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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培训方案心得体会报告 培训改进方案(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6 05:30:06 页码:7
不断优化培训方案心得体会报告 培训改进方案(3篇)
2022-12-26 05:30:06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不断优化培训方案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研究《莒南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方案》和《莒南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成立了住建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面个方面各负其责,团结协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工作方案

县住建局制定了《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对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清单认领任务,积极对接县政务服务统一标准,进一步深入规范、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并按统一标准制作服务手册、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书,优化服务流程。

(三)明确责任分工

县住建局制定了《莒南县住建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明确到具体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结合具体承担指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

(一)承接落实了上级安排的改革任务

1、简政放权事项承接落实情况。县住建局做好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对国务院及省、市的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五年来,县住建局承接、取消、整合的行政权力事项及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共计16项,涉及燃热、建设等领域,力求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事项。

2、“一次办好”事项颗粒化改造情况。根据省、市、县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统筹部署,梳理“一次办好”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改造90项,“一次办好”公共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47项,达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数量的100%,并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及时公布,确保“一次办结、群众满意”,有效提升政府效能。

3、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对标认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对标认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十大类167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与上级统一的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4、顺利完成审批权划转交接工作。4月份,按照县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与县行政审批局完成18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交接工作。

(二)配合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在与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审批权划转交接之后,县住建局协助做好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清理各类无谓证明等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项审批服务工作,积极推行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依托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将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现多审合一的基础上,减少环节,把审图时间(初审)从过去的2-3个月压缩到了7个工作日,变“人带着图纸跑”为“图纸在网上走”。

(三)推进水电气暖报装业务“一次办好”

1、全流程优化供水、供气、供暖等服务事项。压缩办理时间,简化报装程序,制定出台《莒南县住建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供热、燃气设施配套建设服务效能的意见》和《莒南县自来水公司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方案》。

2、服务企业进驻政务中心,全面试行“一次办好”。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气暖窗口,实现“一窗受理”。水气暖报装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要求进驻人员熟练掌握本单位业务流程,承诺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四)清理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

严格按照“速度从快、程序从简、服务从优”的办件要求,重新整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检测、咨询、招标代理、档案代整5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收费标准,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规范行业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加强中介机构监督考核,制定出台《莒南县住建局关于住建行业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

县住建局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省、市、县相关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一流的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县住建局将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搞好对接联系,建立配合服务机制;以最快速度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集中精力提升和保障建筑市场公平、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用实际行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最新不断优化培训方案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改革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最新不断优化培训方案心得体会报告三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既是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行政执法部门,又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刑事司法部门,具有打击和服务的双重属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当前,如何发扬“公安当先”精神,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是公安机关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现结合江西瑞昌实际,就法治环境下县级公安机关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近年来,瑞昌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把招商引资作为头等大事、一号工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全市营商环境总体持续向好。目前,瑞昌市企业总数达1.01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6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29家。2018年4月,瑞昌市商事制度改革受国务院通报表彰,2019年5月,荣获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

瑞昌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公安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推进,要求全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做“减法”,又做“加法”,即在大幅压减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流程、材料等工作中做“减法”,在大力提升群众的办事效率和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等工作中做“加法”,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出力。

(一)突出以打开路,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快速侦办涉企案件,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警情,第一时间迅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维护辖区企业权益。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紧盯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金融电信诈骗、虚开骗税、“套路贷”等违法犯罪,严打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犯罪,持续打造平安稳定的营商环境。今年今年出力、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我局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2起,抓获各类在逃人员67人,全市“一感一度”指标大幅提高。

(二)突出简政放权,全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服务,推行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延时错时服务。深入各重点项目及周边地区开展常态化巡控,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效维护企业安全和周边地区良好治安秩序。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政府形象、人人都是服务窗口、人人都是联系纽带、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理念,出台服务经济发展“十不准”纪律规定,落实“一个门”“一张网”“最多跑一次”“节假日不关门”等服务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业主的高度评价。在全市遴选规模以上企业推广“一企一警”警企联防机制,建立治安联防点;在企业大门或保安室设立警企联防点,制作“一企一警”警企联防特色外观标识,并统一登记编码。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警企联防点29个。加紧研发警企app,为企业提供服务咨询、维权投诉、黑恶线索举报、办证审批以及法律援助等服务板块,为辖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指尖服务”。

(三)突出规范执法,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警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推崇“教科书式”执法,强化秉公执法的定力,抵御金钱利益的诱惑,抗拒人情权势的干扰,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把素质提升、源头管控、过程监督、质量把关“四个过程”贯穿整个公安执法过程之中,制定出台《瑞昌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强化执法制度刚性约束,严明执法责任,持续提升公安执法质量、执法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采用多种方式强化受立案巡查工作,今年累计巡查警情6000余起,发现不规范执法问题26个,全部予以整改。

尽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相比,还存在不少短板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误区。少数民辅警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不能充分认识到“没有优质的营商环境就没有高质量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优质营商环境做保障”,认为公安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关联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在安排部署、系统推进上还有差距。有的民警群众观念淡薄,服务企业时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没有搞清“我是谁、为了谁”,没有把为人民服务当成首责,以管人者自居。还有的在深入企业问需问计方面,仍然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收集的意见建议趋于表面化、程式化,没有真实反映出企业生产经营中真正关心的难点、痛点和焦点问题。

(二)执法效果有争议。有的企业在开工建设之前,存在缺少相关文件资料的情况,加之对周边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导致多次发生纠纷、扰乱单位秩序等警情,当群众一旦以合法诉求阻工,公安机关就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难以用法律途径有效解决问题。少数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公安预警通报置若罔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给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

(三)能力素质需提升。少数民辅警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加强学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力不从心、打击不力,难以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还有的民辅警面对涉企案件,按惯性执法、凭老经验办案、选择性执法,大案破不了,小案不想破。

(四)改革创新待加强。在“互联网+”时代,县级公安机关仍然存在专注规定动作,缺少自选动作,对各类社会信息资源的整合度、利用度还不够高,网上预约受理、网上审批流转、网上业务咨询还未全面铺开,“大数据+警务”的发展运用较发达地区仍有很大差距,按部就班推进落实,改革创新后劲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公安机关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增进警企联系,为经济发展打造和谐畅通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警企包联机制。要建立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坚持实行领导挂点联系、靠前服务,推行“一企一警”制度,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位,定人员、定措施、定任务、定奖惩,全面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将民警走访企业数量质量、企业对项目联系民警的知晓率、熟悉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完善走访联系制度。要将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包保民警定期主动深入中小企业开展走访,了解企业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招商落地、项目建设、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进一步健全治安风险评估和调处预警机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超前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三是要构建警企联动平台。通过定期开展“警营开放日”、“警企共建”等主题活动,让企业法人和员工走进警营,了解公安工作,支持公安工作,积极构建警企联动、警民互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在企业项目集中、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设立警务室,及时掌控治安动态,指导企业搞好治安防范。

(二)坚持打防并举,为经济发展打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一是“零容忍”打击,严打侵害企业犯罪。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治安特点,经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深入重点企业周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滋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的各类不法活动,及时解决影响和困扰投资发展的治安问题,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二是“零风险”保护,整治企业治安秩序。针对不同时期、带有区域性涉企犯罪的动向、规律、特点等,定期通过报纸、电视、手机、互联网和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企业进行预警提示,提出诚恳建议,并建议各企业加强对产、供、销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有效防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案件发生。同时,针对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规避风险能力较弱,在发展过程中容易陷于法律误区的情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深入企业开办法律讲座,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规定,努力做到预防在先、规范在前,提高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三是“零缝隙”巡防,全力压降违法犯罪。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及时梳理案件高发区域、时段等要素的轨迹和规律,及时调整巡逻方式、巡逻路线和巡逻时间,科学实施执勤值班制度,推行错时巡逻工作制,逐步建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全方位、全天候防控网络。同时,坚持科学布警,强化巡逻警力的整合,尽可能地将警力摆在案件高发的路段、时段、部位和防范薄弱的地方,实现防范工作效能最大化。

(三)拓展服务渠道,为经济发展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开展“便捷”服务。推出即时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网络服务、阳光服务等“行政审批七项承诺”,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中涉及出入境、户籍、治安、交通、消防安全审查等行政项目,实行“警务直通车”服务,做到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同时,全面清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日程”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二是推行“人性”服务。要将细节服务体现在管理、打击、服务、监督等具体工作程序中,做到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如在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微博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开通警企互动微信群,主动接受企业的网上咨询及个性化需求,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专题会办,对中小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项目建设运输车辆路经的辖区,加大交通疏导力度,对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警告教育放行,不滞留车辆。三是倡导“阳光”服务。通过设置警务公开栏,开通公开电话,定期发放警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益,把各种问题在“阳光”下解决。

(四)严树队伍形象,为经济发展营造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一是领导带头,当好服务表率。工作中,领导干部既要自觉当好主动学习、想事干事、勤政廉洁的表率,还要当好心系大局、服务发展、亲商爱民的表率,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调动和鼓舞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切实担当起服务发展大局的重任。二是加强教育,树牢服务理念。要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引导民警查问题、找不足,总结成绩、提升思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自觉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执法形象”的正确认识。要在教育手段上加大创新力度,在教育内容上更加细化,在教育目标上再进一步,在教育效果上寻求突破,让每一名民警都能牢固树立心系大局、服务发展从我做起的大局意识。三是严格管理,树立服务形象。要以队伍正规化管理为抓手,从严从紧抓好队伍,真正打造一支管理强、素质优、形象佳的公安队伍,切实担当起服务发展大局“护航者”角色。同时,积极发现、树立和宣传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的好人好事,引导和激励全体民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业中顽强拼搏、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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