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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学医生涯心得体会和方法 学医后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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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学医生涯心得体会和方法 学医后的心得体会(6篇)
2022-12-26 04:27:3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继续学医生涯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重视理论学习,提高认识,更新教育观念。通过学习,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了一切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始终将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学习新的教育理论,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升自己的教学理念,在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

二、计划目标:

通过自我学习教育热爱教育事业,熟悉《课标》、教材,掌握教学常规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尽快适应新教学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力求达到:

1)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养成职业纪律和道德规范,熟悉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案规范,符合基本要求。熟悉所任学科《课标》,教学工作得到大多数学生的认可。

3)熟悉四年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能管好课堂,完成学校分配的班级德育管理工作。

4)熟悉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知识和信息,完善知识结构,更新教育教学观念。

5)把握教材重难点,自如地驾驭和处理教材。

6)开展教学探究、解决教育教学中实践问题、总结教育教学经验。

三、措施及方法:

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政治业务学习。

2)积极参加县组织的新课程培训。

3)按学校继续教育指南,自学规定的继续教育教材。

4)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

5)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文章等。

6)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考核登记。

以上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只是目前我的初步设计,未尽之处将在学校具体工作安排下,自主学习、集体集中学习过程中加以完善和弥补。

2022继续学医生涯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习总结祖国要振兴,教育是基础。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而今时代的不断进步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逐渐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迎接时代的挑战。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我的个人素质又有了新的提高。现把个人继续教育学习的成果总结如下:

本学年我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新时期师德修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本研修面对面》《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新课程推进中的问题与反思》等专业指导书籍,我不断通过孩子的眼睛来反思自己的教学,要通过同事间的“互听互评”活动,观察研究教学来反思,要通过撰写教学反思及经验总结等文章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并通过孩子家长对孩子的发展要求反思自己的教学。

在个人角色定位上:

(一)、从单纯的教育者转变为教育的有心人。在教学过程中,置身于教学情境中,用研究者的眼光分析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反思自己的行为,积累经验,探索教育的新理念。

(二)是从书本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创造型教师,用自己的创造性言行潜移默化的感染学生,为他们提供宽松、愉快的创造氛围。在师生关系中的角色定位上:我从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知识学习的引导者,是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克服困难的援助者;并从知识和课堂上的权威转变为平等交流的伙伴,教学中建立师生、生生间相互交流的氛围。

在与课程关系中的角色定位上:从传统课程实施的执行者转变为新课程改革的建设者和开拓者,从单纯的知识传递转变为终身学习的形成,帮助孩子形成探究意识,使孩子能主动寻找和创造新的方法解决问题。

通过自学我学到了先进的班级管理方法,并把这些先进的方法和理念运用到自己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使我班孩子的学习、思想状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总之,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我收获了很多,我所教的学生也受益匪浅,我深深感受到了‘活到老学到’老的重要意义。

2022继续学医生涯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60号)精神,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努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相关机构。新建医疗卫生机构可内部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农村福利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可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城市社区养老机构、农村福利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鼓励各地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与专科联盟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按照机构登记性质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原登记机关对其章程、宗旨、业务范围、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增加养老服务等内容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全省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线下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与在线平台协同运行。(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空间布局、床位单体规模上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不得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养老床位补贴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私募基金投向医养结合机构。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和引导上市挂牌企业中涉及大健康、医药、服务等产业公司积极加强与医养结合机构合作拓展产业链。(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没有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实现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上门服务。研究制定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提供补贴等形式支持上门服务。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为签约老年人实行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在患者知情自愿的情况下,探索提供有偿个性化的上门服务。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开展医养结合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健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增加老年医疗康复床位,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中医药在医养结合工作中的服务能力。推动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开展中医层面的深层次合作,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理疗等医养结合服务。引导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延伸到社区和家庭提供养老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开展医养结合营养健康服务。推动实施老年人膳食指导等营养专业卫生标准,指导社区家庭、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支持临床营养医师、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专业人员在社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开展营养配餐、营养指导等健康服务。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发展医养结合信息化智能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与服务监管。医养结合项目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立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新建、改建医养结合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对无障碍设施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及验收备案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负责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进行行业监管,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执法监督、医疗质量监管体系,纳入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内容。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医养结合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消防监管,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政府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支持提供上门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床位),符合相关条件的,民政相关部门应按规定落实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政策。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突出服务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供应保障。支持市场主体利用自有土地、房屋,开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集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一体的养老社区设施,拓展用地空间。保障新增医养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对新建医养服务设施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医养服务设施项目,鼓励以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降低医养用地成本。对于重点保障的医养服务设施用地,进入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大力扶持给予保障。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使用闲置地、存量地,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公益、非营利性医养服务设施项目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盘活本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要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并开展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加强对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按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调整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长期护理服务内容、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政策规定支付。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强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衔接,建立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医保基金统筹等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确保资金筹集稳定可持续。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省医保局、省发改委、湖北银保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培养机制。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完善专业人员培养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岗前教育、岗中培训、继续教育的培训体系,将老年医学(含中医药)、康复、护理、营养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将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就业创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不断扩大护理员队伍,培训合格的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对医养结合机构招用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从事老年护理员岗位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职业经理人素质提升和师资人才培训;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做强家政养老服务品牌,形成示范效应。编写养老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教材,普及急救和照护技能,重点开展老年人应急救护等培训。(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妇联、省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专业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和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重点加强老年医学(含中医药)、康复、营养、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医养服务工作,相关专业学生到医养结合机构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不得向实习学生收取实习费用,不断扩大养老机构中医疗护理员在护理员中的占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扶持为老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以社区服务为平台,大力发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社会工作者为特困供养机构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高龄、留守老年人定期开展专业社工服务,为病危老年人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加强社会工作机构培育和岗位开发设置,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或购买社会工作机构服务达到1名社会工作者。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在省级“关爱失智老人”项目、实践育人特色项目、省高校心理健康专家服务队心理关爱项目,“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创建、“湖北青年志愿公益项目大赛”等活动中给予扶持和倾斜并优先推荐,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动员和培训红十字志愿者,创新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领域,深入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养老服务志愿者、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共青团湖北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妇联、省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单位集中组织培训。(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市和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工作创新、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2022继续学医生涯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一个新的学期又开始了,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刻地认识到,身为教师肩上背负的重要责任。人们常说: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教师是辛勤的园丁祖国要振兴,教育是基础。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而今时代的不断进步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逐渐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才能迎接新的挑战。为此,特拟定新学期教师个人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充实自己的思想政治知识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平时要关心时政学习,积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业指导精神,坚定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信念,坚持以学生个体发展为本的宗旨。要依法执教,严谨治学,团结协作;要廉洁从教,以身作则。

二、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实验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

在个人角色定位上:一要从单纯的教育者转变为教育的有心人。在教学过程中,置身于教学情境中,用研究者的眼光分析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反思自己的行为,积累经验,探索教育的新理念;二是从书本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创造型教师,用自己的创造性言行潜移默化的感染学生,为他们提供宽松、愉快的创造氛围。

三、认真学习,努力实践,合作交流,充实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

积极参与校本培训,要以问题为中心,以岗位为课堂,以实践为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发展,突出对课堂教学实际情境与自身教学经验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思,要以回顾学生的视角进行反思,以教师的视角对自己教学观念、行为、设计观念进行深刻的审视。要通过孩子的眼睛来反思自己的教学,要通过同事间的互听互评活动,观察研究教学来反思,要通过撰写教学反思及经验总结等文章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要通过家长对孩子的发展要求反思自己的教学。

以上便是我本学期的继续教育工作计划,总之我会从各个方面不断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为迎接新的挑战而做准备。

2022继续学医生涯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xx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和后勤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确保每个孩子在幼儿园健康快乐成长。

二、情况分析:

根据区妇幼保健所要求,结合园内实际情况开展幼儿园保健工作,通过不断地积累经验,卫生保健工作较之前有了明显的进步,健康检查、消毒隔离、安全防病方面能做到得心应手,保健管理工作也获得了一定的经验,营养工作经过不断努力营养分析膳食标准也达标。

本学期努力的方向加强季节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两大员队伍建设,从细节处规范保育员、营养员的日常操作,加强保育员在运动中的保育工作的指导,提高三大员的团队合作能力。

三、主要目标:

1、严格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措施的宣传,控制园内传染病疫情,避免园内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2、加强保育员、营养员业务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检查,提升两大员操作规范。

3、做好儿童常见病防治工作,加强对体弱儿、肥胖儿的管理登记,做好个案跟踪管理。体检查出的疾病进行矫治,开展视力、口腔保健宣传工作。

4、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食品验收严格把关、杜绝食物中毒发生。

5、初步探索一园两部有效保健管理模式及完成新进保健员的阶段培养任务。

6、确立保健专题研究方向,把保健工作方面的不足或弱势进行纠正和加强。

四、主要措施:

重点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1、做好早期预防工作,加强晨检、全日观察、缺勤幼儿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理防止疫情发展。

2、根据季节特点,开展疾病预防工作。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注意开窗通风,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方法进行空气消毒,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及流感。

3、加强对保育员、营养员消毒工作的督查,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一旦发生传染病,及时隔离患者,上报情况,做好终末消毒并采取相应有效的防范措施。

4、加强传染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做好传染病的隔离消毒工作,有效提高家长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二)加强两大员规范操作及业务培训:

1、对两大员实施标识化管理,包括颜色、图文、文字这三类标示进行,这样便于两大员清晰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同时有效加强操作用具专物专用的监督管理,推进保育员、营养员日常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2、日常加强对两大员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实地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使不同层次的两大员业务水平有所提升。

3、开展多形式的保研活动:通过口头问答、实际操作、岗位练兵等形式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规范每位保育员、营养员的操作行为。

4、按照两大员岗位职责,将考核内容进一步进行细化,每月及时进行检查与考核,督促并帮助全体人员发现自身的问题,不断提升保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保育员在运动中的保育工作:

1、幼儿运动活动中,保育员能够在行为上、语言上对幼儿进行提示指导,体现保育员的教育理念及基本素养。

2、根据不同孩子的年龄特点,保育员体现不同的教育理念。

常规工作:

(一)健康检查工作

1、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工作,根据晨间检查情况,及时与班级保教人员沟通,使保教人员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观察和记录。

2、工作力求细致到位、认真负责,幼儿入园体检率及新进工作人员体检率必须达到100%。

3、做好新生预防接种证和健康证的验收工作,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幼儿及时通知家长做好预防接种的漏种补种工作。

(二)疾病预防工作

1、加强体弱儿童管理,对于新入园体弱儿、肥胖儿建立个案。与家长联系,摸底调查,了解幼儿基本情况。因人制宜,设立矫治计划,园内落实相应措施,指导家长家中进行矫治。

2、园内为体弱儿添加营养菜,并在一日生活中注意饮食、体锻、午睡等方面的护理。加强肥胖儿管理,户外活动增加活动量,控制饮食,食物烹饪清淡,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等。

3、按保健常规要求,做好体弱儿童的观察记录、家长联系、定期随访小结等工作。

4、开展3—6岁幼儿视力不良筛查工作,通知疑似幼儿到有关医院进一步检查矫治。

5、加强幼儿口腔保健工作。结合“9.20爱牙日”活动各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大班幼儿学会正确刷牙方法;小中班幼儿以培养饭后漱口、少吃甜食的习惯为主。

(三)膳食营养工作

1、合理安排幼儿膳食:幼儿菜谱制定的要科学化、多样化,使每月营养分析中各种营养素及微量元素钙、锌均能达到平衡膳食的要求。

2、加强膳费使用的管理,做好每日的结算,使幼儿膳费的使用盈亏在2%以内。

3、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堂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培训,严格把好食品验收质量关,杜绝一切不新鲜、变质食物进入食堂,保证菜的质量。杜绝园内发生食物中毒。

4、幼儿营养膳食均衡,丰富《宝宝健康食谱》。

(四)安全工作

1、每天观察幼儿户外活动及体育活动,每周一次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即环境、器械等的安全)

2、每天晨检中防止幼儿将危险物品(如:药、刀、针等)带进幼儿园。

3、做好对幼儿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培养幼儿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教职工安全认识。争取将意外事故发生率降低到0%。

4、指定专人负责大型玩具及器械的清洁检查工作,如有损坏应及时进行报修维修。

(五)健康安全宣传工作

利用不同形式,通过保健橱窗、卫生小广播、网页宣传、国旗下谈话、家园小报、qq群等多途径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防病及相关健康教育的宣传与动员。根据宣教面对的群体,认真筛选宣教内容,注重宣教效果,做到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切实提高健康教育实效。

(六)保健管理工作

1、两部展开交流和研究,整合保健管理工作经验,初步控索一园两部保健管理模式,并进行实施。

2、制定保健员岗位分工,卫生保健工作开展主要以老带新,让新保健员以适应和学习为主,协助老保健工作。

(七)保健专题研究工作

1、立足于幼儿健康管理,对幼儿健康管理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逐一梳理,找到园内存在的最突出问题。

2、对所选择问题进行充分调查论证,确立保健科研方向,并制定研究计划。

2022继续学医生涯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即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行使各自职责。

2、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产品,并从事产品的市场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合法商业活动。

3、为便于本协议的表述,本协议文中所述的“产品”均指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标的物。

4、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从各自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企业利润共赢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自己的产品代理商,提供给乙方优惠的价格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许可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

第三条:结算

1、甲方按甲方网站的公开报价的_____折价格给乙方供货。

2、在收到乙方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rfid产品运至乙方仓库地点,同时甲方将物流软件产品的注册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3、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按月向甲方支付货款。如果支付不及时,则甲方有权中断产品的供应和软件的注册权,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售后服务

1、甲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维护服务,甲方将开通技术服务热线_____和专门邮址_____为乙方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方便。

3、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而且必须由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认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版权,无质量问题,并配备完整的产品安装说明、使用手册及包装物等。

2、甲方告之乙方关于rfid设备和器材的保管、存放事项,避免因不恰当的存放导致产品部件损坏或遗失。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不在甲方保修范围之内,如:自行拆卸改换产品内部组件(如:线路、零件等)后造成损坏;非甲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5、甲方保证不得在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中预留任何人为陷阱,及有损于乙方商誉的信息。

6、甲方保留对产品的改进和升级权力,甲方若对产品有改进,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改进后的产品。

7、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并将升级后的产品及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但乙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9、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乙方有权使用_____产品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指导,完成给乙方客户的产品安装工作及后期服务工作。

4、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更好的改进产品。

5、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表,并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市场推广活动。

6、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_____折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不能对甲方的软件进行反编译或进行软件破解,任何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的行为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协议签订期满时,协议即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约,应在期满前______日双方另签协议。

4、双方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______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并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经济补偿并承担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条款。

4、双方在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__委员会提起_____请求。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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