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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 政法 警示教育 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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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 政法 警示教育 心得(八篇)
2022-12-25 22:54:5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教育法制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任务。我们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和教育法制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我们始终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内容纳入全局和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内,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

首先是从转变观念做起,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教育法规、教育规程的学习,并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工的依法治教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在学习和实践中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校重视抓好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师的继续教育安排一定学时用于普法,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加大普法的分量。把深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作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尤其抓好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对《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防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开设法制讲座、举行法制知识竞赛、设立法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宣传有关法律常识,从小培训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开展警校共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制辅导员、民警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在学生的法制教育中的作用。通过活动课、班队会、板报、知识竞赛,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以及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品德修养教育,抓好日行为规范的养成,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校风校纪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行法制和国防教育。

1、落实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将校内常规管理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配套制度,并使之完善。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章管校的水平。重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使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通过制定《教师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办法》等,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学校章程的细化工作,使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2、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部分,我们对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形成制度。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齐抓共管,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首先,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面向各部门、各年级公开;其次,在程序上,实现由单纯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第三,在公开内容上由一般内容扩展到群众关心的所有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影响到本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第四,校务公开做到重大事项、职称评定、竞争上岗、支出公开,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学校班子的民主工作作风。我们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中的基本载体作用,学校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坚持通过教代会进行公开。学校教代会制度规范,审议建议权、审议同意权或否决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一一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齐全科学的教代会资料档案。

我们将校务公开和学校的各项制度相结合,逐渐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学校领导自我约束,学校重大事情科学民主进行决策,工作过程严格程序进行操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领导清清白白做人,亮亮堂堂办事,促进了廉政风气的形成,并有力的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校长管好了自己,也带动了全体职工,工作起来腰杆子硬了,劲头也就更足了。

3、狠抓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依靠教育局、中心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内部安全管理中,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长到每名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除隐患。对因教师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严格追究聘任,并在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4、规范行为,树教育行风正气。我们以行风评议为契机,认真制订符合校情的“行风评议实施方案”,依据“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建互促,优化行风”的宗旨,确定了四个工作主题:

1、办学行为。

2、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3、政务校务公开。

4、社会宣传。

目前仍存在个别教师责任心不强,学校现代化建设步伐过慢,不利于学生发展等问题,也为下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畅通了监督渠道,将服务意识贯彻到办学过程中,学校一是公开评议工作电话,制订投件箱,及时反馈家长建议。得到了学生家长的一致肯定。

二是有重点走访学生家庭,深入调查了解特困生,特殊生家庭情况,给予学生生活上的帮助,受到了社会、家长的好评。

三是舍得投入,改善学生学习安全环境,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生安全。

总之,通过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之路,促进了学校教育改革的发展,推动了学校课程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真正使教育成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培养人材的一项规范化的、公共的事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凝聚目标,与时俱进,取得更好的办学业绩。

关于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为了全面推动学校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方针,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法制轨道,使学校形成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文化氛围浓、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自觉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制度管人,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在教育教学上,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计划和规定去执行,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在学校管理方面上,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在服务保障上,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健康的师生必备物资。

4、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实行职代会制度。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要在职代会上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学校的有效资金周转,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学校办实事、好事。

四、工作要点:

1、做好学习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利用办公会、行政会、教职工政治学习、学生班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可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2、开展“依法治校”教育工作,做到定期完成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与本职工作机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

3、积极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安全教育等法规,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4、把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保证学生无违法犯罪,不出安全事故。一方面,要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主要依靠班主任指导学生学法、知法、自觉规范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校规校纪,把法律规定化为学校纪律要求,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实现法制教育目的。

5、通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体上,一是学校依法搞好教学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加强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加强师德教育,调动教师积极性,形成严格管理、照章办事、领导带头、教师投入、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教职工要把学法知法落实到自觉行为上,执行县局规定、学校制度和教学常规上。特别要运用课堂主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师德修养,认真抓好教学,服务教学,服务学生。

关于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体教师的法制意识,使全体教师能知法、守法,依法施教,依法治校,使全体学生从小就拥有法制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并逐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现从本校实际出发,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计划。

一、建立组织,形成合力,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确保普法教育的正常化,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制意识

1、利用政治、业务理论学习的时间,进一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全体教师和学生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提高认识,依据新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意识。

2、学习《教师法》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行风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建设,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利用家长学校,通过学生家长会,组织家长认真学习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逐步提高其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依法送女子上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依法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4、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继续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班级管理、食堂管理、学生活动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教学活动的管理、教师的管理都要做到责任到人,力求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没有误区,努力做到向管理要效益。

5、坚持以法治校,依法治教。我们要加强法制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

三、明确任务,建章立制,多渠道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1、建立教师学习法律的制度:建立寒暑假各两天的法制学习制度和教师每学期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2学时的自学制度,要求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

2、结合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通过班队活动课、思想品德课、综合实践课、班级晨会课、集体晨会课等形式对一、二年级学生开展礼貌教育、体育卫生知识的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对三至六年级的学生结合教材的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和教育;我们还将通过板报、橱窗等宣传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

3、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并在学校设立红领巾安全卫生值日监督岗,其目的:一是监督并禁止学生在学校内吃零食,二是监督并禁止学生在校园内玩一些带有危险性的游戏活动,三是监督师生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以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教育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乘校车学生的安全管理:学校将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我们力争做到宣传到位、指导到位、责任到位。

4、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在教师中树立“教学中心,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做好“教学六认真”;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开展行风建设活动;三是继续执行校务公开和教代会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津贴分配方案,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力度;四是继续施行一日常规管理的检查和考核,每月一次总评;五是进一步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学习《食品卫生法》,为广大师生们提供优质的服务,严防食物中毒,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和生命安全。

关于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2017年暑假期间,笔者通过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新教材培训和个人研读教材的方式,逐步把握初中《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精神特点与脉络,为有效开展教学工作奠定基础。通过培训与研读,笔者认识到,新教材体现了新课程理念,更好落实了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了思想性和人文性,新教材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

教材内容注重学生学习生活中问题的解决,注重传统文化在教材中的渗透,关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议题,与学生开展平等对话。每一课以“运用你的经验”开始,希望将学生的个体生活经验作为学习的起点;随后的“探究与分享”“相关链接”“阅读感悟”“方法与技能”等活动设计,在不同层面促使学生个体生活经验得以表达、分享、交流,进而引导个体对自身经验的反思,通过师生经验、生生经验的冲突、碰撞、共认等促进学生个体经验的调整、扩展;最后均以“拓展空间”结束,希望使教学能够从课堂延伸到学生更广阔的生活领域。

备课是教师教学中的基本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作为新教材,初中《道德与法治》备课环节更为重要,备课要做到“四备”即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

备课标就是要把握每一课时教学的三维目标。备教材主要吃透教材,掌握教材的重难点,理解教材活动设计意图,理清教材的知识结构,科学设计教学过程,合理取舍课本中的小栏目,利用有代表性的栏目辅助教学,同时要关注热点问题,将课本与时事热点紧密结合,充分挖掘教育资源,选取一些具有鲜活价值的生活资源为教学服务。备学生就是在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基础上,了解学生的知识体系,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了解学生的学习方法、爱好和对教学的期望,选择符合学情的教学内容与教法。备教法既要熟练掌握讲授法、提问法、案例法等单一的传统教学方法,更要根据《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特点,实施自主参与、自主探究、小组合作、活动体验的学习策略,并且在备课中挖掘和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辅助作用,以期优化课堂教学。

(一)采取先学后教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强调学生自主学习,教材中“运用你的经验”栏目,要求学生课前做好个人情况的搜集,为新课的学习打好基础。在先学后教的教学方式上,教师和学生角色的互换,即学生在课前通过教师上传的教学视频或布置的思考题,完成知识的学习,而课堂成了教师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的场所,包括答案解惑、知识运用等,从而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以“做情绪情感的主人——情绪的管理”为例,学生通过教师上传的视频了解到本节的基础知识,如积极乐观的情绪会对我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有哪些影响,消极悲观的情绪又对我们有哪些不利影响,然后针对我们应该怎样避免不良情绪对我们学习生活的影响,怎样化消极悲观的情绪为积极乐观的情绪等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师生之间的讨论,使学生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等。

(二)创设情境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喜欢照本宣科或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来授课,所讲的内容没有和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兴趣联系在一起,导致整节课下来学生觉得比较枯燥,学习兴趣不高。我们都知道,兴趣是学习最好的老师,是学好《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的关键,新课改下的创设情境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材内容,灵活创设教学情境,改变教学形式,从而达到吸引学生注意力,提高课堂效率的目的,如:创设生活情境、故事情境等教学法都是理想的选择。

以“走进法治天地———生活需要法律”为例,在讲述这节内容时,教师可以结合日常学生生活中的案例,通过具体生活中的案例告诉学生要懂法、守法,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等。

(三)开展合作探究教学,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标强调学生合作探究学习。合作探究学习是小组合作学习的关键环节,合作探究有助于激荡思想的共鸣,提高学习效率。《探究与分享》是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中出现频率最多的栏目。教师可以安排学生进行小组合作探究活动,学生在讨论探究中展示自己的观点,有话想说、有话能说、有话可说。教师应根据《探究与分享》栏目的主题,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问题或要求,明确探究方向,避免偏题,使教学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教师亦可在此基础上,细化或延伸问题,让探究话题更深入、更贴近学情。更好地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以“憧憬美好集体”为例,学生在探究为班集体建设提合理化建议时,有个班的学生不爱学习,不遵守班级纪律,不服从班干部的管理,甚至还跟班干部对着干,经常给班级带来麻烦。这样笔者就让他来当纪律委员,目的是让他来换位思考,体验一下身为纪律委员管理班级的艰辛,体会纪律委员的职责。当时请班主任老师配合让他来管理班级,一周之后,笔者再来让他说说当纪律委员的体会时,他终于理解了当纪律委员的不容易。经过反省后,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前检讨自己的行为,表态以后愿意服从班干部的监管。这样从教材走向学生真实生活,从完成教学任务走向学生问题解决。

(四)开展互动教学,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中来

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 往往是教师在课堂上讲得激情彭拜、满腔热血,而学生则在台下死气沉沉,甚至出现打瞌睡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教师仅仅重视自己讲的内容,而忽略了学生这个学习主体的专注和接受程度。有效的教学是一个师生、生生良好互动的过程,新课改下的互动教学是师生之间以及生生之间就某一个问题展开讨论、沟通,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可以让教师明白学生哪个知识点已经学会,还有哪些知识没有学会需要加强巩固,从而达到教与学的高度统一。

以“在集体中成长——集体生活成就我”为例,教师可以针对“集体生活”这个话题和学生展开互动,通过互动,发现学生对集体生活的重要性理解得不是很透彻,然后通过“篮球比赛”、评选“学习小组”以及“流动红旗”等活动使学生意识到自己的成长离不开集体生活,从而使学生懂得集体生活的重要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集体意识、合作意识以及团结精神等等。

 

关于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我区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活动要以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创建百家民主法制建设示范村(居)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第一区”这一现实区情,以实现普法规划的要求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社区工作者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社区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得到较好地发挥,从而促进社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治理,提升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新水平。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社区“四个民主两公开”有序地进行。

一是完善依法建章立制。

各社区居委会要以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为载体,按照“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模式,指导制定社区干部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居民公约、财务公开及财务监督制度、居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凡是需要公开的居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制,按章办事。制定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到工作有目标、措施有落实、考核有标准;

二是强化社区居民依法自治。

各社区要加强指导居民认真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社区事务公开透明。要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要求,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文艺表演等形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注重发现培育典型,按照以点带面、推广辐射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居民自治;

三是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

各社区要充分挖掘社区居民潜能,发挥社区法制宣传队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居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义务。加强社区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活动室、社区文化广场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法制文娱活动。辖区内做到无民事矛盾激化,无集体上访,杜绝黄、赌、毒现象的出现,从而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街道社区法治氛围。切实维护街道社区安全稳定,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保障居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搞活载体,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

(一)完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各社区要以调解、治保等有关组织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阵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健全完善社区法制教育“六个一”机制(有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有一所法制学校,有一份法制专刊,有一支法制宣传队,有一个法制专栏,有一个法律专柜)。要抓好法制宣传队建设。各社区要组织一支法制宣传队。

法制宣传队要定期自编自导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要把社区各楼院文化程度较高,懂法律、善服务的人组织起来纳入“普法宣传员”中,做到“一幢一长”,让广大社区居民及时了解、掌握法律常识。

要加强社区法制学校管理。各社区市民法制学校要做到学法有计划、有活动、有登记、有落实。要坚持每季度一堂法制课,邀请社区挂钩律师、公证员或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讲座。

要加强法制宣传栏管理。各社区要在各居民小组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每月一期。在每个楼院设立“法制宣传花苑”,将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期刊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举案说法,达到普法目的。

要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联系离退休的公、检、法、司人员组成法律自愿者队伍,采取预邀服务制度,设立法律服务窗口,接受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要配备一个法律专柜。

各社区要将涉及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法律图书角,定期对居民开放,并由“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要有一份法制专刊,各社区要通过征订《法制日报》、《人民调解》等书籍,通过自学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社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

各社区要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抓好重点,有针对性的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要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组织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挂钩律师、公证员为依托,以社区法制学校为阵地,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举办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及现身说法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加强老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学校、活动中心,针对老年人(退离休人员)的特点,着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之自觉抵制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挂钩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讲座,办理法律服务事务、调处纠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巩固法律进社区工作。

把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有效载体,巩固老典型,培育新试点,着力抓好本年度2个试点单位,不断推进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工作深入开展。要拓展法律进社区新领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社区”这个主题,在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整合资源,统一调配律师、公证员,将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分别指派挂钩到社区中。

要通过在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指示牌及向社区住户分发法律服务联系卡、宣传页、反馈卡等形式,沟通相互间关系,保证社区居民能够及时、便捷地与挂钩的法律服务人员取得联系,获得所需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区、市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xx社区、xx社区两试点社区的督促指导,以点带面,力求更全面、更有效地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

关于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为了更好地开展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我校年初就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在加强对法制宣传、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中注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完成教育局党委、镇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和学校周边的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总结如下:

一、抓领导,发挥核心作用

学校在认真总结普法工作和多年文明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校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领导核心的建设。学校组建了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了法制副校长(镇派出所指导员)和学校党、政、工、少先队各部门负责人。学校党政领导率先参加普法学习,当好教师学法、守法的榜样,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形成了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学校依照上级的普法工作要求及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学校普法工作年度计划,精心构筑“共育”工程,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使我校的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抓学习,强化法治意识

为确保依法治校各项工作的落实,学校从抓学习入手,着力提高广大教师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一年多来领导干部坚持每周一次、普通教工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实行行政干部蹲点负责制,学校党支部要求党员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央有关依法治国的文件,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师德规范,大力宣传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重要性,通过配发读本、辅导学习、开办讲座、观看影视、撰写心得、演讲比赛、考查测试、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自觉守法和依法治教的优良风气。先后开办了教育法规学习讲座、师德规范讲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辅导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辅导班。邀请局党委纪委书记来校作题为“对构建和谐校园的思考”专题辅导报告。每学期结束举行休业式的时候,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来校为全体师生作法制辅导报告。利用召开学生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平时学校把法制教育列为晨会课必讲内容,溶入到教书育人各个环节,落实到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通过依法施教,营造出一个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校园环境。长期以来学校没有出现教师违纪违法现象和殴打、体罚学生的侵权事件,树立了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抓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在开展依法治校过程中,我校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育人。根据学校加强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学校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细化,制定了《教学工作“六认真”(征求意见稿)》、《教育教学一日常规》、《柳堡镇中心小学学生须知》、《柳堡镇中心小学教职工无偿献血条例(草案)》、《安全卫生制度》、《柳堡镇中心小学校外人员进出校门登记制度》、《柳堡镇中心小学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实施方案》、《柳堡镇中心校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通过各项制度的制订和不断完善,严格依法治教,促使学校管理日趋目标化、规范化、法治化,每项工作、每件事情的处理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部门运作有序,各环节管理有条不紊。为确保这些制度的落实,学校还进一步明确了校级、处室和基层三级管理的岗位职责,并且层层签定责任状,要求各部门要“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看好自家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罚分明,提高了办事效率,树立了文明、规范的窗口形象,让“社会放心、家庭称心、学生舒心”的服务宗旨得到很好的体现。

四、抓监督,推行校务公开

我校相应建立了八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保证监督作用,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三是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实施民主监督,学校决策重民主,办事重民意。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发挥教工代表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对校长的工作报告和重大改革方案行使审议权,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财务收支行使监督权,提高校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教工的主人翁地位。四是每学年召开一次少代会,建立少先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征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提案,并且学校做到案案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五是定期举行师生座谈会,设立投诉制度,广泛征求民主治校的群众意见,了解师生的心声,调整各项工作。六是设置家长来访接待日和家校互访制度,虚心听取学生家长对依法办学的建议和意见。七是设立党风监督和行风监督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代表人士担任学校党风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八是依法建立家长委员会,借助家长和社会力量帮助学校抓好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教。

五、抓效益,提高办学水平

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做到了两个结合:

1、与教书育人相结合,“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对学习、行为“双差”的特殊生,通过帮教工作、家校联系等制度给他们多一点关爱、多一份温暖、多一分帮助,热忱鼓励他们改正不足。

2、与创建“和谐校园”相结合,以“和谐办公室”、“温馨教室”建设为抓手,通过“文明班级”、“文明组室”等评比,规范师生行为,提高文明素质,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我校积极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六五”普法的具体部署,坚持把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放在首位,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校风,学校长期无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恶性灾害事故。学校被评为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宝应县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宝应县文明单位、宝应县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美丽的校园、温馨的家园、学习的乐园”三园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学校已成为社区百姓心目中的一块绿洲和一方净土。

关于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法治性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20xx年是组织实施2019—2019年全省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十次精神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按照厅党委的要求,顺应从“当参谋”到“抓协调”的转变,制定了“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为抓手,以开展“法律六进”和评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等活动为载体,以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为着眼点,全面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顺利完成了2019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积极贯彻省十次关于加强“法治湖北”建设的精神。省十次召开后,我们积极草拟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后续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参与并主动承担“法治湖北”建设实施意见的主要编写工作,为省委出台该意见积极献计献策,担当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应尽的职责。

2.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参加了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扎实开展了我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全省首届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继续推进我省 “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已向全国普法办推荐上报了17个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了93所依法治校示范校,15个村(居)被确定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我们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调研考察,出台了我省“法治城市”创建考评办法及其指导标准;进一步健全了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考核评价指标,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3.完善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分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的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进会,分头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建设,并整合资源,形成法治建设工作整体发展的局面;我们连续第三年将法治湖北建设纳入对省直120多个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共性目标考核范畴,进行了考核,同时,我们积极向省目标办请示,将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行到地方,可望在2019年纳入到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责任制共性目标的考核范畴。

1.突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坚持突出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法律知识、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强化措施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建立健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六进” (进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际效果。完善“法律六进”考评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二是重点开展好“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活动。年初,我们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下发文件对全省开展“法律进学校”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机制和网络建设,促进法制课进课堂、进考场;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及其评比活动,促进依法治校。健全完善企业学法制度,坚持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中贯穿法制宣传教育;会同国资、工商等部门,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干部职工身边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法制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法治实践活动,促进依法治企,为我省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努力扩大“法律六进”活动的覆盖面。坚持面向基层,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该活动覆盖已达70%以上。

1、注重运用现代传媒开展工作。我们十分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拓展工作平台,办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专题节目、栏目,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我们充分利用自有的宣传平台,办好《法治湖北》杂志、“湖北法治网”、《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简报》。

2、创新普法培训考试形式。今年我们分期分批对各地、各部门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改革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下发文件,在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中推行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工作,通过开发利用技术手段,采取网上学法与考试答题的方式,创新普法学习与考试工作。

3、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作用。今年我们利用网上投票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活动,得到各地、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起到了宣传法治先进人物事迹,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同时,我们建立了全省法治建设、“法律六进”两大类型、11个种类共 31个工作试点单位,培植发掘经验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在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4、组织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我们组织开展了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颁奖典礼、全省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展示活动等声势浩大的“12·4”宣传活动,着力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并引导各地、各部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积极争取各地、各部门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我们及时提请省委调整充实了省依法治省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导督促各地配齐配强办事机构专职副主任领导职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同时,组建了全省和各级各地“六五”普法讲师团,支持和引导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倡导和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和各界人士支持参与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合资源,努力形成社会参与、全员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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