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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业变化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医疗事业的发展变化(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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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业变化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医疗事业的发展变化(四篇)
2022-12-25 22:54:21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医疗事业变化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_____,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_____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关于医疗事业变化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mm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mm畜牧局基层岗位工作,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发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消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放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雷击矿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品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聘用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聘用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他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给予受聘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人员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聘用单位提出并经受聘人员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原聘用单位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医疗事业变化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性别 出生 年 月

聘请岗位(职务名称)

甲乙双方按照《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续订合同无试用期)。

第二条 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须填写职务全称,如“中学语文高级讲师”或“医务科副科长”)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聘用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四条 工资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定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四)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五)乙方应享受的因(公)工负伤、女职工保护、非因公(工)负伤、患病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六条 聘用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三)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出国或者逾期不归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撤销、破产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治疗终结并被确认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聘用单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聘用单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出国留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页) 第八条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的办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1.经受聘人员同意,有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4.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因本人原因没有按约定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向原单位赔偿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没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第九条 人事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 签订时间: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医疗事业变化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北京市人事局制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 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工(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保险。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

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o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o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o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

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o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 在续订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o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

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

第二十九条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

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

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证机关意见:_________

签证机关印章:_________

签证员印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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