将采用更科学的管理模式,塑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形象,努力使资金周转更顺畅快捷,资信度更高,信誉更好。

我们企业的经营策略是,避开大城市,特别是回避与国际性大型连锁企业在大城市的直接竞争,集中力量拓展中小城市及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城镇市场,成为此类市场中的领导者。

我们超市的形态以小型连锁为主,具体来说,我们把分店划分成三种类型:

a、一类店,面积约300—500平方米。具有宣传企业形象的作用,同时可作为区域市场的旗舰店或总店,承担一定的管理、协调职能;

b、二类店,面积约200平方米。主要用于向中小城市中的大型社区、区域性商业中心以及农村城镇市场提供较为丰富的商品,满足顾客多方面的生活需求;

c、三类店,面积约100平方米。作为中小城市的社区店,主要作用是向生活区内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物场所,满足居民对一般食品、日用品的日常需求。

一般的做法是,在中小城市中,我们将在商业区、交通枢纽、区域性商业中心、大型社区的商业街一带开设少数一、二类店;大量选择有市场空间的居民区出入口、公用建筑、区内商业街一带开设三类店。这样即宣传了企业形象,又牢牢吸引当地居民,成为区域内市场的领导者。

在小城镇,我们将以一、二类店为主,利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拉开与当地零散经营业者的档次,面向城镇内所有顾客提供商品和服务,抢先确立在此类城镇内市场领先者的地位;

2、近期计划内主要目标市场的市场情况及经营构想

(1)、厦门市

a、市场情况:

总人口130余万,其中市区人口约60万。另有外来人口约50万。人均收入约1000元/月,在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方面的人均消费支出约500元/月。

商业方面,旧有商业街是中山路;新市区扩展迅速,形成了新的区域性商业中心和居民区内的商业街,有较大市场空间。

交通方面,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公交汽车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自行车、小巴做为补充性交通工具存在。

b、 竞争情况:

全市性竞争对手(即a类竞争者)为闽客隆、倍顺超市。前者是私营企业,现有12 家分店,总面积逾7000平方米,其分店面积差别很大,大者1090平方米,小者约260平方米;后者是法国人开设的连锁店,企业形象、管理方式较具外企风格,现有9家分店,正在筹划第10、11家分店。分店面积一般在100—200平方。

区域性竞争者(b类竞争者)为小区内超市,一般面积在50—100平方,经营管理都是传统型的,商品大同小异。此类竞争者数量较多。

c、经营构想:

做好企业形象宣传的同时,大力发展三类店,集中精力拓展居民区内市场。

具体说,在市区交通枢纽一带设一类店1家,做为总店,同时做为宣传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和舞台;企业经营的重点是在居民区出入口、公用建筑、区内商业区一带开设三类店,牢牢吸引住区内顾客,成为区域内零售业的市场领先者。

(2) 漳州市

漳州市总面积1260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50万。农村人口以农业、林业为主业,城镇居民以小商业为主业。人均月收入300—400元,但区域间差别很大。

漳州行政区划分成芗城区、龙文区(二区构成漳州市区)、龙海市、长泰县、华安县南靖县、平和县、漳浦县、诏安县、云霄县、东山县等2区1市8县。

现以芗城区、龙海市为例做一分析。

芗城区:

a、市场情况:

芗城区为漳州市区的主体,属地级市。人口约50万,其中城市居民23万,另有约10余万外一人口。人均收入约600—700元/月,人均消费支出约480元/月。

商业方面,旧有商业区以胜利西路两侧,新华南北路和延安南北路中间的区域。目前城区向西南、东南扩展,新建住宅第一层习惯于性的建成小店铺,使新居民区四周街道形成了新的小商业街。

交通方面,大约70%的人以自行车、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次为步行或乘三轮车。公交车很不发达。

b、竞争情况:

同类超市竞激烈。a类竞争者中,芗客隆是最大的连锁超市,共7家分店,分店面积在160—300平方米之间。目前正在准备开设长泰、南靖分店。 其次为吉马购物,有3家分店,面积差别委很大,小者380平米,大者逾1000平方米。 再次为信义超市(2家)、新裕超市(2家)。

b类竞争者中有万鑫、佰鑫、华百、兴华、百货大楼等。

ab类对手的商品价位普遍低于厦门。

另有佳德士便利连锁店,目前有70余家分店,计划在10月份达到80家。分店面积一般在10—20平方。部份商品为自有品牌。

此外,还有闽南小商品批发市场,面向农村市场。

c、经营理念:

漳州市区面积小,不存在大的居民小区,个人购买力相对较低,出行以自行车摩托车为主,同类超市间存在激烈竞争。

针对这些特点,我们拟以一类店介入市场,店址选在市区交通枢纽或商业区,以具有现代气息的企业形象、相对较低的价位吸引顾客,站稳脚跟;随着城市新区的开发转而扩展三类店,吸引居民区顾客,最终成为城市内主要的市场领先者。

龙海市

a、市场情况:

龙海市为县级市,市区人口约6—7万,加外来人口3—4万,计10余万人。居民以从事小商业为主,人均收入约500元/月,人均食品、日用品消费支出约300元/月。

商业方面,商业区相对集中。目前龙海市正处于旧有商业模式向新商业模式过渡阶段。国有商业企业如百货大楼、纺织品公司、人民商场等受制于旧体制,失去了活力,但又控制着市内最佳位址的店面;而现代意义上的新型的超市企业尚处于萌芽阶段。

龙海市主要商业区正准备全面拆迁改造。

b、竞争情况:

有影响的竞争对手是兴华超市,面积约320平米(两层),商品品种少,价信位高,管理松懈,企业形象类似于厦门市的b类店。

另一方面,该超市客流量却很大,(20:00—21:00,进入顾客数为294人)显示该市场空间很大。

c、经营构想:

以一类超市形式进入市场,在商业区一带选址。以超市的现代气息、丰富而便宜的商品、和相对舒适的购物环境吸引全市区的消费者,成为市场领先者。

这一方式适用于其它类似的小城镇。

(3)、泉州市

泉州市总人口约650万,另有外来人口约100万。人口密度较高,且分布不均,70%集中在鲤城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等沿海一带。

泉州行政区划分成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3区3市4县。

在市场情况与竞争情况方面,泉州、石狮、晋江类似于漳州,而其它市县类似于龙海。故可采用大体相同的经营构想。

(4)其它地区

计划在未来2—3年内,通过借鉴泉漳厦连锁超市的经验,开拓沿海地区的莆田、福州周边地区等区域市场。

3、初步计划。

在这一分阶段,我们的基本理念如下:

目标顾客:厦门、泉州、漳州市区——门店周围500米以内(或5-10分钟行程内)年龄在15-40岁的城市居民,其中尤以白领和单身族为主;

学校内——在校大学生;

云霄、诏安等县级市——城内14—40岁居民。

货品种类:顾客感觉最方便、最常用的生活必需品,如:

所有家庭食品、速食品;

洗衣清洁用品;

个人卫生美容用品;

烟酒类;

袜子内衣类;

低价日用品;

小五金;

报刊杂志、文具用品等,卖场约一半面积搞非食品、

经营特色:突出快速、方便,满足例常性购买或便利购买的需求;以产品质量高服务亲切,拥有现代化的设备区别于一般传统杂货店;

毛 利:争取18—25%的毛利;

管理原则:在良好的分工的基础上,做到:

简单化,即作业程序简单化,减少不必要的报表与手续;

制度化,即制度手册作业程序明确,新手也能顺利接手;

专业化,即专业分工,各司其职;

标准化,即采购、订货、收付、陈列布局等均有标准程序。

根据企业上述构想和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初步制定未来几年的超市发展计划:

第一年(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超市总面积计划达到6000平方米,初步进行网络化经营,并培养大量管理人才。具体说:

一、厦门市区:一类店1家,三类店8—10家;

集美、杏林、同安等周边城镇:二类店1—3家;

二、漳州市区:一类店1家;

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城镇如龙海、云霄、诏安、漳浦、东山、南靖等县城:一类店3—5家;

三、泉州市区、石狮、晋江:一类店2—3家;

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城镇如南安、惠安、安溪、德化、永春等地:一类店3—5家;

第2—3年,可根据实际市场情况,或者进一步拓展除福州以外的省内其它市场。或者走跨省发展的道路,选择市场情况较好的省份,重复福建省的经营经验。

最新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4.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2.4.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2.4.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4.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2.4.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7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

2.8 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最新商业包装设计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附件

编号:______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示范文本

(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制定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约定采用。

二、商业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

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作删除。

三、本合同文本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除非被特许人同意,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四、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

3.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4.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五、被特许人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若签订本合同的被特许人为个人,该个人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而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作为运营主体经营加盟店,则在上述运营主体设立之日,该个人应通过书面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上述运营主体。

六、本合同文本所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七、本合同文本所称"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八、本合同文本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九、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特许人已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前至少3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了符合上述法规、规章要求的信息和本合同文本。双方可在提供上述资料前先签订《保密协议》。

十、被特许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

十一、双方可就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供应产品的质量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十二、本合同文本是《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示范文本(25版)》的修改版本,自年6月17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咨询电话:627x7812

合同编号:______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版)

甲方(特许人):______

住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 册 号: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

住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 册 号: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业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两店一年",是指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单店特许",是指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是指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场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许可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许可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只能选择一项)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只能选择一项)

□ 具有独占性: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 具有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 具有非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第三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__年,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当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积为:

1. ,面积:______ 。

2. ,面积:______ 。

3. ,面积:______ 。

4. ,面积:______ 。

5. ,面积:______ 。

第五条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每月 ________日前/□每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_______元;

□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营业额的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

三、保证金

保证金约定如下:______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支付方式

□ 现金。

□ 票据。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信息披露

一、双方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任何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知识产权

第八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 注册商标。(可另附页)

注册商标名称:______ ,《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__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利。(可另附页)

专利名称:______ ,《专利证》编号:______ ,专利内容:______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十一条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四部分加盟店的开业

第十二条商号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当提供书面许可文件。

第十三条加盟店经营资格

乙方应当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四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当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五条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当对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

第十六条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等。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七条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条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部分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条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具体约定详见附件3。

第二十条加盟店经营所需的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产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应当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价,甲方指定零售价标准方式为:

□ 统一零售价。

□ 其他:______ 。

第六部分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甲方可以委派督导员完成本条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当对乙方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条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

第八部分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消费者直接投诉加盟店的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向甲方投诉乙方设立的加盟店的,对确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推广与宣传

第三十五条甲方开展推广与宣传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前,应当将有关活动信息或要求及时通知乙方。若活动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的,甲方应当在活动之日前至少 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推广、宣传活动,但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特许经营费用。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条所述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

三、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

四、 。

第四十一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两店一年"的法律规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 。

第四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第十一部分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 ________日的,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四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日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六条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四十七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许可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九条乙方经甲方许可,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字号的,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后 ________日内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操作手册"中所列举的所有手册、可视光盘、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或复制品。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回购外,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二条乙方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由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 乙方自行处理。

□ 其他:______ 。

第五十三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后 ________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五十四条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应当用书面形式,且采用以下方式:

□ 挂号邮寄。

□ 直接送达的方式。

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 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邮 编: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 话:______ ,传真:______

乙 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邮 编:______

联系人:______

电 话:______ ,传真:______

第五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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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2

《特许区域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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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3

特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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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4

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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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5

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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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6

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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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7

甲方《专利证》或其他权利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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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页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 ________日期:______

签于:______ 签于: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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